“汪汪汪!!!”一阵狗叫声传来,千烨推开门走了出来,见到两人轻抬嘴角,似是打了招呼。
莫言对她可没有好脸色,不知道是谁昨夜抢了他的工作。对于这一点,千烨并不在意,也犯不着去在意。左右不过也算不上是熟人,只是略熟悉的陌生人罢了。
千烨每日要巡街,同豆沙包都已经习惯早起了。而豆沙包更是早早肚子就饿了,当然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千烨就因为它的挠门把它给放到外面去了。看来她训练的极好,哪怕不是在家里有熟悉的通道可以出去,豆沙包也不愿意在屋子里解决它的民生大事。
排泄后的豆沙包神清气爽,摇着尾巴,只等到清晨的大餐了。
几个人站在院子里默默无语,忽然一名小厮请几位去饭厅吃饭,才算是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平静。
饭桌上不见张文,千烨不知他是何意,但也没有在意。
倒是张甲站在一旁,看着地板上的豆沙包咬牙切齿的。这都是什么人啊,来别人家里竟还带了这样个白毛畜生来!“我家老爷有事先去衙门了,几位吃完饭后,若有事尽管同小人说,小人一定会禀告给我家老爷的。”
冷则先淡淡的看了张甲一眼,示意莫说开口。
“那便劳烦了。我等暂且无事,就在这宅子里随便逛一逛,待柳大人回来后,再同他说也无妨。”
“那小人就先告退了。”张甲在千烨等人面前一直都是一副急匆匆,忙忙碌碌的模样。这不,一转眼就又没了人影。
待几人吃过早饭后,莫说自然是依照同张甲说过的话,同众人在宅子里闲逛。自然的,身边是有小厮跟着,不一会儿,这张甲便也赶了来,堆满笑容道:“几位若不嫌弃,小人便带着逛逛这宅子如何?”
莫说微笑道:“那自是极好的。我见柳大人这宅子修的极好,一看便出自名家之手,想必是花费了不少银两吧!”
张甲一听只觉好像是夸奖自己一般,登时便挺起胸膛,道:“那是自然的。我们家大人住的房子,自然是极好的。”
莫说轻轻点头,“还请管家带路,领我们去看看这宅子里的花园吧!”
方才得了莫说的赞美,张甲对他的嫌恶也去了不少,多了几分热情。“你看看,前面就是我们的花园了。这景可真是不错,天气好了,还可以在湖中泛舟呢!”
能在湖中泛舟,可想这花园的规模该是如何了。这张文,不仅占了别人的身份,更是大肆敛财。此人不除,这山阴县的百姓们可就苦了。冷则先掩去眼中的冷芒,静静跟在几人身边,完美的扮演着一名尽职尽责的随从。从昨日起,他便让众人心中生出一种错觉,他便是莫说身边的副手,而莫说才是来自六扇门的大官。莫说的武功不如他,只轻功比他出色,他还是低调些,他日也好先发制人。
“管家跟在你家大人身边也有些年头了,看起来深得信任啊!”
张甲朗笑道:“那是自然。我可是自小就跟在我们家大人身边的,一直陪他长大的。连进京赶考,都是我陪着去的。”说起往事来,张甲脸上满是自豪。
莫说眼睛一亮,笑道:“哦?那可是天大的荣光呢!试问,有哪家的下人能跟着主子进京赶考,而且还当上了大管家。”
张甲这些年来能成为张文的心腹也不过是因为一个忠字,若说起其他来他可是不行的。就连坐上这个管家的位子,也没少出纰漏。只是,张文信任他,这个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哪怕是让他去死也绝对不会有怨言的一个人。张甲是被人家给拐来的,后来就被卖到了当时还算富裕的张家,从此便对张文马首是瞻,一直到如今。说起来,张文的事,就没有他不清楚的。
“哈哈,大人真是说笑了。我们家大人可是个念旧的,小人也不过在大人身边时间久了。说起来,小人好些年都没有去过京城了,也不知道那里是否繁华依旧。”当年他一个没见识的小厮,跟着少爷一路来到了京城,见识到了那里的繁华是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
“京城乃天子脚下,自然是繁华的。听起来,管家很是繁忙,竟连去京城游览的时间都没有。”莫说状似无意的问道。
张甲哪里心知对方有意试探,当下便说:“我自是想去的。不过我家大人觉着京城还是不去为妙,小人也就没有去成了。大人,花园已经到了。”
莫说没有再问,心中明白这张文自然是不敢去京城的。且不说他顶替了柳平的身份,便是这京城中,就有不少昔日的同窗。哪怕是过去了十年,也绝对不可能忘却柳平的真实模样。这张文若是去了京城,明显就是找死的行为啊!想通了这个关节,莫说没有继续问下去,免得打草惊蛇。“这花园果真是美啊!”连御花园他都见过,不过是一个小小县令搜刮民脂民膏建起来的花园子,他是看不在眼里的。
千烨瞧着莫说一副领导视察的派头,搂着豆沙包跟在几个人身后,好奇的看着这园子。反正她就是个小地方来的,没见过世面。岂料,当张甲无意间回头,看到千烨眼中的好奇,心中更是满意不已。瞧瞧看啊,这京城里的人看到他们的花园,都傻眼了。随后,当莫说继续旁敲侧击的询问,张甲没有警觉,千烨也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正是夏日,花园中姹紫嫣红,郁郁葱葱之景,当是美不胜收啊!
一汪碧绿的湖水之上横贯一座汉白玉石桥,在绿水之上,简直美的如同仙境般。然更加让人在意的是,那桥上袅娜走来的妩媚女子。
女子穿着一袭大红纱裙,风吹起她的长发,一柄金簪在发上轻摇。此女手中持一柄轻纱小扇,正是张文的小妾李梅。这府中,侍妾众多,却唯有李梅是这群人中最得宠的,甚至能穿得起这大红色。众人都心知,西苑那个正牌夫人是个不受宠的,要不是因为李梅的出身不好,早就被抚为正室了。
今个儿,她见天气好,便想到花园里来逛一逛,没想到却意外撞到了千烨这一行人。
且看冷则先等人一袭黑衣,英武不凡的模样,惹得周边的丫鬟们脸红心跳的。可李梅的一双媚眼却是牢牢的盯在了一个人上,那人穿着一袭靛青色长袍,面容略有稚嫩却十分精致,比女子还要白上几分的肤,艳丽的红唇,一双微微上挑媚态十足的凤眼,此人不正是千烨!
这个人,生的好美!不由得,李梅轻轻按在胸口,那里正扑通扑通跳的厉害。怕是这世间无人知晓,李梅最喜爱的男子并非张文,而是俊美稚嫩的少年人。当年,她接的第一位客人就是这样的一位少年,他微红的脸,直至今日她都无法忘记。后来,张文来寻她,说要赎她出去,她也不过推脱了下,就答应了。为了哄骗她,她还特意请教了楼里的姐妹,到了两人同房那日,可是骗的他以为自己清清白白,高兴不已呢!
没想到,一隔十年,她竟然还能遇到这样的一位少年。李梅忽然觉得自己沉寂已久的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