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无忌,碧海无垠。
海面之上,依旧有无数修士成群结队,不断向着混沌结界的方向汇聚。
不过这些修士人数虽多,但明显他们不但修为都不太高,而且自身实力也多是平平……
这点,从绝大多数修士都是依靠飞舟代步,拥有飞行法器者寥寥无几这点,便能看出。
一道流光,从混沌结界的方向飞速而来,几乎刹那便和众人擦肩而过,继续向着南郡城的方向而去。
“这飞行法器速度够快,怕是没有个五六万灵,根本别想!”
有修士带着一脸很懂行的模样进行评价,更多的修士则带着艳慕或者是嫉妒的目光不忿,表示不就有个飞行法器么,拽什么拽?
等我等在混沌结界内找到几样宝物,区区一个飞行法器而已,算的了什么!
当然,也有修士看着飞行法器的方向,心说这时候回南郡,定是已经在混沌结界内收获不小!
想到驾驭法器者不过凝气六层修为,再想想对方可能的收获,不知道多少修士便暗愤不已,心说可惜现在到处都是同道,人多眼杂……
否则的话,自己定要试试杀人夺宝!
毕竟即便不算其在混沌结界内的收获,就说那价值五六万灵的飞行法器,都值得冒险一回了!
不过这个念头,最终只是在这些修士的脑海中一晃而过,便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以他们的飞舟,想要追上那明显上品的飞梭法器杀人夺宝,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另外一方面则在于,虽然听说最近进入混沌结界的修士,伤亡惨重……
但但凡从其内出来的修士,却个个都赚的盆满钵满!
在这种情况下,与其冒着被仙盟九界同时通缉的危险杀人夺宝,去往混沌结界内发财,明显才是正道!
驾驭飞梭法器,从这些修士头顶掠过赶回南郡的修士,自然就是路长卿。
下方修士们那些无论是敌意的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他都看在眼里。
要是平常,他可能还会为自己此刻乘坐飞行法器高高在上而多少有点沾沾自喜,有种总算出人头地了的感觉。
但现在,路长卿却根本顾不上那么多。
一方面自然是他急着赶回南郡确认崔羞月是否已经平安返回,另外一方面则在于,他此刻正忙着祭炼手头的两件法宝。
他本身所用的法宝只有焚心鼎一件,其余之物,无论是攻击所用的清风剑,还是防御所用的天蚕法衣套装这些,都只是法器。
其实清风剑和天蚕套装这些虽是法器,但其品阶也都是上品级别。
落在普通凝气修士手里,那绝对是会被当成压箱底宝贝的存在,绝不至于如路长卿这般急着更换。
事实上路长卿也没急着更换,只是现今他手里正好有得自倪真的十数件法宝,自然没有不利用起来的道理,毕竟法宝和法器的差距,那是显而易见的。
这两件准备祭炼的法宝,其中一件自然是早就挑出,准备替换天蚕套装加强自身防御的明光战铠,属于极品法宝。
而另外一件,则是一柄战刀法宝,但品阶却只有中品。
所有的法宝中,攻击所用之极品法宝,其实也不是没有。
之所以没挑那样极品剑形法宝,而是挑了这件中品的战刀法宝,路长卿自然还是出于和自身所修的功法考虑。
现今,因为天火精魄之故,他已经改修了炎系的焚灭诀。
那枪形法宝虽是极品,却是金属,路长卿因是杂灵根的关系虽也能勉强使用,却万难发挥其的全部威能。
但这战刀却不一样。
虽只是中品法宝,但其恰恰就是火系所属,配上焚灭诀,再加上天火精魄相助……
路长卿敢肯定,自己使用之后所能发挥出的威能,怕是比等闲极品法器来的都要更加强大。
在这种情况下,路长卿又岂会仅仅贪图一个极品法宝的名头,就根本不考虑自己是否合用这些?
因为在混沌结界之内,便已经被祭炼过了一部分的缘故,所以没过多久,明光铠便已经被祭炼成功。
眼见左近无人,路长卿心头一动间,明光铠便已经上身。
虽未启用,但在神识之中,明光铠上身之后,依旧是灵光流淌,不凡至极。
神识激活之下,其更是光芒闪耀,将方圆数丈之内都照射的纤毫可见,就如一大号的电灯泡一般。
“威能强则强矣,但这造型,实在是太烧包了!”
感受着明光铠激发之后带来的那强大的防御力,路长卿极其满意,但对其太过招摇的外形,就又极其郁闷,心说这倪真简直是脑子有问题……
毕竟如果这样穿出去,那简直等于告诉所有人,自己身上可有着一件价值连城的极品法宝——那跟求着被人杀人夺宝,有何分别?
当然吐槽归吐槽,却并不代表路长卿真就不理解倪真的想法。
对于倪真来说,所有的法宝在他,其炫耀意义实际上是要远远超出其实际意义的。
毕竟就不说其四段线内超一流家族倪氏大公子的身份,根本不可能有人敢抢,就说但凡其出动,身边跟着保护他的人,别说凝气大圆满,即便是出现几个筑基后期甚至是金丹,都绝不是什么稀罕事!
等闲人等,连靠近他都难,就更别说是抢了!
在这种情况下,其自然是将法宝什么的造型越是夸张越好——不如此,哪里能配的上他倪大公子的身份。
想着这些,再想到在那等阶限制的朱果空间内,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倪真,路长卿暗暗好笑,心说当初置办这些烧包至极的法宝之时,恐怕倪真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同时,路长卿也在暗暗警醒,提醒自己绝不可以犯同样的错误。
所以他决定,即便自己将这些法宝都祭炼完毕,在正常情况下,自己也绝不可以使用,还是以天蚕法衣套装和清风剑为主,以免引起某些人等不必要的窥视之心。
毕竟,金玉无罪,但怀璧其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