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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美少年平方-2(1 / 1)

「我叫斯克雷,要雇佣十级以上的魔法师,现在就要。怎么大名鼎鼎的艾哈迈麦芽酒馆,连一个中等魔法师都找不到吗?若是没有,就给我找个牧师来!」

「十级的魔法师!」德摩尔吃了一惊,在麦芽注册的十级以上魔法师只有十几个人,都是大佣兵团的成员,在这里不过是挂名而已,「现在可没有。您得等到明天才行。牧师,就更没有了,牧师都在伦伯底祈祷呢。」

「他是谁?」少年径直走到兰斯他们的桌子旁,指着兰斯问德摩尔。「这不是个牧师吗?你看他的袍子!」

兰斯的脸色顿时微微一变,神经质的向后靠了靠。少年说的没错,兰斯这件正是牧师袍。法师白袍与牧师袍本来相像,兰斯的袍子破烂不堪,更难看出来了。兰斯没钱买新衣服,就索性穿着它,终于给人发现。

兰斯落魄贵族出身,因为家境变化的关系,曾先后在魔法学院和神学院中学习,成了一个罕有的魔法师兼牧师。遗憾的是,他的两个职业都不成熟,只能施展**以下的低阶法术。若不是兰斯在战场上当了逃兵││鲍利正是那时遇到的同伴││不敢回神学院交差的话,他现在也跟院长洛玛特神甫一样,在艾哈迈城西区的伦伯底监狱地牢里数日子了。

以兰斯的牧师身份,本不该冒险到雇佣兵行会来找工作,可他和鲍利别无所长,不做佣兵也不行。

这时德摩尔给兰斯解了围。

「这位叫兰斯,是个魔法师。」德摩尔点头哈腰的说道。「旁边的是鲍利,战士……」

「我没问那个。」少年摆了摆手。「他是魔法师?」

少年的表情摆明了不相信兰斯的身份。

「兰斯先生是**的魔法师,斯克雷先生。」

「把你的手伸出来。」斯克雷高傲的看着兰斯说。

兰斯瞟了一旁的德摩尔一眼,德摩尔向兰斯点头。

兰斯伸出手,那少年忽地伸出手来,抓住了兰斯的手腕。兰斯感到手腕一热,少年的手便迅速缩了回去。兰斯看到他手指纤细,白白嫩嫩的颇为好看,显然从未干过重活,更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儿。

「就是这个人吧。」少年指了指兰斯说。

「天啊,这可不行,斯克雷先生!」德摩尔老板吃惊地说,「您不是要找十级以上的法师吗?这位兰斯先生太年轻了,能力远远不能达到您的要求。我怕不但会坏了您的事,兰斯先生自己也有危险。」

兰斯目光复杂的看着德摩尔。德摩尔对自己有什么企图,兰斯已隐约猜到。对德摩尔的热心帮助他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啪」的一声,斯克雷把一块亮闪闪的金币丢在桌子上。德摩尔老板的胖脸抖了一抖,马上换上了最谦卑的笑容,垂着手不言语了。一个金币,这已经是中介费用里最高的价码,如今只是为一个随处可见的**魔法师牵线搭桥,德摩尔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胖老板看着面前的两个超级美少年,为他们不能去天上人间酒店工作感到十分遗憾。

「喂。」斯克雷对兰斯说,「我出一百个银币,预付一半,要你帮我夺取一件东西。我试了你的实力,这任务对你肯定没问题。」

少年的口气,好像根本就不容兰斯拒绝。兰斯正在缺钱,一百个银币,还预付一半,已经远远超过兰斯预期。兰斯费了好大力气才克制住心底的狂喜。

兰斯站起来指着鲍利说:「这个是我的伙伴,鲍利。」

「我是鲍利!」大个子战士乐呵呵的道。

「鲍利也跟上。」斯克雷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酒馆大门。

三个人出了麦芽酒馆。外面的人群已经散得差不多,拉六弦琴的老头正在收拾行装。而那个身材出众的唱歌女孩,坐在一辆木制手推车上面,悠闲的荡着小脚。看到斯克雷和兰斯从酒馆里面走出来,女孩先是惊讶的打量了二人两眼,继而调皮的一笑,眼里流露出聪慧的光彩。这时老头已做完了手头的活,见女孩盯着刚从酒馆里出来的两个少年笑,吃了一惊。老头推了女孩的后背一把,伏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知道了知道了。」女孩笑着跳下了小车,「我不会让妈妈怪你的。」

老头推起手推车,朝市政厅的方向走了。女孩背着手背,蹦蹦跶哒的跟在后面。她又回眸向兰斯他们望了一眼。恰巧这时兰斯也在向她望。女孩那双眼睛真是漂亮极了,顾盼之间,竟带着绝代佳人才有的那种骄傲风姿,和她那只能算是中人之姿的相貌很不相称。她向他嫣然一笑,消失在人丛之中。

「你们的住处在哪里?带我去看看。晚上我叫马车来接你们。」斯克雷用他那特有的冰晶质感的声音问兰斯。

兰斯告诉雇主自己的住址,但斯克雷根本没听过他们所住的那家小店的名字。雇主望了望天空,判断了一下时间,便让兰斯和鲍利带他去看。

兰斯带**,从礼天**上的一条小巷拐了进去,走进一个小市集。兰斯的新雇主,斯克雷少爷虽让兰斯带**,却不肯落在他后边,两人几乎走了一个并排。而鲍利则乐呵呵的跟着,活像二人的保镖。

兰斯得了五十个银币的定金,心里十分欢喜,脚步轻快。斯克雷则好奇的东张西望,对道边各式各样的小摊很感兴趣的样子。兰斯判断,这贵族少爷可能没到过市井之中,看什么都新奇,便放慢了步伐等他,让他瞧个够。

过了不久兰斯便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仔细一看,店铺的角落里,**边的小摊后面,到处都有惊羡的目光射来。那都是艾哈迈女孩的目光,目标不是自己,就是身边的英俊少爷。多数少女都躲在暗处,一边儿偷瞧两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漂亮男孩,一边儿脸红。也有几个大胆的女孩子装作浑不在意的样子尾随着,兰斯一回头,她们便转过脸去,捡起小摊上的杂货看个不休。

兰斯为少女们的大胆主动感到很吃惊。他自小寄居在有爵位的叔叔家里,接触不到多少人,接着又进了魔法学院和神学院,过着近乎与世隔绝的求学生活。叔叔失势后,还没毕业的兰斯又被踢上了战场。可以说在他有限的人生经历里,还从未被如此多人同时注视过。兰斯纳闷的看着女孩子们,他那探寻的目光,和斯克雷走马观花的视线可大不一样。凡被他视线扫过的女孩,无不羞涩的低下头去,一个个芳心窃喜,怀中小兔乱蹦。

兰斯心想这都是自己的雇主太惹眼,自己和鲍利头几天上街时,便没有这般热闹。他可不知道,少女们的目光倒是关注他兰斯更多一些。要知道,女孩们对英俊男子的狂热,原不比男人们对美貌少女的狂热少半分,只是由于天性内敛,没有表现得那么明显罢了。兰斯和鲍利上街,两人衣着破烂,身材又相差甚远,走在一起就是两个结伴的流浪汉,哪有女孩子愿意多看一眼。而斯克雷那光鲜的打扮,正好做了自己和兰斯的金字招牌。女孩们多爱慕虚荣,视线先是被斯克雷少爷的深色斗篷所吸引,继而是斯克雷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冰冰的俊脸。接着便看到英俊少爷的身旁,还有一个衣着褴褛,相貌却不逊于前者的又一个美少年来。一个难得,两个聚在一起,更是百倍的难得。两人走在一起,便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犹如王子出游,隐者引**一般。

而两者相较,斯克雷的东张西望,只能看出未经世事的小男孩的天真与纯洁,与兰斯那复杂而深沉的凝望相比,顿时落了下风。

跟在两个帅哥背后的粗豪大汉,干脆被少女刁钻的目光忽略,当成是一根移动的黑木桩了。

兰斯越走越吃惊,步伐情不自禁的慢了下来。感到自己雇主的魅力近乎魔力了。

其实兰斯自己也刚来艾哈迈三天,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有所不知。艾哈迈是芬顿国王的商业枢纽,每天出入艾哈迈城的外地人,比居住在此地的多十数倍。有很多长年在外行商的商人,一年中回不了几趟家的,索性就在艾哈迈城中再娶一房妻子。等生下了孩子,若是男孩,便跟着父亲四处行商去了,而女孩则留在艾哈迈,陪着母亲。天长日久,艾哈迈城中的女子便越来越多。礼天**南的市集还算不得什么,若是到了艾哈迈的南城区,那住的都是行商的家眷们,简直是个女儿国。

前不久的白山战役中,艾哈迈作为离战场最近的大城市,有近万名青年男子参军。战后,为了那一点点战利品的分配,圣骑士费尔南和矮人族的领袖发生了不大不小的摩擦,弄得联军部队不欢而散。芬顿王国与北方的矮人氏族的关系急转直下。多数临时军人都被圣骑士费尔南强行带到北方去了。这样一来,艾哈迈城中的青年男性就更加稀少。城区里七个少女的身边,往往只能见到一个未长成的男孩。

只有礼天**上是个例外。艾哈迈城的外人,多在礼天**上歇脚。那地方男人虽多,却尽是身份卑微的苦力、脚夫,再不就是野蛮的雇佣兵。城里的少女们自视清高,都不愿到礼天**上去,跟那些下贱的外人接触。兰斯在艾哈迈,为生计所迫,每天都到麦芽酒馆一带闲逛,想找件工作做做。艾哈迈的宪兵到处搜查牧师,也令兰斯的心情不能安定。是以艾哈迈的这些独特的风土人情,兰斯全不知道。

兰斯数了数跟踪者的人数,发现眼前虽没有几个,躲在暗处的却很多。走完一条长街,尾随的女孩总数已不下二十人了。兰斯被这数目吓了一大跳,不敢再数,匆匆地往旅店前进。而那些艾哈迈少女,一见帅哥要跑掉了,心里一急,顾不得脸面,纷纷提起裙脚,一溜小跑追了上来。一时间,窄巷之中,霓裳成流,彩裙乱舞,少女们香汗淋漓、**吁吁,虽然害羞,却谁也不肯落于人后,场面巍为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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