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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1 / 1)

崩坏的开始(三)

秦风的车子很快就开向了香港岛的边缘,一个木板搭建的码头附近。荒无人迹的码头两边甚至都没有几艘渔船或者快艇,秦风踩着油门往码头尽头狂飙着。

车头重重冲进水里,在水面荡出一大片水花。水开始从缝隙里流进车子里,可是秦风却依旧没有动作,就连解除安全带的想法都没有。他的大脑里,一片纯白。

记忆似乎回到了伦敦那个冰冷的夜晚,他在追击丹尼尔的时候被伏击,身中两枪,还被推进了河中,九死一生。

车子已经慢慢沉入了水中,就连气泡也便得少了起来。水缓缓漫过秦风的脖子、下巴、鼻子,直到漫过他的头顶。

水包围着秦风,像是一个宽阔胸怀的老友张开了怀抱等他回来。岸上,附近一些居民似乎听到了什么声响走出了屋子,来到了码头边,议论纷纷。

······

时间:伦敦眼事件当晚;

秦风衣服胸口位置,放着一块手表。那是麦芃送给他的一块天美时手表,据说和美国总统凹巴牛是同一款,价格也不贵,设计看上去却很舒服简洁。秦风因为不太喜欢佩戴手表,却又不想让麦芃不开心,便正常将手表放在了胸口的口袋里当做怀表用。

丹尼尔将秦风踩在脚下的时候,先是对着他的心脏位置射击了一枪。在转身走出两步之后,丹尼尔似乎觉察到有些不对劲,便又回头对着秦风的胸口补了一枪,然后将他踹进了附近的河流里。

秦风醒来的时候,周围一片漆黑,当他试图抬起头或者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关在了一个狭长的空间里:他推断自己是被送进了伦敦附近的太平间了吧。于是他开始敲击周围的金属,同时手脚都在用力敲击头顶与脚底两侧的金属。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风头顶传来了一阵声音。然而在短短的、像是开锁的声音之后,便没有了任何声音。秦风便小心翼翼地推开了头顶的门,然后滑出了停尸的格子。等到他躶体从停尸格子里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太平间里站着一名扎着马尾、戴着眼镜、穿着白大褂,手里拿着文件夹和一只圆珠笔颤抖着的年轻女护士。看样子,应该是医院的实习生吧。

“所以,呃,这里是哪儿?”秦风用英文开口问道。

那个实心医生听完,便吓晕了过去,瘫倒在地。秦风只能将她的白大褂脱下披在了身上,然后抱着她出了太平间。时间也是晚上,医院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一个值夜班的中年护士在护士站玩着纸牌游戏。当秦风抱着实习医生来到护士站前的时候,那中年女医生只是瞥了一眼秦风和晕过去的实习医生,然后用英文对秦风说道:“跟我来。”

然后中年护士便带着秦风来到了护士休息室,一路上,那护士说秦风肩上扛着的,是来医院实习的医学专业的学生,虽然以前听闻过尸体从停尸间爬出来的传闻却从没亲眼见过,所以便和同学打了赌大半夜来医院停尸间,结果正好碰上了秦风诈尸。

到了休息室,秦风便将那实习医生放到了一张床上,而中年护士也趁此时间找了一身稍微大了点的衣服给秦风。

“这是以前一些死人的衣服,换下来洗干净了准备给那些外面的流浪汉的,你就将就穿吧。”护士说道。

等到秦风换完衣服,他问中年护士道:“这里,经常有尸体复活吗?”

言下之意,自然是想问女护士为什么看到这么奇怪的场景不害怕。那女护士不屑地对秦风道:“更可怕的,我都见过,从停尸间爬出来一个尸体算什么。”

秦风大汗。他正准备问究竟还有什么更可怕的事情,这时候,一名穿着风衣,戴着帽子,典型大不列颠绅士打扮的男人已经来找女护士了。那男人熟练地从口袋里拿出几张钞票偷偷塞给了女护士,然后女护士便看也不看地往护士站走了。就在男人走过秦风身边的时候,他忽然叫住了那护士。

“这个男人,我没见过?”那男人问护士道。

“他从停尸间自己爬出来了,大概是做了什么连恶魔都觉得可怕的事情,所以地狱都不敢收留,便给踹上来了。好了,只有半个小时,你可不要在尸体上弄出什么大新闻。”护士说完,掏出手机示意了一下时间。

“绅士”行了个礼,女护士便离开了休息室,回到了护士站继续玩起了纸牌。

绅士上下打量了一下秦风,然后脱帽,伸出手想和秦风握手,并说道:“我的名字是艾布纳·福尔摩斯(Abner·Holmes),一名法律顾问(注1)。”

秦风礼节性地伸出了手同他握了握,然后说道:“秦风,天朝旅游的。”

然而秦风心里却像是炸开了锅,这个人竟然是福尔摩斯?那个小说里的传说人物的后人?那个随便看一眼路人就知道能知道别人今天早上吃过什么、家里老婆是否出轨的侦探?不过,他说他是法律顾问,那么他来停尸间干嘛?他到底是不是个侦探?

大概是因为受伤的缘故,秦风的眼神和表情都没有太大变化,看上去有些萎靡,所以艾布纳并没有从他的表情上得知什么。然而握完手之后,艾布纳却饶有兴致地看着秦风。这让秦风心里有些着恼,但是又不能说什么。

“我觉得一个人如果不想对其他人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要么他是一个在逃的嫌疑犯,要么他有什么难言之隐。”艾布纳道。

秦风的瞳孔瞬间收缩,他震惊地看着眼前的艾布纳,脑子里却开始迅速盘算起来:如果这个人是丹尼尔的人,那么这里还有什么能迅速作为武器的东西来击杀面前这个男人呢?

衣服?书本?笔?或是徒手?

艾布纳却微笑着说道:“你不用紧张,我只是喜欢观察别人。刚刚我来之前,听到你和护士对话的最后一小部分内容。你的英语口语相当流利且标准,作为一个游客来说很不简单,这说明你的职业肯定要和英语有关系;紧接着,我看到你穿的是医院的拖鞋,身上却穿着比你大一号的衣服,而这衣服也并不是病服,而是玛丽(那个女护士的名字)临时找给你的,这说明,你不是从病房出来的:因为如果你是普通病人,身上应该穿着正常的病服,所以我推断你是从停尸间里爬出来的;然后,我和你握手的前后,发现你站姿笔挺,虽然是受过伤的身体,但是仍难以掩盖你经受过长期军事化训练的事实;你手上的老茧,是经常开枪和使用刀具才能磨练出来的:尤其是你的食指,比起其他几个手指更加有力,说明了你经常要扣动扳机,这就说明你不是一个杀手就是一名间谍或者是一名特工;再加上这几天媒体报道的爆炸案件,综合下来,我推断,你是一名特工,一名来自天朝的特工。”

秦风的震惊,无以复加,这个福尔摩斯,也不知道是不是小说里福尔摩斯的后人,竟然推理也是如此了得,仅仅是通过见面时的几秒观察和接触,就能准确无误地推断出自己的身份,这样的人,简直太可怕了。

“你,只是一个法律顾问?”秦风不可置信地问道。

艾布纳点了点头,然后说:“我的第一职业,当然还是法律顾问。副职业,则是侦探。不过,侦探这个职业,在现在人们的眼里,可不是什么有趣的职业。大部分人听到这个第一反应是‘私家侦探’,我可不屑干那种偷拍别人偷情、出轨照片的事情。”

秦风也苦笑了两声。艾布纳似乎很抓紧时间,也不待说完就准备往停尸间里走。刚走出了两步,秦风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便连忙跟在了他的身后想要看看他要半夜花钱进医院太平间做什么。而当秦风亲眼所见的时候,他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原来,在这些医院里,每天都有一两个没有家人的病人或者是遭遇意外的人死去。那些尸体会被保留在停尸间一段时间却没有人来给他们下葬。因此停尸间经常会有很多尸体无法处理,而这个叫艾布纳的家伙,因为对侦探的兴趣以及一些科研上的需要,便会买通轮夜班的护士,让他溜进停尸房对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进行一些“惨无尸道”的实验。

比如,测验人死后砍下头颅后血管的喷射的力道与血液的凝结程度;或者是死后尸体鞭笞、刀砍、刀戳留下的痕迹数据与人或者时遭受这些攻击留下的痕迹数据的对比;又或者是挖出一些身体器官,研究死后身体各器官的腐烂程度······

这些行为令人咋舌,不过秦风却见怪不怪了,他遇到的怪人已经够多了,已经免疫了。等到半个小时后,艾布纳一改处理尸体时兴奋的状态,又恢复了冷静和绅士的状态。清理完尸体,处理掉手套和医用大褂,艾布纳穿好风衣、戴好帽子便要离开。

这个时候,他看了一眼秦风,然后说道:“我猜你现在既没有住处,也没办法回国。所以我可以提供给你一个选择。”

听到艾布纳这么说,秦风也知道他已经推断出自己的处境了,便道:“什么?”

“我一个人租了一个整间房子,但是我这个人比较懒散,饮食不规律,东西也都丢了一地,正好缺个打扫和做饭的人;而且我听说天朝的美食很不错,所以,这一段时间我可以为你提供掩护,你可以安心地在我那儿养伤。这是一个等价交换,你绝对赚到。”

“然后你也可以趁机在我身上做一些恶趣味的解剖实验?”秦风头朝着停尸间的方向斜了斜说道。

艾布纳不置可否,只是信步往出口走了。秦风没有犹豫,跟着他走了出去,经过护士站的时候,对那中年护士道了一声感谢。

······

虽然艾布纳确实是姓福尔摩斯,不过他所租住的地方并不在贝克街,也就是那个小说里福尔摩斯和华生所在的地方。那里早就被政府改成了一处旅游景点,专供世界各地的侦探爱好者前来膜拜,就和国王十字车站第九站台和第十站台中的的三个柱子为了纪念《哈利·波特》而增加了一个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标志,以供全世界各地的粉丝前来膜拜一样。

那是一处简洁的公寓大楼,艾布纳所说的租了一整件房子实际上是指:他租下了那幢大楼的整个一层。然后他将那一层所有的房间全都进行了改造:大楼的每一层有大概十多间公寓房间,艾布纳租下的那一整层,每一间都进行了装修,每一间的装修全部都是一样的,只在某些细节上进行了改变,走道和大门全都做成了统一的模样,并且每一个大门上的标牌号码都一样。他说,这是为了锻炼他对每一个房间的记忆能力。

于是秦风便住进了那表面看上去全都一样的房间中的一间。在那短短的十多天里,秦风发现艾布纳和他一开始以为的绅士形象完全不一样。

艾布纳智商极高,拥有剑桥、牛津多个领域内的学士、硕士学位,不仅如此,国际象棋、五子棋等棋牌类游戏,秦风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就连一些电子游戏他也不是艾布纳的对手;除此以外,在医学、武器、近身格斗、制D等方面他的造诣也颇深。

但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并不在意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他用以谋生的法律职业,却并不是为那些需要法律的弱者而做辩护,相反,他从来都是给那些有钱有势犯下大案试图逃脱法律制裁的人做辩护——这也意味着他能够获得可观的律师费用。事实证明了他的能力:他的常胜记录,以及租下整个大楼一层的经济实力,都说明了他的天才辩护能力,但也因此,在法律界他的名声也相当响亮和相当的臭。

除去他为有钱人辩护之外,艾布纳跟秦风说过他有过使用吗啡类物品的历史,并且自己制造过高纯度冰D,甚至当着秦风的面给他示范了一边制D的流程。而艾布纳对弱小人群没有一丝怜悯之心,他认为弱小的人就应该被种族淘汰,这是自然的抉择。他最喜欢的人竟然是秦始皇,他认为孔子就是个白痴,他相信每个人都是罪恶的,所有的善良都不过是伪善。

哦,还有好多言论不能说出来,要是说出来这本小说就要被封掉了。

总之,艾布纳·福尔摩斯就像是一部高精度运作的机器,只有极少数时候才会流露出人类的情感:比如外出和人进行一些基本的礼节**谈的时候。而当秦风问他为何会帮助自己的时候,艾布纳的回答却让他再次刷新了自己对他的认知:艾布纳在见到他的当初,就已经推断出秦风的身体和一般人有些不一样,他觉得可能跟他的饮食有关系,所以才会“帮助”秦风提供一个疗养的地方,同时提出了给他做中餐的要求。

不过艾布纳在稍稍研究之后却发现,秦风的身体和普通人有很大差别。而那时候秦风的身体早就已经痊愈,他要回国复命。艾布纳为了能够再有机会研究这个可能和基因工程有关系的人,不仅带他去大不列颠的上层酒宴喝酒跳舞,还告诉了秦风很多关于侦探方面的心得,并且还帮秦风伪造了个假身份以帮助他能够顺利偷渡回国。

这一切的代价就是秦风多留了一段时间,供艾布纳多一些研究时间。

······

“同情?同情是什么?那种人类用自己的思想去揣度别人心情的可笑生理反应,对人类种族的发展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情感,简直是阻拦人类进化的绊脚石。人类最终要为了某种资源而开战,就算是朋友、夫妻、父母儿女,都有可能反目成仇,这不过是人类的劣根性罢了。摒弃掉一些不必要的情感,你可以省却无数不必要的麻烦,偏偏人类都懂这个道理,却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艾布纳的话,再次回荡在秦风的耳边。

他已经在水下呆了有快十分钟,终于,他拔出了车钥匙握在了手里,然后敲碎了玻璃开始往水上浮。

是的,艾布纳才是对的,同情这种东西对于自己根本就是多余的,因为自己已经选择成为一把兵器,一把杀戮的兵器。

不是用来放在博物馆展示柜里用来展示的青铜剑!

注1:“艾布纳”在希伯来语中意味着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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