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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友情证明-2(1 / 1)

说不定,现在还有长寿的兽人活在里面呢。”阿贝尔的笑声把兰斯从回忆中带回了现实。

“咦?伦伯底狱是兽人建的吗?”兰斯吃惊的问道。

“是啊。”

“教典上怎么没有提”兰斯及时收住了这个可能暴露身份的说法。阿贝尔一笑而过,佛朗兹却用狐疑的目光盯了他几眼。

马车出了巷子,路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路上的行人却越发少了。走了一阵,诺大的街市中竟只剩下他们一辆马车。两旁一成不变的青色房屋围成了密实的铁墙,马蹄的哒哒声在两面墙壁间孤寂的回响著。

兰斯实在搞不懂,阿贝尔为何总喜欢到这片阴森可怖的区域来。即使不是通缉犯与逃兵,正常的艾哈迈人对西城区也是避之尤恐不及。而这个贵族圈中的风流人物,却偏要特立独行,更别提身边还带著一位圣心城来的贵客。

佛朗兹子爵的脸上却不见半分不快,甚至还有一丝快慰的笑意,仿佛在一出首演的歌剧中,见到意料之中的老桥段。

兰斯感到有些无聊,想闭目休息一会。无意间看到阿贝尔放在膝盖上的手忽然攥起了拳头。顺著子爵的目光一看,在车子的左前方路边上,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子朝伦伯底的方向缓缓走著。乌亮的长发,窈窕的身姿,背影上看是个无可挑剔的美女了。不过,她的穿著却颇为朴素,一看就是贫穷人家的女儿。

回头看看,正迎上佛朗兹的目光。一贯阴沉的佛朗兹竟冲他眨了眨眼楮,很有些做鬼脸的意思。

兰斯用探询的眼神看著阿贝尔。后者正在出神,迟了几秒钟才注意到。

“哦这一代的住户,很多都是伦伯底狱卒的家属。大半个西城区都靠监狱养著,跟七十年前没什么差别。”阿贝尔慌慌张张的说,一点也没有平常谈笑风生的气度。

“前面那个女孩,大概是要往伦伯底送东西的吧。”

“是呀。在监狱干活的父亲病死了的话,一家人的生活就会变得很艰苦。”

“噢!”兰斯无言以对,只好点了点头。

“寻常狱卒的收入很低,很难留下什么积蓄。病死的人,是拿不到伦伯底的抚恤金的。家里断了收入来源,做点小买卖的本钱也没有。多亏了有一手好手艺,靠著给狱卒队长们做饭赚几个小钱,才勉强维持著生活。不然,还真不知要怎样活下去呢。”

阿贝尔知道得可真清楚。看来,这位过惯了优裕日子的少爷,对西城区平民的生活倒十分关注。

“狱卒队长的收入可是很好。”佛朗兹插话道,语调怪怪的,“监狱里伙食差,就从外面买餐点。有些格外幸运的,还能以买价的十倍把食物卖出监狱,给某些对粗茶淡饭有特别兴致的贵族少爷尝鲜。”

“哎?竟有这样的事?!”兰斯吃了一惊。

“咳!咳!”阿贝尔忽然咳嗽起来,好一阵才停下,呛得脸都红了,断断续续的说道:“在平民中常有这样的想法,以为贵族都是些每天只想著怎么玩的家伙,对自己之外的一切漠不关心。事实上,就我所知,还是很有几个有志的青年贵族,一直关注著平民阶层的生活。”

佛朗兹面带著促狭的笑容,不紧不慢的说道:“的确。但目光总是放在西城区的,就绝无仅有了。”

这时,车子经过那个提篮少女身旁,阿贝尔子爵神情忸怩的向窗外望了几眼。他的视线,总是不离那少女身边一步。看到阿贝尔子爵的神色,兰斯终于悟出了佛朗兹的弦外之音。看来,阿贝尔对这个少女有些意思,一定是为了她才到西城区来的。

“咳!”兰斯清了清喉咙。

“请说?”佛朗兹立刻道。

“像这样父亲是狱卒,月前不幸病死,一家陷入困境,不得不为狱卒长官们送饭养活家人的可怜少女,一般叫哪些名字呢?”

佛朗兹的眼楮顿时一亮,呵呵的笑了一阵:“平民的儿女多,名字也取得随便。像那种父亲是狱卒,月前不幸病死,一家陷入困境,不得不为狱卒长官们送饭养活家人的可怜少女,常常用‘小雨’这类简单的名字。”

“佛朗兹!”阿贝尔抬高声音,用威胁的目光盯著佛朗兹看。

“这不怪我!”佛朗兹两手一摊,无辜的说:“谁让艾哈迈很少下雪呢。若是圣心城,可能就叫‘小雪’了!”

“有道理!这也是艾哈迈的风土人情吧!”兰斯故意笑了两声。与两位子爵相交有一段日子,已经可以开相互的玩笑了。

说笑间,车子渐渐把少女落下了一段距离。阿贝尔红著脸,一副腼腆相。兰斯不客气的把头探出车厢,向阿贝尔的心上人回望。

嗯……容色果然十分秀美,虽然不如精灵妹妹那般纤丽,也不及侯爵千金那般明艳,可是少女唇边一缕若人怜悯的哀愁,自带有一种的楚楚动人的气质。

“要车夫把车停下来吗?”佛朗兹问阿贝尔。

阿贝尔当然没理他。

做事雷厉风行,从不落人口舌的阿贝尔子爵,今天是栽到损友手里了。这位子爵原是个想不到的纯情人物!兰斯心中对阿贝尔多了几分亲近。

注意力再回到车厢外时,吃了一惊。就在刚刚那一瞬,从道旁小巷里冲出几个男人,把小雨拦住了。这些人衣著粗陋,身无长物,面貌穷凶极恶,俨然是出狱不久,打算拦街抢劫。

少女吃了一惊,扭头要走,个子最大的流氓一步跨了过去,扭住了少女的胳膊,把她强行拽到身前。少女脸上现出害怕的神情,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提篮的盖布抖落在地上,被另一个流氓一脚踩住了。

“不好!有人抢劫!”兰斯叫道。

阿贝尔立刻挤到窗子旁向后张望,佛朗兹迟了一下,也凑过来。兰斯被挤得没地方,缩了缩脑袋,什么也看不到了,索性坐回车子里。听到阿贝尔骂了一声“该死”,他的右手狠狠抵在了车厢上,仿佛要推倒一面墙壁。过了几秒钟,佛朗兹收回了身子,坐了下来。

后面远远的传来人声。几个流氓在大声吆喝著什么,声音很乱,其间似乎也夹杂著少女的哭声,但听不清楚。

“看!”佛朗兹指著另一侧的窗子,表情冷漠。

顺著他的指引一看,路边正有两个委顿的艾哈迈宪兵站著。他们死抱著怀里的长矛,仿佛天气很冷,要借长矛取暖似的。

“他们怎么不管事!”兰斯惊讶的问道。

“收了好处呗。”佛朗兹不以为然的说道;“这个城市,永远有足够的物资可以抢劫,宪兵也总能得到不菲的贡金。西城的宪兵是最穷的,才会收这些蠢贼的好处。”

两个宪兵似乎感觉到兰斯的视线,举起长矛,闪进拐道里去了。看他们消失,兰斯才忽然领悟了佛朗兹的意思。他话语里的淡漠,令兰斯小小的打了个寒战。

进而又发现,自己作为一名牧师,也像佛朗兹一样漠不关心的坐著,实是更不应该。

我应该立刻下去解决那几个流氓才对。可是,阿贝尔不是更有资格这样做吗?

阿贝尔抓著窗沿,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显示出他心中正在激烈的交战。

这有什么好犹豫的呢。兰斯大惑不解。冲过去结果那几个流氓就是了。阿贝尔怎么会害怕几个流氓呢?

可阿贝尔非但没有跳下去救人,反而坐了下来。双眼无神,面色苍白,汗珠不断从额角滚下。

马车慢慢的,却是一点一点的离受困的少女远了。

“是啊。”佛朗兹语调轻柔,神情悠闲:“那种时去时来的善心,对可怜的贫家少女有什么用呢?终究不能靠怜悯过一辈子。早一点遇到劫难,也许倒是好事。剥去了虚伪的温情,才能看到这城市的本来面貌。”

这时,后面的少女尖声叫了起来。一个无助的少女,落在一群无法无天的流氓手里,不用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听得兰斯如坐针毡。

看看两位子爵,佛朗兹的表情依旧寒冷,阿贝尔双眼喷火,形容可怖。

这一刻,时间仿佛在阿贝尔的彷徨中,像夕阳下的影子渐渐延长。

阿贝尔忽的站了起来,用颤抖的音调说:“‘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

丢下这句奇怪的话,阿贝尔踹开车门,跳了下去。

兰斯如释重负。慢慢的,佛朗兹也舒了一口气。

“大人,要停车吗?”车夫在外面问道。

“不。继续走吧。”

马车又晃悠著开动起来。兰斯的心情仍不能完全平复,便回想起阿贝尔的话来。前一句话出自圣神教的一本残破典籍,意指婚姻神圣,是我主对人类的赐福。后一句则没有出处。阿贝尔跳下车时,显然是下了某种坚定的决心。而这心情的由来,兰斯并不完全知晓。

“艾哈迈是芬顿的心脏。”佛朗兹不著边际的说,“来自南方与西方的商旅们,是心脏内鲜红的血液。只要心脏还在跳动著,芬顿这个巨人就不会被击倒,即使”

流氓们的惨叫声接二连三的传了过来。兰斯听到了,却并不感到愉快。因佛朗兹的表情凝重,言词充满压迫感。他知道,佛朗兹正在说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即使这个巨人的身体完全腐败。”佛朗兹顿了一下,等喊声稍低,续道:“正如我们所见,政治混乱,外交不利,神迹消隐。抛去前一段对兽人小小的胜利,近期芬顿可说是没有一件好事。但,它的体制仍没有一丝动摇,顽固不化的持续运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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