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玫瑰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之色,厉声道:“刀呢?”
“刀当然已经被我藏起来。”
“藏在什么地方?”
赵瞎子那张仿佛已经僵硬的白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比较像是在笑的表情:“我要藏一样东西,当然是藏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在棺材下面那个用暗紫色砖头砌成的,像是祭台一样的低台,居然还有几块砖头是活动的。
把这几块活动的砖头抽出来,里面就可以用来收藏东西。
别人既不知道这个砖台下有可以活动的砖头,也不知道是哪几块砖头,要把藏在里面的东西找出来,当然非常困难。
赵瞎子的手已经伸进台下的暗洞里去,却一直没有收回来,就好像洞里有一条毒蛇,忽然咬住了他的手。
他那已苍白得完全没有血色的脸,现在竟然变成惨碧色。
血玫瑰凝望着他,瞳孔渐渐收缩,厉声道:“刀呢?!”
“刀?什么刀?”赵瞎子失声大叫。
血玫瑰一咬牙,右脚猛地踢出,踹中他的心口,将他踹倒在地,怒声道:“你要是再敢敷衍我,老娘我就杀了你!我杀死的人,比你走过的桥多!”
赵瞎子马上跪倒在地,哀呼着道:“我发誓,不是我干的!我本来真的是把刀藏在这里的,可是现在里面已经空了,那把刀不见了!”
血玫瑰真想一巴掌拍死他,但还是忍住气,缓缓道:“你好好的想想,除了你自己之外,还有谁知道你将那柄刀藏在这里面?”
赵瞎子的头本来已碰在地上,听到这句话之后,忽然抬了起来,一双瞎眼也好像有了光。
“我想起来了!有一个人是知道这件事的,还亲眼看到。”
“是谁?!赶紧说!”血玫瑰厉声道。
赵云心道:‘该不会是老板娘吧?还是王大眼?这三人的关系不清不楚,或许当初就是他们联手杀死此人的……’
赵瞎子喘着气,缓缓道:“他是……”
但他还没有把这句话说完,突然从外面有二三十道光芒激射进来。
在这一瞬间,以赵云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但他仔细一看,竟然发现有一种暗器的光芒是透明的,肉眼根本无法看见,眼看就要击中血玫瑰的眉心。
唰啦!
血玫瑰突然取下头上的高帽,往前一捞,霎时间红光飞溅,竟然将那二十四种暗器都收进高帽中。
‘好厉害的法宝!’赵云暗暗赞叹,放下心来。
赵瞎子万万没想到,血玫瑰竟然可以同时挡住二十四种暗器,而且她的那顶高帽竟然是一件很厉害的法宝。
轰隆!
他突然冲天而起,撞破屋顶,飞了出去。
当血玫瑰飞上去的时候,赵瞎子已不见。
“该死!”她愤恨地戴起高帽,眼神冷冽地扫视四周,最后目光停留在对面的杂货店中。
然后她就像是一只轻灵的燕子,飞到对面的杂货店前。
王大眼和老板娘,此时竟然都不在店里。
“我烧掉你们的店铺,看你们还能藏多久!”血玫瑰厉声道,左手往杂货店中一拍,右手则拍向对面的棺材铺。
杂货店中多杂物,本来就容易着火,而棺材铺中的那些棺材和木屑,也是易燃之物。
轰!
血玫瑰的掌风竟然蕴含着恐怖的热力,顿时让杂货店和棺材铺熊熊燃烧起来,不一会儿就已烧成灰烬。
奇怪的是,王大眼、老板娘和赵瞎子都没有出现,仿佛人间蒸发了。
“我就守在这里,看你们能躲到哪里去!”血玫瑰恨声道,盘膝坐在长街上,一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模样。
赵云飞到半空中,用灵眼扫视四周,没发现什么异常,但王大眼、老板娘和赵瞎子,再也没有出现。
三天后,在长街的入口处竟然多出一家客栈,是镇上的其他居民联手建造的。
当王大眼在这里的时候,他们根本不敢建造客栈,而在王大眼走后,只是两三天的工夫,就已建好一家客栈,显然那些人也不简单。
可是,在这个荒凉的无名小镇上开客栈,真的会有生意么?
………………
赵云万万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竟然来了三个客人。
看他们的打扮,应该是行走江湖的镖师,两个瘦子陪着一个满面红光的胖子。在那个胖子的左手中指上,戴着一个钻石戒指。
赵云一眼就看出,那是个珍贵的储物戒指。
那个胖子应该是镖头,这么明显的将戒指戴在手上,要么是个傻瓜,要么是个自大狂。
看到那两个瘦子拼命地拍他的马屁,似乎生怕他发火,而他始终是一副甘之如饴的样子,赵云就觉得,他应该是个自大狂。
一般来说,敢在修真界中这么嚣张的人,还活得好好的,那么此人肯定有两把刷子。
赵云略一沉吟,走到僻静处,伸手往脸上一抹,变成另一副平平无奇的样子,这才现出身来,慢步走到客栈中。
“这位客官,想吃点什么?”立即有个店小二打扮的少年走过来,竟然是之前赵云见过的那个小男孩。
当然,因为赵云已改头换面,这个小男孩并不认识他。
“来几个招牌菜,一壶烧酒。”赵云微微一笑,在角落里坐下,跟那三个镖师隔着三张桌子。
在西游世界中,修真界与凡俗界的味道截然不同。如果说凡俗界偏向于高科技社会的话,那么修真界依然保留着古代的一些味道。
每当赵云进入修真界的时候,就有种穿越到武侠电影中的感觉。
那个胖子打量赵云一眼,觉得他修为应该不高,也就没有放在心上,依然在享受着那两个瘦子的奉承。
没过多久,酒菜上来了,竟然是一碟豆腐干,一碟花生米,一碟猪头肉,以及一壶烧酒。
看来,这个无名小镇能够拿得出来的招牌菜,也就这种级别,幸好厨师的水平不错,吃起来有滋有味。
没过多久,血玫瑰也来到这家客栈,目光落在胖子左手的那个储物戒指上,默然片刻,慢步走了过来。
“那件金丝甲,是不是在你们的手上?交出来,我可以放过你们。”她的声音很冷,高高在上的质问语气。
赵云觉得很奇怪,心道:‘她老是提到金丝甲,究竟是什么宝贝?’
那个胖子正要发火,看清楚血玫瑰的样子之后,顿时脸色大变,颤声道:“前辈……血前辈!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差点冲撞了你……”
“少废话!打开你手上的戒指,让我看看。”血玫瑰喝止他的话,冷声道。
在修真界,强行打开别人的储物戒指,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但那个胖子竟然连连点头:“是!是!前辈你稍等!”
只见他颤抖着双手,将戒指上的防窥探烙印抹去。
血玫瑰往里面看了一眼,叹息一声,摇摇头,看看四周,目光落在赵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