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李修哲,我大脑憨住了。有一阵子大脑里面什么都没有,等我有几分清醒意识时,一个大大的逃字冒出,我的动作也跟随着我的意识动作。
脚不步往前迈去,可是我的动作还是慢了,咔!一声,厕所的大门开了,李修哲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姿势出现在我的面前,因为是视线高度的不一,我看到了他黑色西装前面的泛着亮色的纽扣,三个纽扣,上面的那一个已经解开了,再上去是敞开的白衬衫,较之平常的严谨有了几分悠然和漫不经心。目光落在了修长脖颈上,那一段玉色的肌肤,可能是喝酒的原因带着浅浅的晕红。
我和他的距离不是很近,那为什么我还能嗅到他身上拉菲葡萄酒与他身上味道混淆的味道,香蜜诱人,如同他这个人一样。
想到这里,我的脚很没有出息地往后退了一步,遇上了,就是遇上了,我不想再去闪闪躲躲,于是就微仰起头对上他的眼。
他白色的脸庞看上去不怎么好,带着不正常的苍白,颦眉,眼窝下陷,底下是孔雀羽毛上的一抹青色,鼻翼间还挂着几粒晶莹的汗珠,
嘴唇紧抿着,划出一条淡紫色的线。
那一句“你怎么了?”我不由自主的开口问
太过于自然了,我都忘记我和他已经分开的事实了。
他那张淡漠的脸孔有着几分惊愕,可能是因为他也料想不到我的关切吧!他深墨色的眼眸深入了我的眼,好似就是一个深潭,里面深邃得不可窥视和揣测。而我自己也有了一些恼悔,又不能把自己说出来的话收了回去,就只能任由它吧!自己的眼睛轻轻地向下低着,错开他的眼。
我的手捏紧了自己裙子的下摆,手心燠热,都出汗了。我想起了两年前,我和他再一次相遇的画面,那时的我也是一样的紧张不安,也许我对他的不安早就根深蒂固。
他的目光仍是落在我的身上摇着头,片刻后,以一种很淡的语调说“没什么!”
陈哥走到李修哲的旁边,伸手要扶住李修哲,他摆手示意不用了。他是一个很固执和骄傲的人,有什么也不会当众表达出来。
他抬起的手在灯光下晃着,那一道刺眼的银光,让人无法忽视。我的眼睛不受控制扫了一眼他无名指的戒指,心揪着疼了,还是会疼。它告诉了我,眼前的男人注定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啊!这一切我早就料想到了,当自己亲自见证时,心又怎么会不疼呢?嘴角很不合适应的泛着苦笑。
由于我平视,笑又收敛得很快,李修哲也没有注意到。
他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眼神从来就不会避讳,仍是直直的揪着我看。那种目光下,人就会被死死的逼迫着,连心跳都压抑着不敢肆意跳动着。仅仅需要一个眼神,他就能让敌人丢盔弃甲。
我不敢对视他的眼,深知他有一双看透人,蛊惑人的眼睛,也不想自己低着头,就保持着平视,视线在他的胸膛“同事聚会!”
话说出后,气氛变得很尴尬,也许是我们语气的客套,也许彼此之间的那不可忽视的陌然。
其实相较于两年前,我们还是不同的,因为爱的河流被我们彻彻底底的斩了,可能心还是疼,也还会流血,却不再抱有期待。我也懂得,李修哲更加了解。
我仰头淡淡的笑着,以一种得体的方式说“那我先走了!”
他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点了一下头嗯了一声,脸上一闪而逝的惊愕早就散去了,恢复了他那张看不出,猜不透情绪的脸孔,连刚才有点落败的神色都扫尽了。他更加懂得伪装自己了,那样很好是吧!
我很想再一客套地说一句再见,但那两个字哽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了,也不想说了,转身,迈步,打开厕所的门,身子被隐藏在一道门里。
所有的动作都是一气呵成,即使我知道后面的那道目光一直都没有移开。我早就失去转身回头的资格,李修哲也没有追上去的资格了。
我的背紧紧地贴着冰凉的门,脖颈都涌出了战栗,我的耳朵尖锐的听到那个清凉的声音说“我们走吧!”
我低头把自己脖子里的项链拿了出来,derryring,这样的戒指应该是每一个女人都想拥有的吧!每个男的凭身份证一生只能购买唯一一枚derryring,寓意“一生唯一真爱”。这是多么好的承诺啊!又是多么好的梦想。
我的手紧紧地捏住手心里的戒指,直到手心传来了刺疼,我始终没有成为他的唯一。抬手把带了一年多的项链拆下,我放进了的手提包。
再回到酒席上,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余昊天的酒量再好,遇到海量的牛经理也喝醉了。
我和余昊天住在上下楼,大家就把余昊天塞给我了,加上他今天的特别关照,我也总不能见死不救,就叫来了保安,两个人搀扶着他走路。
原以为他个子修瘦,看上去比我还要苗条,应该不重,身子压下来,我才明白男女体格不一样的。
侧脸看一下趴在我肩膀上睡觉的余昊天,很小也很年轻的样子,我心里也是庆幸他没有像上次那样吐在我身上。
可是不久后,我就非常后悔自己的赞美了。到了他家门口,他醒过来了,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朝着我笑,很孩子气地说“苏姐,你送我回来啊!”
他的笑充斥着朝气,对于内心早就千疮百孔的我就是一道极好的良药,我有点呆滞的看着他,望着这一张年轻美好的脸。下一秒那张干净的脸,埋在我的脖颈上,吐了。
当带着酒味发酵发酸的液体从脖颈流到我的胸前,我有种要死的念头,恨不得朝着吐完又趴在我肩膀上睡着的人,就是一巴掌。最后咬着牙开了门。
一进了屋子,我就惊呆了,里面的布置都是粉红色,引入眼的就是一张女人的写真照片,很小巧玲珑,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大大的,很符合南方女人的秀美与可爱。我想这个应该就是余昊天的女朋友了吧!
我根本就没有闲心帮他收拾了,把他扔到沙发上,就准备走人,偏他的手紧紧地捉住了我的胳膊,皱着眉宇,很痛苦的喊了一声“小语!我们不是说好要相守一辈子的吗?”
我们不是说好要相守一辈子的吗?这应该是最动听的情话了吧!有多少人承诺对方一世,最后却相伴着另一个人过日子。
手被他整条都抱住了,我只能坐在他空出的沙发上,望着渐渐要陷入深睡的男孩子。
等他的手松开了一下,我费劲地抽回自己的手,都已经麻了。本想赶紧走人的,终究耐不住自己母性泛滥,手脚麻利地帮他脱了西装,用热水帮他擦了一下脸,收拾完毕了,再下楼。
家里的灯是打开着的,开了门,见到那双熟悉的鞋子,侧开鞋柜看到胜男正一边吃泡面,一边看书。
我调到g市不久,胜男辞了律师所的工作,也跑到了g市,当时我骂了她一通。凭着q大的学历还有她在两个人出名律师所的经验,她居然进到了g市老字牌的律师所。胜男的优秀让我有一种自豪感。
我走上去,夺走了她手里的泡面呵斥着“我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吃泡面。”
胜男抬起头很无辜的说“可是姐我肚子饿了,还得把案子看完。”
我把泡面扔进了垃圾桶,没好气地说“我给你做炒饭。你都二十四五岁的人了,怎么还不懂得照顾自己的身子,以后怎么嫁人啊!”
嘿嘿!她笑着朝我挑眉“姐,家里人都等着你嫁人呢!”
我不想搭理她的话,就进了厨房。在我心里她一直都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那个会偷偷地把妈给她的糖塞给我几个,在妈要打我时,哭泣着哀求的女孩。
很多时候,我觉得胜男就是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自己,骄傲要强,努力向上走,不服输。
经历了太多,我已经失去了那些,而她还有,所以更加宠溺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