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不爱钱的商人,我也亦是如此,虽然,我的家产,可能几辈子都用不完。
我想,每一个有钱人,他最享受的不是怎么花钱,而是怎么挣钱,挣钱的过程,美好而又危险。
我砸钱,给他们了一条路,他们也没让我失望,带着双鱼珠宝所不熟悉的时装,站在了世界的一角,这让我更有成就感。
想我的叶修要是成长在我身边,怕也是这样的出色。
陆知秋就如我想象中的叶修一样,那般的耀眼,我对她也很温柔,只要不是黑夜,我依然温润如玉,对谁都是那副带笑的模样。
其实,我也不是天生就喜欢男人的,准确的说,我是双性恋,不然怎么可能对陆知秋动心呢?
没错,我对她动心了,甚至萌生了想和她结婚,并且生个孩子是想法,也是那一刻,我才得知,其实我是正常的,如每一个男人一样。
我一路看着她成长,披着一身风华,站在高处,她再也不是英国动荡小镇街头,慌乱不安,被生活所压迫,令人厌恶的女孩子了。
洗尽铅华后,她成为了占据我心里一隅的人。
我亦是把她当成我最好的藏品。
我眼里的欣赏变成了爱慕,心里想要囚禁她的心思,变成了想娶她。
我想,如果岁月能够让我提前遇见她,是不是好多事情,都不一样了?
一如我对叶修。
只是这世间,本就没有如果。
我依旧记得,他妈妈死时,叶修的小眼神,近乎冷漠,都要让我以为,他是傻了,我深深的自责,有矛盾,孤高自傲的我,又怎么可能把这弱小懦弱的情绪表现出来呢?
所以,我成了他眼里最厌恶的仇人。
冰封十里,那年的他,已经隐隐的有了长大后的气质。
我是在南非的一座小岛上,才发现叶修的踪迹,那之前,我以为叶修得了自闭症,被叶智华给囚禁了起来。
我带着人皮面具,站得远远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他,穿着黑色风衣,宛若王者。
我想,这才是能站在我身边的人。
他没有看见我,我也怯懦,我在,再次见面,他可能会杀了我,可是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舍不得,我很惜命。
所以我离开了,只是留下了一张,他站在荒地里的照片,脚下是战争过后的残骸,他就如一位踏着万重尸骨的皇帝一样。
我摇了摇头,甩开思绪,望着别墅外,蔚蓝色的大海,良久,我捧着手里的花,做了我这辈子,最傻,最囧,最失面子的事情。
求婚!
我在了无数深情的措辞,我只看见了陆知秋眼里的淡漠,仿佛事不关己。
她就如是叶修的一个高仿品。
我带着被拒绝的恼羞成怒,摔了花,那是一束我亲手培育是洛丽玛丝玫瑰,对死的怀念。
我怀念那场被我亲手扼杀在岁月里的感情。
后来,我想,可能每个女孩子都无法接受这样一束花吧。
我不过是想借花语告诉陆知秋,过去的已经在我身上,记忆里死亡。
也想告诉眼里藏着事情的陆知秋,过去应该被遗忘,就如我忘记那个肮脏龌蹉的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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