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无欲无泪
日子总是要慢慢地过,一转眼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其间我去探望过娴姐姐几次,她越来越瘦,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大家都说看这迹象定是要给王爷生个小世子。娴姐姐微笑地让丫头收了众人的礼,她自己却是虚弱得下不了床。她的肚子还没有隆起来,可是吃穿用度已经格外小心,王爷又额外给添了几个丫鬟,颇为慎重。他欢喜的样子不似有假,天下间有哪个男人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呢。有位友人说过:男人未必会真心疼惜他的枕边人,除非是他想娶的那一个,但是对孩子还是很在意的。
每每看到她看肚子时的光芒,我总是会下意识抚摸自己的肚子:那里空空如也。如果……如果我的孩子还在的话,应该有两个多月了吧,比娴姐姐的还要大些,只可惜……
闲来无事,我总是拿起针线,做些小娃娃,避邪娃娃。翠倚的手艺已经炉火纯青,所以基本上是我画出花样,她来做,我也是想到什么画什么,如意扣、中国结、民族娃娃,当然画得最多的还是日式娃娃,大学里几个室友总爱挂上那么一两个在书包上,趋吉避凶。
做得精致了,也会挑上一两个送到娴姐姐那里。这种东西不能太多,表示心意就成。
我的孩子已经没了,但愿她的孩子能够平安地降生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原因是,王爷上次在临河县得以脱险,我总以为是给他戴上了那个娃娃的缘故。在这种环境下活久了,人也跟着迷信了几分。
南边山上的枫叶,听说已经红了。这让我想起了北京的香山,那里一到九月,红叶烂漫,美不胜收。
纤柔来邀过我两次,我去了一回,回绝了一次。自从我落水后,真正来关心探望我的,除了娴姐姐,也似乎只有她了。我们像之前一样,慢慢地多了些交往。只是,谁都不再提起那件事。倒不是我有多大度,而是,我了解她,她对尹风就像是罗竹对翠倚,只不过女人始终没有男人那么理智。尹风在她心里已经深深扎了根,容不得别人将那美好的印象毁灭。其实不管是我还是她都明白,风王早晚有一天是要娶妻生子的,那才是她真正痛彻心扉的时候!至于其间,他遇到的事,心动的人,都只是人生途经的风景,比不得以后瓜熟蒂落的喜悦。风王对我的好,也只是在履行他们儿时的约定,他要娶杨葭,一生一世保护她,仅仅剩下这样一个空空的承诺罢了!
天晴的时候,我也会搬来一架古琴,在有些凉的秋风中奏歌一曲。每次一看到琴弦,我就会莫名兴奋,然后下意识的用右手拢拢头发,朝那琴弦深处罪恶的黑手!
最初翠倚见了也是吃惊不已,直说我深藏不露,什么时候偷偷学会了弹琴,居然连她都瞒过了。我大呼冤枉,她是我的贴身丫鬟,说得难听点吃喝拉撒都是跟着我的,我哪里有空余时间学琴?翠倚一想也对,最后我们主仆二人的结论就是:那是我一时情急的巧合!
《渔舟唱晚》、《高山流水》这些我平日只能用手机下载了欣赏的古筝名曲,我竟然都会弹!而且,看面前这二位的陶醉神态,似乎我还弹得不错!
文渊会出现在王府里我一点也不吃惊,品宴歌舞后,皇上有意提了编纂曲谱一事,我记得当时自己是一口应下了的。一来可以打发无聊时间,二来我本身对音乐,也是有极大的崇敬之情的。文学乐理的整理收集成册,皇上交给了他的爱将—文渊文学士。大概皇上觉得文老学士老眼昏花,速度缓慢,找了他的儿子来替代,也是情理之中。
朝中许多的老人都解甲归田了,涌起更多的后起之秀。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同文渊一同来的,竟然是七皇子尹庄。我对庄王的印象,是和风王一样的纨绔子弟。不同的是风王是贪玩,庄王反倒流连在女人身边的时间多些,简而言之就是---好色。
文渊仍是穿着白衣,头发用玉带绑起。庄王则是一身浅绿的颜色,玉冠挽发,也算得是位翩翩佳公子了。
两人笑着走来,文渊道:“侧妃的琴艺果真高超,臣佩服!”
我也一笑,对翠倚道:“快去给两位贵客上茶,再去瞧瞧王爷下朝了没有。”
心里叹道:“这两位爷真不懂规矩,明知我是个已婚妇人,还敢大刺刺来我的院子,内室不是一向都非请勿入吗?就算你们一个是皇上的宠臣,一个是宠弟,也该适当合规矩不是?再不济也该送个拜帖啥的,由前厅入,再由王爷派人传我,方合时宜。王爷啊,您快点吧,文渊都下朝来咱家了,您没有道理迟迟不归的吧!要是您再不回来,我要怎么接话茬,要怎么维护我的清白啊!
庄王那厮,我看也不是个善类,不但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一双眼还贼精贼精的,朝我的内室看去。从我们现在所处的院子直行几米就能到我居室的会客厅,左边是我的房间,右边则是翠倚和芽儿的居室,往后才是二等丫鬟婆子的房间。也就是说,我的若梅坞是笔直的一条线,站在院中可以透过窗户清楚看见我的内室。当然内室也没什么好看的,能够入眼的都是王府统一的摆设。我的房间所有东西都是翠倚拾掇的,简洁而整齐。
庄王手持折扇,笑眯了眼道:“嫂嫂窗前的东西倒是特别。”
文渊一看,也道:“确是奇特,侧妃可否告知它的来源?”
我心里咯噔一下,通常谁说你的某样东西特别的时候,潜意识的台词就是:他对这个东西感兴趣。如果他手中不巧有些权力,下一句就是:他要这个东西。
庄王看到的,正是我挂在窗前的避邪娃娃,为了让它和普通的娃娃不同,我和翠倚可谓是煞费苦心。光是它的衣饰头饰,我就琢磨了半天,用掉了许多宣纸。翠倚在做工上又做了不少改进,比如如何让它香味更清淡但是更持久些,如何保持它的光洁等。与其说我舍不得它,不如说是舍不得翠倚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我虽不是个吝惜财物的,但庄王这种沉迷女色的人十分不对我的胃口。
茶来了,我借着功夫劝茶,顺势用帕子抹了下额头。他如果理直气壮地问我要,我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一惊一乍的,汗都下来了。
庄王只是浅浅地抿了一口茶,又笑道:“嫂嫂似乎很怕本王啊。”
是怕,不过不是怕你,是怕你背后的肃亲王。据闻当年肃亲王以一敌百,在某次的大战中硬是一只靴子踏破了敌方一员大将的脑袋!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儿子,能差到哪里去!
我不免假笑了下。
他又笑道:“嫂嫂不必如此,日后本王多来几次,嫂嫂就全当我是四哥一般便好。”
我假意地应了一声,心里哼道:权当你是尹风?尹风是多简单一个人哪!又是小杨葭的旧识,把你当他,被你骗得团团转还没准帮你数钱那!
文渊那个慢半拍的,还沉浸在对辟邪娃娃的研究里。只见他双眼放光,道:“真是奇了,竟能迎风不倒。”
我想笑,却只能深深的憋住,那时候还没有不倒翁,他当然不会知道不倒翁的原理。这家伙要搁现代,一准是个文学家,或者是艺术家。相比之下,人家庄王就显得镇静多了,只是淡淡地瞟了一眼,又继续喝茶去了。
“学士谬赞了,这只不过是我家乡的一种风俗,挂在门和窗前,趋吉避凶。”
他了然地点头。
“三哥,出来吧。”庄王突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