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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不拿第一,就落榜(1 / 1)

见到自家公子就要被赶出考场,小蝶“啊!”一声,手中的考篮落到地上。

胡莹也惊得忘记哭泣。

“你是苏木?”却不想柳知府的神色微微一缓:“可是那个一夜东风人万里的苏木苏子乔?”

苏木:“学生正是苏木,惶恐。”

柳知府恩一声,又缓缓道:“这诗不错,人都说我们保定出了个苏东风。今日你扰乱考场,按律该赶出考场去。不过,你是本府新晋的才子,若不放你进去,只恐你不服。”

苏木听知府这话,知道考官有意放自己一马,心中一松。看来,自己那首诗已经为自己获取了一定的名声,而名声这种东西乃是混迹士林所必不可少的。只要名气够大,你就算再倒霉,也能骗吃骗喝混一辈子。

所以,在穿越小说中,主角都会在第一时间剽窃几首千古名句,为自己奠定基础。

看来,自己上次抄这首诗是抄对了。

“大人,此事学生另有隐情,还请大老爷恕罪。”

“什么隐情?”

苏木有为难,这事真说出口,还真有些丢面子:“府台大人,因为事关长辈,为尊者讳,不便诉之于大庭广众。”

就有一个考生叫道:“不就是要被人捉去当上门女婿,你跑了,女方的苦主追过来了吗,我们都知道啊!倒是一件风流雅事。”

明朝读书人地位极高,即便是没有功名的考生,在考官面前也不怯场。

其他人都小声笑起来。

柳知府也不觉宛儿,然后板起脸:“既如此,本府就不问了,进考场去吧!不过,你今天扰乱考场,本府等下阅卷时自然会对你格外严格,但凡有一点差错,决不录用。你不是保定童生中的第一才子吗?好,这次你的卷子若是得了第一也就罢了,否则,明年再来。”

就一脸寒霜地挥了一下衣袖。

“啊!”其他考生都小声惊叫,不能拿第一就要落榜,这条件也太苛刻了。

苏木心中一紧,心中叫了一声:糟糕,谁他妈说我是童生中的第一才子,可把爹给坑苦了!

他今天被两个女人追到考场上来,若不是因为写了那首诗,有些小名气,肯定会被赶出考场。可即便如此,还是惹得知府大大地不快。

童子试的前两场很不正规,考生能不能中,完全是看考官的心情。他若要你中,就算文章写得狗屁不通,也能榜上有名。他不叫你中,你就算是苏轼再生,也是无用。

而且,地方官三年一任。听人说柳知府是今年刚当任的,还有三年任期。

而苏木的文言文写作也不过是刚入门,别说有了知府的格外关注。就算没今天这事,凭真本事去考,苏木也没有信心一定能过这关。

“得第一,可能吗?”

知府他若是有意为难自己,可以想象,在未来三年中,自己根本就没有获取功名的可能。

脑袋里顿时大了一圈,可能进考场已是运气,苏木只能谢了一声,提着考篮匆匆进去。

经过这一闹,外面排队的考生的情绪也松弛下来,很快,清苑县的考生都进了场,然后是雄州。

两女退到外面。

小蝶愤怒地盯着胡莹,眼睛里仿佛要喷出火来。终于忍不住彻底爆发:“贱人,少爷这是若是不中,皆拜你所赐!你看看,你看看,今天来了多少考生,我家少爷虽然读书了得,可这第一却不是说拿就拿的!”

她激动地指着前面黑压压的人潮。

胡莹心中苦涩,也说不出话来,只嘤嘤地哭着:“我今天来这里就是为告诉子乔爹爹不要他入赘了,让他好生考。怎知道,现在却变成这样?”

“哭哭哭,你就知道哭,贱人就是矫情!”骂着骂着,小蝶也哭了起来。

等哭完,再次抬头,胡小姐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小蝶冷笑一声,心道:“今天可是少爷的大日子,这个贱人以前一心要攀少爷这根高枝,这才死缠不放。如今见少爷上榜无望,没有了前程,假惺惺地哭上几句,就走了。果然是贱人,若你对少爷真的死心塌地,就该在这里等着少爷出考场。少爷,你一定要拿第一啊!”

她顾不得阳春三月的清晨还冷,将一条手帕铺在石台阶上,跪在那里,双手合十,默默念叨:老天爷,你可怜我家少爷,让他恢复神智,变成了一个正常人,我小蝶感谢你的大恩大德。若你愿意,就让少爷高中第一吧!小蝶愿意折寿十年……不,二十年……就算是立即死了,也愿意。

月光洒在她身上,如水一般慢慢波动。

天边隐约有一丝阳光微曦。

考生们都已经进了场,贡院的门也关上了,刚才还喧哗热闹的小广场寂静无声,只风夹带着潮湿的清风吹来。

只片刻,小蝶就浑身冰凉,却咬牙默默忍受:这是老天爷对我的考验,少爷大概已经开始答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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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蝶却是误会胡莹了。

被小蝶一通痛骂之后,胡莹心丧若死。又是悲痛,又是后悔。后悔自己不该过来找苏木,就为了带这么一句话,或者内心中想的就是最后再看上他一眼。悲痛的是,自己的出现竟然给苏木添了这么大一个麻烦。

第一名,第一名是那么好得的吗?

今天来的考试没有两千也有一千,要想在这么多人中拔得头筹,可能吗?

一旦子乔落榜,也不知道该如何恨我胡莹?

在来之前,胡莹就知道自己以后再看不到苏木了,“从此萧郎是路人”虽然悲惨,可心中还是有些念想,还能回忆起那个坏笑着的青年那一声喊:“美女”,如此,今后无论如何,这日子总归能过下去。

可没想到,从现在开始,自己却与苏木变成了仇人。是的,仇人,对读书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毁到人家的前程更大的冤仇?

父亲干过一次,而自己不小心又做了一回。

往日的那一丝一毫的情分,好象也随着这清晨的冷风吹落无行。

胡莹只感觉自己身上再提不起半点力气,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回到了家。

胡家客栈的大门还开着,里面空空荡荡很是怕人。

父亲正站在院子里,呆呆看天,手中还捏着一把剪刀,手心中有鲜血一点一点落下,滴到石板地上。

已经好大一滩,红艳艳触目惊心。

这是胡莹先前自杀时用的,在听到爹爹和胡进学的对话之后,她就用剪刀指着自己的喉咙,凄然走过来,逼父亲不许去苏家提亲,也免得毁了苏木。

在争抢中,胡莹一不小心用剪刀把胡百户的手腕划破了,到现在血还没有止住,大约是伤着了动脉。

此刻,胡百户一张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见胡莹回来,摇晃了一下身体:“莹儿,爹知道你喜欢那小子,爹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自然要盼着你开开心心过上一辈子。你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爹也要替你摘下来。可没想,爹却做错了事。爹已经想通了,就算我强迫那小子入赘咱们胡家,他被我毁了,心中自然会怨恨到你身上。你这辈子也不会有开心日子过,既然如此,又何必呢,何必呢?”

声音逐渐微弱下去,身体一晃,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爹,爹,爹你怎么了!”胡莹大叫一声扑到胡百户身上,哇一声大哭:“娘,快出来,大个子哥哥,快来啊,来人啊!”

“死鬼,不中用的东西。”一个高大的妇人从内院跑出来,一把将胡百户扶起。

来的人正是胡百户的娘子,她看了胡百户的手腕一眼:“莹儿别担心,你爹伤了动脉,失血过多,止了血,养几日就好,死不了。”

军户人家一旦国家有事,都要披甲上阵杀敌,自然知道该如何治伤。

好半天才将胡百户的血止住,又熬了一碗鸡汤灌进去,半天,胡顺才醒过来。

看着泪眼模糊的女儿,他叹息一声:“莹儿,忘记那个苏木吧。爹看得明白,这小子不是池中之物,不是咱们笼络得住的,日后,爹爹再跟你寻一个好人家。也不求有个女婿养老送终,只要你嫁得顺心风光就好。”

“爹,女儿一辈子都留在你身边,不嫁人。”

胡顺心中一紧:莹儿是对那小子死心塌地了,若让她去嫁其他人,以她刚烈的性子,只怕立即就会……可是,可是……

“不行,女儿就是我胡顺的心头肉,她若不开心,老子就不开心,这事,绝对不能就这么完了。既然女儿喜欢那小子,必须要想个法子。不过,用强逼只怕不行,该如何是好呢?”

心中顿时乱成一团,一阵虚弱感袭来,胡顺头一歪,又晕厥过去。

“爹爹,爹爹,不要死,不要死……”朦胧中,胡莹的哭叫声越来越模糊,终至再听不到。

胡百户这一倒,三日之后才起床,醒来之后,事情又变成另外一种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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