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说得虽然有些隐晦,但林沐却听出了她是话里有话。
独家播放权他不可能买,但对于这更进一步的合作,他倒是挺感兴趣的。
于是颇有兴趣的问道:“进一步合作的机会?方便透露一下这个机会是什么吗?”
任何的合作都是一个谈判的过程,总要让对方看到一些好处对方才会愿意将话题继续下去,听你将话说完。
姜慧敏虽然今年才二十五岁,但在大学读的就是商务谈判,对于这方面的理解有着自己的过人之处,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做到了企鹅音乐外联部主编的位置。
在听到对方对自己的话感兴趣后她微微一笑,先是故意沉默了一会儿才接着开口道:“那我就和你透露一下吧,TCT集团的泛娱乐化项目已经启动,由TCT集团全资控股的娱乐传媒公司‘讯娱传媒’也已经注册成立,即将向大众公布。现在,公司正在全国各地物色一些有实力、有梦想并且真正喜爱音乐的年轻人来帮助他们完成梦想。如果你愿意的话,你或许可以成为第一批和我们‘讯娱传媒’进行签约的艺人,到时候就能够获得公司的宣传和包装,以你的创作能力和演唱能力,成为下一个郭子魏、陈修远我相信是什么难事。”
林沐闻言沉思了许久,先是有学长邀请他加入巨人娱乐,现在TCT的人又联系上了自己,莫非自己现在真的被那些娱乐公司的人盯上了。
如此看来,这个世界的音乐人还是挺有眼光的嘛。
不过,昨天他就已经很明确的拒绝了袁坤的邀请,所以对于能够成为“讯娱传媒”第一批签约艺人一点都不感兴趣。
对方说的宣传和推广不过是画大饼罢了,况且他自己也明白,以自己如今的音乐水平和脑子里的宝贵歌曲资源,只要是不作死的话,随便签约哪家娱乐公司都是不会缺少包装和宣传的。
“这样,你暂时不想签约也没问题,如果你想出道,我们讯娱传媒的大门随时为你打开。”
听到林沐这边半天没动静,姜慧敏在电话里道。
“谢谢。”
林沐闻言笑着道。
“对了,如果我们不购买《悟空》的独家播放权,而是想购买这首歌的改编权你能考虑一下吗?”
姜慧敏闻言试探着问道。
林沐闻言,嘴角微微一掀,刚想说话,宋毅承在一边对他打手势,示意大家都在等他,估计是那边已经准备开吃了。
“微信聊,我这边有些事,不太方便说话。”
肚子确实有些饿了的林沐开口道。
“好,你微信号告诉我,我加你。”
林沐闻言,将自己的微信号报给了姜慧敏,随即挂了电话。
一看好友申请已经发了过来,他直接点击了接受。
事实上,刚才听到姜慧敏那最后一句话,林沐就明白了购买《悟空》的翻唱权恐怕才是她真正的目的。
这并不难猜,既然TCT集团既然已经注册成立的“讯娱传媒”,那肯定是已经签了一批新人。
对方来电的目的已近很明确,想要让旗下的艺人翻唱这首歌。
如果真是这样,林沐就无所谓了,只要价钱到位改编权给他们无所谓。
而且,一个歌手如果想要长远的发展的话,是不可能一直靠翻唱歌曲的,音乐公司更是如此,必须要有原唱。
所以林沐打的主意便是借鸡生蛋。
自己出音乐作品,宣传推广这些烦心事儿交给他们,自己只要在背后收获头条积分就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不过翻唱权可以给,但《悟空》这首歌,他并不认为迅娱传媒一家新的公司新签的艺人中会有人将这首歌唱得比自己好的。
在林沐的观念里,原唱的地位还是要比翻唱来得更高的。
当然,在前世就不乏一些依靠翻唱他人歌曲而走红的歌手,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有时候,同样一首歌可能原唱无论怎么卖力演绎都不温不火,但翻唱者一唱就火遍了大江南北。
天后王菲、邓丽君、蔡依林、滨崎步等等都是靠翻唱找到自成一格的音乐路数,并最终成为巨星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翻唱未必是一件坏事,如何能将“拿来主义”的精神发展成自成一派的风格,把曲目演绎为经典这确实是一个歌手的真本事。
当然,林沐之所以想得这么开,最主要还是因为这首歌是他的作品,就算是别人唱火了,登上了音乐榜榜首,头条积分也是他的。
如果别人能帮着上头条,自己坐收渔翁之利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想着,他便在微信上打字问姜慧敏:“这歌你们是买给新人的?”
姜慧敏一看林沐发给他的消息就知道自己这边的意图已经被林沐猜到了,于是她便开门见山的回道:“实不相瞒,我们想买下你这首歌就是想给我们‘讯娱传媒’的一个新人唱的,我们觉得这首歌很适合他。”
果然。
林沐脸上露出了微笑,回复道:“哦,原来是要为新人积累新歌资源吗?直说啊,我可以给你们写啊,既然我能写出一首《悟空》那么,继续写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又有什么难的,甚至可以为他量声创做。”
既然有了要合作的意向,林沐自然也需要抛出一些东西来。
企鹅音乐这边,姜慧敏看到林沐发过来的信息后一愣,她倒是真的没想到这个问题,看了林沐的回话后她便好奇的发来消息问:“既然这样,那能不能冒昧的请求你把你已经创作过的DEMO传给我们听听呢?”
姜慧敏担心自己提出的要求会让林沐怀疑她想盗用林沐的创意,所以急忙又发了一条信息解释道:“哦,你别误会,我只是很好奇,如果你真的能继续写出《悟空》这么高水平的水平的作品的话,我想我们之间的合作会非常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