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1 / 1)

宋朝夕自己打自己的脸, 还能说别的?她捏了把青竹嫩嫩的脸,勾了勾唇:“青竹你倒是说说,是你家小姐俊俏还是国公爷俊俏?”

青竹登时红了脸, 大小姐也太邪门了,一袭红袍衬得她面容明媚,美艳不可方物, 看人时有种勾人的味道, 可当她流氓一样捏人家的脸, 她又觉得大小姐肯定是穿错了衣服,那模样比男人还风流俊俏呢。

她气得端起床上圆形的簸箕,里面是寓意着好兆头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她羞恼:“不跟你说了!我出去替小姐收拾嫁妆了!”

“别啊!”宋朝夕似笑非笑, “再多待一会。”

“大小姐,你又想调戏我!”青竹恼得直跺脚。

这真是冤枉宋朝夕, 她指指头上能压死人的点翠凤冠,青竹这才意识到自己正事还没干,她红着脸折回, 替朝夕娶了凤冠和脖子上几层挂饰,朝夕这才活过来, 她卸掉脸上妆容, 脱掉宽大拖地的大红嫁衣,沐浴更衣后, 换了套绯色常服,这才舒坦一些。

天渐渐黑了, 朝夕让丫鬟下去休息, 屋内似乎熏过艾,有一股残留的味道, 大红烛光火摇曳,光线落在容Z脸上,衬得他更有种别样的风华。

宋朝夕拿出手镯,从里面摘了几片仙草出来,没急着碾碎,而是用叶子在容Z的唇上挠了挠。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嫁一个这样的夫君,过一个这样的洞房花烛夜,不过如此一来她也轻松不少,至少不用伺候夫君,不用看公婆脸色,如今的一切都让她自在,她并不反感这样的生活。

容Z狭长的眼紧紧闭着,睫毛投下一层光影,宋朝夕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宋朝夕的睫毛也长,这段时间吃了仙草美容后,皮肤白皙,疤痕变淡,眼睫也浓密不少,而容Z没吃仙草前就已经很长了,如今更是让宋朝夕这个女子都羡慕不已。

她将手里的仙草喂给他,又捏了一片挠他嘴唇:“国公爷,我是宋朝夕,还记得我吗?这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按理说应该发生点什么,可惜了你只能躺在床上,动也不能动,你怕是有史以来最可怜的新郎官了。不过我也不轻松,为了给你弄药草,我做了不少善事,眼下还有几株够你吃的了,等不够了我再去做好事给你弄来。”

顿了顿又郑重补充道:“你吃了我的药草,就是我的人了。”

说完,她笑了笑,连喂了容Z好几片药草才起身通发。

初夏时节,天已经很热了,小楼因为坐落在水上的缘故,十分凉爽,只是蚊虫比别处多一些,熏艾之后屋内又点了药草,才稍稍好些。宋朝夕从前在扬州时喜欢裸睡,左右关上门谁也不知道谁,来了京城后有丫鬟服侍,不好光着身子就只穿一件肚兜,如今嫁了人还光着多少不自在,想了想就留了一件肚兜。

国公爷这张拔步床很宽大,睡五人都绰绰有余了,朝夕上去后并不会压着他。

她绕过他,爬到里面去,忽而跟一个男人睡在一起她略显不自然。

睡觉前,她看了眼容Z的脸,唔,吃了仙草后国公爷愈发白了,肌肤细腻不说,就连他脸侧的疤痕都淡不可见了,他一个男人吃了仙草,除了治病也得了一些附加功效,如今皮肤养得这么好可真是浪费了,也不知道这皮肤摸起来手感如何,这想法一冒出来便发疯似的扎根于朝夕脑中,她伸手纠结了一番,想捏又不敢触犯其威严,不捏吧,房门都关上了,谁管她做什么?

想来国公爷要是醒来她绝不敢这样,既然如此何不趁他昏迷时试试?

于是宋朝夕便摸了上去,唔,手感真不错,嫩豆腐一样,不愧是国公爷。

她只摸了一下便很快缩回手,心虚地钻进被子躺下了,青竹进来吹灭了红烛,屋外传来阵阵虫鸣,换了环境宋朝夕睡得有些不习惯,只是她今日卯时没到就起来,忙活到现在实在乏了,几乎沾枕便睡了过去。

次日天光微亮时青竹便进来了,按照风俗今日宋朝夕要去给老夫人奉茶的。

青竹看到床上躺着的国公爷有些不自在,国公爷虽然昏迷,气场却强,让人觉得有他在就不敢造次了。

宋朝夕笑着放下帷幔,坐在梳妆镜前懒懒打了个哈欠。

大红肚兜衬得她艳光四射,吃了仙草后的肌肤果然挑不出一点瑕疵来,宋朝夕对此很满意。

青竹梳了一把好头,她替朝夕绾了个精巧的发髻,又从妆奁中取出金镶宝石的蝙蝠发簪和点珠耳环,发簪中间水滴形的异形珠泛着粉光,尤为出彩。宋朝夕皮肤细腻,不用梳妆便已唇红齿白,风情万种,青竹没给她画的太浓,只取出石榴娇的口脂替她涂抹上,装扮好后朝夕既有国公夫人的端庄,又有新嫁娘的娇俏,板正而不失生动,尺度拿捏的恰恰好。

宋朝夕一袭红裳,如果装扮的太隆重则会显得过于妖艳惹眼,这般中庸倒是更稳妥些。

她正要出门,忽而想到什么,回头走到床边冲床上笑笑:“国公爷,你没醒我只能独自去给母亲敬茶了,希望你早日醒过来,总不好把这种场合都交给我去应对吧?”

宋朝夕曾听父亲说过,对昏迷的人说话有助于对方苏醒。

她决定以后多对容Z说话。

因着离前堂太远,府里的丫鬟想替她叫轿子,被朝夕阻止了,她想自己走一遭,看看这梦中的国公府到底是什么样的。

过了长长的水廊,进了前院的后门,宋朝夕碰到不少早起的下人,有人在议论昨日宴席的事,说是皇上晚上过来吃了喜宴,待了一阵子提前离席了,那之后到来的宾客才自在些,吃喜酒到了很晚。

国公府和侯府完全不同,像侯府这种只有体面,却没有实在风光的,府中的楼宇走廊都已经很久没有修葺过了,国公府则处处维护得精致,府中的下人们比侯府多了不少,穿着打扮都十分体面。

新妇敬茶本该是有丈夫陪同的,奈何容Z昏迷,只留她一人应付这场面,她倒是不紧张,这世间万事,紧张起不了作用,既来之则安之便好。

她含笑进了大堂,身穿蜜腊黄色折枝牡丹如意纹褙子的老夫人坐在圈椅上,见她进门,先放下手中的剪纸贴花杯盏,笑道:“新娘子来了。”

一屋人齐齐看去,这次冲喜来的匆忙,府中人得知消息也不过两三日的功夫,众人对这位老太太看上的永春侯府大小姐都十分好奇,要知道老太太眼光极高,从前有不少人家想把女儿嫁给国公爷,还没到国公爷面前,就被老太太给拒了,他们还想着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天仙,能入老太太的眼,今儿个一瞧,却都震了震。

新娘子皮肤剔透,明明画着淡妆,却容光四射,气质亦是不凡。

等你回过神时已经盯着她看了许久。

高氏先回过神,笑了笑才说:“不愧是老太太看上眼的,真是标致极了。”

容国公府的人员构成并不复杂,容Z兄弟三人,哥哥容沣年近四十,妻子高氏的父亲也在朝为官,高氏家世不错,又替容沣生了一子一女,在府中极有体面。

朝夕反应过来,端起托盘上的茶盏,给她端过去。

高氏五官出色,想必年轻时也极美,只是看着有几分严肃,吃了茶,她笑道:“弟妹真是眉目如画,貌若天仙,想必二爷知道自己娶了这样一位娇妻,定然舍不得再昏睡下去,不日就会醒过来的。”

老夫人是知道朝夕的医术的,之所以把朝夕安排在湖心小筑也是方便她照顾。从前宋朝夕没嫁时,照顾容Z很不方便,如今却不一样了,纵使大夫对病人再出心,也绝不会有妻子对夫君出心的,容Z以后只会越来越好,老夫人也是这样期待着的。

国公府的老太爷去了有几年了,容Z辈分长,宋朝夕要伺候的便只有顾氏这一个长辈,她礼数周到,恭敬地给顾氏奉茶,又给她端了饭,温声喊了句:“母亲。”

顾氏很受用,她已经很多年没听到新妇喊自己母亲了,这几个儿媳妇,就只有朝夕是她认真挑选来的,心里自然是满意的,她接过象征性地喝了茶,吃了饭,便把吃了一口的饭递给宋朝夕,这是本地的习俗,意思是新娘子从此就吃婆家的饭了,真真正正成了一家人。

宋朝夕从前看过人家结婚,到自己做时没有慌乱,整个过程舒缓安静,有条不紊,屋中一干人都盯着宋朝夕,只觉得她一颦一笑都像入画一般,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

结束后,老夫人从贴身丫鬟手里拿了对镯子递给宋朝夕,宋朝夕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原觉得这就是一副普通镯子,虽然成色很好,可对国公府和侯府这样的人家来说,一对手镯未必称的上是看重,可她接过手镯递给青竹时,余光看到高氏脸色不好,宋朝夕便心中有数了,这手镯不是一般物什,或许是传家宝也说不定的。

高氏面上比方才热情了不少,宋朝夕端了茶给她,她说了几句客套话,便送了宋朝夕一个赤金累丝垂红宝石的步摇,宋朝夕含笑接过,没有受宠若惊,自始至终都淡淡的。

老夫人扫了眼那步摇,又瞥了眼宋朝夕,笑意更深。

老夫人左手边坐着一个形容俊美的男人,他穿一件玄色镶边宝蓝撒花缎面圆领长袍,脚踩粉底皂靴,虽然坐着,但看得出身材瘦高,跟容Z有几分神似,只是眼尾有些上挑,看着是放荡不羁的性子。

宋朝夕疑惑地看向老太太,老太太笑道:“这是你小叔容翎,昨日就是他代替老二去迎亲的。”

宋朝夕淡淡地笑笑,半低着头,很符合时下的礼数。

容翎却有片刻失神,有些不敢相信地打量宋朝夕,他是吃花酒时被老太太叫人拎回来的,听说要他去给二哥迎亲,还觉得不可思议,这亲事简直太荒唐了,要不是二哥躺着,阖府谁能做他的主?

昨日新娘盖着销金盖头,看不到模样,如今见了他不由呼吸一滞,这位二嫂的容貌也太出众了点,明眸皓齿,恍若天人,满京城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纵然他常年流连花丛,亦不知该如何形容。

可妖冶可清纯可娇俏可妩媚,说是万种风情也不为过了。

穿着石青色宝相花刻丝圆领锦袍的男子站出来,这是大房容沣和高氏的儿子容彦,字佩衍,他五官清秀,身如玉树,嘴角始终挂着温和的笑,比容恒看着阳光一些,他边上跟着一个粉白撒花金色滚边缎面对襟褙子的少女,她面容娇嫩,嘴唇呈粉色,看人时鹿眼忽闪,自带三分笑意,很是可爱,这是高氏的女儿容媛。

老夫人宠溺道:“容媛跟你年纪相当,也到了该议亲的时候,她啊鬼主意很多,喜欢跟人斗茶斗诗,没有一点女儿家的样子。”

容媛气嘟嘟地哼了一声:“祖母又说我的不好,人家还想在二婶婶面前留个好印象呢。”

老太太倒是稀奇了,略显讶异,“你谁的面子都不给,怎么就要在你二婶婶面前留个好印象了?”

容媛眯着眼卖乖:“谁叫二婶婶长得漂亮,我就喜欢漂亮的人,所以祖母你别揭我的短。”

老夫人被哄得一笑,“大家瞧瞧,还怪起我来了,难道我说的不对?”

众人大笑,屋中一派和乐。

容媛眨巴眨巴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宋朝夕,把宋朝夕看笑了,她这会轻松许多,从丫鬟手中接过半月型镶珊瑚玳瑁蜜蜡梳蓖递过去,容媛看都不看梳蓖,只脸颊微微发红,满眼渴望地盯着宋朝夕卖乖。

宋朝夕莫名想起她幼时养的小京巴,每次她喂食时,小京巴都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还不忘摇一摇短短的小尾巴。

她似乎看到了容媛晃动的尾巴尖。

宋朝夕心中失笑,容媛和庭芳性子很像,想当初庭芳也是这般,见了她就秒变乖顺的小动物,恨不得她时时刻刻顺毛才好。她天生受同龄人的喜欢,除了宋朝颜和宋嘉良,从小到大周边的同辈到她面前都会变得乖顺,就连姑母家的四位表哥也难逃例外,姑母就曾打趣,说自己这几个儿子侄子在外面各个都是头狼,可一到了朝夕面前就秒变细犬了。

京城这边的规矩是,成亲次日阖府的人都要让新娘子见见的,宋朝夕又认了几个府中亲眷,忽而一抹宝蓝色身影闯入她的视线,是容恒来了。

“恒哥儿,今日是你母亲第一天进门,快来给你母亲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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