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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五个月后(1 / 1)

丛林中

嗜血巨鬣狗群环绕在大树底下,怪叫着不停挑衅,不同于母兽的淡定,几只未成年猞猁在大树的枝丫上跑上跑下,身上的毛发炸起,低吼着向树下敌人露出利齿。

王天一也在做这种幼稚动作,他不想让自己显得另类,和光同尘才是王道。

“下来呀,美丽的小宝贝。”

“滚开!你们这群让人恶心的混蛋,我可不怕你们。”

“那就下来呀!看我一口一口把你们可爱的小皮肉吃进肚去,我会咬碎你们的脑袋。”

“有本事你上来呀,白痴!”

这种愚蠢至极的对话,一遍又一遍重复上演着,王天一陪着精力充沛的弟妹们焦躁的来回走动,用威胁低吼发泄心中的不安。

还是太年幼,徒具光鲜的外表,内里是一颗需要呵护的童男童女心。

愚蠢的食草动物完全看不出来,可是在号称“丛林强盗”的嗜血巨鬣狗眼里,这群小可爱稚嫩的令人发笑。

隔着几十米远,都能闻到嗜血巨鬣狗张开血盆大口里的恶臭味,身上皮毛浓重的骚臭熏得人头脑疼。

嗅觉过于灵敏的副作用就在于此,极度恶心却又不得不忍受。

王天一卖力的在大树上不停的跳跃,急转和突然窜起,练习着树梢的捕杀技巧,片刻也不得歇息。

运动是为了锻炼浑身的骨骼肌肉,通过大训练量消耗体能,因为树桠上还有一条大鹿腿肉,足有20多公斤重。

这么大一块肉,他要放开肚皮吃上两天。

在大树底下嗜血巨鬣狗虎视眈眈的情况下,他没有可能叼着鹿腿从一棵大树跃上另一棵大树,这完全是作死的行为。

鹿腿会挡住视线的和严重的影响身体平衡,而且让跳跃动作笨拙很多,一个不慎就会掉下树去,被对手一口咬断脖子。

明智的做法就是……吃掉它。

两天后

王天一吞下了最后的一块鹿肉,这块20多公斤重的鹿腿肉他一个人独享,吃的肚皮子溜圆。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早就吃光了拖到树上的一小块肉,还跳到王祖儿所在的大树上,分享最大的一块鹿腿肉。

分享在王天一这里行不通,他霸气的宣誓了自己的主权,不允许他人觊觎。

嗜血巨鬣狗群不甘心的在树下徘徊良久,眼睁睁的看着最后一块鲜美的鹿肉吞入腹中,馋的口水狂流却无可奈何。

女首领率先走了,与其在这里枯等,不如到别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机会。

二首领也神情泱泱的走了,它知道抓不住这些灵活的小东西,肚子饿扁了更耗不过他们。

大树底下依然有三头嗜血巨鬣狗留恋不去,无精打采的趴在远处,不时的低吼一声。

忽然

王祖儿和王天一几乎同时警觉地站了起来,目光看向远方。

只见远处丛林中出现一个金黄色的庞大身影,看起来威风凛凛,赫然是一头成年的丛林金毛雄狮,身长达到了六米多,体重竟然有800多公斤,一出场就带着强烈的压迫气息而来。

见此情景

王天一顿时汗毛炸起,感受到切实的死亡威胁滋味,短促低吼一声;“快跑。”

捕猎小队立马变成了逃命小队,纷纷从树上速度极快的窜下来,高速向丛林深处窜去。

与此同时

懒洋洋趴在地上的三头嗜血巨鬣狗,后知后觉的抬起头来看,极远处的丛林金毛雄狮已经高速奔了过来,带着无可阻挡的杀意狂野冲了上来。

“妈呀……”

原本狂傲目空一世的嗜血巨鬣狗吓得尿了,慌不迭的爬起身来就跑,就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丛林狮与嗜血巨鬣狗群是相爱相杀的一对冤家,嗜血巨鬣狗群会捕杀落单的雌狮及幼狮,甚至组队抢夺雌狮捕杀的猎物,可谓是臭名昭著。

丛林雄狮体格更加庞大,能够单独对付15头甚至20头嗜血巨鬣狗,并且猎杀其中最凶悍的。

只要有机会碰上落单的嗜血巨鬣狗,有杀错没放过。

丛林金毛雄狮已经提前加速,趴在草地上的嗜血巨鬣狗发现的太晚了,它们四散狂奔,却被爆发力十足的金毛雄狮迅速赶上,伸出锋利的狮爪猛地一扑……

体型最大的一头嗜血巨鬣狗屁股上顿时出现几道深深的血痕,在巨大力道的压迫下身体失衡,翻滚着摔倒在草丛上。

金毛雄狮一掌拍了过去,这一下力道千钧,就像重锤敲打在皮肉上,顿时将露出尖牙利齿的嗜血巨鬣狗拍翻。

“呜嗷……”一声狂吼

金毛雄狮张开小水缸大小的血盆大口,狠狠的咬住了嗜血巨鬣狗粗壮的脖颈,锋利若短刃一样长的利齿带着万钧之力咬合下去,简直比插入豆腐还容易。

可以听见让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丛林金毛雄狮猎杀就是这么狂暴不讲道理,充满了霸气风格。

它一口叼着360多公斤重的猎物,轻松自若地站了起来,杀意凌然的目光撇向远处另外两头嗜血巨鬣狗,警告意味十足。

口中的嗜血巨鬣狗已经被咬断脖子,依然在呜咽的惨叫着,做着生命中最后的挣扎。

丛林中的猎杀血腥而狂暴,一切遵循原始的本能。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组已经放慢了脚步,仍然一刻不停地向丛林深处跑去。

耳边回响着金毛雄狮霸气绝伦的怒吼声,倒霉的嗜血巨鬣狗惨叫不断,只是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做最好的注解。

回想金毛雄狮无可匹敌出场的那一幕,至今让人心悸不已。

太特么吓人了,人家的小心肝到现在还扑通扑通的跳。

没过一会儿

猞猁家族逃命五人组不小心闯入灌木丛中的兔子窝,这下轮到野兔子炸窝了,吓得魂飞魄散四处逃窜。

有一只呆头呆脑的肥兔子竟然窜到王祖儿脚下,傲娇的王祖儿就像没看到一样,迈着轻盈优雅的步伐,从已经吓傻了的肥兔子头上掠过,施施然远去。

猛兽杀戮只是为了生存,绝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

最后路过的拖油瓶顽皮的一脚踢在肥兔子身上,这只肥兔子身体僵直的倒了下去,竟然己被吓死了。

呃……大佬说过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拖油瓶犹豫了短暂的0.01秒钟,回过身来一口叼起肥兔子,迈着同样轻盈而优雅的步伐离开了。

肥兔子虽然小了点,晚上和两个哥哥撸串也不错。

大佬就算了,他可太凶了,让人家心里怕怕。

五个月后

气温渐渐寒冷,森林中的草木一片萧瑟,增添了大片大片的枯黄之色,凄厉的寒风呜咽着掠过山谷,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布匹抽打声音。

远处山崖的顶峰已经一片银白,皑皑白雪笼罩了陡峭山峰和森林,这是一个食物匮乏的寒冷季节。

中午时分

临近山顶的一个洞穴中

一只身长达到1.8米的雄性猞猁从洞穴中出来,他淡金色混合着湛蓝色的美丽双瞳警觉的左右看看,神态高贵而淡定。

片刻之后

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抖了抖身上的华丽皮毛,动作优雅的踏雪而行。

五个月不见

一岁半的王天一相比之前更加光彩夺目,一身华丽的金黄色皮毛配上深褐色斑点条纹,在脖颈处有一道宽宽的银色颈毛,仿佛雍容而绅士的贵族子弟,戴着一条昂贵的银色裘皮围脖。

尤其是头顶高高竖立的毛茸茸耳朵尖上,各有一撮金黄色的丛毛旗杆一样的树立,就像王侯大将出征时背后的战旗,霸气而美轮美奂。

王天一的身后,走出来一只,两只,三只未成年猞猁,身长也达到了一米六,换上了厚厚的冬季皮毛显得美丽极了。

最后,是王祖儿慢悠悠的出场。

她与此前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身上冬季皮毛更厚实了些,在寒风凛冽的季节无惧风雨霜雪,可以最大程度保留体温,不至于在寒冷的冬夜动作僵硬。

幼崽将要成年,对血肉的渴求更多了。

在这严酷的寒冷季节中,食物与生存本来是个无法回避的大难题,很可能逼迫母兽驱赶走孩子,任由其在寒冷的冬季森林中独自猎食,生存或者死亡。

可猞猁一家依然过的很滋润,原因就在于走在最前面的王天一。

野兽有牙有利齿不可怕,嗜血猎杀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有文化爱学习,还乐于传授这些生存技能。

王天一脚步轻盈地走在最前面,这是他在群体中地位变化的最显著特征,成为猎杀的核心和指挥者。

这个角色原本由王祖儿扮演,现在已经自觉的退到最后面,担任捕杀小队的第二攻击手和最佳辅助者。

从积雪皑皑的山顶处来到了山腰处,这里有一条明显的积雪分界线,向上是一片银白素裹,向下是枯黄的草木丛林。

王天一左右的审视了下,凭籍记忆来到一处山石边,神情高傲的低吼一声;

“大家快动手吧,别磨蹭。”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闻言立刻行动起来,四爪翻飞在巨石背后的阴影积雪中刨起来,没过一会儿,就露出藏在这里的一条大牛腿,足有两三百公斤重。

大牛腿在积雪中冻的比石头还硬,但是这难不倒王天一,三个弟妹争先恐后的爬上去,慢慢用体温融化身底下的牛肉,满满幸福的感觉。

具体这些琐事都用不着王祖儿和王天一动手,懒洋洋地趴在一边等着享用就好,现成强壮的劳动力不用,那不是傻了吗!

从王祖儿传递过来的眼神中,王天一感受到了母亲的慈爱与自豪,心头没来由的一热,回报以孺慕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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