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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多情相顾(1 / 1)

山无名水无名,这是个了无人烟的地方。

寂静更添清秀,深邃的林子又带着神秘的吸引。

离忧拉着墨逸的手往前走,一直行到一个空地上。

他停了步子,望着面前的那一排树发愣。

“这是桃花树,你很喜欢?”离忧讶异的问。

墨逸微微颔首:“小时的家乡也有,只是已经过了季节了,这树倒是显得其貌不扬。”

“到了秋天不是还能结果子吗?”离忧想起了汁水丰沛的蜜桃。

“那你可要失望了,这树擅花,结出的果子又小又酸,主要是做观赏用。”

离忧闻言有些沮丧的说:“就像美人迟暮,开头美好,人人都记得她美丽的样子,到了最后却也只能衬出流年的荒唐。”

墨逸明白她话里指什么,可纵使他能上天入地,对于这人的短暂寿命却是一点办法也沒有。半晌,他转开话題:“总会有办法的。即使冬日连一片叶子也不剩,到了春天也总会开了满头的桃花,再次美丽起來。”

离忧淡笑着点了点头,知道这个话題扯远了。

只是桃花尚有四季更迭,对于她而言时间却是不可逆的。

韶华短暂,贪念又开始作祟,她蓦地觉得难受却又要强忍着,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那我们便在这里住下吧,等到來年开春,一起赏花煮酒。”离忧轻声说。

“好。”他回答,依旧是无条件的附和。

搭了一间小屋,还特意弄了个小厨房。

明明有个人会法术,两人却事事亲力亲为。

他想要给她恬淡的一生,不希望时刻提醒着两人的不同。

她心里明白,却从不点破,反正只要相守,苦也会变成甜。

从小便生在帝王之家,离忧虽然会酿酒,会制药,那厨艺却是不甚精通的。好在墨逸什么都会,她自甘打了下手,倒也乐在其中。

七坛酒盛夏之时埋了下去,來年便可以开封了。

等入了秋,墨逸制了个秋千,正架在两株桂花树的中间。

离忧闲时坐在上面,金色的细碎花瓣落在身上和发上,气味馨甜得如泡了蜜糖。

墨逸时常会静静的看她,两人隔得并沒有多近,但因为心是一块儿的,四目相对之时总能生出些温暖,什么话也沒有说,却又好像什么都说过了。

一切尽在不言中,大抵便是这个样子。

到了秋末之时,树木萧索,连枯黄都化了泥,眼里少了颜色,徒然的觉得空旷,世界之大,人之渺小,命运坎坷无常。

离忧开始缠着让墨逸教自己吹笛。

她本來对音律沒有一丝兴趣,可这一次却是下定了决心。

喜欢一个人便是这样的,深入骨血,成了一种习惯,哪怕是对方的喜好也立刻会变为自己的,甚至比对方还要用心。

墨逸倒也耐得下心來,离忧手小,他便依着原來的法子,轻轻按住她的指,每一个音符都浸着两人指节的缠绵。

离忧微微阖上眼,眼前的景致闭了幕,感觉却愈发纤细起來。

他的温度,月麟香的香气,也许自己的依赖刚刚好。

就这样,就这样一辈子吧!

好不好?

于是舒服的姿态转换成了忍耐,闭上的眼睛再也睁不开,而是拼命要将泪水往肚里吞,嘴唇还要上扬。

贪,还是贪,终究觉得这一世太短!

入了冬,墨逸本來提议往温暖的地方走,却被离忧拒绝了。

她说舍不得自己埋的酒,舍不得他搭的秋千,还扳着手指算着日子,说是要等着春天看那桃花盛开。

他们來时了无牵怪,简单得能说走就走。

可如今,自己造了那些羁绊和牵挂,有了不舍,多了离愁,同许许多多的人生一样,自己为难自己,偏偏还乐此不疲,不知悔改。

于是两人又住了下來,也不知道会不会是真的呆一辈子。

墨逸制了许多炭火,还未落雪时便开始用着,纵使到了冬季,房间依旧温暖,有春天的错觉。

也许白日的日头短,离忧总觉得累,如何也睡不够,成日都是慵懒的样子。

今日精神好了一些,她坐在案前,铺了白纸,研了新墨,提着笔发呆了许久,却不知该写些什么。

良久,寂静中,笔触发出稀落的声音,如搅动了静止的空气,蓦地杂乱起來。

杂乱得如心境。

她落笔‘生死长绝’。

房门突然被打开,门外的寒风涌进來,激得人几乎要缩到一块。离忧的手一抖,好好的字却偏偏糊了最后的一笔。

“再写什么?我看看。”墨逸淡笑着走过去。

他倾身低眉,身子却倏然一顿,嘴角边的笑意渐渐淡去。

半晌,他轻轻从她的手里接过笔。

重新饱沾了墨汁,什么也沒有说,只是将那个‘绝’字划掉,写了依字。

离忧笑了笑,生死长依,她愈渐老去,他不变分毫,怎么可能?

只是总归是好的,他有如此的心,便足够。

很快年节将至,再是懒惰也总要闹些气氛出來。

离忧做了些米团子,让墨逸撒到密林里,好叫林中的小兽不至于挨饿。

然后,她提前挖出一坛酒,嚷嚷着要从年尾醉到新年初始。

菜还未备齐的时候,几团云彩倏然从天边飘了过來。

墨逸望着那方向道:“他们还是找來了。”

“谁?”离忧拉住他的衣袖。

“溟远,你哥哥还有...”他顿了顿,却沒有再说下去。

正狐疑着,云头降了下來。

一共五个人,四男一女,离忧只认识溟远。

她搜索着溟远曾同他说过的上世的事情,大概能猜出他们是谁。

那个最高的,身高九尺,有万夫不挡之勇的男子应该就是楼玄天。

而站在他身边,长相甜美可爱的蓝衣女子,应当就是他的妻子,东漠魔尊的小女儿,名唤般沐。

再往左边看,风姿特秀的男子,拿一柄金刚扇,定是楼岚风。

而最后的,那个面容和蔼的中年男子,她实在对不上号。

眼见着墨逸首先朝那人见礼,明显是这其中的尊者。

慌乱中她也做了礼,却不知该说什么好。

墨逸看出了她的踟蹰,轻声说:“你该唤他父君。”

离忧恍然大悟,却只能低着头再行一礼,那两个字如何也叫不出來。

“我怎么又突然多了个女儿?还是个人族的孩子?”未等其他人说话,楼万壑蹙眉说起來。

离忧想了起來,这北沼魔尊受了重伤,前尘往事不再记得,同自己这般是一样的。

溟远立刻上前说:“你早几年不是一直说自己儿子聒噪,不如女儿清静吗?如今给你寻了个好的,眉眼又生得漂亮,你不喜欢?”

他的语气温柔,就像同哄着小孩一般。

楼万壑抬眉望了望,眉头越发纠到了一起。

离忧十分紧张,大气都不敢喘。

半晌,只见他一笑:“奇怪。明明第一次见却觉得自己的女儿就该是这个样子!你叫什么名字?”

离忧松了口气,尽量平静的道:“离忧。”

溟远朝她挤了挤眼:“还不快叫父君?”

离忧咬了咬唇,她望了望墨逸,见他点了点头,于是低眉郝然的一句:“父君...”

众人都笑了起來。

墨逸又问:“北沼沒事了吗?怎么全來了?”

溟远答话:“上次一役之后天族未再來犯,我想西王母许是不想弄出太大动静,就此作罢了。”

墨逸颔首:“如今根基已稳,只要各行其道便不会有什么。”

离忧对溟远倒是熟络得很,她淡笑着说:“你们刚巧赶着年节过來,便一起吃饭吧!”

溟远说:“饭是要吃的,但最主要的还是得把喜事办了!”

墨逸怔了怔,想也未想,话便出了口:“什么喜事?”

溟远继续说:“自然是你和忧儿的。过完这年节她便又长一岁了,你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要正经娶了她?”

楼玄风也立刻附和:“我的妹子自然得要你明媒正娶,沒有礼仪,我可是不认的!”

楼岚风也笑着说:“今日天地俱清,高堂也在,不要再犹豫了。”

墨逸偏头去看离忧,只见她微低着头,羞涩的样子可爱极了。

于是,他执着她的手,轻声说:“我沒有什么聘礼,也许不了你一世荣华。只有一颗真心,一条薄命。忧儿,只有这般,你可愿意嫁给我?”

她轻轻点了点头,细小的动作化在他的眼里,融化成了大大的喜悦。

般沐走上前,她去拉离忧的手:“水粉胭脂我都备上了,呆会一定将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你的夫君离不开眼!”

于是,两人被分开,各自忙碌。

般沐细细替离忧描眉扑粉。待点了唇红,她左瞧瞧右看看,轻笑着问:“你是不是很紧张?”

“啊?”马上要嫁给他了,离忧依旧不敢相信,有些迷糊。

般沐把铜镜举给她看:“你瞧你,脸颊一直红扑扑的,连胭脂也不需要抹了。”

离忧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觉得脑中有一些眩晕。

想來是大多欣喜,心里多有劳累所致,便不去在意。

墨逸站在屋外,静静的等待着,那几人将事情都揽遍了,他反而无事可做。

他望着一地苍茫,白雪折着日光,有一丝耀眼。

他默默的想,第一世刚刚说出爱意便面临分离,第二世连爱都不曾说出,只留了深沉的误会,到了这第三世,终于有了机会相守,虽不知离别在何时,却总算无怨无悔。

道不相同,不能共白首,也要携手,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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