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荞抬头看了过去,这些蓬莱人的个子都不高,至少比起丰县的人来说要小个子一点,大多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有种十分舒适的感觉。
听说住在海边的人,大多都比较黑,不过这一行人里头也有很白的,所以说有些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安荞对蓬莱人有好奇,看得很是认真,半点要遮掩的意思都没有。
反正有不少人围观,看的又不止自己一个,才不担心会被发现。
突然蓬莱一行人中一个手拿权杖的白发女人顿住,扭头看了回来,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扫了几眼,眉头蹙了起来。
“婆婆,怎么了?”一人开口问道。
白发女人目光扫过安荞时顿了一下,很快又将视线移开,又来回扫了几圈,这才松开眉头,说道:“没事,继续赶路,争取早些到达京城,好尽快找到公主。”
又一人赶紧说道:“婆婆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公主的。”
白发女人却不说话,又扫了人群一眼,这才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等到这行人都消失不见,顾惜之才小声对安荞说道:“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别看好像才三十岁的样子,事实上有一百多岁了。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上一任圣姑,蓬莱公主的神仆。要说蓬莱公主的权利是最大的,那么圣姑的权利就是第二,简直是一人下万人之上。”
安荞愣了一下,可没想到那白发女子会有一百多岁,看着还真是奇怪。
又听顾惜之说道:“圣姑是不能成亲的,只有在下一任蓬莱公主出现,才可以卸任。蓬莱公主的寿命也不都能三百的,成年以后样貌会停留在十八岁那一年,一旦成亲生子,就会跟常人那般逐渐衰老。”
“听人说蓬莱公主最多活到三百岁的,大多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早早就成亲生子。据说失踪的那一任蓬莱公主,就是与人私奔了,当时也不过才刚成年,正要接受传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反正连着蓬莱公主一起失踪的,还有圣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安荞斜眼:“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假的。人家是不建议公主早婚,又不是阻止早婚,有着那么大的权利,还用得着私奔,并且还将权利交给所谓的蓬莱王?”
顾惜之愣了一下,觉得安荞对男人的意见有点大,可毕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就没有不对权利渴望的,并不认为那蓬莱王篡位有什么不对。
若真有神鬼之力,那也只能怪上天不公,偌大的蓬莱只能世代交到女子手上。
犹如天狼族一般,明明雄性的力量最大,却偏偏雌性为王。
每一个分支的最高执权者是母狼,雄性于每一个分支来说,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地位低下不说,倘若没有强大的体魄,又或者是好样貌,很有可能只能一辈子被奴役,这一生甚至连个配偶都不能有。
天狼族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人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兽人,由天狼演变而来的兽人。
生活习性从古至今,一直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少人甚至好食生肉。
顾惜之虽然不怎么在乎自己蓝月人的身份,可也不想承认自己有着天狼族血脉。从小在蓝月国长大的话,实在无法想象去了天狼族以后,要怎么生存。倘若能力不够,再配上之前那副样貌,定然不会太和谐了。
一下子想远了的顾惜之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安荞伸手过来揪他的耳朵,这才有了反应。
“你说啥来着?”顾惜之一脸疑惑。
安荞没好气道:“我说该走了,你丫的停在这里干啥呢?等天上掉下银子来不成?”
顾惜之闻言赶紧甩起马鞭来,驱赶马儿上路,等马车走起来,这才说道:“我刚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这些蓬莱人跟咱没关系,咱们看看就行了。你不是要买人么?想好要买几个了没有?”
安荞就道:“没想好,先看看再说,有合适的就都买回来。”
顾惜之提醒了一句:“要买你也得买合适的,到时候别看人可怜就买,毕竟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蓝月国对奴隶管制很严,哪怕是奴隶也是要交人头税,女奴隶二十五岁前必须要配婚,否则要加重税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到时候你自己好好想想。”
安荞哪里想过这些,就想着买几个人回去就行了。
听顾惜之这么一说,奴隶也不是多了就行了,要真没钱的话,多了的话还会养不起。
不过安荞也不太担心,反正地下宫有的是金子,就说道:“我就想买几个婆子,年轻的小姑娘我没想过要买,配不配婚这事,倒是不用担心。反正吧,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顾惜之想到安荞家的那一堆金子,也就不担心了,就如安荞说的,只要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真心不是什么大事。
越往县城去,遇到的流民就越多,进了县城以后就发现满大街的流民随处可见,一个个无精打彩,衣衫破烂脏乱,面显疲惫。
街上已没有叫卖的小贩,许多商铺大门紧闭,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也大多卖生活用品,卖吃的几乎不见。
路过粮铺的时候,发现粮铺大门紧闭,竟也不开门了。
顾惜之见安荞一直看着流民,就对安荞说道:“别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可怜,事实上这才刚开始,在丰县这里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们就会跑到更远的地方去,到时候没吃没喝的,不知会死多少人。”
安荞‘哦’了一声,说道:“这跟我没关系,赶紧去西园。”
丰县算不上太穷,可到底是在边境,时不时有来骚扰的,因此丰县的日子也算不上好过。事实就如顾惜之所说,在丰县过不下去,这些人就会往更远的地方去,等到灾情过去,才会返回乡中。
一路上要面临的不止是饥饿,还有疾病,不是每个人都能抗得过去。
安荞又不是什么救世主,自然不会可怜这些人,而且也轮不到也来可怜这些人。皇帝老儿敢开门让这些人进来,自然会有着一套处理的法子,自己一个平民老百姓,跟皇帝老儿抢个屁活。
与往常不太一样,西园里头挤满了人,一些流民实在忍受不了颠沛流离,又或者是遇到了逼不得已的事情,只能自卖自身去西园。
倘若能遇到个好主子,也算是他们幸运,要遇不上就是命该如此。
不少是一家人一起自卖自身的,安荞自然是有看到,不过安荞并不打算买那样的回去,毕竟家里头人少,势单力薄。
谁知道买了同属一家人的回去,会不会鸠占鹊巢,把自家人欺负了去。
因此进了西园,要挑人的时候,安荞特地跟顾惜之说了一句:“尽量挑单人的,拖家带口的不要。”
顾惜之点了点头,不用安荞明说,也能想明白其中缘由。
要几个人顾惜之已经给算好了,一看门一厨娘一粗使丫头,还要一个干杂活跑腿的,至少四个人,多不能超过六个人。
挑人最主要看的是眼睛,俩人挑了好久才挑了六个人。
两个四十岁左右的粗使婆子,一个十三四岁粗使丫头,一个十二三跟一个四十左右的杂役,还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看门老头。
本来那个四十岁左右的杂役安荞是不要的,毕竟是个大老爷们,杨氏那么一个柔弱似水的女人,总归是不太安全。只是顾惜之说,偌大的一个宅院里头,没一个管家不行,那杂役认得字,打得一手好算盘,人看着还算老实,不如买回去先看看。
若是还行的话,就提为管家,要不行就还是杂役。
再且安荞家现在是安氏最重要的一系,村里人再是嫉妒也不会由着杨氏母子几个让几个奴隶给欺负了去。
这就是宗族的力量,自己人欺负自己人无妨,却不能让外人给欺负了去。
被顾惜之这么一提醒,安荞又想要多买几个回去,只是被顾惜之劝下来了。有六个人就差不多了,毕竟是乡下人家,多了就太显眼了。
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也要不了那老些人伺候,够使就行了。
回村之前,安荞去了一趟木坊,见关棚的身体好了许多,便放心了下来。只是杨氏执意要给安铁柱守三年,安荞也不好说什么让关棚等杨氏的话,若是关棚等不急要跟别人成亲,也只能说关棚跟杨氏无缘。
男人跟女人本就不同,对待感情一事,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不自觉地就盯着顾惜之看,自己也是要闭关三年的,顶多再有两个月就要去闭关了。不知丑男人会不会等自己三年,在这期间又会不会去勾搭别的女人,倘若真的去勾搭了,自己又是否能够接受浪子回头。
只是光想着丑男人会红杏出墙,这心里头就很是恼火,若真出了这事,自己估计会没法子接受。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顾惜之凑了上去,笑嘻嘻道:“是不是想亲我?来来来,亲这里,使点劲。”
一边笑着一边指着自己的嘴,半身边子靠了过来。
安荞一脚踹了过去,没好气道:“发什么骚,好好赶车,别带沟里去了。”
马车里还有买回来的奴隶呢,还*真不要脸。
顾惜之摸了摸被踹疼的屁股,笑嘻嘻道:“没事,这马也不是傻的,你想进沟里头,它也不乐意啊。”
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贱胚子,安荞不由得怀疑起人生来。
想当初要什么样的美男没有,哪怕是霸道总裁她也要得起,偏偏放着一片森林不要,吊死在这么一棵歪脖子树上。
趁着还没有成亲,是不是来得及踹掉?
安静了几天的五行鼎有了动静,往安荞脑袋传递信息。
主人窝跟你讲,你这种思想很不好,已经丢了一个绝好鼎炉,这一个你不能再跟个傻x似的丢掉,要不然窝会鄙视你的。
你一天到晚不提鼎炉会死?
会疯的窝跟你讲!
怕你不成?
贱人就是矫情,主人你这样的就是又矫情又傻x,明明双修个几次,用不着三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木之力转化了,你非得去闭个三年的鸟关。
你想死吗?
反正都是要成亲的,早睡跟晚睡又有什么区别?矫情个鸟劲。
你果然想死。
窝跟你讲,做人要勇于面对自己那颗淫一荡的心,脱了裤子就上吧!这绝品鼎炉浑身都散发着骚劲,就等着你去睡了。
……尼玛给窝等着。
主人你干嘛?
拆cp!
五行鼎(⊙o⊙)…,主人你这样很危险的窝跟你讲,轻则半条命,重则粉身碎骨,跌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聒噪!
就在安荞受不了五行鼎真要拔除五行鼎的时候,金针突然飞了出来,变成小手指般粗的小棍子,一棍子敲到五行鼎上,而那‘聒噪’两个字,正是金针说出来的。
完了又缩小了回去,变成检绣花针般细小,回到了胸口那里。
安荞一副活见鬼的样子,脑子一下子活跃了起来,赶紧问金针:“你还能变大一点不?比如跟手腕那么粗?”
金针酷酷地回了一句:“本针是针,不是棍。”
安荞:“……”
这意识就是说不能变得那么大咯?感觉好可惜,若是能变得跟孙猴子那根金箍棒似的,那该神气啊!
一根棍子打遍天下无敌手,寻找五行之灵一事绝逼不在话下。
五行鼎鄙夷道:“你真以为那破针是什么好鸟不成?那阴险的家伙,除了会偷袭窝以外,就再也不会别的了。”
安荞冷哼:“难不成你会别的?”
五行鼎说道:“窝能变大,你若遇到危险,可以扛窝去砸。”
安荞:“……”
一个两百斤的大肥婆扛着一只两千斤的鼎,疯狂地砸着,那画面不要太美。安荞还是觉得要个金箍棒比较好一些,可她家的金针太高冷,之后不管她怎么说怎么问,都不再吭声了。
不过五行鼎说金针不是高冷,而是小心眼,安荞被说得有点那么点信了。
安荞无论是跟金针还是五行鼎,都只是在脑子里交流,因此好长一段时间安荞都是闭着眼睛,紧闭着嘴不曾吭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睡着了。
顾惜之一直盯着安荞的脸看,只觉得安荞这脸色变得,就跟调色盘似的。
真睡着了?做了什么鬼梦,表情那么丰富。
马车停了下来,安荞下意识睁开眼睛,一下就对上了顾惜之那双探究的眼神,安荞心头一突,伸爪子往顾惜之脸上一撑:“靠那么近干嘛?”
顾惜之安荞的手扯了下来,问:“刚睡着了?做梦了?”
安荞没想说谎,也不打算老实交待,一把甩开了顾惜之的手,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说道:“你去把马车还回去,我带着他们到布庄去买点布去,完了还得去杂货铺买些东西。”
顾惜之看着安荞稳稳地落在地上,眉头拧了起来,一脸不赞同地说道:“你说你每次都跳那么急做什么?我这个未婚夫是当摆设的不成,下次别那么急,等我来扶你再下马车,省得你一不小心把地面跳出个坑来。”
听着前面的还好,可听到最后一句,安荞很想揍人。
医馆门前排了队,一群得了病的人正花钱买汤药喝,一碗汤药七文钱,收的差不多就是药成本的钱,甚至还得倒贴出去一点。
大牛爹负责汤药,刘芸负责收银子,还算忙活得过来。
老大夫坐在柜台后面一脸感叹,曾何时起瘟疫竟那么容易医治了。这种瘟疫不是没有发生过,基本上一发生就是大面积传染,到头来被感染了的人,至少得死一半去,很难控制得住。
最严重的时候还曾封城,不给进也不给出,整整一个城活下来的人连一半都没有。
不得不说那药方太妙了,看着有种醍醐灌顶之感。
倘若二十多年前能有这个药方,这天下的格局估计都得改变了。
安荞往药馆那里看了一眼,还没等继续看下去,就见老大夫看到她眼睛一亮,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安荞扭头就跑,这死老头神烦,才懒得理他。
“你给我站住!”
才没有听到!安荞跑得更快,连后头六个奴隶都顾不上了。
老大夫到底是年纪大了,跑出医馆门口,见安荞跑远了就停了下来,嘴里头直泛嘀咕:“这傻胖儿白长一身肥肉了,竟不见累赘,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正要转身回医馆里头,余光瞥见顾惜之从巷子里走出来,立马开口叫住:“惜小子你给我站住。”
顾惜之扭头一看,呲牙一笑,在老大夫再次开口之前,脚丫抬了起来,迅速拐了个弯,朝安荞方向飞速跑了去。
用脚趾头去想都知道这死老头想干啥,不跑留下来被唠叨不成?
老大夫气得吹胡子瞪眼,没好气地瞪了刘芸一眼,说道:“你瞧你养了个什么玩意,心肝脾肺肾都黑的。”
刘芸:“……”
为毛自家老爹就是看惜小子不顺眼呢?明明惜小子就很乖很可爱,有惜小子在,大牛都少吃好多亏。
说起来也怪,老爹明明就瞅惜小子不顺眼,可惜小子受了伤他比谁都急。
默默地看了老大夫一眼,刘芸又赶紧转身收银子,本来就亏了本的,要是少收银子,说不准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老大夫无非是想要问安荞还有没有别的好药方,总觉得安荞身上藏了不少东西。都一脚踏进棺材了的人了,这辈子也没啥稀罕的,就稀罕一些稀奇古怪的药方啥的,自然就想从安荞身上掏出来点。
偏偏安荞跟个滑头似的,好几次想逮也逮不着。
安荞跑到布庄才想起那六个奴隶来,回头一看,没想这六个人的身体素质还不错,竟然都跟了上来。
不过她一个人在前头跑,后头追了六个衣衫破烂的,怎么看都像是遇着了不好的事情。路人最怕就是遇到这样的事情,下意识就闪远了去,然后瞪大眼睛看戏。
谁料那六个人竟然叫安荞大小姐,还真是哔了狗。
安荞的目标是粗布跟中等棉布,不是给自己买的,而是给这些奴隶买的。完了还给配了针线,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让他们自个做去,总不能主家给做。
还没买完顾惜之就来了,等买完了又去了一趟杂货店,买一些生活用具。
等买齐了,就带着这六人,走着回村子。
等回了家里,安荞就把这六人交给了杨氏处理,自己则当了甩手掌柜。
转眼七月过去,除了有些地方缺少药物的,大多地方发生的瘟疫都得到了控制,死人是无可避免之事,但比起以前发生瘟疫死的人数,已经少了许多。
只是瘟疫虽然过去,很多地方却因为受了旱灾跟水灾,收成连过去的三分之一都没有,有些地方甚至颗粒无数。本就青黄不接,勒紧裤头等着秋收过日子,如今粮食产不下来,很多地方都闹了饥荒。
瘟疫并没有让人口停止流动,反而更多的人涌进了蓝月国。
这一次灾情,相对来说蓝月国要比其它诸侯国要好许多,灾区的百姓下意识就往蓝月国涌去。
上河村也来了不少人,安荞家门口时常有人来拍门,不过只人是不认识的,安荞家一率不开门。并且上河村宗族性质很强,并不欢迎有外人来村子,特别是那些想要到村子定居的,都一率被老族长给驱逐出去。
八月节就是在这种混乱的时候来临,而这个时候安荞竟然接到了南王府的请柬,说是为了感谢她把药方贡献出来,在王府设宴请她。
蓝天锲也递了请柬,说要请她跟顾惜之去游湖。
这时候连丰县的流民都那么多,那么成安府城那么繁荣的地方,肯定会有更多的流民。尽管洪水差不多退尽,可大多的流民都还没有回去,这个时候请她去游湖赏月,感觉还真不怎么美好。
再且王府设宴又是怎么一回事?
安荞其实不耐烦去应付这些,所谓的宴会,东西看着挺好,就是吃起来太别扭了点。
可这是成安王府给的请贴,不去行么?
安荞拿着请贴在手上拍了拍,瞅见顾惜之走过来,兜头就砸了过去,没好气道:“这是咋回事?”
顾惜之抬手接了过去,拿到跟前看了看,不太在乎地说道:“不想去就甭去,反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安荞冷笑:“对你来说的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对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来说,那是会掉脑袋的事情。”
顾惜之闻言愣愣地想了一下,说道:“那就去一趟呗,反正你那么胖,就算是掉几块肉,也不见得会瘦。”
怎么说话的?想死吗?安荞瞪眼。
顾惜之挨了眼刀子,这才一把搂过安荞,笑眯眯地说道:“你其实不用担心点什么,他们不会拿你怎么样。毕竟你是这一次抗瘟疫的大功臣,那两个药方可是起了大作用。请你吃宴,不过是想看看你这大功臣长什么样子,估计还有点我的原因在里头。不管怎么样,丑媳妇还是要见公婆的不是?”
“不过你要真不想去,我也可以给你推了。”
安荞想了想,说道:“去就去吧,听说八月节成安府城挺热闹的,我正好去观赏一下。”
顾惜之点了点,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安荞说道:“今儿个一早,你爷奶家来了辆马车,把他们家的爷们都接走了。”
安荞并无意外,说道:“快要秋试了,他们现在走了也很正常,毕竟这八月节一过,他们就得考试了。先去成安府,总比到了日子再去的稳当一些。他们这一次可谓是信心满满,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考上秀才。”
顾惜之就问:“你希望他们考上不?”
安荞道:“我希望我爷考上,然后赶紧捐个官,拖家带口滚远一点。”
顾惜之听轩直抽搐,这胖女人到底是有多讨厌那一家子?却道:“要不要我帮个忙?考试那里不好下手,不过真有考上的,可以在他们捐官的时候动动手脚,把他们派远一点。比如去北面边境那边,到那边都得两个多月的时间,来回就差不多半年。”
安荞挑眉:“你有这能耐?”
顾惜之点头:“自然有的,别小看我。”
安荞翻了个白眼:“真有这能耐,你咋还混得这么惨,好几次卖身给我。”
顾惜之嘻嘻笑道:“那还不是看上了你,所以才想要赖上你,要不然凭着我的能力,哪能还不起那点银子啊,是不?”
然而安荞一点都不信,当初扒光了他的全身,可是连半两银子都没找出来。
说到扒光了,安荞下意识就往丑男人的头上看去,脱口问道:“你那根宝贝簪子呢?”
顾惜之摸了摸脑袋,从头发那里取下来一根碧绿的簪子,却不是当初的那支白玉簪子,怔怔地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不小心弄丢了,找不到了。你想要?这根给你得了。”
安荞一点要接过去的意思都没有,一脸嫌弃地说道:“这咱俩都还没有成亲呢,脑袋上就顶了绿,你是多想我给你戴绿帽子?”
顾惜之:“……”
这是簪子不是帽子好吗?
然而嘴里头嘀咕着,簪子拿在手上,却没有要放回脑袋上的意思,眼珠子转了转,笑嘻嘻地对安荞说道:“荣南王世子八月节生的,咱们去赴宴的时候,把这支簪子送给他作礼物,你说好不好?”
安荞顿了一下,一脸认真地说道:“好极了。”
听说安荞要去成安王府赴宴,杨氏愣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后就急慌了,好久才镇定下来,赶紧给安荞量身做衣服,买饰品。
到头来安荞没多急,倒是把杨氏给急坏了。
只是时间并不多,亏得杨氏针线好,花了一天一夜就的安荞的衣服做好,也只是一套衣服而已,之后就送安荞跟顾惜之出了门。
黑丫头也想去成安城玩耍,只是被杨氏拘在了家里头,毕竟安荞不只是去玩,还要去王府应付去,担心黑丫头跟着去会惹事。
因着杨氏不肯,黑丫头就算是不痛快,也只能听话。
一如安荞想象中的一般,成安府比丰县要大得多,也热闹许多。
只是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有些兴致,看多了也就麻木了,毕竟不是真的十三岁的姑娘,都三十好几的人,哪来那么大的童心。
到了成安府的第二天,安荞就跟着顾惜之一起去王府赴宴。
刚进门的时候安荞也是有那么点好奇与兴致的,只是被人喝止了一声以后,就失了所有兴趣。
真当她喜欢到处乱看不成?不过是拿来跟前世看到的遗迹对比罢了。
这么一比较起来,还真没感觉有什么。
只是多看了几眼而已,就被人说成没规矩,安荞对这王府就有了几分不喜,可再是不喜这个时候也不好发作。
顾惜之抓紧安荞的手,怕安荞这个时候犯倔,惹出什么事情来。
安荞也不傻,在村里头可以当霸王,可在王府的跟前,自己的那道行是不够使的,还是老实一点比较好。
只是安荞想要低调一点,那不可忽略的体型却人难以忽视,无论走到哪都是一种风景,只不过名为煞风景。
在安荞遇到第四个被她体型惊到的人以后,安荞的脸色也难看了起来,眼神不善地对顾惜之说道:“我还以为王府之人见多识广,结果一个个的目光竟然都那么短浅,不过一个两百斤的胖子罢了,直得那么大呼小叫?”
其实安荞最为计较的是,她从一进门就被告知不可宣哗,可这是第几波在自己面前喧哗的?
简直是哔了狗!
顾惜之摸摸鼻子,看着挡在前面的一群人,对安荞说道:“不过一群只短浅的,整天只知道待在后院里女人罢了,你又何必在意?当初没有看到,绕过就是了。”
那个被说目光短浅的女人气得伸手拦住要走的顾惜之,语气激动道:“你个贱种说谁见识短浅?不过一个遭人嫌弃的灾星,有什么资格说我。”
顾惜之一脸痞笑,说道:“对对对,我没资格说你,我都忘记了,你是第几个小妾来着?没事多动动脑子,好让荣王爷多到你那里逛逛,就别费那脑子跟我这种小人计较了,你说是不?”
这不知第几小妾的女子,被顾惜之这么一说,脸色变得更加难堪,抬手就想要一巴掌打下去。
只是抬起来的手被安荞给抓住了,然后推了一下,把人推到其中一个丫鬟的怀里头,说道:“没事别挡路,管你是第几妾。”
“你……”小妾气得半死。
安荞却拉着顾惜之绕过了这小妾,继续往前走,好在小妾并没有继续追上来,否则还是费点劲。
“那是荣王的小妾?咋一副想要吃了你的样子?”安荞不免好奇,看那样子好像挺恨丑男人的,也不知丑男人做了什么坏事。
顾惜之摸了摸鼻子,讪然一笑:“我要说那是我以前的爱慕者,指着我的鼻子说喜欢我,要我跪娶她,我一恼火就不小心把她给打晕送到荣王床上,你会怎么样?”
安荞:“……要真这样,我想问的是荣王会怎样。”
顾惜之不甚在乎地说道:“还能咋样,收了呗!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他后院能有那么多个小妾,可少不了我的功劳。”
安荞不禁问:“小妾多少个?你又帮了几个?”
顾惜之闻言就愣了一下,摸着下巴回忆了一下,说道:“好像有三四十个吧,除了蓝天磊跟荣王妃送的那七个,剩余的都是我跟蓝天锲送的。他的福气可不是一般的大,那些女人都长得不错。”
安荞沉默,刚如果没有看错的话,那不知第几的小妾,应该还是个处子。
不知荣王是否真好色,倘若真是好色也就罢了。
可若是个洁身自好之人,就得求荣王心里头的阴影面积了。
等看到荣王本人,安荞就忍不住愣了。
虽不知顾惜之原本长什么样子,但年过四十的荣王看起来却还是很帅气,是一个浑身散发着魅力的中年美大叔。
这种类型偏偏是安荞前世的摘偶标准,真见了鬼了。
跟小的订了婚,然后才发现老的才是自己的择偶标准,估计这世上也没有比这更扯蛋的事情了,安荞只求自己心理面积。
不敢再看荣王,担心自己会扯蛋地发现中年美大叔才是自己的最爱,而顾惜之这种极度不成熟的不是自己的菜。
只是顾惜之发现,一向脸皮厚的胖女人竟然脸红了,并且还时不时偷偷摸摸看上一眼,看的还是自家亲爹。
“少看他,年轻的时候用那张脸,可没少骗人。”顾惜之甚至怀疑自己的公主娘亲就是被荣王外表骗的,否则以公主娘亲那霸道的性子,又怎么可能屈服于一男人之下。
天狼族人看不起男子,认为男子都是附属品,又怎么可能会甘做后院的一员。
只是公主娘亲那性子,连亲儿子都不要,顾惜之也不好说些什么。
若非那几个赴宴的女子都是荣王后院的女子,却又还是处子,安荞也不会总忍不住往荣王那里看,觉得荣王还没有那么糟糕。
可惜就算荣王没有碰这些女子,这些女子也是荣王后院的女人,定然是要负责的。
只是安荞不能否认,赞叹地点头:“年轻的时候是啥样,我可没见到过,不过瞅他人到中年,魅力还是挺大的,能骗人也是一种资本啊。”恰好是窝喜欢的类型,肿么办,眼神又收不回来了。
找爷们就该找这种成熟有魅力的,而不是找一个跟自己年纪相妨的‘爹’回来。
看看荣王,再看顾惜之,不免心头感叹,果然差了天跟地啊。
顾惜之感觉安荞的眼神不对,心中紧了紧,不由得抓住安荞的胳膊,道:“胖女人我跟你讲,不要乱来,那人不是好人,专门骗小姑娘,你可千万别跟那些傻子似的,往他跟前凑。”
安荞斜眼,心想丑男人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那个他嘴里头不是好人的,貌似是丑男人的亲爹吧?
荣王突然朝安菲这边看了过来,微微一笑,将酒杯端了起来,朝安荞这边走了过来。
见荣王从位置上走下来,周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安荞一下子也感觉到了不对,用肘顶了顶正不住地诋毁自家王爷老爹顾惜之,不料这囧货今天就跟吃了炮竹似的,明明示意他住口的,偏偏不住口不说,声音还更大了点。
“你再顶我也没用的我跟你讲,他真的很猥琐,就喜欢骗你这样的小姑娘,你一定要小心他,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给迷惑……”顾惜之又说了一段才感觉到不对,声音一下子停了下来,猛地扭头看了过去。
只见荣王微微一笑,问:“烁儿,你说的那人是谁?”
吓,什么时候来的?
顾惜之猛地一下子蹦了起来,迅速挡在安荞的跟前,面色变了又变,最后讪然一笑:“说的是一变态色狼,担丫头太小被骗,就多提醒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