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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小爷这就带你浪迹天涯(1 / 1)

“这道理星月自然是明白的,母亲放心。”

夙星月说着反握住王雪珍的手,“可是母亲,这什么雪翠,会不会只是虚张声势,那小贱人用来吓唬我们的?”

王雪珍摇头。

“不会,我仔细问过方大夫了,方大夫的医术你知道的。”

夙星月皱起眉,不似在外人跟前那种楚楚可怜的模样,她现在皱眉思索的样子和王雪珍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透着阴狠。

“所以至少在半年之期,拿到血茶前,我们都得忍着她,懂吗?”

毕竟是自己的命,王雪珍还是很谨慎的。

在她眼中,就算是一命换一命,朝歌的那条贱命连自己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所以她必须忍,忍到喝下血茶解毒。

自己解毒那一刻,就是那个小贱人下地狱的时候!

夙星月沉默了半晌,突然笑了——

“母亲,谁说我们得忍着那小贱人?”

“什么意思?”

夙星月站起来,一边踱步,一边开口道,“母亲你想,这雪翠的解药是制药人的血,对吧?以那丫头的资质,这毒药肯定不是出自她手。”

“对啊,所以我们才不能动她,万一她咬死不说出制药之人,要与我玉石俱焚,我不就是死路一条了吗?”

王雪珍有点着急了,她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可似乎眼前的女儿就是不愿意为了自己,忍让半年。

“母亲,你别着急。”

夙星月笑着,神色淡然笃定。

“方大夫也说了,这雪翠是极其珍稀的毒药,能制出来的人四国并不多,如此有市无价的东西,能把它给了朝歌这小贱人,证明制毒者和这小贱人关系匪浅。解药不过几滴血,只要我们控制住朝歌,以她威胁,不管背后制毒的人是谁,肯定愿意以血茶来换这小贱人一命的。”

王氏原本无神的眼光,渐生光彩。

“她不是给您下毒吗,我们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给她下毒!”

夙星月表情狰狞,似乎这样恶毒的,去伤害别人的事,会让她隐隐兴奋。

“可万一背后制毒的人根本不管那小贱人的死活呢?”

“放心吧母亲,不是还有半年吗,这雪翠虽是奇毒,但世间奇人异者无数,我们派人去寻,很可能可以找到解药的。”

夙星月说着重新坐到床边,“再说了,就算我们这半年处处忍让,那小贱人不见得就会说话算话,我们得先下手为强,掌握主动权!”

见王雪珍还是有点担忧,夙星月只得再加一句——

“母亲放心,大婚后,我就是南阳国的太子妃了,国库中无数延年益寿的丹药灵草,总有能解毒的,到时就算倾全国之力,星月也一定帮你找到解药,一定把那贱人碎尸万段!”

有了这话,王雪珍也算是吃了定心丸了。

别的不说,她知道南阳皇宫的珍宝库里有一株仙草,别说小小的雪翠之毒,就是人咽气了,只要两个时辰内服下,都能起死回生。

“母亲这一辈子,还好有你……”

王雪珍坐起来,拉着夙星月的手,眯了眯眼睛,“既然如此,现在我们可得好好谋划,怎么让那小贱人神不知鬼不觉地中毒!”

“放心吧母亲,这次,她逃不掉了!”

母女俩相视一笑,眼底是狠厉阴毒的光。

但这俩人估计打死都想不到,雪翠就是出自朝歌之手,根本没有什么幕后高人,她们以为完美的计划,从一开始的假设便错了。

*

大婚前一天,整个夙府上下都忙做一团。

虽然说三小姐的大婚用不着费心准备,礼器用度什么的,正好用大小姐剩下的就好,但大小姐那边可是太子大婚,全城瞩目,万不可马虎!

反观朝歌,倒是清闲得很,睡了个懒觉,带着小桃和丑儿去郊外踏个青,再回露湖别院吃了个晚饭,才慢慢悠悠地回来。

对她而言,这场大婚不过是逃离夙家的办法,没有任何意义,不值得期待。

“小姐,试试这喜服吧,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我连夜给你改改。”

丑儿捧着之前墨千玦送来的古朴木盒,开口。

修长素白的小手抚上喜服,朝歌想了想,合上了木盖。

“小心收起来,让洛水明儿一早去成衣店随意买一套吧。”

丑儿不解,“为什么,明明这一套更精致华贵,世上无二啊。”

“就是因为这喜服太好了,所以明天穿太浪费了,收起来吧,等下次真正大婚的时候再穿。”

如果有的话。

“下次?”

丑儿眨眨眼睛,在她的认知里,女人家的大婚,一辈子就是这一次,怎么可能还有下次?

知道丑儿不理解,朝歌也没有多解释,好在丑儿不是话多的人,并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

丑儿抱着盒子退下,过了一会,送来了两个汤婆子给朝歌暖被窝。

朝歌躺在床上,不知道是不是早上起太晚,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今晚她一点睡意都没有。

脑子里乱糟糟的。

朝歌想起地狱营里的日子,想起死在自己手下的那些人。

想起爷爷,想起实验室里那些冷冰冰的仪器。

想起林远,想起和他说过的想在星空下结婚的心愿。

想起对着自己那些黑洞洞的枪口,想起冰冷刺骨的海水。

……

正当朝歌被这些记忆折磨得满头大汗,无法入眠的时候,芯片提示有人进了房间。

是温孤于阳。

这货蹑手蹑脚的一路往里屋走。

朝歌没有出声,也没有睁眼,她倒是想看看这位温孤少主到底想干嘛。

温孤于阳站定在床边,朝歌能感觉到他的手慢慢朝自己靠近,朝歌只能肯定他手里拿着的不是匕首,但是却猜不透他的意图。

柔软的丝帕贴上光洁的额头,轻柔地拭去了朝歌额上的汗珠,温孤于阳袖间的气味钻进朝歌鼻子里,让她突然变得紧张。

要是现在温孤于阳是握了一把匕首抵在自己的脖颈上,朝歌反而不会紧张。

擦了汗,温孤于阳收回手,撸了一把袖子,朝歌眼睛睁开一条缝,居然见这货伸着两只手冲自己的胸口过来,于是,想都没想——

抬腿就是一脚!

正中心口!

“你干嘛?”

朝歌翻身坐起来,看着捂着胸口,坐在地上的温孤于阳,眼神中满是戒备。

“好歹也是温孤家的少主吧?动手动脚的什么意思?”

“我,我,我我我我……”

温孤于阳被朝歌踹懵了,一只手揉着胸口,一只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了半天才组织好语言。

“小爷我看你被子没盖好,怕你着凉了,给你掖下被子,你不领情就算了,居然还踢我?!”

朝歌看了一眼只盖到自己胸口往下的被子,有点尴尬,好像她是有点自作多情了。

“好,就算盖被子的事冤枉你了,那你大半夜闯姑娘闺房,这是什么癖好?堂堂温孤少主,原来是这般作风?”

“臭丫头!就说你没良心!”

缓过来的温孤于阳站起来,瞪了朝歌一眼,气鼓鼓地坐下,毫不见外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不都说女子出嫁前一晚心思多吗,我怕你睡不着,来看看你!”

说着,某货抿了一口茶,一挑眉,坏笑着开口,“顺便看看你改变主意没,要是明日你不想嫁,小爷这就带你浪迹天涯!”

“就你?”

朝歌挑眉,耸了耸肩,冷笑一声,“浪迹天涯?”

“对啊!”

“得了吧,就你这样的,别说天涯了,说不定才出安阳城就被抓回樱林去了。”

沐阳雪那边得到的消息,温孤家已经在加派人手,到安阳城来“请”他们少主了,估计要不是顾忌安阳城是南阳国都,不能把事情闹大的份上,就这货,可能早就被带回去了。

“那怕什么,就那几个废物,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温孤于阳得意洋洋地开口,虽说他与朝歌交手的时候并未尽全力,但是这小变态能伤了冷离,还能安然无恙地离开,温孤于阳自知自己肯定打不过她。

温孤于阳想要在朝歌身边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借她的身手,拦住那些来抓自己回樱林的人。

不过就他这点小心思,朝歌早就看穿了。

掀开被子下床,朝歌随意披了件外裳,也坐了下来,某货赶紧拿了一个茶盅,讨好一般地给朝歌倒了一杯水,贱兮兮地开口——

“怎么样?考虑一下,我出钱雇你当保镖,我们把这四国游个遍!”

朝歌喝了一口水,转着手里的酒杯,微微抬了眼睑,看着温孤于阳,“温孤少主能出什么价钱,就敢雇我?”

这话一听,温孤于阳就知道这臭丫头要开天价,为了防止自己又莫名其妙地签下什么欠条,温孤于阳赶紧结束了这个话题,换个新的——

“对了,你是做噩梦了?我进来的时候就见你一脑门的汗?”

“对啊,梦到个浪荡采花贼偷偷闯进了我的房间,可不是噩梦吗。”

朝歌煞有其事地点点头,要不是温孤于阳心里有数,知道这个采花贼说的就是自己的话,估计真以为朝歌说的是真话。

温孤于阳放下手中的盅子。

“嘿,我说你个小丫头,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嘴这么那么欠呢?”

朝歌耸肩,“我嘴欠还不是因为你人欠。”

温孤于阳张着嘴愣了两秒,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看你还有心情拿我打趣儿,我也不担心了,早点休息吧,听闻南阳婚俗繁琐,明日可有得你忙。”

温孤于阳说着仰头喝完盅子里的水,站起来准备走。

“你着急回去吗?”

“嗯?”

温孤于阳转头,看着坐在圆桌边的人。

“你要没事,不急的话,聊聊?”

温孤于阳一挑眉,刚准备开口调侃两句,就发现这小丫头眼神变了,立马改口,“不急不急,天大的事都不急。”

朝歌白了他一眼,“能喝酒吗?”

温孤于阳上下打量了朝歌一眼,“你确定?明日可是你的大婚,你这喝得烂醉怕是不太好吧?”

“废话怎么这么多,到底喝不喝?”

“喝!”

这丫头的心情变得比天气还快,温孤于阳不敢再废话。

朝歌去厨房拿了两壶酒,仰头看了一圈,指了指夙府主楼——

“去那喝,上得去吗?”

“那当然!”

某货自信满满,得意得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温孤于阳别的不说,从小靠逃跑练出来的轻功,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想上去看看?”

温孤于阳扬了扬下巴,得意地看着朝歌,“叫声哥哥,我带你上去!”

“神经病。”

朝歌都懒得看这货,丢下一句“赶紧跟上来”,便踩住墙边的一块大青石,一个借力,跳上了墙,如履平地般地走到另一边夙府的墙上,几个纵跃,轻盈灵巧地爬上了夙府主楼。

温孤于阳看得眼睛都有点直了。

“这也行?!”

想着不能让朝歌小瞧了,温孤于阳丹田运气,屈起一只脚,另一只脚脚尖在地上轻轻一踏,整个人轻盈地跃起来。

这不是朝歌第一次看到所谓的轻功了,但是像温孤于阳这般身姿轻盈的,她还是头一回见。

不过比起朝歌的方法,温孤于阳这货实在是太张扬了,这不,他才起身呢,就被夙府里两个小厮看到了。

还好朝歌反应快,两个酒塞打过去,小厮就地昏睡。

温孤于阳在碧瓦房顶上站定,看着直挺挺砸到地上的小厮,他都跟着疼。

这臭丫头,果然是变态,就这手劲腕力,简直就不是正常人!

“臭丫头,商量个事呗,下次别用这招对我,要是后仰着倒下去那也还好,要是往前倒呢?我这风流倜傥的俊脸可不是毁了?”

“俊脸?我看你是不要脸吧?”

朝歌嫌弃地看了坐在身边的人一眼。

虽然这么说,但朝歌心里还是承认的,这货容貌上佳,细皮嫩肉却没有丝毫阴柔之气,只是奈何这顶级的皮相,被他的聒噪和自恋掩藏了。

朝歌把一壶酒塞给温孤于阳,自己仰头,一口气喝了小半壶。

夙府今夜灯火通明,大红灯笼照得所有院子都喜气洋洋,下人们忙碌着,都在为明日夙星月的大婚做最后的准备。

“这阵仗倒是不小。”

温孤于阳看着下面忙碌奔走的下人,喝了一口酒,拐了朝歌一下,“唉,你爹是不是私吞国银了?就算官居右将军之职,这嫁女儿的排场也太大了吧。”

“太子大婚,当然得隆重。”

朝歌一只手搭在膝盖上,坐姿随意舒适,眼皮都没抬一下。

“那这么说你就是个陪衬了?”

朝歌笑而不语。

王氏和夙星月确实打着这主意,但谁给谁作陪衬还不一定呢。

见朝歌不说话,温孤于阳以为她因为这事而难过,毕竟女儿家成婚的大日子,谁不想风风光光的?

她嫁给一个远近闻名的废物就算了,大婚时候还要受辱,给全城的人看笑话,是个姑娘都会不开心的。

眼前的小丫头,虽然一身诡异的武功,但毕竟只是个小丫头啊。

“没事啊,你要这样想,嫁一个废物世子,低调点也是好的。”

朝歌偏头,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了温孤于阳一样。

“不会说话就别说了,行吗?”

朝歌现在有点后悔了,她怎么就忘了温孤于阳这货说话极其气人,这酒还挺贵的,早知道还不如自己喝呢,分他一壶真是浪费了。

“行行行,不说了,来,喝酒——”

温孤于阳把酒坛伸过去,和朝歌手中的碰了一下。

“干喝酒也挺无聊的,不说这个,聊聊别的呗?”

“你聊啊。”

朝歌仰头喝了一口酒,光洁修长的脖颈,在月光下细腻瓷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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