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1 / 1)

——哦,对不起,我忘记你已经被砍死了。”

男人被她气得不能言语,狠狠啐了一口,而后摔门离去。

“啧啧,真不讲卫生。”沈蔓推开做样子的账簿,靠坐在椅子上,习惯性地借用林云卿的口头禅。

然后,心中就像突然发生了莫名的塌陷,铺天盖地,无处躲避。黑漆漆的一大团空洞从灵魂深处涌起,迅速地弥漫、扩撒,近乎浩瀚的空虚瞬间占据了所有领域。

食指因为寂寞而微微颤抖着,迅速滑向手机上另一个快捷号码,却听到他冷冰冰的声音:“我是林云卿,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有事请留言。”

紧接着,是更加冷冰冰的提示音。

沈蔓忍住砸电话的冲动,在按下按钮后抱怨道:“你就不能换个语气吗?每次打电话没人接就算了,还感觉特别不受待见,神烦!”想了想,她又补充说:“算了,还是就这个声音吧,省得别人以为你转了性,到时候苍蝇一样地扑上来。天高皇帝远的,我也拿你没办法。”

“今晚梁志决赛呢,这边刚把大爷送走,二世祖又来给我找麻烦,真是想死的心都有。”站起身来,想象他听到这里的表情,沈蔓的情绪也柔和了不少,“我晓得你不喜欢帝都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可谁让你不接电话?活该我说什么听什么。”

放完狠话,想到对方还在手术台上忙碌,晚饭十有八九也没有着落,心里又是阵阵不忍:“记得吃东西……粥啊,汤汤水水的,暖好胃再进食。你那作息太不规律了,迟早要出问题。”

还想说点什么,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犹豫间,提示音响,她连忙添了句:“想你了,记得回电话。”

说完,按下确认键,靠在椅背上半天回不过神来。

什么时候开始的?帝都的一切都让她疲惫、厌倦。

原本就不甚和谐的寝室关系,如今更是形同路人、视若空气。除了她和大妞的关系一如最初般密切,其他人已经不惮于直接表达自己的恶意。

周胤廷坐实了“男朋友”的头衔,多金、帅气、风度翩翩,令无数人羡慕不已。连自持矜贵的白莲花都不自觉地攀比,嫌李桢太幼稚,成天只知道打球,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诸如此类。

沈蔓很想说,别以为老周是好人,他混黑社会的好不好?跟这种人谈恋爱就像在刀尖上跳舞,随时随地都有伴君如伴虎的错觉。

没错,他是爱你,甜蜜起来恨不能腻到骨子里。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大男人也会小肚鸡肠,也会斤斤计较?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其实什么都要牢牢捏在手里。

这两年,如果不是周家在泰国也要团圆过年,而她又对提前结婚的意见抵死不依,沈蔓真怀疑自己寒假也不能回q市见父母了。

林云卿不说,每次来帝都便会发了狂似地要她。沈蔓乐得配合,她越来越喜欢毫无忌惮地表达自己。

梁志就稍微可怜一点,因为制作节目的关系,基本上很难离开凌海、中洲的地域。沈蔓只能趁周胤廷出差的机会,赶火车、打飞的去见见他。时间久了,连长袖善舞的“二世祖”都不一定能打掩护。

她以为自己拿捏得很好,对于周胤廷的感情,收放自如、张弛有道,却发现他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小心翼翼。

考虑到对方的身份背景,至少在张羽回国前,沈蔓一点也不想暴露自己。她无比期待那两人当面对质的表情,只要想想,就感觉前世今生的大仇终有得报。

说起来,的确不能把那败家子逼急了,毕竟,还得靠他配合唱戏。

如果说周胤廷这人有什么弱点,那就是太过依赖血缘和亲属关系,以为自家人就能够毫无保留、完全相信。

也难怪,周家祖上出走南洋,靠的就是至亲血脉间毫不见外的传帮带,否则绝无可能在异国他乡打出一片天地。

只是,时代不一样了呀。

即便迟钝如沈蔓,也能大概知道周胤钦在背后搞什么把戏。吃喝玩乐的二世祖,装疯卖傻起来绝对是把好手,遮遮掩掩的无非是那不可告人的真实目的。这一点,她清楚,他也知道她清楚。

两个人就像互相拿枪指着彼此的杀手,都知道对方想要置己于死地,却又不得不装出一副情真意切的样子:你看呀,我是好人,千万别开枪!

有时候她又觉得,和周胤钦之间不稳定的结盟关系,在于他们的枪口其实是一致对外的——那个目标,叫做“周胤廷”。

真无聊,这些豪门大阀里的恩恩怨怨。如果不是憋着那口气,她早就摔牌不玩了。

还不如去读读郑宇轩的信。

没错,就是曾经的丈夫,如今的东北大猹子郑宇轩。

大一上学期的那次情伤让沈蔓大病一场。原本准备靠着和周胤廷的新恋情重振旗鼓、好好做人,孰料又被劈头盖脸泼了盆凉水,自此心灰意冷。

回到寝室后,更加荒谬绝伦的事情发生了:她居然收到来自q市国立大学的信。

心中有着隐隐的期待,尽管知道可能性不大,她还是颤抖着手撕开了那厚厚的包裹。然后发现,落款竟然是郑宇轩。

从帝都寄出的一封封思念,在某人冰冷的书桌上放了半年,化作漫天雪片纷飞,以为自此永不相见。

谁晓得竟被这厮给捡起来了!

唉哟我去,沈蔓心中啧啧称奇,上辈子连短信都懒得发的家伙,情书长啥样都不知道。如今虽然抬头“沈同学”,却依然有一颗路人皆知的司马昭之心。

也不知道,日后的郑总裁记起这样的折本倒追,又会是怎样的心境。

大猹子vs飞行员

最开始寄过来的,是一捆包裹整齐的信,有的沾染了污渍,已经被小心翼翼地擦拭干净,有的打湿了,则被熨烫、晾晒得十分妥帖,全都保持原状,根本没有任何拆封过的痕迹。

沈蔓能够想象,在众人散去的夜晚,在男女主角的狗血剧落幕之后,东北大猹子气喘吁吁、爬高上低,从男生宿舍楼下将这些信笺一一捡起。待到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再一封封地晒干、封存,打成捆包好,寄到曾经的落款地址。

随信附上的,是他语重心长的劝慰之辞:妹子,别作践自己,抑或自己的感情。

第二封信,用牛皮纸信封包好,里面夹着她的学生证。他说他本不想打扰,可舍管员老大爷办事认真,必须物归原主。想来她没了证件也会不方便,所以还请原谅这冒昧与唐突。

第三封、第四封……郑宇轩的琐碎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不尽、道不清,仿佛要用这延绵不绝的书信,填满她早已空空如也的内心。

果然是老了呢,沈蔓自嘲,竟然会喜欢看这些东西。

时至今日,她始终没有给出过任何回应。那人却像写上了瘾、写出了病,一开始是月报,再来是半月谈,接着是周刊,现在则成了妥妥的日记。

对于捉襟见肘的贫困生来说,似乎也只能承受这样廉价的思念了。

沈蔓越来越怀疑,仅仅见过一面的两人,还是在她那样狼狈的时候,怎么就成了白月光、红玫瑰,以至于情根深种、自拔不能了呢?

然后她想起科学家做过的那个实验:猴群的首领更迭,追随旧主的猴子往往更受重用,因为新首领会代入性地认为,这些忠诚可以被复制到自己身上。

她的那场歇斯底里,恐怕让郑宇轩印象深刻,以至于相信痴情是忠贞的证明,而这忠贞就是陌生女孩的全部魅力。

对人类来说,习惯比感情可靠,感情比理性重要。进化三百万年,我们和自然界的远亲仍然没有太大的区别。

越飘越远的思绪被门外热闹的起哄声打断,她知道直播已经开始,却不敢出去围观。手心攥紧的,全是满满的薄汗。

尽管前世看过中洲卫视的这场选秀,也对梁志的表现有十足把握,还是免不了关心则乱,害怕在通往夺冠的路上出现任何意外。

她宁愿就这么躲着,等待众望所归的结果最终实现。

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伴随玻璃破碎、家具被砸的异响,沈蔓很想自欺欺人地说是幻觉,却敌不过周胤钦那怒火中烧的吼叫:“孙子诶,有种你别走,咱俩单挑!”

对方似乎回了句什么,令矛盾更加升级。陡然几声脆响,众人发出阵阵惊呼。

熬不过呀,沈蔓心想,这晚上注定熬不过。

站起身,整理好大方却不失线条的紧身裙,她挂上和善地笑容推开办公室的大门。

楼下的舞池里,周胤钦面对着自己,正和一个高大的男子厮打。

别看他身材单薄,动起手来却狠得下心,处处往致命的地方招呼。对方有心避让,依然免不了吃亏,渐渐也来了火气。

伙计们知道周胤钦的脾气,围在旁边不敢插手,正急着派人去找她。

沈蔓皱着眉点点头,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立刻上前把发了疯的二少架起。任由他又扑又咬,最终还是两拳难敌四手,被牢牢实实地捆成了粽子。

“嫂子?”伙计们征求她的意思。

沈蔓一边安抚客人,一边扭头低声说:“老规矩,扔库房里,酒醒了再松绑。”

祸头子果断从舞池中“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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