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哪个城市,酒吧都是最热闹也是最乱的场所。
秦重和林倾城进入的这家酒吧亦是如此,此时刚刚下午四点,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只有一些不用工作的人正在悠闲地听着音乐,品尝着这家酒吧特制的鸡尾酒。
王子选的地方还是挺有水准的,酒吧内无论是装潢还是桌椅的摆设,都颇具风格。
不过,在刚进门的时候,秦重和一个身材娇小的男人擦肩而过,却被人用力的撞了一下。
皱着眉头看向哪个撞自己的人,如果不是他的反应足够灵敏的话,可能都发现不了自己的钱包被人拿走了。
“站住。”秦重叫了一声。
小个男人听到这声叫喊,不但没有丝毫减速,反而加速朝着前方跑去,速度之快,堪比百米冠军。
“在这等我。”秦重立刻嘱咐林倾城一声,飞身朝着那个小个男人追去,之所以放心林倾城留在这里,是因为王子也在这家酒吧里。而且他的钱包里的钱倒是次要的,关键里面的卡可不能丢,那可是瑞士银行限量发行的银行卡,丢了根本没地方补去。
童小丽瞥了眼身后穷追不舍得男人,忍不住大皱眉头,心道:不就是一个钱包吗?你们有钱去酒吧潇洒的人,还会差这点钱?
他哪里知道,这钱包里存放的可不止是一点钱那么简单,应该说是很多钱,多的足够他数到手抽筋。
秦重没有继续叫喊,既然确定了前方的小个男人是个小偷,那么就没必要对他客气了。脚下用力一蹬,步子瞬间变大,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腿长是优势,和小个男人比起来,秦重的速度简直快要飞起来了。他见自己跑也跑不过,干脆往人多的地方钻,希望凭借人流把这个可恶的男人甩开。
但身后的秦重却犹如在他的身上装了定位系统一般,无论他的身边有多少人,秦重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并确定是他。
童小丽知道自己今天要栽了,这个人不会真的在自己的钱包里装了定位系统吧?一拐弯冲进了一条小巷中,没想到还是一条死胡同,真是让他哭笑不得。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童小丽苦笑着倒退到墙角的位置,可怜兮兮的看着一步步向他走来的秦重。
“大哥,我只是混口饭吃,你给我留条生路吧。”童小丽的声音很低沉,有些男人般的粗旷,再加上他身上的男装和平坦的胸部,一般人都会以为这个人真的是个男人。
但眼力毒辣的秦重却一眼发现了问题,虽然他将自己伪装的很好,但他不安时搅动的衣衫却出卖了他的身份。这个动作,除了女人外,就只有人妖会做了。显然,面前的人不是人妖,那么就只能是个女人了。
“把东西拿出来,你可以走了。”秦重也不是个喜欢赶尽杀绝的人,更何况从对方的脸蛋看来,她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正处于花季的年龄,会出来当小偷,肯定是因为家里出了问题。
他不是圣人,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在原则内的情况下,他会尽可能的给别人留条活路。
童小丽没想到秦重会放她走,但她又舍不得怀里的钱包,光是那鼓鼓的质感,就能猜到里面装了不少钱。
“怎么的,你还不想给了是吧?”秦重看着这个小丫头眼神里的贪婪,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丫头,人为了自己的生活努力是没错的,但是你这样直接盗用别人的努力成果,难道不觉得可耻吗?”
“我…”童小丽呆了一呆,随即注意到秦重说的一个词,“丫头,开什么玩笑,我是男人!”
秦重笑了,英俊的面庞上露出阳光般和煦的笑容,让对面的童小丽都感觉浑身一阵温暖。“男人和女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无论你怎么装,都掩饰不了你的本质。赶紧把我的东西给我,否则一会我兽性大发,把你怎么样,到时候你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童小丽的年纪还小,听到这话身体不自觉得哆嗦了一下,想要说两句反驳的话,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事实上,她确实很害怕,否则也不会女扮男装,还粗着嗓子说话了。
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容貌,也能让她更轻松的得手。
“你真的不会为难我吗?”童小丽两手紧紧抓住手中的钱包,胆怯的问道。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则四处乱瞄,似乎在研究逃跑路线。
“如果你不再考虑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痛快的把我的钱包给我,我就不会为难你。”秦重站在原地,一脸微笑的说道。以他的力量和爆发力,无论童小丽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逃跑,他都有信心在她逃跑的第一时间把她拦下来。
童小丽崛起了粉嫩的小嘴,不满的嘟囔着:“好不容易到手的鸭子就要飞了,我这一天又白干了。”
秦重无奈的摇摇头,笑道:“你一个手脚健全的小丫头,干嘛要学人家偷东西?好好去学校念点书,将来毕业了不是更有前途吗?偷只是一时痛快,早晚有一天你会被别人发现,被别人抓住。下一个抓住你的人,可能就不会像我这么善良,肯放你离开了。”
“我知道。”童小丽突然将钱包用力抛出,在秦重的目光看向钱包的一瞬间,身子猛的如同猎豹一般窜出,飞快的从秦重的身边掠过。
秦重下意识的伸手一抓,却不小心的拍在了一个小小的鼓包上,吓得他连忙收手。而童小丽就借着这个空档,闪身除了巷子,消失在了街道口。
等秦重追出来的时候,见那小姑娘不见了踪影,到也没有追。
他是真的没打算追究,而且小姑娘的生活也挺不容易的,可是当他打开钱包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这小丫头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下的手,居然将钱包里的现金全部拿走了,一张都没剩。
虽然里面也没多少钱,加起来才几千块,但她的技术未免也太好了吧。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是小偷,而应该叫神偷了。
无奈的摇摇头,小声地嘀咕道:“算了,就当是捐款了,只不过那丫头的速度也太快了,连我都没发现。”
待秦重彻底离开小巷的时候,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巷口的街道上。她一边揉着自己的胸脯,一边望着秦重离开的背影愣神,许久后,这才快速离开。
秦重再次回到了酒吧,里面已经乱成了一团。一群人正在使劲的拼酒,而林倾城正如同优雅的女神般坐在一把高脚椅上,很有气质的轻抿着杯中的酒。
大步来到林倾城的身边,狐疑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王子和别人在拼酒,已经连赢了五场了。”林倾城面带笑容,清淡的如同盛开的百合花般美丽动人。
“嘿,这小子好久没和人拼过酒了,今天这是怎么了?”好奇的站到王子的身边,秦重发现对面一共有十七八个人,而王子这边仅有他一人。显然,那十七八个人是打算轮番上阵,这还不把他给喝死?
“王子,你这干嘛呢?”秦重站在王子的身后,出言问道。
王子抬起他那张普通的脸,此时他的脸上已经满是红色,而且是那种喝多酒后特有的红色。口齿也变得不如之前那么清晰了,囫囵着说:“他盟(men)要泡倾城,我来挡住他们。”
秦重点了点头,顿时明白了事情的原因。闹了半天这货是因为林倾城才和这些人拼酒的,其实他只要假装是林倾城的男友,这些上门搭讪的就会乖乖的退走了。
即使让他们和林倾城去搭讪,就凭她那个臭脾气,能给这些男人好脸色看?
“行了,你喝的也差不多了,咱们该走了。”秦重拍着王子的肩膀催促道,他可不忍心自己这位好兄弟明天承受宿醉的头疼,虽然这点小事他抬抬手,分分钟就能解决。
“不,我要和他们,决战到天亮。”王子砸吧砸吧嘴,跟对面也同样喝多了的男人一举杯,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大喊了一声“痛快。”
秦重顿时有点明白了,这小子根本就是以林倾城的借口来找人陪他喝酒啊,只不过你小子不知道你一下子得罪了很多人吗?
周围新加入的,还有一些对林倾城有兴趣却一直没敢过来的人,都慢慢的汇集到了对面。而自己这边却从始至终都只有自己和王子两人,好吧,秦重也是后加入的。
再看看已经变成醉猫,随时都有可能一睡不醒的王子,看来这场车轮战,最后剩下的会变成自己啊。
“秦重,你这个小气鬼,来,干。”王子一边喝着,一边嘟囔着。
秦重听完被他的话逗乐了,你是有多恨我啊,就连喝醉了都在说我的坏话。用力一推王子的脑袋,这货立马倒在了沙发上呼呼大睡起来,那叫一个痛快。
而林倾城见到这一幕,也无奈的笑了,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到秦重的身边坐下,也不出声,就那么静静的盯着秦重和这群人拼酒。这一幕瞬间让对面的男人们羡慕不已,大吞口水的同时叫嚷着要让秦重也喝。
“兄弟,挺有艳福啊,来,咱们走一个。”把王子灌倒的大汉被人拖走,上来了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咧嘴一笑,露出光洁的牙齿,拿起酒杯就牛饮了一杯。
“好酒量。”秦重也拿起酒杯痛快的喝了一杯。但他可没功夫跟这群人一直耗下去,看着还在不断聚集的人,秦重笑着说道:“我们这一喝未免太慢了,不如来点混搭的吧。”
后面的人也立刻来了兴致,混搭的他们平时倒也喝过,但是听到秦重要了一个特大号的被子,然后把十几种烈酒混合到一起,跟人拼酒的时候。即使是那些夜夜喝醉的酒鬼,都有些胆怯了,看着那一大杯颜色有些发黑的液体,这还是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