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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将军对你寄予了厚望。王毅感慨的说道。
李百川倚着城墙把玩手里的虎牙之臂弩,随意的说道:“是吗?没感觉出来。”
臂弩已经被破坏了,而且以李百川的能力也无法装备,不过这不妨碍李百川对它的喜爱。这件臂弩算是意外之喜,当初在黑市的时候他没料到最终能拿到这东西,现在到手了,自然很是开心。
虎牙之臂弩杀伤力惊人,并且拥有强悍的附魔属性,只要能使用起来,那威力无穷。
王毅对这臂弩也很是垂涎,不过却没有胆量使用这东西:与其说这是一件杀人利器,不如说这是催命符,这臂弩可是刘剑峰的逆鳞,只要有机会,他必然会将这东西再取回去。
他伸出手指在臂弩上弹了弹,一阵清脆的金属敲击声响了起来,王毅摇摇头道:“东西是好东西,不过好东西还得用命使用才行哪,这趟远行你最好小心点,刘剑峰这人才大但器小,最是容不得别人挑衅。不过你们张将军倒是很看重你,料想他不敢随意对你动手。”
王毅嘚吧嘚一大通,李百川总算是回魂了,他收起臂弩懒洋洋的说道:“张炜会器重我?你怎么看出来的?”
对于这个问题,王毅没有回答,只是回身指向城外一支长长的队伍。从城门一直向荒原里蔓延,上万人站成队列,好像一条巨蟒一般。
人流涌动,仿佛是巨蟒在缓缓蠕动,从高空看去,也是森然可怖。
随着大门打开,一个个披坚执锐的战士拍着整齐的队列走了出来。这些人目光坚毅、嘴唇紧闭,合在一起有一种钢铁般的气质,令人看了就有一种安心的感觉。在队伍最前方,几十个高大的战士手里挽着缰绳,缰绳另一头系着的却不是马匹,而是一头头和马匹差不多大小的巨型变异军犬。
魔兽进化的越来越快,这些变异军犬也开始进化了很多,以前李百川看到的时候这些军犬大小如同小狮子,但现在看来,已经比雄狮更要威武霸道。
军犬都进化的如斯可怕,可以想象,草原上的狮子恐怕更是强大。
进入荒原,军犬们变得兴奋起来,广袤的荒原唤醒了这些怪物的野性,它们不安的打着响鼻,喉咙里发出沉重的闷吼声,一有风吹草动就仰头狂吠,如同群狼。
能束缚住军犬血脉中野性的是后面一队队面容冷酷的士兵,经过军队的锤炼,神选者士兵与普通神选者之间的差距迅速拉到。一个神选者和一万个神选者产生的气势是天差地别的,近万精锐踏着整齐的步伐行进在荒原里,自有一股踏破山河的气势。
这就是军队的力量,平安县能一直屹立于半岛荒原,正是因为有这么一支铁血强师在捍卫人类的尊严。
看着军队阵列而出,李百川和王毅的表情都渐渐变得肃穆,这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任何一个人在此情此景之下都无法生起别的心思。
“张炜确实看得起自己。”李百川不得不赞同王毅的说法,因为他就是这支强悍队伍的领头人之一,确切的说,他是此次商队的副指挥之一。
平安县这么多人,对物资的需求是极其强大的,粮食和油盐这些基本物资可以从神魔空间中兑换,可是衣服、被褥这些东西就很稀缺了。
今年秋天来的格外早,夏天一晃而过,秋风已经开始在荒原里肆虐开来。现在还没有到秋雨连绵的时候,到了那个时段,半岛气候将更为寒冷,因此平安县需要大量保暖物资,否则等到冬天,指不定会冻死多少人。
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李宗华决定再次派出商队远行,前往唐河市去采购平安县内稀缺的物资。
平安县距离唐河市直线距离是六百公里,可是现在外面世界变化天翻地覆,森林、沼泽多不胜数,要想从平安县走到唐河市,那实际行进距离至少得翻一番,现在军方的预估计就是一千五百公里。
半岛外面是什么情况?平安县的高层们也说不准,为了保证商队安全,李宗华和各位将军经过反复讨论,决定派出一支万人雄师来护送商队。
这支万人大军的总司令是刘昌岩亲自兼任,他是政治、军事多面手,很适合带领队伍参加贸易性质的行动,相比之下张炜、刘剑峰这些人就差得远了。当然有一个人更合适,那就是曾经的商界大鳄李宗建。
不过李宗建轻易不会离开平安县,现在李宗华已经不管军队的事了,总得有个能当家的留下主持大局,而现在拥兵足有四十万的李宗建自然是最好的人选。
李宗建做事也很是公道,刘昌岩带队,这支部队的主力却是他出动的。事实上没有哪个将军愿意出人保护商队,摆明这是送死的行动,李宗建手头上人最多,就出了大头,足足有八千人。
刘昌岩是总指挥,副指挥则有四位,李宗建、张炜、余进洋和刘剑峰都派出了自己的副手来协助刘昌岩,其中张炜没有派出自己最信任的吕玉来,而是派出了李百川做代表,显然后者已经进了他的权力核心。
刘剑峰派出的人选很耐人寻味,正是与李百川有生死过节的蔡武。
王毅也参与了这次行动,不过他可没有资格代表李宗建做副指挥,李宗建的副指挥名为杨怀华,是一名老派军人,军衔是少将,在济北军区声明很显赫,王毅是他参谋团中的一员。
人员聚齐之后,李宗华亲自出面主持了动员大会,毕竟他还是平安县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
人头攒动,当李宗华斩掉一只魔兽的脑袋口中喊出‘出征’口号之后,数万人呼喊着‘必胜’踏上了征途。
这次商队主要的交易物品是魔兽的毛皮和一些从荒原中寻到的可食用植被。植物进化之后也不是所有的都不可食用,经过魔厨们的辨别,终于有少量可以供给普通人食用的植物被挖掘了出来,这些植物的果实或者根茎在摘除后可以抵抗变异细菌的侵袭,防腐效果颇佳。
李百川不想步行,不过又没有魔兽被封印供他骑行,好在之前他曾经在荒原里藏了一辆东风猛士。
其实现在荒原里杂草高深,即使是越野车也无法行进,不过有上万人的部队在前面行进,就是树林也能踏出一条坦途,李百川开着车跟在后面倒也不错,可惜就是速度有点慢。
李百川没有亲自开车,开车的是一个珠玉般的美女,正是水湄。
水湄将秀发束起来扎在脑后,露出光洁如玉的额头和妩媚的俏脸,身上穿着一套红魔级的镶嵌甲,脚上踏着小巧的重靴,整个人看起来英姿飒爽,不过从镶嵌甲裙摆下露出的笔直雪白的小腿还是有些诱人。
李百川带上水湄,是后者要求的,因为要前往唐河市,他们的队伍是得经过下马岭所在地的,起码要靠近那里,水湄想把一些姐妹送去下马岭。李百川想到下马岭里那些孤独的兄弟,就默许了这件事,天天让一帮大老爷们面面相对也不是个事啊,孤阴不生、孤阳不长这个问题他还是懂的。
“你也想去唐河市?你去做什么?”李百川不解的问道。
水湄的小手稳稳的把持着方向盘,斜睨了李百川一眼,微笑道:“如果我不去唐河市而是留在下马岭,你会安心么?”
李百川干笑一声,老子安心才怪,这娘们心眼比下马岭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除了萧纾婕可以和她扳扳手腕,其他人即使被她卖了也不知道。偏偏萧纾婕是个普通人,要是水湄对她使用心灵技能,那可糟糕了。
水湄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极有自知之明,她从不做让李百川感到棘手的事情,因此尽管后者很想提防她,却总是拉不下这个脸面来。
车子晃晃悠悠的行进着,一个军官忽然小跑了过来,李百川知道是找自己的,就拉下车窗问道:“怎么了?”
这军官惴惴不安的看了李百川一眼,嚅嚅道:“报告长官,指挥部让我来通知您,领导们希望您能与战士们同甘共苦……”
李百川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道:“可是我只有一辆车,没法子给所有弟兄都提供车子。”
这军官哭笑不得,他只好把话说得直白了一些:“领导们的意思是您最好不要坐在车里,下来与士兵一起步行前进。”
李百川点点头,道:“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那军官松了口去,李百川经过两次与刘剑峰的侧面较量,现在在济北军区也是声名鹊起,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滚刀肉,这军官没料到自己的任务这么容易解决了,临走之前看向李百川的目光多少有些感激。
“真是个单纯的小伙子。”水湄轻笑着摇了摇头,马尾辫微微摆动,几条发丝划过李百川的脸,很滑很香。
水湄对李百川的了解自然要比别人深的多,李百川要是在乎那劳什子指挥部的命令才是怪事。
东风猛士依然在摇摇晃晃的前进,李百川将副驾驶的座椅放下,直接躺下来开始休息,更加变本加厉。
车子是老子自己的,油是老子自己的,驾驶员是老子自己的——好吧,这个算半个属于他自己,总而言之,他坐在这车上和军区没有一点干系,指挥部那帮孙子凭什么让他下去步行?这可真是只需州官飘妓不许百姓手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