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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捕猎能手(1 / 1)

第二日清晨,楚易天背上包袱,骑着骏马,与郝胖子作别后,离开了生活了整整六年的双泉镇,这里俨然已经取代多羊镇成为了他的第二故乡!

骏马缓慢的出了镇子,楚易天刚想扬鞭疾驰,突然天空上一声熟悉的鸟叫声,让他不由地脸上一喜。

蔚蓝的天空中,一头体型足有婴儿大的雄鹰与小金正在那里战斗着。双方一边扑打着翅膀,一边用尖利的爪子往对方身上抓去,惹得一根根轻羽缓缓地从天空上飘落。

似乎觉得爪子不能伤害对方,小金竟用嘴开始战斗。小嘴一张,一排尖利的牙齿凶状毕露,对着雄鹰的脖颈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了下去,也不知道咬没咬中雄鹰身上的肉。

小金与雄鹰的战斗还在持续,不过楚易天一点都不担心小金。因为他看到那威武雄壮的雄鹰一身的羽毛都快被小金给咬光,成为秃鹰了。

雄鹰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嘴巴是尖的,啄不下小金身上的几根羽毛,知道再那么争斗下去,它必输无疑。一个收翅,忽的往下直坠,眼看就要至低空,这才振翅,飞进了大山之中的树林里。

小金怪叫一声,刚想追击。

“小金!”

在地面上的楚易天吼了一声,小金无奈地只能飞到楚易天肩膀上,一脸地不服气。似在责怪楚易天唤它干嘛,要不然那只雄鹰就是它的手下败将了!

伸出手摸了摸小金那一身丝滑的金黄色羽毛,楚易天轻笑一声道:“行了,我知道你厉害!那只老鹰不是你的对手!可它毕竟是你的同类,用不着赶尽杀绝吧?”

同类,不要赶尽杀绝?他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呵呵!楚易天似有回忆起了儿时的经历,一脸悲伤中又带着无奈。

‘叽叽!’

似乎感受到了楚易天的情绪有些低落,小金低声叫唤了两声。

“我没事!”楚易天继续抚摸着小金,有些伤感地说道:“我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去看望我的兄弟和妹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如果不跟我走的话,你就尽量不要飞离双泉镇,等我回来,好么?”

‘叽叽!’

享受地叫唤了两声,小金似在努力理解楚易天的意思,又是在考虑。过了好一会儿,这才点了点头,紧紧地抓着楚易天的肩膀。

“好!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出发咯!驾!”

看着小金同意跟自己一起走,楚易天欣喜地一扬马鞭,胯下的骏马受痛顿时狂奔起来。说来也怪,骏马飞奔,一路上那么颠簸,小金竟然能够稳稳地立于楚易天的肩膀上。

…;…;

楚易天骑着骏马,肩托小金,认准方位,一路南下。白天赶路,夜晚休息。有客栈就住客栈,没有客栈那就在野外过夜。

说道这在野外过夜,就不得不提一下小金。连楚易天自己都没有想到,小金那么厉害。只是扑打翅膀在半空中盘旋一阵,盯上猎物后钻入丛林中,再出来时,爪下便是抓着野鸡或者野兔之类的小野味。

除了能够猎捕小野味,到了深夜,小金甚至还能够为熟睡的楚易天站岗放哨。

就在前三日夜晚,在丛林里过夜的楚易天,寻找一处较安全的地方,生了一堆篝火,靠着大树便陷入了梦乡。

一条两尺长的小青蛇从楚易天倚靠的那棵大树上,吐着信子,悄无声息地沿着树枝绕至树干,身形都还没显现出来,在楚易天怀里沉睡的小金猛地睁开眼睛,低鸣一声,从楚易天怀中飞至大树上,两下就用利爪将小青蛇撕扯成数截。

从双泉镇离开至今,已是第十三日。期间楚易天经过了一座大城,两座小城,六座小镇以及若干村庄,总计路程足有两百多里。距离楚易天要到的南海无极宫,还有着数千里路。

这一日黑夜,天色不错。月如银盘,满天星斗。

楚易天现在所处的地方,名叫蜈蚣岭。乃是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山岭。距离附近最近的村庄,至少也有数十里的路程。

‘算了,疾驰了一天,马匹也快受不了了!还是就地休息,明日再赶路好了!’

想着胯下的骏马已连续奔跑好几个时辰,楚易天担心骏马会劳累奔波出现问题,只得在蜈蚣岭上一处开阔林地上,将骏马拴在树上,自己则是拿着火折子,到附近拾取干柴回来生火。小金,不用楚易天吩咐,早已飞上空中,寻找猎物去了。

十三日里,只要在野外过宿,到了这个时候,便是小金的表演时间。抓捕野味,站岗放哨,俨然成为了一只夜鹰。

楚易天刚将篝火生起,使得周围一片光亮,小金已是从林中飞回,在它的爪下,一只野鸡早已失去了生机。

‘叽叽!’

将野鸡放下,小金在地上邀功似得走到楚易天身边,这时,楚易天伸出手掌,仔仔细细地抚摸小金,从头一直到尾部。也不知道,小金从何时养成的这个习惯。

“干得好!小金!马上我就给你把它烤了了!只是,这只野鸡似乎有些小啊!不过咱俩吃的啊!”

楚易天看了看被小金咬断喉管而死的野鸡,顶多也就三四斤重,拔完毛清理掉内脏,肉加骨头也就二斤多点。这么点斤两,怎么可能够吃呢?别说小金这个大胃王了,光是楚易天,自己一个人就能消化掉这一整只鸡了。

说起小金,楚易天是越与它相处就越心惊,起初小家伙每餐只吃一只野兔,也就五六斤肉。但这十多日过后,小家伙体重没长,饭量却是大涨。每餐不吃个七八斤的肉,根本不会满足。

这不,听到楚易天说野鸡太小,不够吃。小金皱了皱眉,叫唤两声,扑打着翅膀飞至蜈蚣岭半空,一双棕褐色的眼球在黑夜下发出阵阵绿光,不用说,这是在寻找猎物。

没有理会小金,楚易天从马匹的鞍上取下包袱和水袋,就地打开包袱。里边除了换洗的衣物,便是那大大小小的纸包以及一把锋利的匕首。

先将野鸡身上的鸡毛全都拔了,然后用匕首将野鸡开膛剖肚,取出里边的内脏,最后,用清水清洗一遍,用树枝将野鸡放至火上烧烤。这一道道手续,楚易天不知道已经干过多少回,因此,看起来格外的熟练、轻松。

至于小金,楚易天现在倒是不大担心它会遇到危险。自从那一次被黑白纹蟒蛇差点毒死后,小金就再也没有受过伤,更别提输给其它动物了,哪怕是它的同类,比它体型大上不少的雄鹰,也被它收拾的落荒而逃。

这等战斗力,直让楚易天汗颜。想不到自己当初还大言不惭,说什么有自己吃的就有小金吃的,一定会保护小金不再受伤云云之类的话。

‘以我日行二三十里路的路程来算,到达南海至少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心里计算着到达南海的路程,楚易天手上却是将树枝转了转,那上边的野鸡已经烤成金黄色了。

‘叽叽…;’

树林深处,小金的叫声不断地传来,似乎遇到了什么麻烦一般。

“小金出事了?”

以往小金去猎食,回来都只是叫两声,向这般不断连续地鸣叫,除了那一日与黑白纹蟒蛇争斗,楚易天再也没有听到过小金如此密集的叫唤声。

急忙将匕首握在手上,随手拿了一根燃烧着的粗木柴,当做火把使用。楚易天心急地顺着小金的声音,快速地穿梭在树林里。

若是有人在附近,见到树林中一点火红色忽灭忽亮,移动颇快,定然会失声尖叫碰到鬼了。

鬼不鬼,楚易天可理会不了那么多。如今,他心里全是担心小金的安危。

“小金,不用怕,我来了…;呃…;”

靠近小金的声源时,楚易天大喊了一声,手持匕首摆出随时攻击的状态。但是,到得小金身边时,楚易天有些无语地说道:“小金,你要不要这么贪心?吃得完么?”

原来,小金发出连续的叫声呼唤楚易天,不是因为它遇到了危险,而是它猎杀了一头五六十斤重的小野猪。碍于自己体型太小,一双爪子虽然尖利无比,可提不动野猪的尸体飞回去,只得将楚易天这个吃白食的唤来做苦力了。

野猪,可不是野兔和野鸡这等攻击力几乎为零的生物,一旦它发起疯来,几十个猎人也不一定摆的平。尽管这头野猪仅是幼年时期,可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想不到小金居然这么厉害,但转念异一想,这充满灵性的小家伙,都敢与成年的蟒蛇较量,一头小野猪又算得什么呢?

‘叽叽!’

小金得意的叫唤了两声,飞到楚易天的肩膀上去。在微弱的火光照射下,楚易天隐约看到了小金的嘴巴和爪子都残留着小野猪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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