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1 / 1)

林陆骁哼笑:“还行。”

以前上学时候,父母都不太回来,家里就他跟弟弟,然后就跟着孟叔学了点儿手艺。

南初倚着琉璃台,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望着他:“林队长,我有个问题。”

“说。”他头也没回。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呀?”

第48章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无论多少岁的女人,似乎都在纠结这点。

南初记忆力,十六岁那年他有女朋友,不可能那时喜欢自己吧,再重逢也没有惊喜的样子,而且还表现出挺讨厌自己的样子,难道是拍节目的时候?

她暗自揣度,打量着琉璃台前高大的身影。

林陆骁平静翻着锅铲,不疾不徐勺了点盐撒进去,似乎没听见,等他把煎得金黄的蛋捞出来摊平,又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一束面条,背对着她道:“这个问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到底男人跟女人是有区别的。

男人看中结果,女人看中过程。

对林陆骁来说,一件事只有做好和没做的区别。就像对南初,十六岁那时是冲动和感情他没去细想,他只明白现在他喜欢的就是南初这丫头。

想把她娶回家。

想让老林接纳她。

想把她介绍给沈牧他们。

想听大刘喊她一声“嫂子”。

也想在某个执行完任务的夜晚,被窝里是她,不是别人。

当然这只是他某些一闪而过的念头,依着他的性子,这些也不会说出口,从小他跟林清远沟通不多,有些话习惯憋着,到了部队,教官更是说,“当兵废话就不要多,真到了战场上,干倒几个是几个!”

这么些年下来,他这话少的性子就养成了。

偶尔顽皮的劣性会溜出来,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甜言蜜语,他真不会。

就像当年,队里有战友跟相恋十年的女友求婚,战友说了一大堆,在他听来肉麻都很,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但也尊重。

南初也知从他嘴里说不出什么靠谱的话,知趣地一耸肩不再问。

林陆骁站在琉璃台前,等水烧开,下了一捧面进去,盖上锅盖,手撑在抬上,转头去看她,宽大的白色t恤衫黑色长裤,倒把他身形拉的越发高大。

南初也靠在台边盯他看,越发觉得他英俊帅气。

以前就觉得特男人,这么瞧着,他五官很好看,特别是那双浓眉和眼尾微微上翘的桃花眼。

大概是最近刚拍完那部戏的缘故。

她总觉得林陆骁就是柳莹莹那位义薄云天的将军,他眉宇之间那股气儿,随时备战的状态,总觉得特想。

小姑娘穿着他的衬衫,整条腿都露在外头,跟瓷器一般白滑的长腿,偶尔一撇头能看见衬衫底下黑色的内裤边。

禁忌,刺激。

林陆骁把人拖过来,压在琉璃台上,低头吻下去,轻啃舔吮着她柔软的唇瓣。

他攻势猛,不留一点儿力道,南初被他亲得浑身发软,脚上险些有些站不住。

她堪堪往边上躲,低呼。

他坏笑,在她耳边,“躲什么?嗯?穿成这样,想怎样?”

她一边躲,一边小声的喘,“没……”

林陆骁笑得更坏,眼底意味深长,故意道:“没想怎样?那这里怎么回事?”

南初浑身瞬间绷直……

南初手在他头发间,慢慢找回理智,“我都没怎么见过你穿白衬衫。”

林陆骁把她抱起来,放到洗手台边上,低头吻她,等到亲够了,小姑娘眼睛里沾满了水雾,他把人捞正,拨着她的头发,才给她解释这件衬衫的由来:“就前年大华结婚穿过一次。”

南初声音都乱了,全是喘:“当伴郎?”

“嗯。”他低声。

南初忍不住想象了一下,他穿衬衫西裤的画面,笃定地说:“一定很帅。”

林陆骁咬她的耳根,含糊道:“还行。”

从小他看自己就看免疫了,感觉穿什么都差不多,他觉得自己最帅还是穿军装的时候。

他把南初抱下来,反过来,让她手撑在洗手台上。

……

厨房冒着腾腾热气,锅里的面刚煮开,锅盖冒着“噗噔噗噔”的声儿,上下跳着。

伴随着浅浅低吟,南初差点儿被撞碎,嘴里还担心着:“面面……糊了……”

林陆骁低头摁着她的腰,有点不耐烦地皱了下眉,直接伸手关了,“行了。”

……

安静了。

但蒸汽四散,冒着一股热气儿。

南初也不在乱动,老老实实趴在台上低哼。

……

终于结束了。

终于结束了。

终于结束了。

这是南初做完,靠在床头看林陆骁洗完澡出来穿衣服时脑子里冒出的想法。

林陆骁穿好衣服朝她这边过来。

结果南初下意识拉了拉被子,把自己遮了个严实,惊慌模样被人瞧了正着,林陆骁支着一条腿趴在床上,他没穿裤子,下面只有一条深色的平角内裤。

中间鼓着……

南初往边上缩了缩,林陆骁低笑了下,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真不碰你了。”

算上刚才,这都四次了,南初体力不支,是真酸,感觉下半身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听他保证完,才老老实实让他抱着。

林陆骁靠到床上上,支着一条腿,把姑娘连着杯子,一起抱到怀里,低头捏捏她的脸,笑道:“真怕了?那以前搁我这儿装什么威风?”

那架势俨然就是老司机。

南初想了想还是告诉他:“跟男人做,是第一次。”

……

静了三秒。

也许是一直以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没有所谓的“处女”情结。

南初既然决定跟他,就是他的女人,他会尽他所能保护她。

是第一次,他爱她。

不是第一次,他也爱她。

这是军营里教出来的。

一个男人,最荣耀莫过于,能守住你脚下的土地,和你怀里的女人。

林陆骁紧了紧搂着她的手,低头爱怜地蹭了蹭她的脑袋,不作声。

南初往上蹭了蹭,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手顺着他的手臂往上轻抚,摸到一处不太平,那块肌肉有点凸出,糙。开始以为是小时候打的水痘疫苗。

再仔细一摸,那面积有点大,她抬头看了眼,才发现是一块疤。

其实他身上还有很多地方都有疤,仔细找找,估计还能找出好几处来。

怎么弄的?

林陆骁瞥了眼,已经记不得了,身上疤太多了。

有些记得,有些疤等他看到时候都已经结痂,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上去。

小姑娘好奇心重,想知道个彻底,大抵是觉得他应该是有什么英雄事迹。

林陆骁去床头捻了支烟,点着,慢慢抽:“大概是小时候跟大刘几个打架打的。”

“屁。”

南初:“不信。”

林陆骁夹着烟,偏头看她一眼,笑了:“不然你觉得?”

小姑娘挑着眼:“不是工作上的?”

“工作上也有。”他抽了口烟。

“哪个?”

林陆骁其实不太愿意说这些,有些事儿不太美好,说多了,也许以后他每次出任务她都提心吊胆的。

但小姑娘又缠人得紧,他挑眉,挑了件不太惊心地说。

“应该是前几年四环路上的小区火灾。”

“我记得,那场火灾挺大的。”

她听得专心,看那表情,甚至都想拿张纸笔给他写下来,载入英雄史册。

林陆骁拎了拎她的鼻子,慢慢道:“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应该是为了救一个患了老年痴呆老太太的时候,我们的人上去查户的时候发现那户里就住着一个独身老太太,可执着,论人怎么劝也不肯走,紧紧锁着门,说是要等她孙子来接她,你在消防呆过一段时间也知道,火灾救援讲究时效,时间一长,小区里的煤气罐随时都会爆炸,我们就把门拆了,冲进去把人抗出来,结果门梁上的横木砸下来,就用手挡了下,那户是火源附近,温度高,直接烫了这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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