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听着十几只灵兽“痛陈”凄惨过去,这个讲完了,那个就开始讲,完全不给高志豪打断的机会,考虑到这些灵兽们,都是他未来老丈人的宝贝,不能惹得不自在了,回去告自己冷落它们的小状儿……悲催的高志豪,不得不听了整整一路“励志”的故事!
当然,这都是高志豪多想了的。
这会儿的灵兽们,都是在用一种仰望的态度,在跟他讨好,觉得他做什么都是对的,都是高上大的,怎么可能,会跑去跟常德望告状?
领着一群灵兽招摇过市,到达常家赌坊后院的时候,天已经有些发暗,常蝶语抱着肥嘟嘟的白板站在门口,像极了一个等候丈夫回家的小妻子,让高志豪只是看着,就觉暖心。
“志豪!”
见高志豪自己使肩膀扛着一头鹿,常蝶语顿时吃惊的瞪大了眼睛,这么大一头鹿,少说,也得二百多斤罢,他,他竟然扛得这么轻松,他……他不会是就这么扛着,一路从山上走下来的罢?!
“我回来了。”
见白板这个懒货,竟是趴在常蝶语的怀里睡了,高志豪不禁一笑,扛着死鹿进门的档儿,顺手伸手挠了一下儿它的脑袋,这货,寻常里可是除了给自己抱,谁都抓不着的,这来了风城,不但是让常德望抱了,还能在常蝶语的怀里,睡得这么踏实!
看来,相中了常蝶语的人,可不止自己一个,连白板这货,也喜欢上她这个未来女主人了!
“白板给它家里写了信,它爹娘回信说,要等我入了道门,才肯把它弟弟送来给我养着。”
常蝶语欢喜的笑着跟高志豪进门,一边跟他说着之前他不在是发生的事情,一边从旁边墙上摘下了一个扫帚,准备用来给高志豪扫身上的灰尘,“我想了想,觉得它们说得也有道理,我现在,光是忙活自己修行,都得颇费一番工夫,哪里有闲暇,照顾那也是幼年期的小家伙儿呢!”
“那就等等,反正,它们已经答应了要送白板的弟弟来,不过就是个早晚的事儿。”
高志豪没想到,白板的爹娘会是这么不“开通”的人,放着有仙品灵兽丹吃的地方,不让自家儿子来,非要纠结,想领养它们儿子的人,有没有入道门,开灵识,“你这么聪明,只要稍加勤奋,一定就能成的,别心急。”
“海婆婆教我的心法,我明明都记熟了,修行的时候,也都能感觉到气息涌动,可不知怎得,只要一睡觉,那些气就都会都消失不见,哪怕是我几天几夜不睡的修行,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有了小指甲那么大的一团亮亮的气了,睡一觉,也就没了。”
听高志豪跟自己劝说,常蝶语的脸上不禁露出了懊恼的神色,能聚气,说明她是有天份入道的,可是,这十年有余的光阴,她一直都停留在聚气,消失,再聚气,在消失……毫无进境和留存,又是怎么个意思?
难不成,真是像冀海涵说得那样,时候未到?
如果,是时候未到的话,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是到了?
高志豪也就比她大半岁,现如今,都是到了练气末期,马上就要筑基的人了,跟她,可是差了练气期的初期、中期、后期整整三个阶段!
要是……高志豪再有进境,进了筑基的境界,跟她可就是差得更远了!
“等我回去了翔龙镇,跟爷爷问问这事儿去,他见识多,说不定会知道因由。”
把自己见上扛得死鹿放下,高志豪又开始帮着背驮其他死鹿的灵兽们往下“卸货”,常蝶语说的这种情况,他还从来没听说过,至少,在翔龙镇里,是没人有过这样经历的,如果,从高向晨那里也打听不到,就只剩了去青山道场借阅典籍查找一途了,“你且继续练着,说不定,不等我问回来,你就能好好儿聚气了,也未可知呢?”
沉浸在“初恋”中的常蝶语,这会儿,只觉得高志豪说什么都是对的,想都不想,就点头答应下了他的“建议”,满心里想得都是,高志豪会在他爷爷的面前提到自己,这,这算不算是,嗯,提前见了他的长辈?用不用给他爷爷带点什么礼物?怎么才能给他爷爷留下好印象,支持他们的婚事?
卸下了所有死鹿的高志豪,伸手从常蝶语的手里拿扫身上灰尘的扫帚,却是拿了一下儿,没拔下来,抬头,看向常蝶语,便见着她一脸羞红,正不知在看着哪个方向的什么东西出神儿。
好奇心驱使之下,高志豪便走到了她的身边儿,顺着她目光所指的方向,也跟着看了过去。
没有什么东西啊?!
就一堵院墙而已嘛!
这有什么好看的!
“蝶语?”
伸手,在常蝶语的眼前晃了晃,高志豪轻声唤她回神,“看什么呢?”
“没,没什么!”
被高志豪这么一唤,常蝶语顿时便清醒了回来,见他竟是离自己近得半尺都不到,脸色瞬间大红,一直就从脑袋顶儿上,滚烫到了脖子根儿,把拿在手里扫帚塞进他的手里,慌乱的往前面的铺子里逃开去,“我,我去告诉爹爹,告诉爹爹你回来了!”
瞧着常蝶语慌忙逃走的背影,高志豪本能一笑,他这未来的小妻子,可真是有够可爱的,让他怎么看,都看不够呢!
晚饭吃的还是鹿肉,不过,不是像中午那样的烤着吃了。
蒸上鹿肉,依着白板所述的法子,给常德望煮好泡澡水,让他进木桶里去泡着,高志豪便动手,收拾起了院子里的其他死鹿。
他不能在常家耽搁的太久,不然,等天黑关了城门,他就该回不去翔龙镇了。
他得回去给高清水准备晚饭,冀海涵的“手艺”,已经不是“不敢恭维”四个字能形容的了,要不是他有个金刚不坏的胃,八成儿,等不到他长到能踩着板凳爬上锅台煮饭,就该被她活活毒死了!
常蝶语显然不甚多见给牲畜剥皮的景象,见高志豪把一头死鹿绑着后腿吊起来,轻松至极的便把一整张鹿皮剥了下来,竟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惊叹出声。
高志豪也乐得在她的面前显摆,一张鹿皮接一张鹿皮的剥,不多会儿工夫,就把所有的鹿都剥干净了皮,成了一只只倒吊的“光杆儿”肉。
“蝶语,你去跟叔母要几只大盆子,顺便,再搬罐儿盐来。”
剥完了鹿皮,接下来,就该掏内脏了,考虑到场面太过血腥,容易吓着了常蝶语,高志豪便故意想出了一个事儿来,交给了她去办,“不用着急,这些鹿,可够我收拾一阵儿呢!”
常蝶语应声而去,一直蹲在不远处等着的灵兽们,就颠颠儿的凑了上来,按照自己平日等吃食的顺序,叼着自己的食盆儿,齐整整的码成了一排。
它们虽是灵兽,却也终究是兽类,对它们而言,柔软的动物内脏,可远比硬巴巴的肉,要美味得多。
刀锋闪白,高志豪这寻常里用手当斧子砍树的人,有了利刃使用,自然是更“如虎添翼”,几头膘肥体壮的鹿,彷佛就只是眨了几下儿眼的工夫,就都被开膛破肚,“收拾”的只剩了“肉壳”,再看那些灵兽们面前的盆子里,已是都装了冒尖儿高的动物内脏,品种均等,份量敦实。
“吃罢,不够的,我再给你们切肉。”
拍了拍离他最近的灵虎,高志豪便又回转了身,继续处理起了那些鹿的“肉壳”来,野生的鹿筋硬,不好嚼烂,不收拾下来的话,会影响腌肉的质量,等肉腌好以后,要切割,也会费劲儿,高志豪虽然没吃过鹿肉,但,这些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我明天还来,给你们带灵兽丹吃,你们都乖点儿,不准缠着大叔陪你们玩儿,他要医病,需得静养才行。”
关系到常德望的健康,灵兽们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它们喜欢常德望这个主人,希望他能身体好好的,多陪它们几年。
凡人会生老病死,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它们不贪心,只希望,他能身体健康,在它们的陪伴下,寿终正寝。
来生,千年之久,于转世的人类而言,遥远非常,对它们这些寻常灵兽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果千年之后,常德望再世为人,那时,它们还没被其他厉害的灵兽吃掉,没被道士捉了去炼丹,还有缘遇上他的话,它们是极乐意,再陪他走过一生去的!
往生莫等。
只看缘。
常蝶语拖着两只大铁盆回来的时候,灵兽们已经把各自盆子里的鹿内脏吃完,饱了的,直接叼着自己的盆子回去睡觉,没饱的,则蹲在高志豪的身后,等着他继续把从鹿身上削下来的硬筋丢给自己。
“志豪,这样两只够么?”
把铁盆拖到高志豪的身边儿,常蝶语有些累了的站直起身子来,用衣袖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子,“不够的话,我再去拖两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