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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宿舍楼下,林晓梦很不好意思地向他道谢:“真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她嗫嚅着不知该说些什么。
宋明浩笑了笑,伸出手指摸了摸鼻梁,后来林晓梦发现那是他发笑时的小动作:“唔,没关系,难得我也能做一次英雄,很有意思的认识方式,你觉得呢?林晓梦同学。”
“呃……”林晓梦错愕地抬起头来看着他,她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宋明浩依旧笑着,甚至还对着她眨了眨眼睛,说道:“刚才我听你……前男友这么喊你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新生对吗?”
林晓梦再一次瞪大了眼睛,她觉得自己今天遇到的不是英雄,简直就是个半仙儿:“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这一次,宋明浩没忍住笑出了声,说道:“大一新生的身上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
林晓梦猜不透他这句话是在打趣她,还是在打趣所有刚迈进大学校园的新生们。等到她仔细咂摸过后,才意识到,也许人家是在说她身上那股与众不同的气质就是傻气呢。
不过,她也确实够傻的。于是,为了让自己不要再傻下去,林晓梦变被动为主动,问道:“请问同学你是大几的?”
宋明浩始终微笑着,不得不说,他笑起来的模样实在好看,也许正是他这张好看无害的脸才让林晓梦愿意站在太阳底下继续这种一问一答的模式,但宋明浩为什么愿意,也许他本就是个绅士,他看着她,笑着回答:“我是大二年纪经管学院的宋明浩。”
他甚至向她伸出了右手,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像是从她一直迷恋的动漫画面中伸出来的,他看着她,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他说:“很高兴认识你,小师妹。”
她少女时代曾经一度迷恋金庸武侠,尤其喜欢令狐冲满含深情的那句小师妹,林晓梦怔了怔,眼睛盯在他的脸上一眨不眨,心想倘若她真是岳灵珊,一定不会选择林平之。
“我也是……很高兴认识你,宋师兄。”
虽说是认识,但这样有过一面之缘的认识,林晓梦一生之中不知道遇到过多少次,所以,虽然她对他很有好感,偷偷地回想过那张好看的脸,但林晓梦也知道,学校这么大,他们再次相遇的机会很小很小。
但她偶尔会从别人那里听到他的名字,不过一两次,人家一提他的名字,林晓梦就想起了他。宋明浩,一个让无数小女生脸红害羞偷偷笑的名字,那些可爱的小女生在提到他的名字时,总忍不住在后面加一个师兄。
宋明浩师兄。
类似于日本动漫中的某某君,韩国偶像剧中的某某欧巴,足以让少女们尖叫脸红,无限神往。
很多个偶尔之后,林晓梦才认识到,原来他这么有名。
因为长的好看,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学习成绩优异,脾气好,总是面带微笑,似乎每一个优点都足以让女生心动,让每个人难忘。
林晓梦为什么会记得他?为什么在别人提到他的名字时想起他?连她自己都怀疑,是因为他那张好看的笑脸。
后来她还是再一次见到了他,在餐厅。
林晓梦正埋头仔细认真地吃着饭,她真的是吃得很认真很仔细,直到后来宋明浩都忍不住感慨他从未见过有谁吃饭像林晓梦那样认真仔细的。她把盘子中的红萝卜和白萝卜一根一根地挑出来分成两堆放在盘子的食槽中,另外还有一堆是花椒,黑黑的,一颗挨着一颗。
由于她吃得太认真,所以并未注意到宋明浩走到她的面前,直到他实在忍不住,十分有礼貌地问她:“同学,你对面的位子有人坐吗?”
林晓梦同样礼貌地抬起头来,“没……”有字还未说出口,看到他那张秀色可餐的脸,林晓梦就不由得笑起来,“是你啊……”她发现他的脸上同样带着微笑,于是林晓梦觉得他同样也没有忘记自己。
宋明浩当然没有忘记林晓梦,他笑着在她对面坐下,看着她盘子中三座颜色各异的小山道:“你打的菜看起来很特别。”
林晓梦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地笑了:“你一定想知道我为什么无聊地把不喜欢吃的东西都挑出来,而且分得这么仔细对吧?”
一般人如果遇到了不喜欢吃的东西,顶多挑出来堆在一起,因为都是不喜欢吃的,所以无论是白萝卜还是红萝卜都一样,反正挑出来之后不会再动它们一筷子。像林晓梦这样的,宋明浩当然没有见过,因为没有见过,所以当然很好奇。于是,宋明浩点了点头,说道:“我确实很想知道。”
“嘻嘻……”林晓梦笑了笑,回答得更加不好意思了,“因为我真的很无聊啊……”
宋明浩简直无法想象,一个人到底要无聊到什么程度才会不惜在吃饭的时候进行这样一项繁琐的工程,要有多无聊才把盘子里的菜当积木来玩。
林晓梦也很好奇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可是她确实这么做了。从繁忙的高中进入到大学,像是一脚踩到了云彩上,软绵绵的让她无所适从,以前她总觉得时间像是渗到木头中的水,根本挤不出来,现在她才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做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而且她觉得自己手中的海绵是刚浸过水的,一挤一大把。
宋明浩不由得笑了起来,说道:“如果你真的很无聊,可以去图书馆打发时间,那里有很多有趣的书,我想总比在这里为你不喜欢吃的食物搬家要好得多。”
林晓梦觉得宋明浩的话很有道理,他们学校最让人骄傲的就是拥有市里最大的一座图书馆,无论如何,这个资源不能浪费。于是,林晓梦常常泡图书馆,于是,林晓梦也常常跟喜欢泡图书馆的宋明浩相遇。
他们偶遇的次数实在太多,宋明浩常说的一句话从“好巧啊”变为“是你”最后成了“嗨”。而林晓梦从一开始的“hoareyou”到“hooldareyou”最后变成了抿唇一笑。
直到有一天,林晓梦看完书准备离开,宋明浩跟着她一起走出图书馆,一路上两个人谈天说地,像是认识了很久。快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宋明浩才把她的书放到她的手中,犹豫着问道:“这个星期天,我们学校跟外校的友谊篮球赛,你会去吗?”
林晓梦当然知道宋明浩会去,他是他们学校的主力,她知道他打篮球很厉害,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识,因为每当他在篮球场上,他们的那块场地必然会被女生们围得水泄不通。
林晓梦歪着头想了想回答道:“如果你可以为我留个好位子的话,我不会拒绝。”
宋明浩不由得被她逗笑,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中,朗声回答道:“当然!”
他当然会为她留一个好位子,宋明浩特意为林晓梦留的位子离球场很近,她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场上每个男生脸上的表情,包括宋明浩唇角那抹始终温暖人心的笑意。
篮球赛很精彩,宋明浩果然如传说当中一样帅气耀眼,他轻轻跃起时轻盈的身姿,他带着球躲闪对方时轻巧的步法,他扣篮时自信灿烂的笑容,让林晓梦觉得,他获得的每一句赞誉都名副其实。
这个在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有几分书生气质的男孩子一到了篮球场上就如同骏马般展开矫健的身姿,张扬着青春的活力。
林晓梦不由得想到,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对宋明浩来讲真是再恰当不过的形容。
赛场上的局势越来越紧张,看台上的呐喊声也越来越嘹亮,林晓梦能够清清楚楚地听到关于“宋明浩加油”的声音,发自每一女孩子的心底,近乎疯狂。她的心也跟着场上宋明浩的身影,宋明浩手中的球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她忍不住从看台上站起来,手圈成喇叭状,大声喊道:“加油,加油,明浩师兄加油!”
有那么多人在呐喊,林晓梦以为他绝对不会分辨出她的声音,甚至,她的声音很快被湮没在更大更疯狂的呐喊声中,他不一定听见,但是,宋明浩竟然转过头向她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让人心动的魅力,林晓梦甚至清楚地看到他对她眨了眨眼睛。然后,他纵身跃起,球从他的手中抛出,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这个球,它在空中划过半个场地,最后落入篮框。
“啊——我们赢了!宋明浩好棒!”
“我们赢了耶!宋明浩真的太棒了!我好爱他!”
“宋明浩,宋明浩!!!”
“太厉害了,宋明浩太厉害了!”
林晓梦这时才知道,宋明浩刚刚抛出去的那个球是整个比赛的关键,现在他们学校赢了整个球赛,大家高兴得又叫又跳,宋明浩也在赛场中跟他的队友们击掌庆祝,就像是刚刚打了胜仗的战士一般。林晓梦看到他的脸上还流着汗,晶莹的汗珠挂在他的发梢,随着他奔跑的动作甩向半空。
他一路小跑,竟是跑到了林晓梦的身旁,林晓梦有点受宠若惊,那么多漂亮的小姑娘在等着他,殷勤地为他递水拿毛巾,而他却径直跑到了她的身旁。
林晓梦抬起头来,难掩心中的激动与兴奋:“恭喜你!”
宋明浩和她同样高兴,赢得了篮球赛固然开心,有她分享才是最令他高兴的,他喃喃自语般地说了句什么,林晓梦只看得到他的嘴唇动了动,四周实在吵得厉害,于是她仰起头来问道:“什么?你刚才说的是什么?”
宋明浩笑了笑,俯下、身子似乎是想离她的耳朵更近一点,于是林晓梦主动仰着脸将耳朵凑上去。
宋明浩的唇瓣却没有凑到她的耳朵前,却吻上了她的脸颊,林晓梦只觉得接近唇角的地方一阵温热,像是蝴蝶翅膀轻轻拂过。
她听到他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求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