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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战前夕(上)(1 / 1)

乔治的妻子伊丽莎白看着他走进那个房间。

伊丽莎白是个典型的十九世纪女性,她温顺,虔诚,信从自己的丈夫就像是信从上帝,在她必须在上帝与丈夫之间选择的时候,她又选择了自己的丈夫,对此她从无任何愧疚之心,因为上帝并不能保证她的丈夫乔治一次次完整地从战场上回到她身边。

她按照乔治的吩咐,为他准备了十只公鸡,三和十是玛尔斯的数字,公鸡是他喜爱的祭品——乔治慢慢地脱下长裤与衬衫,还有几乎从不离身的帽子,他就像那些古罗马人那样放纵地赤裸着,点燃松木火把,火把在密闭的房间里燃烧着,带来令人窒息的热量,乔治将它塞到一个黄铜的盆里,点燃里面的香料与木炭,房间迅速地变得滚烫起来,乔治闭着眼睛,滚滚汗水从他的额头,滚落到他的下颌,又从下颌滴落到他的胸膛上,他的皮肤泛着金属的光泽,胡须因为浸透了水而滑稽地往下垂着。

他向玛尔斯的圣矛恭谨地单膝跪下,祈祷一番,又站起来,抓住今天的祭品,也就是那十只公鸡,拧断它们的脖子,血从禽类撕裂的皮肉中喷涌而出,他将它们泼洒在圣矛、地面和自己身上,尤其是身体,他格外小心——乔治用指尖擦过自己的眼皮,耳根,抚摸脖子,而后是胸膛、脊背与大腿、膝盖,他仔仔细细地擦着每一个细微的地方,比忒缇斯拎着她与英雄珀硫斯的儿子阿喀琉斯浸入冥河之水的时候还要小心,因为他甚至没有忘记自己的足踝与脚底。

人们都说乔治是个勇敢的人,无论是面对南方军队还是印第安人,他时常以身士卒,率先冲入敌人的枪弹与箭矢之中,却奇迹般地从未受伤——每个人都说“天主保佑!”,却只有乔治自己知道,这份恩赐并非来自于天主,而是来自于天主的敌人,罗马的战争之神玛尔斯,正因为有了玛尔斯的承诺与庇护,乔治才能如此大胆而狂妄地纵横驰骋于危险的战场上,没有箭矢或是步枪能够射中他,刀剑战斧也别想损伤他一分一毫。

乔治握住了那柄青铜长矛,“来吧,玛尔斯,”他低声喊到:“来吧,玛尔斯,醒来吧。”

战矛嗡嗡作响,仿佛正在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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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阿特尔庄园的马车上,一位尊贵的年轻夫人突然抬起了头。

她是莎拉.梅隆,托马斯.梅隆的女儿,虽然这只是她在凡人眼中的身份,但知晓这件事情的人可不多——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她只是一个羸弱的少女,皮肤白的近似于透明,黑色的,就像海藻那样打着密密的小卷的长发被束缚在帽子里,身着旅行时的深色衣装,披着闪烁着柔和光泽的黑缎斗篷,腰背笔直,一双纤小的脚被掩藏在宽大的裙摆下——此时在芝加哥,或是纽约,这样的装束已经有点过时,但对于来自于英国卡斯尔顿的梅隆家人来说,他们的身上依然带着挥之不去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的特征。

不过对于冥界女神海拉来说——莎拉.梅隆正是她的代理人,她只是习惯了遮掩腰部之下的部分,毕竟谁都知道,她的上半身就如任何一个女神那样秀美洁白,但下半身却犹如腐尸,哪怕来到这里后,她有了一个完整的躯壳,但还是不习惯露出双腿和脚。

海拉身边是理查德,理查德.梅隆,之前正是他在邮轮上嗅到了那条漏网之鱼的气味——不,正确地说,是芬里尔留在猎物身上的气味,理查德.梅隆是芬里尔的兄弟,尘世巨蟒耶梦加得的代理人,他好奇地嗅着——蛇类的嗅觉未必逊色于巨狼,他抬起头来:“芬里尔离开了。”

“我们是来见父亲的。”莎拉说,虽然此时他们的父亲正以另一个躯壳行走在这个世间。

他们在阿特尔庄园见到了索克。

如果希利斯的心思没有更多地放在即将到来的战争上,那么他应该记得自己看过的那本书——还记得那个拒绝为巴尔德哭泣的女巨人吗?她叫做索克,在阿斯加德的语言中是“煤炭”的意思,所以她不需要阳光带来的光明与温暖,或者说,恰恰相反,只有没有阳光,她才能够得到人们的尊敬与喜爱,所以她绝对不会答应神后弗丽嘉的要求。

还有一个说法是——索克的初衷就是为了阻扰巴尔德的复活,因为她就是洛基的化身。

莎拉与理查德一见到索克,就跪伏在了他的身前,“父亲。”莎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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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河还在流,草还在长,树还有叶子,南达科他的黑山就永远是印第安人的圣地。”

这句话被写在了1868年美国和苏族及夏安族所订定的拉勒米堡条约上,但白人的脚步不会因为区区一纸条约停下,尤其是黄金,除了印第安人,无人不爱的黄金。

疯马坐在帐篷里,抽着烟斗,一连串绳索和彩色珠子被整齐地排列在他身前的牛皮上,希利斯回到部落里的时候,他正在打绳结,记录这一年来发生的大事情,就在他提起其中一条牛皮绳,想要打上一个巨大的结子时,牛皮绳断了,上面的珠子滚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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