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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孤身潜入(三)(1 / 1)

一条细长的血线宛似一道赤色彩虹般的拖挂在凄风苦雨里。

快看,这厮的喉头上斜扎着一枝寸许长,筷子粗的袖箭。箭尖扎穿喉管,猩赤而细长的血箭标射出两三米远。

在不能开枪的紧急情况下,邓飞龙只好再次搬出了袖管里暗藏的杀手锏----袖箭。

高个子哨兵的身子在风雨里打了两个转子,颤巍巍的朝前冲了两步就狗啃泥似的一头栽倒在了泥浆里,全身狠命的痉挛几下,两腿用力的蹬了蹬,两只手在胡乱的抓挠了两下草泥立马就像条死狗一样的寂然不动了。倘若邓飞龙的箭头上淬过毒菌的话,只怕这厮连垂死挣扎抽扭的机会都没有。

红殷殷的鲜血湍急的从破裂的喉头里淌出,稀糊糊的搅染得雨泥红一块的紫一块的。

邓飞龙轻缓的把斗鸡眼的尸体侧放在满是湿漉漉的草地上,从僵硬的肉躯上拔出了刺刀,浓稠的血浆沾染得满手都是,溅到脸上黏糊糊的,还略带着一丝微温。充满野草花香和泥土芬芳的空气旋即就被浓浓的咸腥味所浸染和腐蚀。

“操,老子他妈真走****运。“原来这是一片暗影地带,塔楼上压根就没安装探照灯,邓飞龙才得以一挥而就解决了两个祖宗缺德的倒霉蛋。

甩掉了刺刀上的血渍后,漠然的睥睨了一眼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现在已颓败成两堆烂肉死肉的尸身后,喟然的吁了一口气后,心里面冷然地道:“妈的个贱骨头,非得要老子给你们放放血才肯舒服。“

这一回,他可是连眉头都没多皱一下,看来他渐渐找到了手刃敌人时的那种畅快感。

收刀回鞘后,他迅捷的从草丛中拾起64式微声冲锋枪和81-1步枪,马不停蹄展开了跟死神下一轮竞赛。他心知肚明,象刚才那样的杀戮实在是太残暴,太毒辣,太狠厉了,但它是为祖国,为人民,为战友,也为自己而做。

岂让国土和尊严再遭贱踏,岂让父老乡亲的安全再受劫掠,岂让战友兄弟的生命再被威胁,唯有一个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的酷毒寡绝。

一言蔽之,杀无赦。

为防其他的游动哨巡逻到这里发现了尸体,他如同快马拉死狗一般的把两具死得硬棒棒的,冷冰冰的敌尸和两把AK-47全部拖到深草丛里掩藏起来。地上的血迹很快就雨水冲刷得一干而净,他根本不用去在乎这点细节。

接下来,摆在他面前的课题是如何顺利的清除掉四个塔楼上的瞭望哨。要知道,这四个瞭望哨居高临下把营地里的一草一木看得清清楚楚,尤其是四挺火力威猛,覆盖面巨大,杀伤力极强的机枪更令人心惊胆颤。

他蹲在泥水厚积的壕堑里,任凭雨水袭扰着全身,两只澄彻而清秀的眸子机警的注视着面前十米以外,离他这边最近,也就是营地南面的那座塔楼上的瞭望哨。

电闪雷鸣过后,邓飞龙的脑海里灵光乍现,顿然计上心头。

他得意的,阴恻恻的暗笑了一下,拉开枪栓,推上子弹,将击发方式调整为单发,目光如炬的盯住十米外的塔楼却迟迟没有展开行动,象是在等待着什么。

骤然,一道明澈的闪电流光瞬间映照得幽暗的黑夜通天大亮,他迅即就从掩体里抬起上身,举起64式微声冲锋枪瞄准了塔楼上的瞭望哨。闪电虽是一闪即没,但足够他把目标锁定了。

未几,轰隆的一声炸雷响彻云空,震得地动山摇,令人心惊肉跳。

与此同时,邓飞龙的食指契合时宜的抠动了扳机,随着“咔“的一声撞针击发枪膛的声响,隐隐约约的看得见塔楼上的黑影如突遭电击般的把脑壳往后一仰,四脚朝天的摔倒了下去,一蓬看不清颜色的液物标溅起老高。

哎!那位厄运当头的瞭望哨,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殒了命,连死在谁的手里都不知道,更别说其他的同僚了。

还别说这64式微声冲锋枪真是一件杀人不露馅的利器,其良好的三微性使它在暗夜射杀50米处的目标物时看不见半点光焰,即使在大白天也不见得会因烟雾而暴露,适才那惊雷震得几乎连地皮子都颤抖起来了,就更甭提枪声了。邓飞龙本人抠动扳机时也没能听得清撞针击发底火时的声响。

不费吹灰之力就敲掉了南面的瞭望哨后,邓飞龙便继续在沟堑里寻找最佳隐蔽和射击点,如法炮制的去解决掉另外三座塔楼。

每当闪电擦过极西天际的短促光景里,他就瞅准时机的锁定目标,然后在惊雷轰鸣声震撼山岳之际一击命中目标。

枪机在撞击底火,热烫烫的弹壳带着刺鼻的火药味跳出弹仓,蹦落到他脚下的泥水里。

特制的微声枪本就是上乘的暗杀利器,又是打雷下雨的暗夜里。嘿嘿!老天爷还真通情达理,很照顾他杀敌报国的热情。

他就好像猎手猎杀野物一样,不大工夫就把另外三个瞭望哨从这地球上清理掉了。尽管64式微声冲锋枪的射程仅为200米,但东面那座最远的塔楼距他只有不到150米远,应付起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顺风顺水的清除掉了威胁最大四个后患之后,他在南面挑了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然后就纵身跳出了壕堑。

完全不必担心有高压电,他放心大胆的用特制的钳子剪开铁丝网,就象一只夜猫子似的潜进了军营。

没有了瞭望哨的威胁,邓飞龙就干脆大大方方的站起身子,停留在一处暗影里,单手端着64式微声冲锋枪,目光如炬的朝营地四周搜视着。

三间大小不一的木屋占据着军营的左中右三处位置。十五六顶军绿色的帐篷错落有致的搭建在军营四周。绣迹斑斑,油漆剥落的破铜烂铁充斥着军营的各个角落。废弃的汽车轮胎,琳琅满目的弹药箱丢弃得到处都是。用帆布盖压着的油桶和木箱子堆积成山。因而,面积不大的军营显得拥挤不堪。

军营里堆存了这么多的物资,来往巡夜的岗哨零零散散的就那么二十余人,警戒松懈得大大出乎邓飞龙的意料之外。

真是天官赐福,他心里面真是乐得开了花。他一面凝神戒备,一面估摸着敌军关押参谋长李辉的具体位置。

如果十六顶军用帐篷显然是驻防守军的营房的话,那三间木屋是作何之用呢?是用以储存枪支弹药的呢?抑或是士兵休闲娱乐的场所呢?邓飞龙一时间也摸不清。

当务之急是救人为先,破坏军营是下一步的事,可是麻烦的是他无法摸清李辉他人被关在那里。他是中国军队的精兵强将,可是没有孙悟空那么神通广大,不可能以最快的速度把营地搜它个底翻上。

管他娘的,先给白眼狼的窝家动点手术再说,呆会儿老子就算脱不了身,死也要把这些龟孙子搞得天翻地覆。于是,他索性就取下背上沉甸甸的,涨鼓鼓的军用背包,利用朦胧的夜色,黯淡灯光的掩护,活像鬼魅似的潜行过去,干净利落的把两枚66式定向雷安放在两处堆砌如山的油桶旁边。

邓飞龙布置好定向雷后,瞟了一眼右侧二十步远的一所茅草木屋,是最大的那一所,心想:这极有可能是敌军的弹药仓库,老子不妨把它敲掉,免得敌军拿这些弹药去屠杀自己的弟兄。

他猫着腰,步伐轻捷的摸了过去,准备把两颗撒布式反步兵爆破雷安放在门槛下面。就在他刚刚接近木屋之际,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同时闯进他的耳膜的还有零零碎碎的几声叽哩咕噜的鸟语。

悚然一惊,他根本不敢回头去观察,急切里看到两米外的一堆废轮胎边上有一片茂盛的飞机草,迅即就来一个很利索的侧扑,飞快的躲进那片半人高的草丛里,全身紧贴着湿冷的地面,用伪装披风把身形和军用背包掩了个严严实实。

沙沙的脚步声和叽哩呱啦的鸟语声正由远及近。还好,这所木屋杂混在两顶帐篷的中间,四面都堆积着油桶、废铁和轮胎等物资,灯光也相当稀薄,否则他就无所循形。

真操蛋,脚步声直冲冲的朝他这里逼迫过来。他不经意的用右手握紧了枪把,左手慢慢的去摸腰间的军刺。

脚步在渐渐逼近,他的心跳在加速,敌军近在咫尺,他生怕稍有不慎就会露出马脚来。

脚步很密集,估计有上十个哨兵朝他这个方面赶来。就在那些脚步停在他隐身的草丛附近的时候,他再一次的听到了那耳熟能详的哗哗声,也再一次嗅到了那恶心催呕的骚臭。

操他奶奶的,这群混蛋,竟然把这片深草丛当成了渲泄的最佳场所。登时,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令他恨不得即刻就动手用枪把这些混帐王八蛋通通的突突了,荡尽胸腔里熊熊燃烧的怒火,但形势的逼迫又让他不得不耐住性子去忍受。

“******,姓邓的,你千万不能给老子轻举妄动,你有重任在身的。“邓飞龙咬紧牙关提醒着自己要保持冷静。

不大工夫,一群王八蛋舒服够了,叽哩咕噜的从他跟前走了过去。透过草叶的缝隙,借助闪电的短促光亮,他看见一条条裤腿湿润的大腿从眼前经过,一只只套着沾满泥污的解放鞋的大脚,吧唧吧唧的自他跟前地面踩过去。

等敌人走远了之后,邓飞龙慢慢的爬出了这片草丛,他正想起身,忽然有三个家伙折返了回来,他急忙缩了回去。由于敌人来得太意外了,他的脑袋还没来得及缩回草丛中,只好尽量贴近湿漉漉的地面。

邓飞龙正在躁急的揣测三个家伙返回来的意图时候,一股股烟草的香味就钻进了他的鼻孔里。随着就是那叽哩呱啦的鸟语。操,三个家伙是专门跑到这里来抽烟闲聊的,真******消停。

三个家伙刚好赖在邓飞龙隐身的位置,吧嗒吧嗒的吞云吐雾,没完没了的扯起闲话来。

邓飞龙直恨得牙痒痒的,拽紧手里的家伙,耐住性子,厌起耳朵去聆听那叽哩呱啦的鸟语。

他是陆军步兵学院的高才生,77年他捧着希望,怀揣憧憬踏进校门的时侯,无意间邂逅了一位同样风华正茂,年轻气盛,天姿禀赋极佳的安南班同学,两人彼此情投意合,相交甚笃。时常在一起砌磋射击、搏击等军事科目,取长补短,互通有无。虽说不上是形影相吊,但也算莫逆之交。悟性极高的邓飞龙向他学习了许多越语。在搏击方向他也虚心的向邓飞龙讨教和取经。不过好景不长,后来中,安南两国关系日趋紧张直至交恶,两人也就从此天各一方。邓飞龙曾烧香拜佛的乞求老天不要让他俩在战场上碰面,到那时昔日的挚友,各为其主,刀枪相见,那种痛心疾首的滋味不亚于死了战友兄弟,还好一切如他所愿。

“这中国鬼子造的中华牌香烟抽着那香味就是不一样。“

“放屁,依我看还是美国鬼子的万宝路好抽一点。“

“废话,美国鬼子都滚蛋了好多年了,你到那里去搞万宝路?“

“那你就再给我一根吧。“

“你去你的吧,我的这包中华烟还是我的一个干特工的表哥送给我的战利品,我可得省着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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