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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四个佣兵从城门离开,雷蒙也悄悄的跟了上去。为了不被发现,雷蒙甚至爬上了屋顶。科西嘉城的房屋高矮不一,有些甚至不连在一起。不过这对雷蒙来说现在都不是问题,自从今天早上醒来以后,身轻如燕的他在高低不平的房顶奔走根本和在平地上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在房顶上跟踪还有个好处便是绝对不怕跟丢。身在高处,视野可比在地上要广阔得多。科西嘉城里小巷很多,岔路也不少。若是跟不紧的话很容易失去目标的踪影,不过站在高处便不会有这种烦恼。
这四个佣兵似乎昨晚喝了不少,走起路来脚步轻浮,偶尔还会有些摇晃,看样子应该是宿醉还没有完全清醒。在这种状态下,自然很难发现在他们头顶紧紧跟着他们四人的雷蒙。沿着大路一直走到旅店门口,其中三个佣兵进入了旅店,看样子是想回去休息。反正现在也法离开科西嘉城,倒不如趁着这个机会补补觉。而另一个佣兵则是在旅店门口和同伴分开,拐进了一条小巷。雷蒙思索了一下,沿着房顶继续跟着那个落单的佣兵。
柿子要挑软的捏,逐个击破总比一对四要好得多。虽然雷蒙现在的脑子有些混乱,但是这些道理还是懂的。不知为什么,回想起昨晚在小酒馆里遭到的殴打,现在雷蒙的脑子里完全被一股莫名的杀意所占据,神智变得有些不清不楚,眼里布满了红sè的血丝。
落单的佣兵沿着人的小巷悠闲的溜达着,在一个拐角处站住四处打量了一下。雷蒙连忙俯下身子,将自己藏在屋顶的背影里,只探出半个脑袋偷偷的观察。那个佣兵发现四周人,便找了个墙角接开了皮带,一股水声清晰的传进了雷蒙的耳朵里。
雷蒙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他迅速的从藏身处钻出来,直接从屋顶跳了下来。双脚轻轻的落在地面上,雷蒙就如同是一只敏捷的猫,没有发出一丁点响声。落单的佣兵根本没发现自己身后站了一个人,吹着口哨轻松的在墙角解决着自己的生理问题。雷蒙弯着腰从背后摸了上去,左手手腕处闪过一道寒芒。右手捂住了佣兵的嘴巴,利刃瞬间隔开了佣兵的喉管。血从伤口喷溅出来,在墙上留下一片红sè的印记。
直到那个佣兵的身体毫气息的软倒在地,雷蒙才放开了捂着佣兵嘴巴的右手。他有些颤抖的退后了几步,后背贴在墙壁上大口的喘气。刚刚发生的事情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雷蒙并不惧怕尸体,毕竟向他们这种活在黑暗里的家伙,每天看到一两具尸体就像是家常便饭。但是雷蒙从来都没有杀过人,也从来没有见过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变成的尸体。看到那个佣兵已经涣散的瞳孔盯着自己,雷蒙第一次感觉到死尸的恐怖。
不过很他便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的回忆自己的变化。从在城门口看到这四个佣兵开始,雷蒙便感觉自己的意识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占据了。他长这么大,最多也就是带着几个金手指做些在人背后敲闷棍的勾当,但还从来没有要过人命。但刚才自己的动作是那么的流畅,现在回忆起来,雷蒙甚至感觉自己刚刚的那一连串动作带着一股致命的美感。就仿佛他曾经练习了一千遍,一万遍,几乎如同本能一般,毫生涩。抬起左手,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左臂上的腕轮前端延伸出了一柄利刃。那利刃并不长,也就是左手手腕到中指的长度,但是却异常的锋利。利刃上滴落的还温热的血证明刚刚发生的并不是梦境,雷蒙用力的甩了一下,泛着银光的利刃在地面上划出一道血sè的长线,而利刃上一滴血也没有留下来。
这个腕轮居然还有这种机关,让雷蒙有些吃惊。那利刃和腕轮毫嫌隙的连接在一起,就仿佛本来应该是这个样子一般。“回去。”雷蒙心念一动,锋利的利刃似乎是听懂了雷蒙的命令,唰的一声缩回了腕轮里。腕轮再次恢复到原先的样子,雷蒙甚至找不出任何利刃出的机关缝隙。
对这奇怪腕轮的好奇很的冲淡了雷蒙对于第一次杀人的恐惧感。他已经不再在意自己刚刚亲手了结了一条鲜活的人命,而是想找个地方好好的研究一下手腕上这个奇怪的腕轮。不过杀人现场可不是什么合适的地方,雷蒙蹲下身体在佣兵的尸体上摸索起来。
从皮甲里层雷蒙找到了钱袋。虽然从外面看上去里面没有多少钱币,但是雷蒙从重量上就能够分辨得出,这里面装的可绝对不是铜子。
将钱袋贴身装好,雷蒙的一只脚踏在墙壁上用力一蹬,另一只手抓住了一块墙壁上的凸起,三两下便攀上了三层楼的屋顶,迅速的离开了小巷。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雷蒙将钱袋从怀里掏了出来。几个金黄的钱币从钱袋里掉了出来,雷蒙拾起一个,放在鼻子下面闻了一下。原来这就是金子的味道,雷蒙感觉有些飘飘然了。钱袋里的金币并不多,只有五枚,剩下的还有七八枚银币和十几个铜币,比雷蒙记忆里昨晚在小酒馆里见到的要少的多。雷蒙猜测这四个佣兵应该是昨晚找机会将从领主府领到的酬劳分了,每个人都拿到了一些。昨晚四个佣兵为了庆祝应该也花掉了一些,但是绝对不会超过两枚。毕竟一枚金币若是省吃俭用,足够一家三口用上一年了。
剩下的三个佣兵应该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有五六个金币,雷蒙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把剩下的三个佣兵身上的金币也都弄来。从别人的口袋里捞钱本来就是他的老本行,而杀人抢夺反正刚才已经做过了一次,做第二次也不会有什么心理障碍。不知不觉中,雷蒙的心xing产生了一丝微妙的变化,他决定到旅店去探探风,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机会。
顺手从一户人家门口拿走了一套晾晒的衣物,雷蒙将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都换了下来。毕竟他只有这么一套衣服,若是不小心被那几个佣兵其中的一个看到,难免不会认出他就是昨晚小酒馆里的金手指。雷蒙将兜帽带上遮住了大半个脸,看上去就像是外地赶路经过的旅客。
装作寻找落脚地的旅人,雷蒙旁敲侧击从旅店老板的口里得到了那三个佣兵所在房间的位置,然后找了个理由离开了旅店,沿着小巷绕到了旅馆背后。
也许是因为口袋里有钱的原因,那四个佣兵在旅店里每个人都要了一个单独的房间。这对于雷蒙来说可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虽然四个房间是挨在一起的,但是只要动作轻一点,就不会惊动其他房间里的佣兵。毕竟一个个的动手方便一些,虽然能够感觉到身体里充满了力量,但雷蒙还是没有信心能够一下子面对三个杀人经验比自己丰富得多的佣兵。
雷蒙爬上了临近的一棵大树,把整个人藏在茂密的树叶里,开始数着二楼房间的户。
很可惜雷蒙藏身的树而且离着佣兵的房间有些距离,而且角度并不好,法从户看到里面的情形。雷蒙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站在枝头轻身一跃。在空中雷蒙用双手扒住了其中一个佣兵居住房间的户下沿,小心翼翼的向里探头观察。
也许是昨晚太高兴喝得太多,一个佣兵正躺在房间的床上呼呼大睡。四肢摆成了一个大型仰面躺在床上,嘴里发出巨大的呼噜声就算是户外的雷蒙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看上去毫防备。
雷蒙心念一动,锋利的利刃再次从左手的腕轮了出来。将利刃插入户的缝隙轻轻的向上一挑,很轻松的就将栓打开来。
拉开户,雷蒙悄声息的钻进了其中一个佣兵的房间。看到那个熟睡中佣兵裸露在外面毫防备的喉管,雷蒙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杀人的念头。做为一个金手指,从一个熟睡的家伙身上弄到钱袋对于雷蒙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没有杀人的必要。在来旅店的路上雷蒙也认真的思索了一下,虽然自己昨晚差点死在这几个佣兵的手里,但是作为一个金手指,失败被人抓住就要有失败者的觉悟,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去报复别人在雷蒙看来是一件相当可耻的事情,而且杀人也不是什么好事。
没有理睬仍在睡梦中的佣兵,雷蒙从户钻了出去。睡着的佣兵完全没有在鬼门关走了一圈的觉悟,翻了个身不清不楚的嘟囔了几声继续沉浸在美梦之中。
雷蒙沿着旅馆外墙跳到隔壁房间的户上,用同样的方法打开了房间的户。另一个佣兵和他的同伴一样也在睡觉。雷蒙再次轻而易举的从佣兵的身上找到了钱袋。
正当雷蒙准备离开的时候,房间门外却突然想起了敲门声。虽然被吓了一跳,但是雷蒙很便反应了过来。见到床上的佣兵有转醒的迹象,雷蒙没有丝毫的犹豫,捂住佣兵的嘴巴用利刃割开了佣兵的喉管。还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那个佣兵就永远的再次睡了过去,只是这次永远都不会醒来了。
“混蛋,不要再睡了,大神殿的神官要见我们,马上。”
门外传来不耐烦的吼叫声,雷蒙分辨出是四个佣兵其中的一个。雷蒙惦着脚尖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的门锁,而他自己却顺势躲在了门后。
房门被打开却没有看到开门的人,敲门的佣兵有些奇怪的走进房间。当他看到躺在满是血迹的床上的同伴的尸体的时候,明显的被吓了一跳。趁着佣兵还未回过神来雷蒙迅速的关上了房门,一个箭步从背后将利刃送入了佣兵的心脏。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那个佣兵便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从尸体上翻找出钱袋,雷蒙从旅馆的口跳了出去,房间里只留下两具佣兵的尸体和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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