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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人间芳菲飞雪花(1 / 1)

午后一过,锦氏气乎乎地丢给董氏一个眼色去了。

董氏小快步子的追过去。

刘郁正待离去,季氏道:“夫郎。”

“嗯?”

“我想去一趟曲张馆帮夫郎问一问手艺匠人的事。”

刘郁沉默一会儿道:“去吧。”

季氏点头。

刘郁离去。

他一边走一边想。

身在这个大家族中,刘郁发现自己十分孤独。即使如许氏锦氏都帮不到的那种孤独。因为即便是锦氏,对于人心也是估计不足。反倒是自己,两世积累,虽然是在一个该说纯朴社会的古代,却永远也无法把人往好的一面想,总是做足最坏的打算。他甚至觉得即使恶人在某方面也比最亲的人值得信重。

这是他最先找到梁护卫重用他的原因。也是自己重启方田等一群黑暗中人的原因,更是自己收留白崇恶兄弟的原因。

季氏。

那个女人感觉不到可靠。

但她可以利用。

曲张馆也显得十分古怪。

那么精明的徐佛奴只是开一个妓院未免太可惜了。她该可以做到更好才对。但她只开一个曲张馆。还对里面的姑娘那么好。

一个个都嫁得好。

开什么玩笑。

正经经营妓院不是该有王月那样的吗?

红楼,老牌子的青楼妓院。

即使是红了十年的台柱子下场不也是十分凄惨的吗。

这才是一家合格妓院对待名下妓女的态度。

而曲张馆却是太好了。

好象,那些妓女不仅仅是妓女一样。更多还是下属。

刘郁站住。

那么,季氏还在和曲张馆保持联系吗?

曲张馆,好像嫁得好,是男人死了,她们则是生下了孩子,自此母凭子贵。

生孩子就死吗?

刘郁回首。

脸上阴晴不定。

片刻,他一拂袖子,钻进了后楼。

仿佛和那日一样。

许氏面朝靠里双腿微屈地睡着。

刘郁低头,她换了双白色的丝鞋。

走上榻,刘郁在许氏身边坐下,闭上眼睛,细细品嗅从许氏身上闻来的气味。

许氏是生气的。

她不理刘郁。

但,够了。

刘郁只要坐在许氏的身边这么静静地坐着感觉许氏的存在就够了。他要的本就不多。

这一刻,时间宁静。

这一刻,岁月静好。

愿这刹那永恒。

愿这时间继续。

季氏从小门进入到的曲张馆。

徐佛奴竟然未睡。

大抵白天是青楼女子睡觉的时候,到了晚上才开馆挂灯的。徐佛奴身为曲张馆主事者自当更为如此了。季氏被徐佛奴身边亲信丫鬟引进来,看到的是端坐吐气的徐佛奴和另一个美丽端庄的大小姐。

她盈盈款款欺步上前行曲服礼道:“嬷嬷,大姐。”

徐佛奴仍闭目潜修。

大小姐却张开了眼睛。

她蒙有面纱,一双眸子如星晨灿烂。

只瞧一眼就皱眉道:“他没碰你的身子?”

徐佛奴闻言也睁开眼睛打量季氏,道:“你是怎么出来的?”

季氏大约说了一遍。

从刘郁虽让自己随他一个房间同吃同住也的确是睡一起却就是不碰她到他想从曲张馆找熟手的手艺人重新投入聚宝斋的生意等等。

大小姐不悦道:“你就是为了这事回来的?”

季氏低头不语。

徐佛奴温言道:“是不是还有别的事?”

季氏一咬牙,终于把刘郁要赎王月之事说了。

大小姐道:“王月是谁?很出名么?”

徐佛奴叹气道:“你经常在外奔波,不是去南北二京都就是前往海外西疆,这次要不是在南都被南宫铁花嗅到了味道,躲在这里,能知道什么。此事也不怪季歌多想了,那王月其人在淮扬红楼已经红了十年,乃是传奇一般的红楼柱子,无论品貌才情都是绝佳的上品。刘郁那厮说得也是不错,我这也早知道,此女得了一场病,且她红得时间也久了,所以才被抛弃,如无意外,可能就活不长了,也的确是如刘郁所说最好的赎身时间,价格也可压得很低,往日几十万两银子的花魁可能几千几百两就拿下了。她那等风情的女子也就是病了,若是病好,在刘家未必不能得到刘郁欢心再得意十年荣光,到了十年后,怕季歌也要老了,所以季歌才会如此担心跑回来找我们出主意的。”

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差别了。

曲张馆对门楼内的妓女的确是百般照顾。

比如季歌。

她也就比王月低小那么三两岁的。

可能二者还是差不多大。

虽然王月大红大紫独霸红楼十年魁首之位端得是风光无限万众瞩目。

但那又如何?做人,该看的还是实际。

季氏在曲张馆,弹弹琴,吹吹曲,说说话,至多跳跳舞,受些拘束学习曲乐,纵无王月那偌大的名声,却好得丰姿玉润。

她的赎身银子也是二十万两。

这个价格让真爱她的人才可以得到她,保证她嫁人可以过得很好。已经为她做足了打算。

所以她可说是极端幸福的。

只不过也因此她受到的历练也就不足了。

说到交际见识手腕手段她都拍马不及王月。

她虽病了。

但人的名儿,树的影儿。

只要她缓过来,她就还是那个王月。

季氏对此耿耿于怀也就可以理解了。

被保护好的雏鸟当然不能和王月这样万众堆里杀出来的强了。

“太好了!”

大小姐忽然说道:“那臭小子知道季歌却没见过王月,我去易容成王月的样子,就可以进入刘家,以我的本事刘郁小子还不得和狗一样听话,也好过季歌一个人在刘家慢慢磨蹭了。”

季歌道:“这成么,我只听说他要赎王月,万一他见过王月呢?”

徐佛奴却道:“说不定可行,王月何人也,刘郁纵然见过也不可能多有亲近,也就是远远一观罢了。他那个爹我还是知道的,虽然经常纵意花丛是青楼里的常客,却素来是只喜清倌人的,王月早非处子,和刘郁并不会有什么关系。刘郁要赎王月想必也就是要折价图一个便宜圆一下少年曾经的梦。而且,王月既然病了,就有文章可做,大病一场之人,纵是和过去有些不同也是说得过去的。”

说话间,只听喀啦一声响,窗口已经打开。

那位大小姐已经消失不见。

徐佛奴摇头叹息:“这孩子,素来是镇定自若的,现在也是给逼急了,竟然忍不得了。罢,我还是需要跟上去小心些的。”

又对季氏道:“你且等一会,我回来了你再回去。”

季氏道:“那工匠之事?”

徐佛奴人已经消失,声音却一字字仍飘入到季氏耳中:“你放心,无论王月之事成不成,我都会支持你的。”

区区匠人,算得什么。

徐佛奴手中捏了一批最顶尖的匠人,但那也是比较顶尖的工具,在徐佛奴心中仍是不算什么的。

淮扬城中,多了一位大小姐。

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出现的,也没人发现她最初从哪条街出现的。她就那么突然又突兀莫名其妙的出现,却又不引起丝毫震动。

她白衣如雪,纤身卓立,行走如云,芳踪似燕。

虽然面戴蒙巾,却难掩绝世风华。

不过就是这样独特的一个女子竟然让这淮扬城中的二代少年们一个个都视若无睹,仿佛和没看见似的,那可就难了。

大小姐行走于世,却人人对她视若无睹,视而不见。这便是大小姐的能耐。

但,走不多远,她颦眉了。

叮啷,叮啷。

叮啷,叮啷,叮啷,叮啷。

这声音,由最初的隐约到清晰,由小渐大,并且越来越近。仿佛有人在逐步逼来,是专门冲她来的。

蓦然,大小姐脸色变了。

她转身入巷。

没走几步,忽然往墙上一蹬,再折向另一面墙壁,左右借力,冲上屋顶,三步并两,起身纵跃。穿檐过屋,登堂越室,七转八绕,从东至西,再由南向北。

一柱香时间,大小姐已经奔越出七八条街的距离。

方才若是有人在追她,想必这时连尘都吃不到。

但大小姐方要踏上长桥,却是全身都僵住了。

长桥之上,一人卓然而立,她虽男装打扮,地了难掩傲然风流,左腰挂长鞭,右边悬铁剑,虽一身江湖劲装,小皮甲,快底靴,高护腕,乌巾帽,仍是让大小姐一眼认出这是一个公门中人。

她看的不是这人在腰际上挂着的字小难认的公门腰牌。

而是她本就认识这个人。

南都。

六扇门。

第一总捕。

督察司督卫。

神捕南宫铁花。

南宫铁花转身微笑:“大小姐好找,铁花在此久候了哩。不知是什么风,大小姐不缩起来却是如此大胆的在这儿行走,想是以为铁花乃是浪得虚名吧。”

大小姐道:“南宫铁花,你不是浪得虚名,你是一条狗,专门嗅我脚底泥味的一条乌脚狗。”

乌脚狗,是指朝廷鹰犬的专用词。

南宫铁花丝毫不以为忤,她灿然一笑道:“未知现在狂犬吠日者又是谁呢?”

大小姐不和南宫铁花争短长,她竟然毫不在意面皮,扭头便走。

“还想走!”

一声咤喝,风筝纵跃而出已然封住了大小姐的退路。

手中长剑业已出鞘,唰唰唰卷向了大小姐。

大小姐双臂一振,一条飘带飞出,如花迷雾,乱人眼球。

看似毫无威力,但甫一接触风筝就被连抽带打击飞出去。好在这功夫也就好看,杀伐力不足,风筝虽给打飞,也就是一时气短,半点伤势也无。

咻!

破空声起。

大小姐如魂飞魄散,一跃而起。

啪啦啦,原本她立身之后的坛坛罐罐民家摆放的器物被这一鞭而毁。

大小姐面色凝重:“不败道人的乌龙鞭?”

南宫铁花有些惊讶:“江湖上知道我使鞭子的多了,但知道这是乌龙鞭的地了没几个了。”

大小姐冷笑道:“不败道人三绝器,乌龙绝神与天机,这我还是知道的。我更知道这三者相互克制。乌龙克绝神,绝神克天机,天机又克乌龙。据闻天机伞在永乐公主手里,想必你很得意,觉得天下就没人克制你了。”

南宫铁花淡然道:“也不是那么回事,乌龙鞭再好,若无伏蟒鞭法也是难有什么威力。我的鞭法还未到家,若是你能有绝神剑,辅以神锋无影剑法,我亦是要饮恨当场,又哪里有什么乌龙克绝神之说。不过,昔日白啸天三个女儿,武功最差的就是你,不过就是轻功好会逃跑,连这手飞绫功也不过尔尔,看来你们姐妹是可以团聚了。当然,我也可以发善心,毕竟你不是你三妹,不必落入她那般的下场。”

说到三妹,大小姐眼珠都红了。

她嘶声道:“你们这些狗官,也敢这样说起我三妹!”

忽然是狂风大作雪花满天。

这才三月方尽四月来。

怎么可能这时候有雪?

不,不是雪。

是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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