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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九十四章 袭杀(1 / 1)

长风萧萧,草木泛黄。纷扬的红叶从山谷周围的小山上吹落,覆盖在谷中大片的尸体上,沾染了更鲜艳的红。

犬裔猎手们精准的射击不过持续了半刻钟,就有近两百棕榈武士被袭杀。谷中的一百多红发精锐随即发动冲锋,把剩余的百余名武士击溃。短促的伏击骤然激烈,又飞快结束。瓜基利战士们嘶吼着,挥动铜矛,射出羽箭,追逐着溃散的敌人。

棕榈族长佐托尔一动不动,仰倒在草地上。他双目不甘的睁大,身上插着数十支锋利的铜箭,身下是不断扩散的殷红。死亡是如此的突如其来,甚至没给他留下遗言的时间。直到死去,他的眼中还残留着惊讶与不解,仿佛犹在质问:我怎么就忽然死了呢?偷袭的北方蛮子,不讲...

“哈哈,呆鹿,诈败诱敌,伏击斩首,真是屡试不爽!”

红猴奥佐马咧嘴大笑,带着上百猎手,敏捷的从两侧的山崖上爬下。在他身后,成千上百的瓜基利战士在山崖上冒出头来。他们低声狼嚎着,沿着山崖的边缘,向山谷外的棕榈武士杀去。

“红猴,我就想不通了,为啥每次都是我来诱敌?被人追的跟死狗一样,还得时刻留着力气,免得把对方甩掉。”

红鹿马萨特气喘吁吁,有些不满。他一路诱敌,被佐托尔撵了二十里,好不容易才引到伏击的山谷。

诈败诱敌说来简单,其实是个真正的技术活,尤其是用两脚跑的时候。战士们要是没有足够的战斗意志,逃着逃着就会溃散;而要是没有足够的机动能力和经验,跑着跑着就会逃错了路。马萨特奔逃的时候不仅要控制速度,还要不断调整方向,中间损失了十几个诱敌的精锐。

“呆鹿,这不是你有经验,跑的又快吗?”

“哼!红猴,你多诱敌几次,也就有经验了。”

“马萨特!我是红猴战团的正团长,你是副团长。按照南方大部落的规矩,你必须听我的命令!”

红猴奥佐马把脸一板,按了按腰间崭新的青铜剑,话语中透露着几许得意。北征之后,他颇受陛下的器重,成为三千人战团的团长,而呆鹿马萨特担任他的副手。他们手下的三千战士,则是从数万西部犬裔中选拔而出,各个都是善战的好手。

“...行吧。但我负责了最危险的诱敌,按照南方大部落的规矩,这两百多首级战功都是我的!”

红鹿马萨特顿了顿,眼神闪动,说出了自己的算计。

“至于后面的战功,我们两要平分!”

“...给你就是!不过是两百多个首级。我还以为南方部族都像死神大酋长的部落般难缠,没想到如此不堪一击。现在看来,别说几百个首级,就是几千个也容易的很!”

奥佐马一脸自信。他稍稍思考,就看向棕榈族长佐托尔的尸体。

“那个南方酋长的首级...”

“也是我的!”

马萨特神情一急,喊出声来。

“他追了我那么久,我要把他头盖骨敲下来,当碗使!”

使用人骨器皿也是荒原部族的传统。不过荒原上缺粮食更缺酒,犬裔们用不上酒杯,只能用碗。按照荒原祭司的说法,这种器皿可以吸取敌人的勇武与生命,让勇士更加勇猛,更加强壮!

“给你,都是你的。这个南方酋长虽然勇敢,但脑子不好使。我用他的头盖骨做碗,弄不好会变笨。呆鹿,你用正合适!”

奥佐马哈哈一笑,满是胜利的畅快。

“不过这些人的首级现在还有大用。战士们把他们的首级竖在长矛上,正好恐吓敌人的武士与村庄!”

“行!对面的敌人失去头领,又散成一条长蛇,正好一举击破!”

马萨特的咧嘴大笑,显然没听出奥佐马的暗嘲。

两名荒原酋长谈笑了片刻,红发猎手们已经割下敌人的首级,串在锋利的长矛上。随后,猎手们毫不停歇,返身向南方的谷口杀去。在那里,上千瓜基利战士凶猛厮杀,刚刚击溃了另一波追来的敌人。

红叶纷飞,三千红猴战团从四面汇聚而来,驱赶着溃败的棕榈武士,冲击着后面的敌人。他们高举着棕榈族长佐托尔的首级,纵声狼嚎,射出致命的箭雨。

“嗷呜!”

“棕榈族长佐托尔已死!”

“嗖嗖嗖!”

友军溃散、首领身死、两翼被袭、箭雨不断...在犬裔们连番迅猛的打击下,出城作战的三千棕榈武士来不及立住阵脚,就被溃军裹挟着往后奔逃。溃散的阵势犹如山崩,凶狠的狼嚎在三面环绕,只留下一条向南逃命的死亡归途。

惨烈的溃败一直延续了二十里,从伏击的谷地直到阿帕钦甘城下。一路上,到处是棕榈武士的尸体,大多背部朝上。

成百上千的犬裔战士兴高采烈,割下阵亡武士的首级,摸索对方的遗物。每当摸到玉石与金银的首饰,犬裔战士就兴奋低呼。每当摸到木头与石头的饰品,犬裔就低声咒骂。部族刚刚定居下来,依然穷的厉害,只要能劫掠两件贵物带回去,就能抵得上一年的耕种!而啥都没摸到的犬裔战士,就只能冷着脸,提着铜矛与长弓,继续往前追击。

“追,继续追,不要停!该死!缴获的财物,每个人都有份!”

红猴奥佐马骂骂咧咧,和马萨特一起,赶着部族战士继续追杀。普通的部族战士虽然作战勇猛,在逆境时也十分坚韧,但是只要取得胜利,面对战利品的诱惑,就会把战斗条例抛之脑后。他们的纪律,目前还没法与武士军团相比。

一日后,数千犬裔军团终于再度聚集,兵临阿帕钦甘城下。战争祭司们统计过战功后,就把两千棕榈武士的首级垒成京观,叠在城市两百步内。阿帕钦甘城中的士气,瞬间坠入低谷。

棕榈族长带着三千人出战,不过数日,就兵败生死。三千武士阵亡两千,被俘五百,只有五百残兵逃回城中。叛乱的西南贵族人心惶惶,日夜惊惧不安。纵然阿帕钦甘城中尚有六千民兵,四千丁壮,失去了善战的武士后,就完全失去了出城作战的能力。

困守孤城,必然是死路一条。而唯一的希望,就是“盾牌”大酋长奇马利的一万多援军!

黑狼托尔泰克带着数百亲卫,在阿帕钦甘城下驻足。他皱着眉头,观望着城头的情形。

这座西南重镇在旧朝举足轻重,是塔拉斯科王国征讨特科斯人的前线军城。阿帕钦甘邦就是以这座城市命名。整座城市面积不大,但城墙高度接近六米,还要高于库拉莫城。因为附近的山中石料充足,高耸的城墙是用大小不一的花岗岩、火山岩加上泥土与玉米灰浆混筑而成。虽然面前的城墙看着难看,但是实际坚固非常。近百年间,特科斯人数次入寇,都拿这座石头军城没有办法。

“难怪佐托尔敢于反叛,原来是凭借这座坚城...”

黑狼看了片刻,喃喃自语。他沉思片刻,就下令让五百红发猎手射击掩护,五百普雷佩查武士试探攻城。

“嗖嗖嗖!”

红发猎手们身穿棉甲,逼近八十步内。他们冒着散乱的箭雨,与城头的弓手对射!箭矢呼啸,互相交错,射穿战士的躯体,片刻就是数十人身死!

黑狼再次皱起眉头。归顺王国后,西南贵族们也学会了长弓的制作工艺。此时城头上大弓闪动,威力强劲。弓手们不付出巨大的伤亡,就很难抵近压制。

“咚咚咚!”

战鼓响起,回荡山林。五百普雷佩查武士高举大盾,带着简陋的木梯,向阿帕钦甘的城墙逼去。普雷佩查武士们冲进五十步内,城头的箭雨随即转向,开始箭透棉甲,射杀武士。二十步内,城头的标枪投掷而下,力破盾牌,打击木梯周围。再往后,阿帕钦甘民兵们举着沉重的石块、装着石灰的陶罐,已经准备投下。

“滴!...滴!...滴!...”

普雷佩查武士们顶着凶猛的袭击,尚未逼近城头,撤退的螺号就突然响起。武士们顿了顿,便一股脑地丢下木梯,匆忙往后退去。阿帕钦甘城头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啊?尊敬的黑狼军团长...”

奥佐马看向黑狼托尔泰克。

“不打了!埃兹潘的长枪军团即将西进。这破城这么硬,还是留给他啃吧!”

托尔泰克神情平静,摆了摆手。吃一垫长一智,攻打坚城要塞这样的傻事,他可不会再干了。

“阿帕钦甘孤城一座,完全失去了野战能力。奥佐马,留下五百人看守,我们继续西进!可卡一直盯着‘盾牌’大部落,奇马利大酋长的一万多人,已经进入了阿帕平原!”

“好,军团长!让我们好好与这些南方蛮子战上一场!”

“不,奇马利大酋长的部族战士刚刚出山,士气旺盛。我们留两千部队吊着他,暂时不打。”

“啊?那军团长,我们打哪里?”

奥佐马心中明悟,脸上依然装出困惑不解的表情。

“哈哈!”

托尔泰克大笑出声,得意的教导道。

“奥佐马,你要多多学习!瓜基利战士纵横荒原,最善奔袭!让我们深入山中,掏了他的老巢!”

“军团长英明!”

“哈哈!”

黑狼的大笑声散入风中,往西南而去,化作肃杀的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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