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独家记忆
第二天,兰雅诗早早出门,穿上一身运动装。两人约好爬山!
他想在走之前给她留下一段只属于他们自己的记忆。
说实话,运动装打扮的兰雅诗更加迷人,白色的花边帽子,背上一个卡通书包,平添几分可爱,紧身运动装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还有那细长的腿,让人看得口水直流。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配上顺滑飘逸的直发,真忍不住想上去咬一口。
“色狼,看够没有。该出发了!”兰雅诗不满道。
“额,今天看起来很...很漂亮!”林秋语无伦次,说话都结巴了。
女生都喜欢被赞扬。小脸一红,说道“我平时不漂亮吗?”
“不不,平时很漂亮。只是今天更漂亮!”林秋立马回过神来,补了一刀。
“行了。再不走,等太阳升起来,就没日出了!”
林秋接过她的双肩背包,手拉着手。往近处的那座山进军。
山不高,垂直高度两百多米。只是为了让视线越过城市的遮挡,看到日出从海平线升起。
路不是很荒凉,可以说有大道,很多情侣喜欢看日出,渐渐地就形成了一条山路,直到后来,有人用石块铺砌成大路。兰雅诗也不是爱撒娇的人,一路上从不喊累,默默地走完全程。
半小时后,两人肩并肩坐在山尖,等待日出。
二月的天,严寒散去不久,初春普及大地。臆想中的温暖还未降临,空气微微凉,兰雅诗手脚抱成一团,林秋见状,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伸手打在她肩上。兰雅诗顺势靠在他肩膀。
画面如此和谐,如此静谧。
日出还没出来,越坐越冷。林秋超乎常人的体质,当然不会感到寒冷,但万一她着凉了,那就后悔莫及。
“把眼睛闭上,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她合上眼睛,默默等待他的惊喜。
此时,他来到旁边的枫树旁,集中精力,以指代笔,在一片枫叶上细心雕琢。片刻后,一阵空间波动显现,又立马平息,他才长舒一口气。
“你可以睁开了!”
她双目缓缓睁开,见周围毫无一丝异常。景还是这景,人还是这人,就连他的双手都空空地放在眼前,惊喜在哪里?嘟哝个嘴:“混蛋,你骗我!”边说还用小手锤他的胸口。
他轻轻握住她的娇嫩的手,止住她的动作,贴在她耳边说道:“兰,记住,就算骗全天下人,我也不会骗你!”
似解释,又似在承若。
兰不知说什么,把身子缓缓靠向他怀里。
享受这份甜蜜后,他言归正传:“惊喜就在眼前,你跟我来。”
走到那片枫叶下。林秋纵身一跃,直接跳上去,脚底掠过叶片,身体凭空上升,脚底离枫叶十公分,如神一般,漂浮在空中,周围看不见任何支撑。
兰雅诗惊的合不拢嘴,像看妖怪般盯着他。不过,喜欢的人,就算妖怪也认了。等回过神来,才听到,他在上面一个劲催促自己也上去。可是,怎么上去?
“别怕,你就想象这片枫叶是一个实体,只要跳上来就行了!”林秋边解释,一边走在边缘,伸出双手,一副接应摸样。
兰鼓足勇气,把手伸给他,踉跄地爬了上去。
一入这范围,她感觉重力顷刻消失,似太空遨游,任意舒展。俯视大地,似临升空,感觉飘飘然。这少年,他是怎么做到的?
“怎样?算惊喜吗?”
她如小鸡啄米般一个劲点头,没有吱声。
“傻瓜,假如有一天,你迷茫了,亲友背叛你,逼迫你,你不知该相信谁的时候,记住,你还有我!我始终会在你身边,支持你!”
她默默低下头,靠向他胸膛。他伸出双手,搂住她腰。
此情此景,他双唇渐渐像她合拢。她害羞地匆忙闭上眼。他贴上她那如豆腐般温嫩的双唇的刹那,太阳从海天相接的地平线透露出来,印射在脸庞。
这一刻,时间仿佛定格!
两颗心在黎明融化、交织。两个人,从此契约,今生今世,永不言悔。也不再不需要诺言,不需要海誓山盟,一个眼神,一个吻。便是此生最宝贵的誓言!
她,静静依偎在他怀里,享受这一份温存。
他,愿用一生守护她!从此她成他生命的一部分!
甜蜜的时光总是在不知觉中悄悄流逝,太阳高高挂起,两人依依不舍的走上下山的路。
“林秋,告诉我,你看过最美丽的风景是什么?”
“当然是你咯!”
兰雅诗俏皮到:“少扯淡,我说的自然风景,是日出吗?”
林秋认真的想了想。回答道:“在遇见你之前,我心中有块最美丽而又神圣的地方。今年秋天,我要与你分享记忆中的圣地!”
可以先告诉我,是哪里么?
林秋神秘兮兮说道:“保密!嘿嘿,留点悬念才会有期待!”
他说的圣地,便是记忆中,和外婆走过的那片枫林,那是他的寄托,他的信仰!或许,如今,他要带她生命中同样分量的女人,去欣赏那片美。他要将外婆传递给自己的那片枫林,当做最美的篇章,传递给她!
“好,那就今年秋天带我去,不许耍赖!”她满怀期待。
...
下山后,兰雅诗要求打羽毛球,两人晃悠着来到体育馆。
“我来挑战咱们学校的女子羽毛球冠军。只求轻虐啊!”林秋一脸戏谑。
兰自信满满,“那是当然,我不会把你打趴的!”
兰雅诗跑的香汗淋漓,满脸笑容。
每一个球,不管出界与否,他都努力接上,尽管击球的动作十分笨拙,最基本的握拍手法都不规范,好在他反应能力远超常人。每个球都回的很到位。毕竟第一次打羽毛球,还算没丢脸。
兰雅诗的美貌与打球的姿势,无疑吸引了部分旁人的围观。
人群中来个一米七八左右的中年男子,看上去二十几岁的样子。他一路走来,群众都特意给他让出一条过道。和其他观众一样,静静地观摩,不是地颔首点头,偶尔有叹气,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他的出现,将大部分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自己身上。
林秋当然注意到他,给他的评价就是两个字:装十三(后面两个字是合成的字母)。
林兰二人打完一局,计分是,兰雅诗以两分之差险胜。
中年男子忽略林秋,径直走向兰雅诗,小声地交谈什么。
对旁人来说是悄悄话,林秋听得一清二楚,居然当场贬低他去讨好兰同学。让她加入他的什么狗屁俱乐部,又什么训练后能进国家级比赛,赢得荣誉。兰雅诗一开始拒绝了,然而,这男子不甘心,反复的劝说。
观众好像也听到了些什么,小声嘀咕着兰不识抬举,装什么,不就是多要钱之类的,各种不友善的目光和闲言碎语抨击而来。兰雅诗十分气愤,眼圈都泛红了。
林秋顿时不乐意了!
“喂。大叔,别妨碍我们打球,场地费很贵的!”
男子没理他,继续和她交谈。围观的群众因为男子的介入,足足增加两倍有余。
太气人了,有点名气了不起?尽然敢不理你家林秋爷爷!更甚然欺负你家奶奶。简直大逆不道!
“你跟她说了不算,她得经过我的同意,我是他家男朋友!”林秋故意拉长个声音。这货,欺负到头上了,不来个决斗是不行了!
对面的兰雅诗听到“男朋友”三个字,俏脸一红,似乎得到了安慰,对男子点头应允什么。
中年男子终于回过头正是和他交谈:“说吧,你有什么条件!”
“条件?不敢,你想让她加入你的什么屁屁俱乐部,不是不可以!”
“是皮皮!”
“好,不管屁也好,皮也好,总的看看你们实力吧,我今天第一天打羽毛球,我们打一场。你打赢了我,我就相信你们是行家,把她放心交给你们。若是你输了,也不为难你,跟我女朋友道个歉,就说,‘姑奶奶,我错了!不该来打扰你雅兴!’”
观众们均乐得不亦乐乎。各种嘲笑鄙视,暗骂他狂妄自大,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和卫冕冠军提出如此要求,就算你打了几年了也不一定打得过,别说你第一天打,这不是贴上来打脸么!
简直找虐!当然,也有人佩服这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些情侣的男方当然理解,这时候,作为男人就不能退缩!
“好!一言为定!”男子想也没想,毫不犹豫答应,这是他绝对的自信。还有对这个少年完全的轻视!
作为主角的兰雅诗下场,这场男人的较量,一个为心爱的人,一个为名气。(让兰雅诗加入他的俱乐部是看中她的技术,让她打女子联赛,为他再次挣得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