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最鼎盛的时代之一,自李渊推翻隋朝,李世明政变于玄武门,混乱的中原大地,统一在一个声音下,百姓不必再承受流离失所的痛苦,可以安居乐业,神州各地百废俱兴,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长安,是唐王朝的首都,取长治久安之意,建立起一座超大型城市,据后世学者考证,周长约35.56公里,面积约84万平方公里,人口足有百万,各色人等居住在内,士农工商,奴仆杂役,僧道佛尼,少数民族,甚至异国他乡的旅客,也不远万里而来,只是为了目睹一眼这传说中的城市,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为它的壮阔而感动。
能生活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的人是无比幸福的,张老憨如此认为。
张老憨是个很懂享受的人,每当寒冷的冬天,长安城飘起洁白的雪花,匆匆走过的行人不由自主缩起手脚时,他总会坐在有温暖炉火的酒馆里,用竹筷子夹起桌面上切成细片的牛肉,再端起酒盅,咕嘟嘟将辛辣的烧酒灌进肚里,他的脸上顿时会浮现出红晕,一双眼睛也变得越来越长,嘴里发出响亮的笑声。
“老李活在世上,就是为了每天能这样来上一杯!”
张老憨所出入的酒馆,并不是那种豪华的大酒楼,摆设极为寒酸,只有掉漆的桌椅,酒馆内鱼龙混杂,聚集着三教九流的人等,虽然外表看起来还算干净,许多大老爷们挤在一个屋里,有时会隐约传来一阵脚臭,或是后厨的泔水桶里饭菜腐烂的味道,某些人呕吐在地上的味道,尽管条件这样恶劣,酒客们依然十分捧场,因为这家小酒馆是整个长安城里能用最廉价的方式买醉的地方。
张老憨就很喜欢这里,他的身上总会隐约散发出一阵恶臭,若是在别处,饭菜才刚摆上桌,就会有一个店小二匆匆走来,礼貌地劝他离开,以免影响到旁人的胃口,实际上便是驱逐。
只有在此地,他身上的那股味道才会被掩盖,他疲惫的内心,才能得到一刻的放松。
酒过三巡,张老憨将铜板拍在桌上,微笑着对伙计打了个招呼,摇摇晃晃地走出酒馆,除了那个伙计,别的人看都不会看他一眼,像这样丑陋而粗野的汉子,在旧城区里到处都是,比地上的蚂蚁都不起眼。
张老憨走到门前,遥望着人来人往的街道,那热闹的景象,让他心里莫名一阵孤独,就好像被世间遗弃。
“或许,我该交个朋友了.......”他喃喃自语,眉头却渐渐紧缩,转到一条小巷后头,那里放着一条扁担,两个木桶,这些就是他安身立命的家伙。
奇怪的是,张老憨走进酒馆,时间已经不短,这小巷虽然偏僻,还是会有一些人经过。
可这木桶居然原封不动,仿佛那些发现的人,都对它毫无兴趣。
喝了一斤烧酒,张老憨的步子微微打晃,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他向来觉得自己酒量很好,可是没有人能够让他炫耀,虽然有点遗憾,他也只能接受这样一文不名的命运。
“也许,不是我的酒量有多好,说不定是那酒馆的老板在酒里掺了许多水。”张老憨经常会用这种方式开解自己,内心顿时舒坦不少,将扁担扛在肩头,挑起两个木桶,稳稳地走在路上。
一路上行人看到他,都会匆匆忙忙闪过,如同躲避瘟神。
恶臭的气味,从木桶里传出,这也难怪,因为桶里挑得是大粪,俗称米田共。
张老憨是一个下贱的挑粪工,当初从乡下背着一个包袱,千里迢迢赶到长安,是因为他相信了旅客们所说的话,长安是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弯下腰都能捡到元宝。
他想得很好,在长安打拼几年,衣锦还乡,娶一个年轻漂亮的俏寡妇,他张老憨搞不好也能当上财主。
真正到了长安后,他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冷暖自知的世界,每一条街道,都车水马龙,可是每一个人都像庙里的泥像那样沉默寡言,并不像在乡下,人和人见面后,都会主动寒暄,甚至拉起家常。
渴饿之下,张老憨最终昏倒在路边,索性遇到了一位善心人士,才谋得了挑粪的差事。
“不管怎么说,这里总归比乡下热闹,就算只能旁观,我也不打算回去了。”虽然张老憨这样开导自己,心里却不由自主一阵失落。
几名华服公子,从他身边走过,摇晃着折扇,脸上带着猥琐的笑容,嘻嘻哈哈地议论着什么,似乎在商量着,今晚去哪家秦楼楚馆留宿,嘴里偶尔冒出像小桃红,小粉蝶之类的名字,最后越笑越大声。
张老憨连忙低下头,闪到一边,像这样显赫的世家子,是他这种小人物无论如何都惹不起的。
恰在这时,一股酒意冲上头顶,张老憨脚下一滑,差点跌倒在地上,好不容易站稳了身体,面前猛地出现一张面沉似水的脸孔,他顿时感到不妙,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碰的一声,面前的人抬腿,将张老憨踹倒,剧痛之下,他的嘴里发出惨叫。
“该死的狗奴才,公子新换的衣服,只穿了一天就被弄脏了!”那华服青年眼里冒火,踹倒张老憨后,怒气未消,将鼻子凑到衣服上嗅了嗅,脸色顿时像严冬的冰雪。
张老憨心里害怕到了极致,趴在地上,连忙对眼前的人磕头,嘴里不断讨饶。
“对不起,对不起,是小人不长眼,弄脏了公子的衣服,小人一定赔偿,一定赔偿!”
“赔,你赔得起吗?!”
华服青年盯着白衫上的一小块污垢,脸上浮现出冷笑,在他身旁的同伴,将张老憨团团围住,一个个将折扇插在脖子后,撸胳膊挽袖子,抬起拳头打在张老憨脸上,又不断用腿踢着他的身体。
伴随着血水,一颗牙齿从张老憨嘴里掉落,在对方的拳打脚踢下,他不敢做任何反抗,身份差距悬殊,反抗只会更惨。
路人远远围观,却无一人帮张老憨说话,一个卑贱的挑粪工,和一群分明有显赫背景的世家阔少,大家心里都知道该如何取舍,这就是长安,这就是大唐盛世下的景象,浑身剧痛的张老憨,认命地闭上了眼睛,心里阵阵悲凉,人天生就分三六九等,命运是无法违抗的,在权势和财富面前,你能够不屈服吗?
“公子爷向来与人为善,处事公平,你在我的衣服上弄出了一个污点,我们就打你一百拳,算是扯平。”
华服青年说完后,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和同伴扬长而去,留下伤痕累累的张老憨,孤零零倒在地上,如同一条死狗。
“他弄脏你的衣服,你这么轻易就原谅了他,是不是太便宜了点。”
“哈哈,那个污点原本就有,我只是看他不顺眼,找个机会发泄一下火气,现在果然舒畅许多。”
“火气都发泄了,今晚该怎么办.......”
一串笑声从不远处传来,张老憨的眼里流下一滴泪水,艰难地从地上爬起。
“啊!”忽然一声惊呼,猛然间响起,张老憨下意识抬起头,眼睛渐渐瞪大,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微风吹起长发,一个黑衫男子,从人群里走出,脸上平静如水,双眼古井不波,嘴角却挂着和煦的微笑,如春风般温暖人心。
他的发丝略有些斑白,看年纪在三十岁上下,肌肤如上好的白玉,隐隐给人一种不俗之感,左手掌上有一个刺青,仿佛一只择人欲噬的猛虎,张开血盆大口,那虎头刺青,整体由漆黑如墨的线条构成,使人印象深刻,在手腕上,挂着一条由水晶和玉片串成的手链,上面刻着古朴的三个篆字,问心结。
张老憨一生中,从未见过第二个像这样奇异的人物。
令他惊骇不已的是,刚刚耀武扬威,痛打他的华服青年倒在了地上,脸颊高高肿起,隐约能看出一个拳印。
“你是何人,居然敢打本公子,难道不知道我爹.......”华服青年的话还没有说完,黑衫男子忽然抬起目光,平静地注视着他,刷刷的汗水,不要钱般从青年脸上淌落,伴随着一股刺鼻的味道,他的裤子居然湿透。
“叶某凭生,最恨恃强凌弱之人。”黑衫男子淡淡开口,慢慢向那青年走近。
“来......来人呐!”青年公子满脸仓皇,颤抖地喊叫,他却忘了,这次出来寻花问柳,没有带上手下的恶奴,只有一班酒肉朋友跟随,不过他们毕竟人多势众,也不惧怕区区一名男子,前仆后继挥拳冲来。
看到几名华服公子逼近,黑衫男子退后几步,靠在了一面墙壁上,在他身后是一栋楼阁,门口两根朱漆大柱,房梁上挂着灯笼。
张老憨忍不住为这男子担心,双拳难敌四手,局面对男子来说十分危险。
“叶某已手下留情,若你们不知进退,当如此柱!”
伴随着男子的话,一只拳头猛然间打在朱漆大柱上,轰隆隆一声,整条街都为之震动,碎石如雨点般迸溅。
偌大的柱子,竟被击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