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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此去欲何说起(1 / 1)

<>并没有完,这其中剩下的蚕丝线并没有取出来,只是留在了皮肤里,蚕丝虽细而颇具韧性,白发女子取出那瓶搁在边上的金疮药倒在了她的伤口处。

终于疼了,如同火烧!南淮瑾咬牙忍住,可是还是发出痛苦的呻吟。

“稍微忍忍吧,很快的这疼就会过去。”

南淮瑾点头,只是她的身子微微颤抖,忍受着这种疼痛,比起挨刀还要难受,火辣辣的刺痛倒也确实如这白发女子所言,来的快,去的也快,南淮瑾咬着唇,放松下来。

白发的女子心灵手巧,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却很照顾她,过了一阵子又过来告诉她道:“醒了,待过上三日,这皮肉分离便会愈合,不会留下血痂和伤疤。”

“至于里头的蚕丝,十分的细,只要过些时候,自然而然便会融成汗珠淌出来。”

“谢姑娘。”南淮瑾侧过身同白发女子道谢,虽然她满头白发,可是年纪看上去并不大,南淮瑾还记得她的名字,貌似是叫……

“谷忧。”白发女子道,收拾着针线,放回自己的布囊之中,看她一眼,这样美的人儿,落在她眼中,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神色,只是眸子低垂,接着说道:“这是他的意思。”

他?

南淮瑾想起那个青衣人,她倒确实好奇,谷忧似乎,并非那青衣人的剑侍,更是奴仆,但却对毒师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不知道,谷忧你,与毒师是什么关系?”

白发女子给她寻一身浅色的青衣,披在南淮瑾的身上,只是南淮瑾看到了想要推脱,可谷忧说道:“你原有的白衣破了许多口子,不能再穿了,这青衣是我的,还有这身披风穿上。”

一身青衣,烟色似青,可又淡烟般的染上了墨黑,犹如浪花模样,配上浅色,却成了云海。

这披风给南淮瑾穿上,她才觉得,这一身披风底下,竟然有一层堇色的细毛,只是一层薄薄的兽皮,竟一点都不冷了。

南淮瑾惊异,这披风显然不一般,并非寻常的材质。

“这是西北之极的冬狐,极难寻觅,辽主射杀了冬狐,制成这件披风,觉得不错,差人专程送与我家主人的。”谷忧说道。

“冬狐的皮很是特别,活着的冬狐都是一身雪白,可一旦死了,冬狐的血便会融入皮囊中,连着一身的白毛,都会变成堇色。”

辽主,讲的便是大辽皇帝,南淮瑾吃惊,她早知道毒师的身份不一般,可是能叫辽国皇帝将这样珍贵的披风送他,显然毒师,与北辽而言,或许意义非凡。

南淮瑾想要推脱,白衣女子只是道:“这是他的意思。”

这女子很奇怪,一会儿称呼毒师是主人,一会儿,又只是称呼他,南淮瑾走出去,白发女子跟着她一同。

“接下来,但不知二位前辈与几位,要去哪儿呢?”于剑还是走到陈诚的身边,几人都身上有伤,虽说有毒师在,服了些毒师随身携带的灵丹妙药,可毕竟是高手间所留下的伤势,都是内伤,十分难愈。

陈诚面色凝重,看着一寸和尚,商议道:“如今时局,皇帝眼中定然不再将凌天门看做是眼中钉了,可我觉得,倒不如随于少侠去北辽。”

又看向于剑,陈诚说道:“于少侠,我们这两个老头子,还有这几位凌天门弟子,给你添麻烦了。”

于剑露出一丝笑容,他一直都是淡然的表情,如今露出笑容来,南淮瑾才发现,他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江湖侠客,反而有了一种真正的血肉义士看法。

“无碍事,二位前辈是陆前辈的师兄,我与陆前辈关系匪浅,我年少之时便与他相识,二人亦师亦友,二位前辈随我去疗伤也好。”

于剑本就是来护着青云山而来,如今二人的安危,他也会护着。

一寸和尚闭眼,和于剑躬身施礼道:“阿弥陀佛,于少侠年少有为,将来必然不可限量,若是将身心放于武学之上,或许师兄的境界,已经到了。”

这是劝于剑专心武学,于剑去北辽,传闻是因为一辽人女子,可儿女情长耽误的,则是于剑的一生。

“人生苦短,理当及时行道。”青衣人说,他看着这条大江,就是如此的寒冬,大雪封山,这浪水滔滔,依旧没有冻住。

舟船的船夫将斗笠挂在背后,一身蓑衣遮挡风雪,满头大汗的摇动船桨,大船并不需要人来推动,只是这舟船上的大帆鼓荡,被这风雪推动时,还要人来把持方位。

江水东去,南淮瑾刚刚出来便被风雪吹来,可是并不冷,她身上的那身披风裹在她的身上,很严实,并不受风。

“很不错,这身披风,裹在你身上,很好。”毒师说道。

于剑也看了过来,上下打量了她,里面的青衣也有几分毒师的风姿。

“谢毒师,这披风我真的……”南淮瑾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这披风太过珍贵。

“不过是件死物,原本我想着,辽主千里迢迢送来这么一件死物,并没有放在眼中,如今,”毒师露出一丝认真的样子,手撑着下巴说道:“这身青衣与你,披风与你,倒不是糟蹋了这两件东西。”

陈诚和一寸互相看了一眼彼此,这青衣毒师他们并没有交情,倒像是为了于剑而来的,还将从南淮瑾手中取走的十名剑之一的承影归还,从北辽赶到青云山。

此人的身份……

辽主似乎也没有放在他的眼中,随手就将辽主赠与的宝物给了南淮瑾,其中的意思。

南淮瑾也很不解,可是这人她并没有见过几次,倒是当初去儒州时,还是老道士魏正绝带着她去拜见的毒师,这人当时就很是神秘,像是懂得许多的卦术,知道许多的事情。

此去一别,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大宋风雪,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亡命天涯。

风落山腰,有许多人在风雪中,凌乱着一身衣裳走着,不知道要去何处的,便会在草莽间,寻一处酒馆坐下,讨要一碗热茶汤,而店家小二是个心善之人,并不拒绝,添上碗,给倒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清汤寡水。

这已经算是极为心善的人家了,酒馆说是酒馆,倒不如说是一处有人家的破土木宅院,有一圈的占地,外头还有一处马棚子,留养了两头牛与一匹健壮的大马。

风雪中,有客人到了歇脚,也只有几间皮草搁置的屋子可用,店家心底好,只收人两文铜钱,便可睡上一晚。

店家年纪瞧着大了,也有七十余岁,佝偻着腰给茶盏底下添加柴火,这柴一根根的添进去。

客家的汉子大骂一句,说:“这贼老天,一入冬便连着下两月的大雪,真要将那青云山埋了还是将我们这片平坡都给盖了?”

“就是,这样一趟镖走的真是亏了,瞧瞧我脚底下,也不知道生了多少个发硬的鸡眼,走上二里路,我便疼的不敢动弹。”还有人抱怨道。

这一趟是一支镖局的长镖,总共有十七八个镖师,后边还有各类的营生队伍,算在一处也有近三十多人,五十来人人脚都有快慢,镖师们身强力壮,还有五个骑着马匹,脚程自然要快些。这些镖师人人都持着刀剑,都是正当营生,一个个都是听了令,要在冬日,送一趟镖,由南到北,去汴京城。

除了运镖的四辆牛车以外,还有两辆马车,马车外有随行的九个侍卫,每一个都很警惕,就是这样的风雪,他们斗笠下的眸子也发亮的看着四周,手里有长刀入鞘,随时会拔出来。

“小姐,有了落脚的地方了。”张槐对着其中一辆马车内的人说道,虽然这只是一处破旧不堪的地方,可是他们这一路已经几日没歇脚了,小姐特意吩咐过,要提醒她。

马车上的帘子被拉起,露出一张好看的脸来,女子瞧了一眼这处地方,周围还有吃茶是客商,也有过路的人,女子想了想道:“就歇一晚吧,让镖头停下。”

张槐领了小姐的命令,让人去通知前脚的镖局停下,说苏府的小姐要在这里歇一日。

镖局的镖师们也是走南闯北的人物,一个个都议论起来,镖局这趟派来的镖头卢荀梓觉得不妥,,冲着一边同路的镖师们扫了一眼,然后挥手叫众人停下。

卢荀梓勒马回去,到了苏小姐的马车前下马来,冲着马车上的人物拱手施礼,随后对着张槐这位苏府兵甲说道:“大人,这里可是离青云山不远的地方,在这里修养,小人实在觉得不妥,还请小姐大人们,与镖局再多行二十里,入了镇子,到时候在修养也不迟啊。”

张槐皱了皱眉头,随后说道:“这是小姐的意思,怎么?连小姐的话也不听了?”

这趟镖,明面上是押那几辆牛车上的宝物,暗地里,其实是护送苏府小姐回汴京。

卢荀梓面露难色,这是镖局的命令,虽然说这里确实如今变成了是非之地,可苏小姐若要一定在此处歇脚,他一个镖头,也无可奈何。

“就在这里歇吧,赶了几日的路,我也乏了。”马车里头,苏小姐的声音传出来。

“听到没有,小姐说了,在这里歇一晚。”张槐说道,挥手将卢荀梓打发了,心中还暗道,这些镖师,本事没有,倒是讲那么多的规矩,如今更是连小姐的话也不愿意听了,真是要反了。

至于说卢荀梓,则是一脸面色难看,这苏小姐像是打定了主意不走了,他也无可奈何,就是他说接着走,那些镖师也不会走了,他们虽然知道规矩,可这马车上的人物非同小可,他们必然是不会跟卢荀梓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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