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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贪得无厌(1 / 1)

<>周雪有喜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公孙家,并作为公孙家近期的头等大事被细心对待。连续遭受打击的公孙家族,每个人都在盼望着新生命的到来,盼望着能拂去之前的阴霾,带来一些令人振奋的理由。

除了公孙胜丘。

对于周雪,公孙胜丘完全谈不上爱,甚至对她身体的兴趣,也逐渐地在变得淡漠。他心里非常清楚,得到的只是周雪的身体,而对于周雪的灵魂,周雪对自己的爱慕,自己从那日之后,未企望过半分。周雪来了公孙家之后也是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完全没有当初作为周家姑娘在公孙家玩耍的开心劲头。公孙家人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夫妻二人每日夜里打得火热,无暇他顾。

不可否认公孙胜丘确实是个做生意的好手,他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让公孙家的生意迅速地从家主离世的打击中脱离出来,步入了正轨。亲人奴仆对他都已经是俯首听命,也真心希望公孙胜丘能带领公孙家族继续在江南光耀下去。

公孙胜丘宁愿周雪没有怀上这个孩子,无论男女。

因为周雪被杨方盯上了。

杨方自从开启了养魂阵之后,觉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是要找到和自己八字相合而且在阴阳转换之际死去的尸体,又哪有那么容易。杨方明白这个事情只能靠自己,如果逼着公孙胜丘派人去找,闹出来多大的动静暂且不说,万一他的下人因为惊慌害怕,最后拉着一具完全相悖的尸体来凑数,自己将尸体炼化过后,肯定会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吃不了兜着走,他可不想炼制出来一个能克制自己的魔魂。

都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杨方在公孙胜丘大婚的当日,也穿得人模狗样打扮成富商一般前来祝贺,他倒不是喜欢凑这个热闹,而是为了今后更加方便地在公孙家出入,作为公孙胜丘的座上宾,总是要有一些来往的,那么婚姻大事岂能缺席。就在公孙胜丘与周雪拜堂之际,杨方意外地发现了周雪的生辰八字与自己契合,真是困了旁边就递枕头,饿了天上就掉包子。杨方内心大喜过望,当日就着兴致在酒席上多喝了好几杯酒,天色快擦黑才醉醺醺地回了自己在城里的住处。

公孙胜丘现在在杨方的眼睛里,只是一只猎鹰,一条狼犬,对待鹰犬之辈还不是予取予夺,自己当面杀了对他百般疼爱的公孙广孝,公孙胜丘也只能打落牙往肚里吞,现在拿走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新娘子,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洞房夜之后的两个礼拜,杨方来到了公孙胜丘家,现在他再也不用翻墙摸梁地偷偷摸摸进来,公孙家的大门对他完全敞开,下人看到他也是忙不迭地嘘寒问暖。杨方甚至进公孙胜丘的房间都不用敲门,这次他也一样,直接推门而入。

“公孙公子,几日不见,体虚气弱得很哪。”杨方从心底里藐视公孙胜丘,想怎么开玩笑就怎么开玩笑。

“你有什么事?我可没找你。”公孙胜丘看到杨方就知道他没打什么好主意。

“没事就不能来么?”杨方皮笑肉不笑。

“最好别来,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一些事情说起来不方便。”公孙胜丘拿周雪当挡箭牌。

“既然这样的话,不要这个周雪便是了。自古豪杰都是不爱美人爱江山,公孙公子是志在四方的英雄,区区一条石榴裙,不会把你捆住吧。”

公孙胜丘没有接话。

“道人这次来呢,也确实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直说了吧,我想找你要一个人。”杨方不再绕弯子。

“要一个人?”

“对,要一个人。”杨方强调了一遍。

“你想要谁,要去干什么?”公孙胜丘警惕地问。

“干什么就不劳公孙公子费心了,道人要的这个人,只怕公孙公子不舍得给啊。”杨方装作惋惜地啧了啧嘴。

听杨方这么一说,公孙胜丘心里开始狂跳,凭杨方这个语气,不管是谁,应该对他都很重要。

“我要你那刚……娶进门的新娘子。”杨方字句顿挫地说。

“杨方,你欺人太甚!”公孙胜丘听罢把桌子一掀,桌子上的东西滴溜溜地滚落一地。

“轻点,让院子里屋的周雪听见就不好了。毕竟在别人面前,我还是要维护你的权威的。”杨方语气一转,“你是个聪明人,所以从来不办糊涂事。公孙胜丘,别说是你的家主之位,就连你的小命,也牢牢地握在道爷的手里。识时务者方为俊杰,不要耍小孩子脾气。嗷。”说完语气又缓和下来,好像商量一般地对着他挑了挑眉毛。

公孙胜丘又急又气,浑身发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能天旋地转地坐回了椅子上。

“这样吧,听闻贵夫人有喜,我卖你一个天大的面子,生下你那不争气的孩子之后,道爷再要人也不迟。这段时间你也要做好打算,抓紧纳妾。”

公孙胜丘面色死灰,仰着头对着天花板,只是对着杨方动了动手指说:“你走吧。”

杨方并不是对公孙胜丘和周雪仁慈,他算准了周雪就是自己盘子里煮熟了的鸭子,插上翅膀也飞不掉,唯一没有料到的是,周雪居然有了身孕。如果拿来炼阵,一尸两命他倒是不怕,反正丧尽天良的事做多了,不差这一件,可阵法不允许这么做。好不容易寻到一个大活人,自己想让她三更死,她就不能活到过五更,多等一些日子也是值得的。而且人的忍耐都有限度,万一把公孙胜丘压得宁可一死也不愿再受他摆布,这么多天来苦心布的局,就会无可挽留地化为泡影。丢了这个大金主,自己再想炼回趁手的鬼头,找到不要钱的各种材料,可就比登天还难了。想到这里,杨方留了一个心眼,临出门时趁着公孙胜丘要死不活地躺在椅子里的机会,像当日在绣春楼追鸽子那般,对着他的小腿上埋了一个影行魂。

杨方走了有将近一个时辰,公孙胜丘才从凳子上起来,厅堂里的桌椅板凳还歪七扭八地在地上躺着,他也无心去整理,直接奔着马厩就去了。

他打定主意,要去找黄三,死马当作活马医,直接去找,马上就去找。杨方这个人太贪太狠,自己迟早会在他的手上被整到家破人亡。

黄三是城西最大的赌场“百乐庄”里的一个码爷,专对输红了眼的赌客放高利贷。这事一般的平头老百姓可干不来,别说去放钱了,就是帮人去收钱,背后不靠大树身上没点功夫的,能让欠钱的那些无赖把人头打成猪脑。可黄三能做,不仅能做,而且做得是风生水起。偌大一个赌场,每天成百上千人出出进进,黄三几乎都认识,偶尔来个面生的,不消一盏茶的工夫,也能把对方的底细打探出来。整个城里的地痞流氓赌棍龟公,已经在他心里各自排序画像,所以说干一行爱一行,黄三就是高利贷行业里的状元郎。

黄三本名叫黄得金,长得牛高马大,两条眉毛搭成桥,鼻孔朝天嘴唇坠地,方方的脸膛成日像喝醉了酒一般,闪烁着猴子屁股独有的红色光辉。这副尊荣任何人看过一眼就绝对不会想再看第二眼,而且十年后再看到他,依然会记得。按理说长成这样,就应该少抛头露面出街吓人,可黄得金岂非燕雀之辈,天天大咧咧地在街上转悠,瞅准了机会就下手偷钱。日子久了,熟悉他的人都说他是三只手,黄三黄三地就这么叫开了。有一日他在肉铺见人荷包圆滚,便手痒去偷,却不料对方本是一个武师,三下五除二地将他拿住不说,还用肉铺上的剔骨尖刀给他像兔子一样划了个三瓣嘴。这下算是彻底坐实了黄三这个外号,以至于洗手上岸多年之后,大家看到他还是喊一声“三爷”,而黄得金这个名字,估计只能以后刻在碑上才会有人想起了。

赌场里烟雾缭绕,赌客们瞪着爆满血丝的眼睛,嘴里咋咋呼呼地喊着自己想要的结果。黄三坐在一个一人高的台子上,一边喝着茶一边看有没有人抬手要钱。这“百乐庄”的高利贷,每天的前二十把是被他定下来的,如果赌客不找他借,别的码爷也不敢借。不消一会的时间,果真就有个胖子满头大汗地朝这边伸手,黄三的手下跟着就过去了。

“三爷。”黄三正在朝胖子那边看,台子下面有个稚嫩的声音喊他。

“三爷!”见他没动,声音又加大了几分。

“小兔崽子,找三爷什么事?”黄三趴在台子上一看,一个挂着鼻涕的小孩正抬头踮脚地看着他。

“外面有人找你。”小孩把手放在嘴边拢成喇叭的形状,大声地喊,一只手上还拿着根糖。

“让他进来找。”赌场里像有一百万只苍蝇在嗡嗡地飞,黄三也大声喊回去。

“他不进来,他让你出去,他在对面不远的茶楼雅间等你。”小孩着急了,几乎要跳着脚大声回答。

“他娘的。”黄三低低骂了一声,从台子上下来,拍了拍身上的褶皱,背着双手出了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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