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我留起了胡子,胡子疯长,陆庸见了大为惊骇,继而大笑,他指着我说:“你小子也成了艺术家了。”
陆庸游戏生活的态度在他的写作上也体现了出来,他开始片面追求写作速度,他以一个星期写成一部十万字的作品为荣。这个速度在我看来是惊人的。他却表示这是中等速度。几个星期下来,陆庸说,他把下半年要写的都写完了,今年剩下的几个月都是放假。
我说:“你省下那么多时间干什么?”
陆庸说:“一定会用到当处的,主要是吃喝玩乐。”
我说:“怎么见你家出出进进的女的每次都不一样?”
陆庸哈哈大笑,说:“这就对了嘛,要是一样岂不乏味!”
我说:“今年认识了不少女孩吧?”
“嗯,少说也有三十个。”
“这么多!”
陆庸志得意满地说:“是啊,我都记不住她们的模样了。”
《贝壳》出现了一种盗版,我花五块钱买了一本,回家与正版一对照,除了封面颜色有些微的浓淡之别外,几乎看不出盗版的破绽。印刷良好,纸张也算理想。我安慰自己:别人也是呕心沥血呀,为了养家糊口,间接地帮助咱扩展知名度,咱可别不知趣呀,应该高兴才是。
郑婕放暑假了,她给我发来短信,约我去看电影。我高兴地答应了,但心里觉得奇怪,她为什么不和男朋友一起去呢?
如约到了影院,郑婕已经等在那里了。她的脸上挂着一层忧郁,我问怎么了,看上去不高兴的样子。她告诉我她已经和男朋友分手了,原因是她的男朋友与她恋爱的同时与一个音乐系的女生来往密切。她感到自己完全被耍了。她说她很难过,不是因为和男朋友分手了,而是因为自己充当了一个被愚弄的角色。她说这种打击是来自自己的,过去以为自己聪明过人明察秋毫,可居然会上当受骗,天真地以为白马王子降临了。她痛恨自己太缺少辨识力。
我安慰她:“恋爱中的人都是这样的,都是毫无智商可言的。”郑婕喜欢黎明,我们在包间里点了《七剑》,就是因为黎明演了其中的一个角色。
我问她:“看到偶像的感觉怎么样?”
郑婕笑了,说:“要是看到他本人就好了。不过,你和他身高很接近,我可以把你当做他。”
我说:“那可不行,我可不做替身。”
郑洁说:“当然不做替身,怎么会让哥哥受委屈呢?哥哥比黎明还要帅呢!”
我说:“这还差不多。”
我看过梁羽生的原著,觉得影片和原著只是人名上有重合。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把书上情节记错了。不过,比起原著,我更喜欢影片。影片对情节的处理比较利落。
看完电影,我们去吃肯德基。郑婕很爱吃,我假装也爱吃,事实上我不喜欢这种食物。
郑婕的心情好了很多,她说今天吃的最好吃。我问她最近忙些什么,她说忙着失恋,还有就是报名参加虹城市围棋大赛。我说我对这一棋类一窍不通,象棋还勉强。她说那可真遗憾,不然我们又多了一项共同爱好。我说我现在经常出去摄影,虽然技术不高,但是自娱自乐还不成问题。郑婕说她也喜欢摄影。于是我们约好一同去虹城郊外摄影。
郑婕问我有没有围棋技艺很高的朋友,我一下子想起了陆庸,陆庸在围棋方面下过不少苦功的,还参加过全国围棋比赛,虽然失利了,但还是有些根基的,只不过这几年荒疏了一些。
我告诉郑婕,有一个人,他叫陆庸,住在我的对门。郑婕说,太好了,正好我今天有空,你带我去见见他吧。我犹豫了一下说,他的脾气有些古怪,你一定要使劲拍他的马屁,懂吗?郑婕说,没问题,这个我最拿手了。
陆庸此时正在家里看足球赛,桌子上一大堆空啤酒瓶。
他满脸喜色,把我和郑婕邀进屋,他以为郑婕是我新处的女朋友,多打量了几眼。他从冰箱里端出一盘西瓜放在我们面前,郑婕礼貌地说谢谢。我说明来意,陆庸高兴了,把电视声音调小,后又干脆关掉,接着翻箱倒柜地找出围棋,可见他有日子没下了。找出来后,就开始给郑婕讲课,郑婕两手托腮,一副听得入迷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