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道“如果让我发现跟眠儿的死有关,我怕会控制不住自己。”瞻道“不用定王动手,我会亲自向眠儿谢罪。”瞻在墓碑前起誓“阿哥,定不会让你含冤而终。”
眠儿被送到那女子哪里有十多日了,那女子性子怪异,每日一日三餐不少,每日让她服的药也有数十种,她同那女子商量“出去走走。”那女子板着脸“除非你想一辈子都瘫在床上。”她才不要瘫在床上,与其那样,倒不如死了。她又问那女子“你是康王什么人?”那女子不再理会她,收拾碗筷熬药。每日都是这样过,太枯燥了。
她又缠着那女子说话,康王来了,他倒是满脸春风,她实在不想看见他的嘴脸,一想起把她摔在石壁上的恶狠劲,她有种说不出的害怕。
“眠儿,你瞧我给你带什么来了。”康王把一些京都美味摆在她面前,她看都不看,费劲的背过身去“你这是来看我死没死吧。”
康王硬是把一只鸡腿塞进她手里“芍药姑娘常年吃素,我想着你定时不习惯这里的饮食,弄一些给你打牙祭。”她道“把你的肉红烧了,给我打牙祭,那才是极好。”
康王从她手里拿回鸡腿,直接丢了出去,蔑视道“你竟然打炖了我?喂不熟的白眼狼,这肉不如拿去喂狗,它还给我看家。”她冷笑道“这就恼了,可不像康王的气度。”
见他们两人的气氛有些紧张,芍药忙端药过来,招呼她吃药。康王将那盛药的琥珀玉碗掷在一边“这药不必吃了,本王看她中气十足,想必恢复的很好。康王府不养闲人”他噼里啪啦算了一下“粗略算了一下,你耗费我上百两银子,你打算怎样偿还?”芍药看着少半碗的药汁,满脸的心疼,全都是上等的药材,这一碗值好几两银子,糟蹋了一半,真是可惜。
“谁说不是呢,我这伤怎么来的,康王比任何人都清楚。我还没同你计较,你倒伸手给我要银子,哪来的脸。”她才不会退让毫分,在秘牢被他欺负,是怕从安受罪,既然这里没有从安,她没有软肋,所以才不会惧怕。
“到底是皇室出身,都沦落这种境地了,还气势汹汹。本王好心提醒你一下,那里塌陷了,着火了,死的死,伤的伤,你叶眠儿在他们眼里,就是死人一个,他们还在山明水秀之地,给你立了冢。”
她听见死字,激动的要起身,芍药安抚让她躺平“现在是恢复的关键期,太过激动,容易移异位,终生只能瘫在床上。”她怎么平静下来,还不知道从安怎样了?她问道“从安他伤的重吗?”
她期望的眼神看着康王,希望他口中说出来的是从安受了一点小伤。康王的眉毛上挑了一下,嘴角还有一丝冷笑“从安他就葬在你旁边”她的心突然停住了,脑袋轰的一下子,从安他走了,那个一心护着她的从安就这样走了。她的眸子怒视着康王“是你害死了他,即便我还有一口气,也要替他报仇。”
康王道“本王等着你给他报仇,你现在这个样子,连自己都护不住,还怎么给他报仇,简直是痴心妄想。”
从第一天来到这里,她每日都被药香包围着,虽说身子有些好转,古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她身上多处骨折,脊椎异位,需要少则三月多则半年的休养。她道“你敢不敢俯身过来?”
康王看她现在的光景,心想她也折腾不出来什么,于是俯身过去,她在康王的脸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唇齿间染满血色,康王也被她激怒了,十指紧紧扣在她的脖子上,渐渐的有些力不从心了,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她闭上了眼睛,眼角流出一滴泪,泪珠滑过他的掌心,他才松手。
芍药给他攃药膏,齿印很深。康王问到“本王是不是太过残忍了?”芍药收拾了药箱说道“不同的人立场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也许在眠姑娘眼中,爷带来的是坏消息,她接受不了。对芍药来说,是爷给了我新生。”
康王道“怨我不?”芍药笑了笑说道“不怨”康王叹道“似水流年,一转眼,好几年过去了,把美眷如画的你困在这里,我竟然没为你着想。该嫁人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芍药双眸噙满泪水“爷当真不要我了吗?”
眠儿听了一会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又是一个英雄救美,姑娘芳心暗许,司承瑾府里有两个,不愧是亲兄弟。刚才司承琅差点要了她的命,必须要给他找些不痛快。
“芍药姑娘也不必伤心,男人向来没心,他若对你有意,有何必让你独守在幽林深处,我看他分明是利用你的医术…”
芍药擦了擦眼角的泪道“即便是利用,我也愿意。”
她撇了撇嘴,世上有这般痴情的女子么?那司承琅也不说话,看她的眼神有一丝警告的意味,她转了过去,企图挪动身子,司承琅道“你先出去,我有话跟她说。”她怕司承琅对她做出一些不齿的事情,她根本反抗不了,她道“芍药姑娘不必出去,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
司承琅眼中有一丝玩味道“你确定?”她不确定,她不知道司承琅下一步要做什么,如果真要对她做什么,她也不想芍药太难堪。
其实不必她说什么,只要司承琅一个眼神,芍药就知道该怎么做。单薄的倩影消失在房间时,她看到一种落寞和伤心。
她紧紧的闭上眼睛,等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司承琅依然没有动作,她道“怎么,还非要睁眼看着你。”
司承琅道“你确定你的身子能承受得了冲击,还是你打心里就觉得本王连禽兽不如”
她讥讽道“康王对自己的认知很是清楚,水牢里的桩桩件件,无论单独拿出哪一件,都不是一个正常人做出来的事情。”
康王道“这就是你糊涂了,皇室之人哪有正常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