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前行往主星域方向,途中曾遇到三三两两的魔族修士,只是和之前遇到的稍微有些不同。
至少从服装上来说,这些魔族的衣服就有点倾向风流派的长衫,锦衣玉袍而非先前看到的狂野派。
且服装款式和灵界修士的道袍也非常相似,只不过,没有灵界修士那种华美和精致。
等到了下个城镇,唐七七发现一些魔族女修也也穿着轻纱长裙,走的是飘逸款。
这日,一女魔族从旁边经过,唐七七眼睛都看直了,猫大爷忍不住开口,“你最近怎么总是色眯眯的盯着那些女魔修的屁股看?。”
“你懂个屁。”唐七七回了它一句。
“那你盯着那些魔女干什么?”
唐七七指着一个女魔修的衣服道,“早前我们看到的女魔修衣服都粗狂的毛皮,但是到了这里,你发现没有,许多高阶女修穿着的长衫很像我们灵界的衣服。彩带,飘逸,追求一种婉约之美。这说明,长裙成了这里一种流行趋势……”
她话没说完,头上就吃了猫大爷一爪子,“你给老子说重点。”
唐七七忍着打死它的冲动道,“我在想挣钱的方法。”
“我以为你想到救厨娘的方式了。”
“救他,也得解决我们生存问题。一大家人,你以为好养啊。”说完,唐七七看了一眼在城内书店里认真看书的阿布和鸣苼。
有个徒弟,养了一只特别能吃的青蛙,还带着拖油瓶,灵宠袋里后还有更能吃的。
这一大家子,全是靠先前鸣苼那点钱,迟早会花完的。
特别是……唐七七目光落在阿布身上。
此刻的阿布正认真的捧着手里一本玉简,看得格外认真,那炙热的目光似乎恨不得将正本玉简都吞噬下去。
很早之前,唐七七就发现阿布在丹药方便有着惊人的资质,在她这个废物师傅的指导下,小小的他已能简单点炼一些丹药。
但是条件有限,他的资质不能得到更好的提升。
阿布年少懂事,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也知道师傅的钱来之不易,每次都书店,都是找免费的玉简看。
阿布虽是魔族,但是唐七七却从来没有因此想要过忽视和打压这孩子的天赋。
作为自己唯一的徒弟,她甚至想尽一切办法的想要给这个孩子创造条件。
如今夜霜白的事情遥遥无期,她当然要尽可能的考虑身边的人。
“你不会是想卖衣服吧?”猫大爷惊问。
“这无非不是个好方法。”唐七七眨了眨眼睛,“你还记得当年我们靠什么在云之都生存下来的?就是靠女人的买卖。这天下之大,管他道修还是魔修,凡是女修就有爱美之心。你看这些衣服,虽走婉约路线,但是事实上大多衣服,都做工粗糙,细节不足,重点是,款式并不美。你看刚刚过去那女魔修的衣服,那花式太老了,几万年前,我们仙灵界都不流行这种款式了。”
“几万年前?”猫大爷的兽瞳审视的看着唐七七。
唐七七忙正了脸色,“我们灵界不是有衣裳图志。里面记载了几十万年衣服的流行趋势,我闲来无事曾看过。”
“唐七七你撒谎打个草稿好吗?你看你这几百年来穿的什么玩意啊?除了你成婚那天,那件不是同一套衣服反复穿。”
“我不爱打扮不代表我没有审美。”
《衣裳图志》本有此书,但是不是在灵界,而是在真仙界。
此书的作者不是别人,也正是她的好友云舞仙子。当时在仙界洞府云舞写此书时,唐七七就在身边。
那个时候她重伤在云雾洞府修养,云舞便逼着她帮忙整理书籍,还非要叫她织衣,希望她弃武从女红。
所以……唐七七还是有点女红功底的。要知道,这几百年,她所有的衣服,都是自己剪裁缝合,不过,因为性格问题,她自身对衣服追求的简洁适战,美观方面就完全忽视了。
就连阿布这几年的衣服也是她做的。
猫大爷也觉得此方法可行,它兽瞳转了转,“如果老子没记错,魔修好兽皮,布衣鲜少,这布料也非常贵吧。”
“我们自己造啊。”
普通的棉花,唐七七曾偶然遇见几次,都将其全部摘了下来,储备平日做衣服。
但是那些木棉花做出来的布就和她现在穿的衣服,非常粗糙,实在不适合做高阶漂亮的衣服,当然也没法卖出去。
她记得当年云舞曾提到在魔界有一种金蚕,它虽为金蚕,但是吐出的丝最为精细,更重要的是,其丝可变色。
云舞曾无数次惋惜无法到魔界见此魔物一眼。
唐七七走进书店,停在了兽类的书架前,笑嘻嘻的问,“老板这里可有关于金蚕子的书籍啊?”
老板也是个耳族,头上长着两个非常大的角,看起来非常有气势,其修为是丹魔期修为。
他看着唐七七额头上两个小小的角,不禁露出笑容,“这位魔友,你是从哪里来?”
旁边的阿布道,“老板,这是我师傅,我们从同一个地方来。”
“哈哈,如此算来也是半个老乡啊。哎,我到这里几百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黑海的族人。”
唐七七也知道阿布的老家偏远靠海,因为环境和条件所致,修道的魔族的确是非常的少。
常言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书店老板竟然拉着唐七七和阿布说起家常了,好半响,唐七七才终于找到机会说,“老板,我想问问贵店有没有关于金蚕子的玉简?”
“听说这是凶物啊。”老板大惊,看着唐七七,“别说我们丹魔期修士,就是元魔修士都敬而远之。再说了,这东西非常罕见,鲜少有人见过,我这儿也没有关于它的任何玉简。只是早些年听说我们魔君大人将它们当宠物圈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