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掌心的温暖(1 / 1)

林初欢凝视着应子期的口型。她听清了他刚刚说出来的句子,但是,她怕她听到的,不是他说的那个意思。特别助理?她在自己那颗小小的心脏里,反复回味着四个字。

应子期充分预计了她的反应,准确地说,她比自己之前预计的,更淡定一些。他在心里为这个看上去额平凡的女生,又加了一分。现在,他特别同意之前和肖旗商量的决定:这个女生,能在肖风身边帮上忙。

应子期对林初欢的第一印象是在商场的安全楼梯间,肖风扶起她的那个刹那,她满眼的泪,红胀的脸,很狼狈,很紧张。第一次见她,她并没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然而,当同去警局的保安部部长回来汇报给他关于这个女生如何在当场处理被劫持事件,如何与肖风配合默契地取得生死攸关的胜利,如何仔细在警局回忆刚才发生的一切后,应子期对她就开始有了注意。她的身上有一种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东西,像一株嵌入悬崖峭壁缝隙的植物,扎扎实实地在岩石里栽下了根,风吹不走,雨刮不倒。就算当时她对肖风的信任来自求生的本能,但绝不是每一个女孩在事后都如此详细地回忆起事件发生的经过的。

林初欢实习期的鉴定他翻阅过,说真的,他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她放弃了所有肖旗给她的特别待遇,坚持和所有新晋员工一样接受试用期考核,并且,最终考核的成绩是导购部史无前例的优异。认真的职员肖氏有很多,可认真的人不一定聪明;有心的职员肖氏也不缺,可有心的人难免就会有些小算计,所以,认真而有心的职员,就会成为任何一个企业的员工之星。

这一次他调取商场监控录像,发现肖风这一周每一晚都和一个个子高高的“牛仔裤”女生巡查商场。录像里,肖风依旧顽皮不止,上串下跳的,但女生却有一种定力,像看不见的风筝线,知道什么时候最该拉一拉,扯一扯,帮助风筝更好地飞。这样的风筝线,不是肖旗一直苦苦寻找的吗?

“肖风的特别助理,不知道,林小姐愿意不愿意接受你的下一个职位呢?”应子期故意客气地说。

林初欢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口型。这一次,她确定了她没有听错。我愿意吗?林初欢问自己。我愿意不愿意?怎么会问我,愿意不愿意?怎么,会不愿意呢?她不是欲擒故纵装腔作势的女孩,她的心,简单而直白。

“我的学历不高,除了做过各种服务生外,对百货零售业也不熟悉,”林初欢站了起来,认真地看着他们,说:“但是,如果你们愿意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很珍惜很珍惜!我什么都愿意学,什么都可以做。”

肖旗微笑着点点头,“林小姐,我们相信,我们不会选错人的。”这女孩真实在。不过,她就喜欢实在实干的人。

应子期请她重新坐下,向她解释:“林小姐和肖风是相识的对不对?”

林初欢点点头。

“那你自然是知道肖风的身份了?”

林初欢又点了点头。她不知道现在这场的谈话的终点,所以,她宁愿问一句答一句,不多讲,只等待。

“肖风是肖氏集团的大公子,但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国外游……”应子期本想说“游山玩水”,临了还是决定改口:“游历,也是年中才回国来。”

林初欢接续点头。这还是她第一次听人介绍肖风的生平。肖风虽然大孩子一般,爱笑爱闹,可是,自己的事,他鲜少谈及。

“回国后,他就在肖家大业开始锻炼。和林小姐的工作经验相比,他就像个小学生……”应子期脑子里想的是“幼稚园”,收到肖旗一记厉害的白眼,便给肖风提升了一个学段。

肖旗受不了他慢悠悠地说话,抢过话头,干干脆脆地说:“肖风刚开始挂职锻炼时,没有分配具体的部门,主要是熟悉商场规模。你成为他助理后,他也该正式负责某一块面工作了。这样吧,他从明天起就挂职市场部,林小姐就跟着他到市场部去锻炼学习。”

她转头向应子期交代:“下午你让人事部帮林小姐的关系转一下,从明天起就依照行政助理的职位享受相应待遇。”一语说完,她转回林初欢道:“林小姐等下回导购部交代下手上的工作,明早正式到市场部报到。”

林初欢又是一个起立。肖旗的雷厉风行让她切身感受到这位肖氏集团第一小姐的气魄。

肖旗一笑。这个女孩子还真有礼貌,就是古板了些。

她示意林初欢可以出去了,临出门,又把她叫住:“你交代完你的工作后,下午就放半天假吧,先去买点衣服裙子,明天,不用穿工作服来上班了。”她想起瞥了几眼的监控录像画面,她总是那么一条牛仔裤。

应子期送她到门口。关上的门那刻,房间里传出肖旗最后的声音:“大白天的,肖风是没爬起来上班,还是点好卯后又脚底抹油溜掉了……”

林初欢犹如做梦一场从十五楼下来。惊喜来得太突然,她无暇全部消化。

她向宋心怡告别的时候,脑子里还是又欢喜又茫然的。

宋心怡顾不上旁人,一把搂住她,拍着她的背,笑里含泪地说:“你真争气!我一直就看好你这丫头!果然啊,那么快就坐着直升飞机上去啦!以后见到老大姐,可不能不理人哦!”

林初欢觉得有好多话要说,要保证,可是,盘来盘去也不知道千言万语先说哪一句才好,只是搂着宋心怡,把脸紧紧贴在她的肩头。

“哎,这个实心眼的丫头!”宋心怡心里说:“连句安慰人的话也不会说呀!”

交代完工作之后的林初欢,去找了尉迟唯儿。这是她在这座城市里,第一个想到可以陪她买衣服的人。

工作日的下午,咖啡店的顾客三两个。尉迟听了她的好消息,哈哈大笑,咬着她耳朵说:“肖风的特助哦!肖风哦!”

两个人打闹成一团。

好久,好久,林初欢都没有那么畅快过了。像回到了学生时代。

要不是买衣服,林初欢都没想起来,这还是她来到这座城市第一次为自己买衣服呢。她们都没有在商场里挑选,都觉得衣服摆在这样的商场里,价钱起码会贵出三分之一来。她们宁可多走走,在沿街小店里多看看,多试试。

好久,好久,林初欢都没有感受过黄昏的颜色了。

她从小不喜欢黄昏,尤其是夏天的黄昏,她感觉漫天晚霞像一团熊熊烈火。

但今天,是冬日的黄昏。她在冬日的黄昏中欢悦。

“你喜欢那个肖风是不是?”尉迟看着她在黄昏映照下的脸庞,问。

林初欢站定,伸出手,想抓住掌心里的余光。

“嗯。”她轻轻地答。

掌心里,什么也没有留住。

在她心里,她喜欢上肖风,已经很久很久了。好像从这个夏天开始,又好像,发生在更早更早以前。

“那他呢?”

“不知道。”

抚摸过黄昏的掌心,虽然留不下它的余光,温暖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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