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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陌生的情书(1 / 1)

接下来的那六天,也都是李蕴“送”她回去。这一个暑假,因为两个人几乎每天都能见面,董纤忽然生起以后一起生活的憧憬。有一次她跑到李蕴的公司等他下班,两人牵手坐公交看着窗外,夏日一天里最绵缠的阳光渐渐化成虚无,下了车,他们仍然牵手走过那条已经不再陌生的路,董纤惋惜着今天下班晚了一些,看不到他们一起牵手时阳光投下来的影子,李蕴说:“有什么好遗憾的,以后还有那么多日子,我们都会这样一起回家。”她笑了笑,心如天边的晚霞一样温暖。

暑假终于成了一段值得纪念的过去,她恋恋地交过那把钥匙给秦苏苏,心里不无遗憾,秦苏苏并没有发现什么,给了她这个好久不见的大学姐们兼室友一个大大的拥抱,用此来庆祝她们大三生活的开始。

她数了数自己差不多还剩千元的工资,心里开始计划每个月的生活费。第一个月工资发下来的时候,她用了薪水的一半给李蕴挑了一套西装,五百块,却还不能挑到最好的。李蕴接过那套西装的时候感动得一塌糊涂,拥着她说他怎么能那么幸运,遇到全世界最好的女孩子。

她知道自己离全世界最好还差得很远很远,而这只不过是她能为他做的一件微小的事。她不也正在适应高跟鞋和那严肃的衬衣吗?职场里不求完美但也需合格,他的T-恤和牛仔裤好像总显得太过随意。

然而李蕴的那份工作去只持续了她那个暑假那么久。他说辞掉工作没什么可惜的,就是可惜了那套西装,可能因为年纪的关系,他还驾驭不好它。

她总显得有那么点点的失落。

李蕴又说,“我一定会把它好好收着,这么有纪念意义的衣服,留着结婚时候穿才行。”

她想象他穿着那套西装笔挺的样子,禁不住笑了,他还是普通的时候她最习惯。

这件事就这样被丢在了脑后。李蕴辞掉工作之后只拿到了每个月三百块的底薪,两个月,总共六百块。虽然少,他却异常兴奋,带着她去商场里左逛右逛,结果发现好多衣服都买不起。一条浅绿色长裙,质感很好,少少的布料,写着上千元的价格,董纤对着那个标签朝他吐了吐舌头。

其实是他们走错了地方。董纤平常也和秦苏苏去逛街,她虽然一向只逛不买,但对秦苏苏买的衣服的价格还是很清楚的。秦苏苏买的衣服款式大多新颖,适合她们这个年龄段,而且价格合理,不太贵但是也不算便宜。想到这里,她便带着李蕴去了她们平常逛街会去的地方。

那是大学女生常常去的几条街,衣服多得晃眼,才走完两条街,李蕴就连声摇头,幸而她也不是太挑的人,已经挑了一条白色连衣短裙,一件T恤,一条短裤。李蕴见她的凉鞋已经旧到快要坏的趋势,还怂恿她去试了一双鞋。皮红色系带坡跟凉鞋,她穿上显得特别秀气,价格在一百左右,李蕴二话不说就付了钱。

就这些衣服鞋子,花去了李蕴三百,她心里是很不好意思的。而李蕴却不觉得,他第一次挣的钱,当然应该花在最重要的人身上,他的钱,理应是给她的。到了最后,他送她回学校,将工资还剩的三百块塞在了她的鞋盒子里,因为怕她不肯要。

辞去了工作,势必要去找一份新的。李蕴终于从头到尾开始审视自己,去找一份新的工作,重新开始茫茫然的摸索,朝九晚五。还是,去做自己,想要的?

早在高中时,他就想到自己未来的路,其实那时候也不过是胡乱想象。他去镇上的街买东西,看到一对夫妻开了一片店,其实镇上所有的店差不多都是夫妻同开的,只不过那对夫妻不同一点。妻子拿着一份报纸在店门口晒太阳,丈夫剥了一瓣橘子塞到妻子的嘴里,两人脸上的笑容就如照在他们身上的秋日阳光,暖暖的,让人一看就羡慕。那时他已经遇见了董纤,那个妻子脸上浅浅的笑容突然让他想起她,她的笑容也是这样浅淡,偏偏像一抹最浓烈的阳光,照得他的心海都翻腾起来了K鞘焙蛳耄胱约盒陌娜送庋囊黄暌彩呛玫摹

其实他这样的个性,倒是适合自己开店,自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说话比较好听,虽然不过于油滑,但是言语里总让人觉得真诚无比。他将自己的想法报告给他的爸妈,也得到赞同,但是不同意他贸然去做。他爸说,总要先找个人带带你,等你熟悉怎么运作了,我们才好给你投资,毕竟我们也一把年纪了,再弄个投资失败,也是不划算的。

李蕴也点了头,他爸又问了他想开哪一方面的店,他如实报告,才几天功夫,他便在本市一个手机城的某一柜台里当起了学徒。

董纤也问他,“读了这么久的书,最后做的却是一个不需要读那么多书就可以做的工作,会不会有点划不来?”

他说:“怎么会呢,读书是因为我们还处在一个迷惘的年纪,经过迷惘,我们才能知道自己到底想做什么,知道了想做什么就从最应该做的做起,这不就是读书的含义?”

为着这一句话,董纤崇拜了他好一阵子,弄得他有些小小的骄傲。

学徒的工资并不高,最开始的一个月自己摸索,店里只管他的饭,经过了一个月才有了一点点底薪,五百,相对于环境来说,是极少极少的,每个月根据自己的销售量渐渐有了提成,渐渐地就能拿到两千多一个月。由于老板限薪,最高只发过两千五,李蕴也笑笑,没有说什么,毕竟也才出来,而且他的目的也不是追求高薪。才三个月的时候,他就大概摸清了进货渠道,该联络的人脉也渐渐丰腴,对于生活也渐渐顺手起来了。

董纤又重回了学校的轨道,每日认真上课,安分守己。生活里有秦苏苏这个马大哈似的伴,也不至于太寂寞。虽然可心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她也不甚介意,爱情让人顾此失彼也是常事。

月底李蕴来看她的时候通常都会带着她去买衣服,她很多次都说不去,但是自己的衣服有些确实穿得显得很旧了,而李蕴又说他自己也要买衣服,要依赖她的审美。她才点点头答应。

他们有时两个人一起去,有时候是跟了秦苏苏和林安一起。由于大一的时候就经常见面了,逛街时,林安终于找到一个合拍的搭档——李蕴。因为秦苏苏天生好力气,一双脚逛来逛去一个下午都不会累,董纤就是这样被她锻炼出来的。每当秦苏苏兴冲冲地拉着董纤的手进入那一条街,林安就会问李蕴他们要不要去买瓶水,吃点东西?李蕴每次都答应,然后两个人找到一个小吃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全然不管老板那臭到不能再臭的脸色。李蕴笑着调侃林安,“要是这个大学过去了,这段回忆一定是最让你深刻的吧!”林安苦笑点头,眼里望着那条街巴巴地等着她们两个人身影的出现。

董纤在这个大学毫无戏剧性地生活了将近三年,到了大三要收尾时,竟然收到一封情书——这也算得戏剧性了。那是由她们班一个女生转交给她,说是出自一个中文系才子之手,只不过那个才子是一个大一新生。

这让从来都没有见过情书的秦苏苏感到惊讶,她从董纤手里接过那叠得很精细的纸琢磨了很久,然后小心又小心地打开,上面的字被她大声朗诵了出来。

董纤:

知晓了你的名字之后才发现它真的太适合你,我无数次在人群中遇到你,也无数次在人群里追寻你的背影,那时候我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名字来称呼你,直至这明朗的夏日如约而来,栀子花盛开在那片草地上,它清香扑鼻,花瓣洁白纤美,就好像我在人群里感知到的你。后来听人说你的名字:董纤。这才感觉对了,若是你不叫董纤,还有什么名字适合你呢?

还记得第一次遇见你时,你也是一身洁白的装束,就如这个时节盛开的栀子花,可那已经是夏末了。柔风吹动你的头发,吹出你从远处渐渐走近的眉眼,淡红的唇线,寥寥几笔,已经在我心里勾勒出我所要追寻的样子了。

也许你已经试过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我常常看见你和另一个男子牵手的画面,因为太过美好,反倒引起我心里的丝丝感伤。你的思念早已有了回音,而我的呢?我只能将思念投递在这空旷的校园里,让它沿着空气的脚步慢慢散成虚无。会不会有一缕飘到你的鼻息间?即使飘到了,你也是感觉不到的吧。我的思念,在漫步时,对望黑板时,执笔时,如厕时,(我一般都在厕所里呆很久)都是孤单的。

我知道就快要一年了,很多感觉都应该慢慢放下,毕竟生活不应该迷失在自己的想象里。给你写这封信,并没有期待做你的朋友,只是想你知道,有一个人在那样的一段时间里对你有过那样的感觉,期待你继续变得美好,到老的时候想起了,会偷偷一笑——还有一个人也曾温暖过你的记忆。

温阳

秦苏苏的读后感是“哇靠!才子就是才子,专门呆在厕所里找灵感呢!”

由于正是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同在董纤和秦苏苏身旁的班上同学不在少数,被情书感动的有很多,被秦苏苏那句话逗笑的却是全部了。

“温阳?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嗯,好像是有点。”大家都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这名字倒是挺好听的,不知道人长得怎么样?”秦苏苏倒是好奇这个。

“哎,我看见了,白白净净的,小白脸似的。”那个信使说。

董纤对大家这样的反应付之一笑,虽然她是那封情书关联的主人,但显然班上的同学都不拿她当主角,这是有原因的,她在班上也是个不上不下的“好学生”给人的印象莫过于安静,淡然,朋友也不是很多的,可以嘻嘻哈哈开玩笑的除了秦苏苏就是寝室里的姐妹们了,但是今天姐妹们好像没有在这一块。还有另一个,李蕴是全班同学都见过的了,大家不觉得一封情书会令她的生活起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对了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个温阳不是开学时风靡了一阵的温氏山庄的二公子吗?”

“那个才情与财富并重的大一才子?”秦苏苏有些狐疑。

“就是那个什么‘今夜的月亮,别人看到的是一轮圆满,而我却看见你不浅不深的眼眉’?”

“是了是了,应该就是他!”

“那么,他一直思慕的对象就是董纤?”

“哇噻,姐弟恋,我喜欢!”

大家的眼光终于第一次齐刷刷地望向了董纤,这个第一眼看去没有什么不同的女孩,经过几年的相处,眉宇间的灵气却自然而然的显现出来。她的眼睛并没有让人过目不忘,鼻子单单望去也只是秀气而已,嘴巴也并不娇艳欲滴,配上苍白的腮颊,给人的印象,就是淡。就像盛开在草地里的那一簇栀子花,跟其他的花比起来并不夺人眼球,可只要靠近,香气便萦绕心间,久久不能褪去,不能忘怀。

这是董纤第二次接到这样的注视,而这一次没有了李蕴的陪伴,她显得很无措,脸已经烧得通红,她有些怪夏天怎么这么早就到了,不仅脸上,她连手心都是汗湿的。

“去去去,纤儿和李蕴的感情多难得!你们是不知道他们经历过的事情......唉,你们都不懂得......青梅竹马的美好!”秦苏苏有些着急了,话也词不达意。

董纤真怕她把那件事一不小心说出来,幸而她还管得住自己的嘴巴,只是她与李蕴怎么会和林安与她一样是青梅竹马呢?

“苏苏,青梅竹马,你和林安应该最懂得了吧!”有人挤眉弄眼地打趣。

秦苏苏与林安是班上人看得最多又最清楚前因后果的一对。董纤才发觉她们都没有发现秦苏苏话里的不对,这才悄悄安心。她愿意做一个默默无闻不引人注视的人,她的世界里的快乐和悲伤,有李蕴来分享,就已经足够。

“那当然。”秦苏苏禁不住一笑。

“美好吧?”

“不咸不淡,还挺美好的。”

众人都笑了。

夏日午后的风吹过林荫道,穿过她们细细密密的发丝,把笑声都吹散了,地上的枯叶听到了,跳起不知名的舞来。

情书事件就这样结束了,秦苏苏揽着董纤的肩膀回寝室,这才发现原来那封情书还捏在自己手里,只不过已经被她揉得不像样子了,她赶紧把它还给了董纤。董纤接过,随手又叠了叠好,然后放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她才发现那个叫‘温阳’的,写得一手好字。

他的字不算大气,却流畅自由,笔锋婉转。董纤觉得他是个心细如尘又温暖的男孩子。温阳,他父母真会取名字。

秦苏苏的手又搭上她的肩膀来,“纤儿,我觉得那个温阳在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表面上说,不期待和你做朋友,但是他要点燃我们的好奇心让我们知道他的存在,并且去发现他!”

“嗯?”

“所以我们一定不要理会,这有什么可好奇的?他还不就是一个‘人’?”

“嗯。”董纤无比赞同地点了点头。大四那一年可以选择自主实习,她已经决定了,大三一结束就出去投入工作,而现在离大三结束只有不到一个月了,还有什么比找工作重要?她当然可以收好自己的好奇心,况且,她的好奇心只是针对某些人的,比如李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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