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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四百年前的北漂(1 / 1)

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天也。师者何,众也。

后人一提起明朝的首都,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北京”,其实这个答案是错误的。实际上,有明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上,官方所认可的首都一直都是南京。

洪武元年,朱元璋称帝,国都选定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当时明太祖考虑过两个地方。一是南京,南京乃六朝帝都市,物产富庶,地势险峻,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另外一处是洛阳,洛阳是中原腹心,定都于此则可以控制整个中原地区。当然,他也考虑过老家凤阳,不过这个地方实在太偏僻,不适合做都城,也不过是想想而已。

定都洛阳并不是个好的选择,中原已经凋敝,久经战乱,人口稀少,加上曹运断绝,很难建都。

当时明朝正yu北征méng古,建都南京,可以充分利用东南的财富,进可攻,退可以长江据守。

因此,南京就正式成为明帝国的首都。

朱元璋死后,很快就发生了靖难之役,明成祖当初也以南京为首都。不过,他的主要势力在北京,而且,北京做为中原门户北有群山屏蔽,南可俯瞰全国,比之南京更适合做一个、庞大帝国的京城。

永乐十九年正月,明成祖正式迁都北京后,估计是帝位得之不正。朱棣为了表示对太祖的尊重,依旧称南京为京都,北京为陪都。这个说法一直沿用到现在,只不过,大家都不怎么在乎罢了。

迁都北京之后,明成祖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几经扩建,从永乐年至如今,已一百多年,终于有了如今的规模。

站在通州原野上,抬头北望,眼前是一片巍峨雄壮的大城,在清晨的阳光中,通体璀璨,横亘十余里,逼得人无法呼吸。

没有高楼大厦的阻挡,视野开阔,北地的雄伟大气,在现代社会根本无法看到。

虽说是一个见多识广的现代人,一刹那,吴节还是深深震撼。

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吴节终于顺珊氏达明朝帝国的京城,世界的中心北京。

一路上,通过万文明手头的锦衣卫的通讯体系,押送杨宗之和唐家众人队伍的消息不断传来。本来万文明预计可以在河南境内追上他们的,可惜还是迟了一步。等他们赶到北京,杨宗之等人还是先他们十日进了京城。

倒不是吴节不想快些赶路,实在是队伍中带着两个病人,怎么也快不起来。

首先,万城虽然己经保住了命,可天花病人的护理和调养很花时间,需要十来日光景。又不能见风受凉,一路上自然走得极慢。好在经过精心护理这个小鬼身上的疹子终于干瘪、脱落,当然,一张麻子脸是免不了的。

小家伙为此深为苦恼,郁闷了小半月才恢复过来。

至于连老三的女儿,更是小姐的身体丫鬃的命,天气稍有变化就会发烧。

一路迄俪而行,一个多月过去,总算走到了地头。等看到北京城的城门,时间已是嘉靖三十九年六月中旬。

吴节这是第一次来到古代的北京,一行人在万文明的带领下,由东面的朝阳门进城。

朝阳门是南方漕米进出的城门,是一座高约二十米,四层的城门楼子。城门前是一条宽大的河流,各式小船来回穿梭。

船上皆堆着麻布口袋,偶尔有谷米从口袋里流泻而出,落到河里,漂浮在水面上。有无是数雀鸟欢喜地俯冲而下抢食谷物,然后又在梢公竹竿的驱赶下,尖叫着连翩冲上天空。

进了城门,进入这座大都市,吴节更是看得眼睛都花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感兴趣的乃是名山大川。至于城市,不过是房子人和人多些,难道还能把现代化大都市比下去。

可等进了城,他才知道自己错了。

眼前都是整齐的店铺,行人如织、人声鼎沸。大街宽阔干净,百姓都穿得整齐,脸上洋溢着一种天国上民特有的骄傲。当然,这种骄傲随着明帝国未来的衰落逐步消失。但不得不承认,此刻的明帝国正处于他最强大的时期,至此,明朝开始逐渐没落,直到被满清所代替。

北京的建筑物很有特点,都是青砖青瓦,高大雄壮,从头到脚都充满从容自信的气度。这种京城气质已经深入到城中每一个角落,成都已是天下间有名的繁华所在,可同这里比起来,却差了那股深沉的底蕴。

做为一个现代北方人,吴节更喜欢这里的生活,这里的风景,这里的水土。在南方,老实说,他已经被那里湿漉漉的水气都沁得快要发霉了。此刻,被北地的艳阳一照,骨子里透着一种麻susu的惬意。

北京,真是一个好地方啊!

如果不出意外,自己将在这里呆上半年,然后参加明年的春帷。会试殿试之后,得了进士功名,按照明朝的用人制度,吴节还将在翰林院干上几年。也就是说,在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将生活在这里由启航更新组歹匕亓申提供“我是不是有些像后世的北漂,为了梦想,来到这一片充满机遇的地方。只不过,同后世的mi茫比起来,此刻的我因为有了目标,前面的道路却是无比清晰。”看着一队牵着骆驼的商人,吴节无声地笑了起来。

一切都有万文明做主,未来的特务头子将吴节等人领到朝阳门附近的一座小院子里,让他们先安顿下来。

这座院子很大,也就是一个四合院,三排房子,共八个房间,吴节、蛾子、连老三父女住在里面绰绰有余。

院子中种着两棵桂花树,取一个“贵”字。

看得出来,这地方平日里也没住人,家具上全是灰尘,院子里也长满了草。

据万文明说,院子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北镇抚司的官产,吴节在这里爱住多久就住多久。因为是特务机关的地儿,平日间也没人敢过来叨扰,清净得很,正适合读书备考。

安排好一切,万文明说他先从妻小回家,然后去衙门打听杨宗之和唐家人的消息,晚上再过来陪吴节说话。

等万文明走后,蛾子先将书屋收拾出来让吴节先在里面歇气,又同连老三一起打扫起了院子。

收拾好一切,已是仔晚时分,万文明就带着几个身着便衣的锦衣卫,提了几个食盒喜滋滋地过来陪吴节吃酒。

酒过三巡,万文明见吴节挂念唐家人,道:“士贞,我明日就会出任锦衣卫都指挥金事一职,直接掌管北镇抚司诏狱,如今,杨先生关在里面,又我照顾,倒不用担心,一切早早地就安排好了。”

万文明:“唐讷,你未来的泰山大人,万文明当然不会不管。我准备将他发配到昌平皇陵去做劳役。放心好了,那边的管事太监我会找人去说话的,总归吃不了什么苦头。至于唐夫人和唐小姐……”

吴节正端着一杯酒,听到万文明说起唐小姐,心中一颤,神sè凝重起来。

万文明看得清楚,心中苦笑:我这兄弟,才华高绝,文章诗词都是当世一流。只不过因为一直都呆在四川,才名不显。以他的本事,在京城住上一段日子,必将名动天下。不过,吴兄弟对于女sè却看得极重。唐家犯了这个个事,可说已经触到了天子的逆鳞。士贞将来出将入相,若牵涉进这事,对于前途却是大有妨害。别的人碰到这事,恨不得早早地将自己摘开,他偏偏要使劲往上凑。

不过是一个女子而已,男子汉大丈夫,一旦权势在手,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哎,士贞也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他。

真情真意,叫人好生佩服。

若不是因为这样,我万文明也不会拿他当真正的兄弟看。

万文明苦笑,道:“士贞勿忧,且听我慢慢道来。”

万文明:“在四川时,我已说过,要寻一个权势滔天的权贵之家安顿唐家母女。这个权贵人家的势力要大到连三法司和厂、卫都不敢惹,不敢进去抓人的地步。士贞,你觉得,我朝符合这种条件的贵人是哪几个?”

吴节听万文明说得笃定,心中也安稳下来。嗯了想,当朝权贵中符合这种条件,能够将三法司和厂卫都压住的还真没几个人。严嵩,当朝首辅,可他是一个文官,势力仅限于文官体系。加上他这人小心谨慎,还不敢把手伸向厂卫这种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特务机关。徐阶,内阁次辅,更不可能,在没有同严阁老翻脸之前。老徐一向韬光养晦,打了许多年酱油。最后逼不得以,这才干掉严嵩,做了内阁魁首。

那么,符合条件的就只有陆炳了。

锦衣卫都指挥使陆炳,嘉靖皇帝的发小,当朝第一权贵,明朝历史上排名前四的大富豪。在朝中,可谓是一手遮天,而万文明……虽然算不上是门人,可万文明能够做锦衣卫都指挥仓时,肯定要得到他的点头。

这一想,陆炳的名字就呼之yu出了。

“原来是陆公。”

“士贞果然是见微知着,连这都能猜出来。”万文明赞了一声。

“不知唐家母女去陆家做什么,以什么身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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