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就不信神仙,也从来不相信救世主,他只相信自己。
这是一个绝望的世界,虽然太阳照耀着每一个人,虽然耳边听着众生平等,听着生而平等自由,可是他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梦幻的泡沫,有的人沉醉其中,有的人发现了,却无能为力,只能催眠相信这些。
当然也有人奋力戳破这个虚幻的气泡,然后走出去。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要想别人对自己好,自己就要足够的强大,足够的优秀,然后足够让那些人相信他能行。
可是,自己的起点……
当别人拿着雪糕和方便面炫耀的时候,他只能冷漠地看着,强迫自己不流出口水,内心告诉自己,自己会有比他更好的,知道多年以后,他真的吃了一个星期的泡面,直到闻到泡面都会吐。
是的,他那时候告诉自己,自己想要的都会实现。
虽然他是贫穷子弟,虽然他其貌不扬,可是,他的心足够坚强。
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他都是班长,名副其实的精英,他不是那种当了班长就沾沾自喜的人,他从来很清楚自己的定位。
足够强大,足够优秀,足够的坚强。
可是,在他以为,自己将要告别一切的时候,在以为,自己将要伸手摘掉贫穷的时候,命运给了他一盆冰水,透彻骨髓的冰水,让他浑身战栗,让他从所有的自以为是中醒了过来。
低头,屈服。
他不是没有过,他的出身注定了他要比那些人屈服的更多,只是,他比大多说人聪明,懂的取舍,懂得那些事情可以低头,那些不可以,这是他人生的必修课,他早就学会了,所以低头也好,屈服也好,他做的更不露痕迹,更体面而已。
他以为自己是聪明人,精明人,那些让他低头的,屈服的,内心曾有的不甘,曾有的愤怒,都很好的隐藏了,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势力,有了恰当的时机,他都会还回去的,一如他对待泡面的态度。
可是,有的事情,有的人的命运,不,应该是他这样的人的命运,注定不在自己的手里。
原本,他会有一个漂亮贤惠的妻子,一份在银行稳定的工作,然后在这个城市安家落户,通过自己的努力,向上走,五年,十年,甚至用不了十年,他会穿着雪白衬衫,笔直的裤子,光亮的皮鞋,打着领带,坐在一个八十平米的办公室办公,会在某个夜晚,站在高楼,向下俯瞰着城市的车水马龙,会端着咖啡,沉思过往的苦难,然后会心一笑,他的出身,他的困难,那时候注定成了他人生的光辉点,如果,晚年时间足够的话,他也想着立德、立言,出本书之类的。
他想相信自己能,因为他的能力足够,他的阅历足够,还因为,他已经在万人竞选中拔得头筹,已经得到了通知,只有毕业证一拿到,一切都会好的。
他记得,那天,他和相恋三年的女友一起吃了饭,给她买了哈根达斯。女朋友抱怨他太奢侈,太浪费了。他笑着说,明天的一切,一切都会很美好,用不了多久,他会给她买一冰箱的哈根达斯。她笑着说,想要胖死我啊。那天,他们牵着手,走过了熟悉的街道,灯火正好,剪影相依。
可是,就在他去银行报道的那天傍晚,他想告诉她,我们在这里安家吧。可是,电话打不通,人也见不到,直到第二天,他看到了衣衫凌乱的她,脸上有泪痕她,那个满眼惊吓,不再笑,不再说话的她。
然后有一个人跑了出来,说,他会负责,很简单的一句话,却如重锤击在胸腔,让他气闷,让他憋屈,让他想要发疯。他冲上去,扯着那人的的胸口,想要动手,可是那人只一句话,他想要挥出去的拳头便停在半空。
“你知道我是谁,对吗?”
是的,他知道,他是谁,他的家庭,让多少人羡慕,他的家族,在这里是个传说。
“你这是犯罪!”
“是吗,若是小颖嫁给我,我们只是婚前性行为而已。”
他的心在颤抖,他的心在滴血,可是面对这个人,他终究挥不出拳头,发不出怒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那是和他相处三年的人,那是在他心情郁闷时,包容他的女孩,那是他想要对待一生,珍惜一生的女孩,可是…
事情与自己有关,也与他无关。
小颖的父母来了,没有愤怒,只有以匍匐的姿态接受那个人卑微的施舍。他找过小颖的父母,可是看着那个老人满眼血红,压抑着慢慢地怒嚎,说出:“你想让我们一家陪葬吗?”
他明白,眼前人比他更不甘,更让他难受,可是那滔天的权势,让他们胆怯,懦弱,让自己也只能在背地里痛苦,酒醉。
小颖还是走了,在事情发生后的第六天。
那天,他记得,天很晴,有风。那天,他已经从这打击中走了过来,然后想要以新的姿态去见她,告诉她,过去的就过去吧。
可是,过去的,再也过不去。
她一身白袍,从六楼飞了下来,那一刻,他正好抬头,她翩若惊鸿,刻在了他的脑子里,心里,刻在过去、现在、未来一生的时光里。
人死了,恨不消,他要等自己足够强大,可是那些人比他更精明,更狠。
他的工作,他从上万人中拼杀来的工作,别人一句话就没有了,他从十几万中拼杀来的面试,别人一句话,就没了,他不甘心,可是,那巨大阴影却笼罩了他的人生。
原本以为自己足够的成熟,在别人面前却是如此的幼稚。
一次次抗争,一次次的失败,直到某一天,他在街上惊鸿的一刹那,看到了一个人会被车撞到,然后发生了,一次,两次…然后他醒了。
他是李昊,也是朱武。
他终于变得足够强了,足够的能开始撕扯那团笼罩在人生的阴影了。
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佛,要有的话,那只有——魔鬼。
正当他高兴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看到了一个人,举着金色的手掌,让自己魂飞魄散。
好不容易有了力量,好不容觉醒,他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他要主宰自己的命运,谁如果敢阻拦,那就先死吧!于是他靠着那一点神机,找了昔日的战友、兄弟,也找到了那个威胁他的人。
枪声响过,划破夜空。
朱武豁然睁开眼睛,看向前方。脸上有泪,刻骨的痛,就不要忘记,一遍遍回想,让他刻进骨髓里,刻在心里,流淌在每个细胞里。
枪响了,看来自己的神机没有错。想要杀那个人的,不只是他一个。
没有后顾之忧,那就放手杀吧!
突然,天空飘起来雨,一丝丝地,朱武豁然惊醒,看看四周,只有自己的方寸之地有雨。
“终于还是来了。”
……
山间公路上,三颗子弹瞬发而至,秋月抵挡住了杨春和陈达的攻击,反手一刀,只听的叮叮叮三声脆响,子弹和单刀击出火花,四散而去。
“果然还是不行,那个老头说的没错,一般的武器,对你根本没用啊。”
吴良风惊魂甫定,睁眼向出声处看去。
不远的树梢上站着一个黑衣男子,此时手里拿着手枪,一副惋惜的样子。
“既然没用,那就走吧。”
吴良风对着那人说那人摇头。
“你也看到了,我的保镖神刀无敌,你的枪对她没用的,现在逃命还来得及。”
对面的黑衣男子呵呵地笑了起来,道:“嗯,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的不杀之恩呢?”
“不用,不用,我们来日方长。”
“怕是等不得来日了,你看看,你身边又是蛇,又是虎的,我也答应那个老头杀你了,怎么可能让你有来日呢。”
吴良风心里暗骂:“这又是那个混蛋找的人,梁山的人找到自己头上就算了,现在连杀手都来!”
“你也看到了,他们不是人,人说变猛兽就变了,你和他们不是一个层次的,就不要参与了。”
那黑衣男子笑道:“是吗?这样是不是呢?”话未完,人纵身一跃,到了空中,随即变成了一条巨大的蜈蚣,直接在空中飞了十几米,落在山间公路上。
吴良风见状,心中发苦,道:“又是哪来的妖怪。”看了看局面,青花蛇杨春和跳涧虎陈达在前,那个蜈蚣在后,形成了包围之势。
“秋月,怎么样?”
秋月皱了皱眉,道:“你危险了,不死也差不多,前后夹击,我很难护你周全。”
“两位,做一下自我介绍,俗名王大癞,原名‘飞天蜈蚣’王道人,我呢,和你们梁山上的人有点过节,不过,这事以后再算,眼下先杀了这两人如何?”
“哼哼,你倒是说,你和我梁山兄弟那一人有间隙?”
黑衣男子摇头道:“不是嫌隙,是死仇,你让那武松等着,我会找他慢慢算账的。”
陈达和杨春听后,哈哈笑了起来,道:“若是你能寻着我武兄弟,你自管去,恐怕你还是被杀的命。”
王道人奸笑道:“试过才知道,还以为跟前世一样啊,我们都变了,你们没发现吗?好了,先解决那个男人,虽然我看不出他那里厉害了。”
吴良风知道自己被鄙视,心道:“老子可是灭你们的真命之人,鄙视我,我完了第一个收拾你。”当然他知道这三人都是听别人指挥的,看来觉醒了了不起的人啊,不然自己的疑兵之计一点用都没有,被人半道劫杀。
青花蛇杨春和跳涧虎陈达相互点头道:“我们缠住这个女娃,你杀人。”
飞天蜈蚣王道人笑道:“略施手段,让他二人死无葬身之地。”
青花蛇扑了上来,跳涧虎此时扑过来夺刀。
秋月气势凛冽,挥手斩出一刀,阻挡杨春和陈达的攻击,而那巨头蜈蚣却是对着吴良风喷了一口气,一团黑云飞快地向两人包围过来。
吴良风知道蜈蚣有毒,可是见王道人喷那一大团黑雾,大叫道:“你太无耻了吧,还用毒!”
“我会让你们死的很舒服的,不过可惜这个小姑娘了。”
秋月连挥三刀,逼退杨春和陈达的攻击,一声冷喝,手中的魔刀暴涨,一挥,便将那一团黑雾劈散,而此时杨春和陈达又扑了过来,秋月挥刀,堪堪抵住,却是退了一步。
“有点实力,不过你能挡几回呢。”
化作蜈蚣的王道人说完,又喷了一口黑雾,旁边杨春和陈达蓄势待击。
吴良风知道,先前那个王道人自信自己的毒雾,没有攻击,这次恐怕是要趁机动手了,而秋月的情况看来也不太好啊。
“朱武,**的再不滚出来,你就等着给我收尸,等着后悔一辈子吧!”
夜色朦胧,没有回声。
“没有我,你一百零八兄弟难聚,你敢杀我!”
声音在山间回荡,却是没有人应声。
吴良风绝望了,知道自己没有唬住那个朱武。
山上,朱武站在丝丝的细雨中,皱着眉,一句话都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