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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爷爷回到新加坡的时候,天龙爸爸终于出现了,.
天龙爸爸终于出现了!
爸爸看着爷爷的眼睛,使用太乙神针为其针灸,那时爸爸的针法已经独步天下,可惜爷爷的毒性太过厉害,爸爸只能让他恢复三成的视力,看到爸爸那样子的时候,他……震惊了,爷爷震惊得无以复加。因为爸爸容颜全都变了,爸爸诉说了这十五年来他的经过,爷爷老泪纵横。
原来天龙爸爸为了找到王建国,他访遍了全国各地,后来他找到了吴天鹰,被吴天鹰所伤,他逃到一个道观,爸爸在道观里呆了十年……”
“十年!”周文讶道:“他在道观里干什么?”
“爸爸他受伤了,他右手的手骨被吴天鹰的鹰爪功捏断了。”
“什么?”
“天龙爸爸资质虽然很高,但是可惜没有遇到良师,他轻易就被吴天鹰打成残废。他本来的武功很差,也许是上帝兼顾他,他在道观里遇到了一个良师,并传授了他武功,爸爸的右手废了,但是他锻炼他的左手,他照样可以成为一个高手。
他为了查明真相,甘愿自毁容颜,混进了明牌珠宝公司,吴天鹰是明牌珠宝总裁明一笑的拜把兄弟,吴天鹰到底为什么跟我们有什么仇,他要那样害我们……”
(待续)
久违的阳光,久违的蓝天白云。
雪莱说的不错,冬天来了,春天肯定就不远了!
实际上春天已经来了。
深圳在过去的这个冬天却下了一整季的雨,而且这个比往年冷的多!
“谁说南方没有冬天的?这个冬天的冰雨简直能要人老命!”
此时他终于可以晒晒太阳了,再不晒晒怕就要发霉了。
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眯着眼,欣赏着美景。暖洋洋的阳光照射过来,舒服极了。
南国的春天来得这样早!
他手边放着一本《顾城的诗》,诗集里不少描写这南方早春的风光,他忽然发觉里面有很多诗跟眼前的景象特别相符。
但是大家熟知的只有一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他心中冷笑了一声。
谁又知道写这诗的男人被他女人背叛了,他用毒药将他女人杀死了,又将自己也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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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凄美而绝望的故事!
他忽然想起另一首诗:走在透明的天空,我感到一阵绝望的孤寒。点亮一座火山,渴望融化心灵深处的一抹冰霜……
绝望的孤寒,绝望的美!也许只有绝望的人才能写得出这充满绝望的诗。
我怎么会想起这首诗呢?
他问自己,这实在太奇怪了!
他抬起头遥望这远方,心中竟然有种难以解释的怆然之意。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却洒不进他的心灵!
他收拾起诗集,顺手摘下一条柳叶,别进书里,径自回去了。
朝阳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他的住处就在公园旁边不远出,这里幽静偏僻,远离尘嚣。一排排小房子都是多层结构,虽然不是别墅,胜似小别墅。
此时外面环卫工人正在扫着荒草落叶。
他习惯了每天早晨起来晨跑都会跟工人打个照面,后来渐渐熟了。工人每天见他早早起来晨跑,有时连下雨也出来,很少间断,他没有见过这么爱跑步的,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这奇怪的人每天跑完步吃完早餐就喜欢晒阳光,当然雨天就算了。这个过去的冬天想要晒太阳可是件奢侈的事。
这是这个奇怪的男人回到屋里,他坐了下来,回想着这几个月来完成的任务,收集到的情报,理一理思路。
他手中一张报纸大标题写着“某石化公司总裁夏某因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挪用公款、重婚罪被免职……”
他上个月就将得到的档案袋交给了下线,他原本要将那“**日记”也交出去的,他当时拿走就是要交出去的,但是最后他竟然没有交出去。
或许他觉得内容实在太过露骨太过污秽,公布出来未免玷污了人们的眼睛。
其实他也只是简单地翻了一翻,也没有细细品读。那天第一次他翻的时候里面掉下来一张旧照片,毫不意外是别墅里那女子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站在沙滩上,沐浴在阳光下,身着性感的比基尼,身材火辣,修长的双腿,隽逸的笑容,浑身散发着魅力!这一张照片就足以秒杀许多人了。
他突发奇想终于在照片背面写下了那首诗,把照片收了起来。那日记本则被他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垃圾桶,这本子实在太大太厚,带着实在太不方便。
但是由于他的毫不犹豫,却发生了想不到的意外。
谁也没想到,这垃圾桶里的日记本会被工人拾取,拾取之后又被他孩子看到,他孩子则竟然把日记本里的内容和角色修改一番然后一篇篇发到某网站,而且引起了不小的骚动,点击量噌噌往上升,后来又竟然还有人出高价买这本日记……
他这时扔的随心,却没料到有这么一出。
这时他的电话响了,他拿起那精致的手机,手机背面“SD”的金属质感logo设计的非常精美。他接通了,电话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小文!”
小文道:“老师!”
那老师道:“新任务,你到香港去一趟……”接着他细说了这次任务的大概情况。最后才道:“细节我通过手机短信给你发送过来。”
“还有,”老师继续说道:“上次的钱已经给你打过去了!”说完电话立刻挂了。
过一会短信果然发了过来,任务的大概是:明着到香港找某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其中涉及一项重要的专利利用的费用结算问题,还有一项电池开发的问题;当然暗地里,他还有完成一项秘密的任务,找到一个人,他叫潘安,在一所大学香港读书。
*
香港尖沙咀,这里的夜晚听说是天堂。
“叼……”是广东人和香港人的一句口头禅,其实算一句脏话也不算脏话,如果按意思去理解,有北方人说“我日”的意思,但实际更接近“我靠”。
但是广东人几乎每天都要把这个字不说个几十遍就难受。正如许多北方人把我日、我靠也经常挂嘴边。
他们见到讨厌的说,见到喜欢的也说,见到敌人说,见到朋友也说。就连繁华的宝勒巷街道上一个酒吧也会说,这个酒吧的名字就叫“叼吧”。
这个小酒吧在当地根本算不上什么,也就是不温不火的样子,自从两个月前这个酒吧易主之后竟然有了起色,重新装修后的酒吧焕然一新,几个绝色陪酒女更加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调酒师的手艺听说也是这条街的一绝,许多年轻人下班、下课后经常相约而来。
这个周末的夜晚,酒吧的气氛达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的士高狂暴地震动着,霓虹灯疯狂地闪烁着。男男女女都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自己的腰肢和臀部,他们这一刻忘记了一切尘嚣和烦恼,只想把自己埋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昏暗的灯光下,寂寞的人们借酒精耳鬓厮磨、相互挑逗,甚至有的人已经开始卿卿我我、摸摸蹭蹭。有些人被挑逗的心花怒放,发生妖媚的笑声,那笑声却被淹没在音乐中,没人听得到。其中有一桌,那陪笑的小姐高声地打媚,桌上三名男子却一直瞄着吧台。
吧台上一位女子在饮酒,她已经喝了好几杯高度酒了。三名男子一眼就看出她饮的并不是酒,而是寂寞!
只听她一杯酒一饮而尽后大声地道:“再来一杯!”
调酒师又给她倒上一杯,这次她喝得慢一些,两三口喝完,又叫“再来一杯!”
三名男子打了个眼色便凑了上来,不管那赔笑小姐怎么的不乐意。三人中其中一位笑道:“靓女,一个人饮酒不寂寞吗?”
三人言谈举止一看就是那种花家里的钱出来找乐子的小霸王、小混混,初生牛犊天不怕也不怕。
这女子看样子也就双十左右芳龄,却一人在酒吧饮酒,嘿嘿,实在奇怪。三人上下打量这少女,只见她长得水灵清秀,却不像是那种胡搞瞎混的货色,但此时眼醉脸红,胜似秋日的苹果,衣着尽管简单,却挡不住那窈窕风姿,三人已经左顾右盼了很久,始终不见其他人来,确定她确实单身一人,不由都起了色心。
所谓:色从心中起,胆向两边生。三人色迷迷的眼睛始终未离开那少女的脸。
不过她此时没有理会那几位年轻人的话,只顾喝自己的酒。用一句话说就是:不屑一顾!
那三名男子中其他两名道:“森哥,嚟条妞好大架子啊!”
刚刚说话的男子看来是他们的小老大,他嘿嘿又一奸笑,道:“系有性格!我中意。”说完直接就要去拉她的手。
那女子此时回过头来,用半迷半醉的眼睛瞅了他们一眼,就说了一个字:“滚!”而且用的是普通话说的。
三人女子说话的样子心里嘭嘭嘭,兴趣更浓,见她此时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心想这天上掉下了一直肥鸡啊,想得口水都往外流了,恨不得马上就拉到酒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