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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怎么还没离开北京(1 / 1)

刘谨见太子兴致如此之高,凑趣笑道:“那也是太子爷你洪福齐天啊,否则那苏木也不会恰恰就让殿下抄《大学》还细心讲解,这就是运数。今天太子你解的那句《大学》就连两个内阁大学士也是赞赏有加,自愧不如,依奴才看来,只怕这苏子乔的学问不在他们之下。至少不在刘阁老之下。”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刘谨算是看出来了。苏木对他是不卑不亢,纯粹就拿他当一个普通人来看待。

不像朝中其人,要么是看到他是太子身边的红人,前程远大,可以谄媚讨好;要么就自诩正人君子,对他这个内侍一脸鄙夷。

像苏木这种纯粹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尊重和交往的,苏木还是第一个。

这感觉让刘谨感觉很新鲜,也难免有些感动。

因此,借这个机会忍不住在太子面前说起了苏木的好话,顺便贬低刘阁老。

“苏木不过是一个世外高人,武艺嘛,肯定是天下第一的,又不是士子……不对……苏木不是秀才吗?”未来的正德皇帝脑子里一阵混乱:“他这阵子成天教本宫读书写字,这哪里是什么武功……不对劲,不对劲,本宫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啊!这阵子,本宫除了每天长跑,也就学会了扎马步,至于招式,却是半点也没学到……刘伴,你说是不是不对?”

刘谨:“老奴不过是一个蠢人,不懂得读书也不懂得武功。”

朱厚照皱起了眉头,喃喃道:“不行,我明天得找苏木问清楚。”

未来的正德皇帝年纪虽小,却也不是一个笨蛋,心中便对苏木起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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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朱厚照这个尾巴,苏木难得地得了一个清静。

他现在主要任务是备考,生活也极有规律。

这一日一大早,依旧如往常一样出去跑上几千米,然后回家读书写作业。

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不错,可到了下午,他就感到差了什么,想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那朱寿小子没在身边,还阵有点不习惯了。

这阵子他的学业进步极大。对于吴老举人心中也是感激。读书时碰到不懂的地方,他都会在门外恭敬地一施礼,出言语请教,可说来也怪,老举人就是不理,或者哼哼啊啊几句了事,没得让苏木郁闷。

后来一想,老举人得了神经官能症,已经在屋中当了好几年老宅男,人都宅得不成常了,估计得了交流障碍。

别说是一个古人,就算是现代宅男,有这毛病的人也不在少数。

作为一个现代人,包容是第一要素。吴老举人就算在奇特,苏木也不会大惊小怪,更多的是理解。

所以,即便不能当面请教,苏木也不失望。他每日功课完结,遇到有不明白的地方,都会写在作业上,让小蝶转交给吴小姐。

到第二日,那些难题都的答案都会被写在纸上传回来,依旧是端正娟秀的蝇头小楷。

至于苏木所写的《红楼梦》,他并没有发力狂码,而是有一搭无一搭地每日写上几个字。状态好的时候三四千字,状态不好,则三五百字。一切都应该以科举为重,至于写书,也不过是一种调剂。

如此一段日子,《红楼梦》已经写到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这一章应该是这书中最黄的部分。其中有写到宝玉的梦遗,以及与袭人的第一次x生活。当年苏木在看这一节的时候就特别来劲,对这部分的内容也记得非常清楚,写的时候绝大部分都是直接抄袭原文。

否则,光十二金钗正册副册上面的诗句也不可能记得那么清楚。什么“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什么“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如果重新写,苏木不认为自己有这个才华。

老实说,将这章交给老举人看的时候,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这书是好,可难免有晦淫晦盗的嫌疑。

而且,老举人看这本书很细,显然是看入了巷,稿子都手之后,遇到有意思的地方,都会在天头和地脚处写一句批语。比如:“此节甚好。”“这句诗不错”、“甑士隐是否为真士隐的寓意?”颇有脂砚斋批红楼的意思。

这一章,却不知道他有是如何评的?

到晚间,小蝶将稿子拿回来的时候,苏木一看,顿时就红了脸。

稿子上倒是什么都没写,就将“说毕便秘授以**之事,推宝玉入房,将门掩上自去。那宝玉恍恍惚惚,依警幻所嘱之言,未免有儿女之事,难以尽述。至次日,便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一句用墨给涂了。

看来,老夫子觉得多批一句都是脏了嘴巴。

笑笑,苏木心道:这《红楼梦》本就是一本才子书,才子佳人嘛,都喜欢看这种风月段子,没这句,只怕销量要下降两成。

反正这本书也要等到春闱以后才可能去找出版商,他也不在意,就随手丢进抽屉。

夏末的天气实在是热,洗了澡,正去睡觉,突然间,就听到一阵蹒跚的脚步声,然后是一人的大叫:“难受,我难受死了!”

听声音居然是吴老二的,自从苏木搬到这里之后,这厮总共才回过两次家,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鬼混了。

听到他在外面大呼小叫,小蝶恼怒地嘀咕一声:“这人真是讨厌,少爷你读书这么辛苦大半夜的他还在外面闹,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不行,我得出去看看。”

“别,咱们住在他这里,已经是……”苏木正要说住了吴老二的房间,已经占了个大便宜。再说,这里原本就是吴家人的地,人家要闹,作为一个客人,也不好说些什么?

但小蝶手脚块,已经抢先一步推开了。

可一一探出头去,就尖叫一声跳了进来。

“怎么了?”苏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却见到那吴老二跌跌撞撞地从门口路过,一口气撞倒了两个花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风声中夹带着一股浓重的酒气。

显然,吴老二已经喝醉了。

喝醉了的人最不可理喻,再说,苏木对这种泼皮也是毫无好感,正要关门,却又听到西屋低呼一声:“老二,你怎么了,怎么喝成这样?”

门开了,吴小姐悄无声息地出来,慌忙去扶躺在地上的弟弟。

可惜吴老二身体沉重,又如何副住得动,只片刻,额上就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气,鼻端也发出喘息声。

苏木有些看不下去了,这边已经这样了,这鸟人还成天在外面胡闹,这吴家是彻底完蛋了,忍不住轻轻地叹息一声。

听到这一声叹,吴小姐发现了苏木,就用哀定的目光看过来,却没有说一句话,神情中满是忧伤。

苏木也知道她是大户人家出身,书香门第的的小姐,面子观念极重,不肯出言求人。

心中更是难过,忍不住走上前去,用手使劲将吴老二扶了起来。

“谢谢你。”声音很低,跟蚊子叫一样,一双大大的杏眼里闪过一丝感激。

苏木:“同在一个屋檐下,没什么的,有事且说就是了。”

“还请公子将我家兄弟扶去北屋。”

“没问题,你放手,让我自己来吧。”吴老二本就瘦小,而苏木也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书生。

当下双手一用力,就将他抱了起来。

“别,还是一起……”吴小姐正要说话,却一不小心碰到了苏木的手,顿时一张脸就红得透了,慌忙将手抽了出去。

还好夜色深沉,也不怕这张红脸被苏木看到,可她一颗心却跳个不停。

苏木也感觉到了。

两人都同时一愣,尴尬得不行。

正在这个时候,怀中的吴老二发出了低低的鼾声,口鼻间都是冲天的酒臭。

苏木:“老二居然睡着了。”

吴小姐扑哧一笑,低声道:“我家弟弟只要一喝醉,就算是猪圈里,一样睡的着。”

第一次同一个男人说这个多话,又笑出声来,吴小姐慌忙用袖子将嘴遮住。

“别把这个畜生给我抬进来!”这个时候,北屋发出低低的咆哮:“畜生,畜生啊!”

吴小姐:“爹爹,弟弟不都是跟你住一屋的吗,你不让他进去,他睡哪里啊?”

“爱睡那里睡那里,依我看来,随便找个地方扔了叫别人拣了去最好。”老举人锤胸顿足:“家门不幸,出此败类,他还回来做什么,怎么不死在外面?”

“爹爹,爹爹,你不要这么说弟弟了。”吴小姐眼睛里沁出泪花来,在黑夜里显得很醒目。

“怎么就说不得了?”老举人开始骂起来:“这小畜生读书不成,嗜酒好赌,咱们这点家业可都被他给败了。穷其实也没什么,君子居于陋巷,一瘅食一壶浆,贫不改其志,也算活得洒脱随性。可这小畜生举止粗鄙、成天在外面丢人现眼,可把咱们吴家的人丢尽了……他怎么不去死啊!”

“爹爹,爹爹……不要说了……”吴小姐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苏木看得心中一疼,有种要将这个大美人抱在怀里细声安慰的冲动。不过,人力有时而穷,吴老儿在自己手上越来越重,眼见这就有些支撑不住了,忍不住低喝一声:“够了,都别吵,多大点事,吴小姐你去跟小蝶挤一晚上好了!”

他这一声喊,北屋的吴老爷子总算是安静下来。

苏木也不耽搁,拖着吴老二大步朝吴小姐屋里走去。

吴小姐:“哎……”可苏木已经进了自己房间,将门关上了。

她一张脸又红了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闺房居然被人给占领了。

“吴小姐,进来吧。”小蝶走过来。

进了吴小姐的房间,里面的整洁超出了苏木的想象。里面虽然有些小,可地板都擦得发亮,灯光中,桌上正插着一丛栀子,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床上铺盖都洗得非常干净,满是阳光的味道,只可惜上面补了不少补丁。

而自己前一阵子送给她的那匹绸缎却小心地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叠得整齐,显然这应该是吴家最值钱的东西了。

苏木本打算将吴老二弄上床去的,可一想自己要同这家伙挤一晚上,忍受他浑身的臭气,就不乐意了。

索性把他往地板上一扔,盖上一床薄背了事。

床很松软,很舒服。一躺上去,苏木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天明的时候,他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枕头边上散落着一根细细的长发。

吴老二还在呼呼大睡,苏木照往常那样起了床,到屋檐下洗了脸,就出门去跑步。

房间的窗户开了,露出吴小姐那张美貌的脸。

“吴小姐早!”苏木一笑,率先打招呼。

吴小姐面色一变,然后“嘘”一声,用二人才能听到的声音:“昨天晚上谢谢你了。”说着话,头低了下去。

“没什么,吴小姐再见!”苏木挥挥手,大步朝外面跑去。

看着苏木的背影,想起他开朗的笑容,吴小姐有些痴了。

出门跑了几千米,出了一身臭汗,刚要回家,苏木远远地就看到一个高大青年跑了过来:“子乔,子乔,出事了,出事了!”

来的正是多日不见的大个子胡进学。

苏木心中奇怪:“进学,你怎么还在北京,不回保定去吗?”

胡进学一脸的急噪:“回不去了,家中出了大事,叔也是没个着落,整日哀声叹气。我想了想,现在也只有子乔你能帮着出个主意,这就寻着你给的地址找了过来,恰好在半路上碰到你。”

他走得有些急,不住地喘息,汗水已经将身上的飞鱼服给泡透了。

大个子热得实在手不了,忙解下绣春刀,把衣裳给脱了,只剩一条贴身短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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