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富贵人命贱(三)(突然想起来之前一章的标题忘记加了)
王澜,旧时香港星河胜帮下义字堂(注1)的大哥之一,和何老二、许康等人一起策划了当年的黄金劫案。在匪徒内部分赃时意见不合火拼致死。
许康,旧时香港星河胜帮下义字堂的大哥之一,和何老二、王澜等人一起策划了当年的黄金劫案。在匪徒内部分赃时意见不合火拼致死。
何老二,原名何杰,旧时香港星河胜帮下义字堂的带头大哥之一,仅次于当时堂口老大赵友元;和许康、王澜等人一起策划了当年的黄金劫案,分赃时意见不合杀死了其他五名同伙。在黑社会期间,与多起治安事件有关系。
这只是当年官方记录上的文字所描绘的王澜。
可是,实际上王澜的真正身份,是警署方面的卧底。
而许康,因为当时贪心一动,便用融掉的剩余的金水镀在了他最喜欢的军用不锈钢酒壶上,酒壶贴身放着,也因此救了他一命。逃亡深圳期间,正巧被胡雪明所救,成为了胡雪明在深圳和香港的重要线人之一。胡雪明给了他一个新身份,并且帮整了容,让他有机会重新开始,因此也成为了后来香港有名的富商之一——康达。
······
澳门威尼斯人赌场,丹尼尔休息的房间门口。
两名赌场最厉害的保镖此刻已经躺在了地毯铺就的门口走道上。金碧辉煌的大理石墙壁上溅满了鲜血的痕迹,房间的门已经被打开。
此刻,夜星手中拿着一把沾血的匕首站在了丹尼尔的床前。
“真是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以这样一种姿态见到传说中的前第十二骑士——巨石骑士——丹尼尔·K·雷科曼,”夜星一边低头并用单手在胸前画出一个十字,一边自言自语道:“仁慈的主,请允许我以叛徒之血祭祀背叛之名,所有沉重之杀戮罪名,由吾第六骑士——暗影骑士——芙拉·美第奇承担!胜利之光将会永远属于仁慈的····呃···啊···你···装死!”
丹尼尔手中的管线不知何时已经绕在了芙拉·美第奇的脖子上,并且丹尼尔根本没有给她用刀反抗的机会,手上的劲道越来越大,毫不犹豫地就勒死了这个第六骑士。
“成天神神叨叨念叨一些垃圾独白,有这么长时间足够你杀我四五次了,现在的骑士实力真是越来越垃圾了。”丹尼尔虚弱地从病床上爬起来,然后手在芙拉的身上摸着,试图寻找什么东西。
果不其然,在她大腿内侧有一小瓶红色的液体,丹尼尔取出来之后放进了口袋里,紧接着拿起芙拉拿在手上的刀,深深插进了她的心脏位置。
“白银匕首,还真是骑士的做派呢。不过,这次‘神圣之血’也救不了你了。‘暗影骑士’的名头真是被你们美第奇家族的人给败坏了。就算你能模仿别人的容貌,模仿别人的声音,可是她眼神里的东西,是你这个连男人都没碰过的小屁孩能懂得么?就凭你那种程度的模仿,也能骗得过我?”丹尼尔不屑地笑道。
等到丹尼尔穿好衣服,虚弱地走出房间的时候,看到走道上躺着的两具尸体,他已经猜到了发生了什么。此刻他要先去监控室,如果运气好的话,夜星可能还活着,如果运气不好,估计连尸体都找不到了。
“这次真是玩脱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香港竟然引来了三个骑士了。这个‘暗影’和‘烈阳’一般都会执行同一个任务,这么看来的话,他应该也在香港了。我还是对自己太自信了点啊,如今只能指望陆凯了。或许,如果秦风能够加入我们的话···”丹尼尔心中想道。
几分钟后,丹尼尔来到了威尼斯人赌场的监控室。从楼上一路下来到监控室的路上,躺了许多的尸体,不用看也能猜出来是那个叫做“芙拉”的骑士(杀手)干的。丹尼尔推开监控室的门的时候,石勇正一只手扶着脖子,一边有些晕乎地看着门口的丹尼尔。
“被你的情人一刀抹了脖子,如果不是那个博士的试剂,你现在看到的就是我的尸体了。”石勇的嗓音有些沙哑地说道。脖子以下,全是血迹。
“那不是夜星,是我说的圣督教的豢养的杀手,第六骑士,暗影骑士。”丹尼尔说道。
“怪不得,她那一刀倒是挺利索。”石勇扭了扭脖子说道。
“能联系得上陆凯么?”丹尼尔走到监控屏幕前问道。
“怎么了?他不是送那个博士回去了么?难道出事了?”石勇看了一眼问道,不过已经掏出了手机拨通了电话。
然而,手机一直打不通。
丹尼尔和石勇的脸上都露出了一丝不可置信的眼神,石勇道:“我们被盯上了?!”
“你去找他,我留在这儿,应该还会有人来的。”丹尼尔说道。
“你开玩笑?你现在连我都打不过。”石勇担心地说道。
“他们是冲我来的,我杀了他们三个人了。和暗影一起的,必然会有那个‘烈阳’,你都已经知道那个暗影的实力有多强,留在这儿陪我送死么?”
石勇握拳,不说话。丹尼尔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说道:“这是当初秦风的手机,是国安内部专门配备的。你去找到陆凯,然后你们一起去找到秦风。”
“什么?你在说什么?”石勇吃惊地道。
“赌一把。”
“这完全没有必要,我们可以全身而退,为什么还要冒险去找那个秦风?这不是你的风格!”
“不,我们不能再等了。从圣督教最近几年的活动情况来看,他们的教主已经开始不耐烦了。而我一直在循序渐进地执行着我们的计划,是时候该不按部就班地来一次反扑了。而且,如果你们动作迅速,也许命运女神真的会眷顾我们的。这场延续千年的战争也许会在我们手上终结。”丹尼尔道。
石勇脑子里不断地做着斗争,“我的命是你救的,这些人的死活,我不在乎。可是如果秦风并没有像你计划的那样加入我们,那我也不会逗留的。就算死,我也要救你出来。”
丹尼尔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赶紧出发吧。”
······
曾荣成此刻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赵先生当年和他说过,所有的善后工作都已经做好:那两个先离开的人,刚到深圳的逃离点就被人抹了脖子捆了石头沉了海;没死的何老二,也被判了三十年的刑期,虽然他最终只关了十几年,不过出狱后也一直在警察眼皮子底下根本兴不起什么风浪。可是为什么,会冒出来个王澜的儿子,还会冒出来个当年被枪击没死的人?
这难道都是赵先生计划好的,在自己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将自己抛弃?
留一手以防后患?
这种思想一旦产生,就再也无法抛弃。
曾荣成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他不停地劝诫着自己赵先生不会出卖自己,他为赵先生卖命了这么多年,在早早升任警司之后替赵先生干了许多善后的事情,他对赵先生的作用多大,赵先生一定清楚。
等等,曾荣成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背后开始出冷汗起来。是的,也正是因为自己替他做了太多的事情,自己知道他很多黑暗的历史,再加上这一次那该死的爆炸新闻的影响,赵先生想要除掉自己的话,也就说得通了。
赵先生一开始就想除掉自己了?
那些电影电视剧小说里不都是这样的么,当初替主子卖命杀人夺天下,到了能够享受荣华富贵的时候,便是“狡兔死,走狗烹”的时候。如今,自己正是要升任警务处副处长的关键时期,帮助赵先生完成了抢夺地盘、原始资本积累、洗白的过程,也是时候该了结自己的时候了,因为一旦自己升任了(副)处长一职,权力不同往日,也就可以脱离赵先生控制,到时候对于赵先生来说自己就是个威胁了。
当海上的遇难的两个人,正好有一块只能容纳一个人的浮木的时候,就是考验人性底线的时候了。要么,将对方杀死,推进海里,自己等待救援;要么将对方推进海里,让他自己淹死。
难道还有第三种选择?也许有吧,不过太过血腥,我并不想在这里讲述。
所以,曾荣成做出了一个决定:杀帅保車。是的,赵先生是“帅”,自己就是“車”。既然他都从一开始就没准备保留自己,那么,自己又有什么理由替他卖命到底呢?
凭什么自己干最苦最累的活儿,所有好处都让这个什么都不用干的赵先生捡了所有便宜?
凭什么在出了事情的时候,二话不说就要为他当替罪羊?
仇恨、憎恶、怀疑。所有不安和和焦躁的心思一旦开始在思想的海上开始旋转,便会最终成为能量惊人的漩涡。曾荣成已经快要失去理智,不,他已经失去了理智。
一切的决定,一切的回忆,一切的背叛,也只是发生了在一瞬间。
询问室里的其他人,看到曾荣成脸上的表情变化得丰富多彩,一名高层对旁边的警察下属使了个眼色,那下属便出门去叫人了。
“他说的没错,当年的劫案是我做的。不过,当时我也是被逼无奈,我是被人逼迫的,我愿意全都说出来。但是,这次的劫案,我什么都不知道,是他在诬陷我。”曾荣成看着自己面前几个自己平级以及几个比自己还高级的警署高层官员说道。
这时候,已经有警察走进了询问室,将曾荣成拷了起来,然后押到了另外一间询问室。不过这次,曾荣成变成了受审问的人。
等到曾荣成和警察下属们离开,在审讯室里的那些高级官员互相看着,仿佛是达成了某种约定了一般,这其中职位最高的一名官员掏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赵···么?是的,嗯,已经控制了。放心好了,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谁都跑不了。放心,不会有人怀疑的,这种事情我们不是第一次做了。塞点小钱给媒体控制好舆论和民众口风,凭我们的权力,没有的证据也能造出来,绝对不会出现十多年前那劫案证据不足的事情了;至于上诉律师,还有法官的事情,我们不好插手,赵先生您稍微走走关系就可以了······”
······
燃烧的汽车产生的火焰很快就被绵绵细雨给浇灭了。
陆凯的意识也很快恢复了过来,他站了起来,血液混合着雨水模糊了视线。他踉踉跄跄地左右四顾,才发现梁新也倒在了一旁。
“该死,可千万别死了。”陆凯咬着牙心里默默道。
蹲在梁新身旁将他的身体翻转过来,陆凯探查了一下颈动脉,发现还活着,只是因为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被击晕了而已。
摔落在一旁的手机,屏幕已碎,加上雨水的作用也无法使用了。此时的陆凯,本应该送着梁新回香港回到他的制药公司。可是此刻,没有交通工具,没有联络工具,挑选的见面地点还在远离人居地的地方。
路的一头,似乎有人在慢慢靠近。
不过,从体型,还有那走路的姿势看来,并不是自己的同伴。
当人走得近些的时候,还可以听见他的嘴里念念有词地用英文说着一些祷告词一般的话语:“煌煌烈阳,灼尽奸邪;圣灵之意,绝不辱命;以吾凡身,驱世黑暗(注2)!”
那人的左手腕上,缠绕着一条银色的十字架手链,在他抬起手准备开枪的时候陆凯看得很清楚。
“骚瑞,朋友,主说要你的人头,所以我必须向他献上你的人头。”那人歪着头用中文对陆凯说道。
银白色颀长的枪管抵在了陆凯的头上。
枪响,子弹贯穿了头颅,血液混杂在细雨里飙飞。
陆凯的身体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持枪男子将银白长枪塞进风衣中,然后掏出一本《圣经》开始祷告起来。
“Ashestoashes,anddusttodust;Inthesureandcertainhopeoftheresurrectionuntoeternallife(
尘归尘,土归土,及尽繁华,不过一掬细沙)···”
所有从大地母亲那里取走的,终归是还给了这个世界。世间轮回,不过如此。
······
秦风,消失中···
注1:顺手瞎编的,没这个鸟帮和堂口;如果有,那就算抄我的_(:зゝ∠)_;
注2:顺手瞎编的,不要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