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粱齐的事情,丁凡特地跑了一趟他所在的学校。
当粱齐在学校见到丁凡的时候,明显十分激动,伸手拉着他就将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面。
进门之后,粱齐给丁凡倒了一杯水,两人面对面的坐着,好半天谁都不开口。
还是后来丁凡实在坐不住了,这才开口问道:“说吧,你找我过来,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直说就行了,我那边的案子,现在还没有办完,喝茶的事情,还是下次在说吧!”
丁凡手上的水杯放在了桌上,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粱齐张了张口,想说什么,但是最后却有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口。
最后看了一眼门口,匆忙的走到门前,将门直接关上,回到他面前开口说道:“我怀疑,之前的那个案子,不是奔着大忠去的,很有可能是冲着我来的。”
丁凡当时都被粱齐说愣了,想了半天,最后缓缓开口说道:“冲你?”
“你在外面得罪人了?”丁凡笑着问道:“要是真的冲你去的,那这个凶手,是不是眼睛有点什么问题呀?你跟郭大忠之间都分不清楚,还出来杀人?”
郭大忠身材虽然不算是很高,但是身体绝对强壮,完全就是属于往横向发展的,而粱齐刚好相反,身材属于高瘦的那一类,根本就不是一个类型。
别说是两人长相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就算是背影看到了,也不会将两个人认错的吧!
这是要多傻的人,才能将两个人混为一谈那?
只是现在粱齐一脸正经的样子,显然是之前也再三思考一段时间了,这么说一定有什么根据,或许可以听听。
“其实我这件事,也说不上是得罪人了,只是公事公办而已,最后结果叫有的人心里有点不高兴罢了。”粱齐坐在椅子上面,回忆着说起了这件事的始末。
原来,今年的年年初,粱齐所在的学校,发生了一次意外。
因为学校一些设施年久失修,刚开春的时候,外面的风大,导致了教室里面一块玻璃突然脱落下来。
当时粱齐发现的时候,也来不及多想,伸手就将玻璃打碎了,虽然救下了一个学生,但是玻璃的碎片却划伤了另外一个同学的眼睛,导致了这个学生的一只眼睛失明。
这件事一直都是粱齐的心中的一根刺,为了这件事,他多次到这个受伤的同学家里道歉,希望给与一定的补偿。
只是孩子的父母一直都不接受,就算是粱齐愿意倾尽所有赔偿,那个同学的家人依旧不依不饶,甚至将这件事告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的判决还是十分公正的,毕竟这件事只是一个意外,谁都没有想到的,只是叫学校和粱齐赔偿了这家人一笔补偿款。
可是这家人依旧觉得这件事有人在袒护粱齐,就没有就此结束。
不过他也知道,这样闹下去,对他们没有什么好处,最后也就没有在继续在外面闹下去。
当时粱齐都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也没有在多想。
谁知道后来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看上去这个家长已经不在闹事了,可事实上,他根本就不是不闹事,而是换了一种手段,只是明面上看起来没有在闹了,暗中竟然开始偷偷跟踪了。
整整半年的时间,粱齐发现的跟踪,就已经有十几次了,有一次甚至都被他媳妇儿看到了。
只是这件事,粱齐不想自己媳妇儿担惊受怕,一直都没有跟她说。
直到这一次郭大忠的案子出现了,他才想起来这件事,心中想着会不会是那个孩子的家长想要报复,最后杀错了人!
丁凡听了这件事之后,心中也有点好奇,按说这种情况,好像还真的存在。
只是现在一切都只是推测而已,谈不上任何证据,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切都没有定论。
“你是说,那个同学的家长,其实是知道你家住在哪里的对吧?”丁凡听完想了一下,缓缓的开口说道:“他都有什么特征你还记得吗?”
粱齐点点头,对丁凡说道:“我记得他好像是肉联厂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子腥味,当初开家长会的时候,我还见过他,身高也就就是跟我差不多,但是比我胖的多。”
从这个身高和体重上面来说,这个人还是有作案能力的,至少在杀死郭大忠的时候,他不会太费力,移动尸体也方便的多,两人身材对等这就是一个关键的点。
“可是,按说这个家长痛恨的人,应该是你才对,为什么最后要杀了郭大忠那?”丁凡有点迟疑的问道:“这一点上来说,有点说通啊!”
虽说他儿子眼睛受伤了,但是不代表他的眼睛也看不见吧?
“有没有可能,他是当时走错地方了?”粱齐急忙的说道:“我们住的那个楼道里面本身就光线很暗,要是不常来的话,很容易走错的。”
他这么一说,丁凡到是想起来一点,那个楼道里面,似乎是有点阴暗,要是不熟悉的话,走错地方,也不是没有可能。
“你们家门口的煤气罐子,是一直都在那摆着吗?”丁凡突然想起来,之前好像在现场的时候,看到挨着墙壁的位置,摆放着好几个煤气罐子,多少有点安全隐患。
粱齐虽然不明白,丁凡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件事情,但是丁凡问了,他就顺便开口说了一下:“都是大忠搬回来的,一开始都是各家用自己的,只是五层楼,大家搬着也费劲,大忠就帮忙,都搬到厨房对面的位置去了,谁用的时候,直接拿就行,还能省点力气。”
丁凡点点头,对粱齐说道:“这样吧!你把那个同学的家长叫什么,住在什么地方都给我写下来,我回头叫人查查,谢谢你今天提供的消息。”
眼看着粱齐手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提供了,丁凡也不打算在这里等下去了。
估计就算是在问,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搞不好最后都是他自己揣测的,对这个案子没有什么用处不说,最后说不定还要起到一点反作用。
所以丁凡没有在多说什么,收拾东西走人了。
回到警局之后,刚好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王启。
一看到丁凡,王启就急忙走到他面前,急忙忙的
说道:“头儿,有消息了,那个早餐店的老板,还真的看到了一个人,当时骑着自行车离开,当时他还有点纳闷儿,这人上班的时间太早了,所以多看了两眼。”
看来这个案子,终于有点推进了,丁凡笑着在王启的肩膀上面拍了一下,叫他到办公室说。
经过王启的调查,早餐店的老板回忆,十一号的早上四点多,确实有个男人,骑着一辆自行车离开了小区。
迎春小区本身就是一个不大的小区,只有一个出口,周边都是围墙,而早餐店就开在小区的正门口对面,所以有人出去的时候,他都能看到的十分清楚。
据说这早餐店的老板,一般开门都挺早,但是生意上门怎么也要等到五点半左右,所以早上四点多的时候,人也不多,这才看清楚了外面的情况。
根据这个老板的回忆,骑车子离开的是个男性,骑着一辆黑色的大二八自行车,灰色的长裤,深棕色的上衣,出来的时候,车子骑的飞快,一眨眼就不见人影了。
这样一来,之前杨大志说的话,终于算是对上了。
“这么说的话,除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人之外,可能还有人曾经在现场出现过。”丁凡站在窗户边上,一边说,一边想着,最后开口说道:“沿着那条路,继续找目击者,一家家的问,我就不信了,还能跑了他了?”
这个工作量确实不少,只是眼下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这个人在现场留下来的东西,实在太少了,目前为止,唯一的目击证人,就只有一个,也只是看到了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只是要是调查自行车,估计工作量就更大了,相对来讲,还是调查一段路,能稍轻松一点啊!“
只是丁凡这边的安排,叫王启多少有点犯愁。
在他看来,那段路,恐怕是不会有什么目击者了,毕竟四点多一点,马路上本身人就少的要命。
可丁凡不会这样想,一看到王启没有要走的意思,马上就明白了这小子在想什么,走到他身边笑着问道:“你小子是不是在想,这个时间,外面就不可能有人,就算是想要调查也没有用啊?”
王启还真的就是这么想的,除了早餐店的老板起来的比较早之外,哪条路上就连店铺都没有几个,谁会看到那个人的长相啊?
丁凡就知道这小子心中在犯嘀咕,笑着对他说道:“你早上起不来,不代表所有人早上都起不来,比如说早上的清洁工,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会不会看到什么?”
对呀!
之前丁凡没有说的时候,他都没有想到,这个外面有清洁工的。
当时早餐店的老板还说,这个男人骑车子离开的时候,车子被他蹬的飞快,也就是说,他当时应该是非常引人注意才对,这个情况下,路上的清洁工人,一定会好奇的看上两眼。
只要是找到十一号早上在那个路段清理卫生的清洁工,就很有可能找到目击证人了。
甚至不只是清洁工,早上清理垃圾的车子,也有可能会看得见,那条路上,一共有七个垃圾桶,清理的时间都是在早上,这样算下来,目击证人可能还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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