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1 / 1)

“吼吼吼!”

僵尸咆哮着冲入劫匪群中,大开杀戒,它的蹦跳速度极快,左一个心窝子,右一个心窝子,将这小小的庙宇化作屠宰场。

嗷咦嗷咦嗷!

老马见这修罗场景,四蹄一软,瘫倒在地,只敢在内心惊叫,把脑袋埋进干柴里,做一个我看不见你,你就看不见我的鸵鸟。

反观陈胜则是神情镇静,将手搭在杖刀柄上,身子稍稍弓起,肌肉绷紧,微微侧耳倾听。

“小哥,这僵尸已成气候,我亦降伏不住,需得回去通知门内长辈来处理,趁着这几人吸引仇恨,我们还是快跑吧!”

周同焦急喊道,手持桃木剑,朝着角落处的陈胜跑去。

三步,两步,一步。

锵!

杖刀出鞘再入鞘。

周同的咽喉出现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

“嗬嗬……”

他捂着伤口,鲜血依旧不断从指缝溢出,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是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周同拼命仰头,死死盯着陈胜,眼珠子瞪得比老马还大,嘴巴一张一合。

好似是在问为什么,你是怎么发现不对劲的。

不说个所以然来,他死不瞑目!

“何家沟我去过,那里的人家庭情况很一般,就算是最富庶的人家,也雇不起赶尸匠。”

陈胜淡然道。

半年前何家沟办丧事,请他和老人去拉二胡,赚了半吊子钱和一顿吃席。

原,原来是这样啊。

周同不甘心地闭上了双眼。

他是个野茅山,并未受茅山上清正统承认,只是学得一点民间流传的皮毛炼尸之术,便打着茅山的旗号罢了。

那具僵尸生前确实是何家沟人,不过并不是什么有钱的行商,而是一个武馆学徒。

武者,气血强大,体魄健壮,最是适合用来炼尸。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前往何家沟,让僵尸吸食至亲之血进化。

却没有想到,在这小庙躲避风雪时,竟会碰到一个上好的炼尸材料。

陈胜那看似瘦弱的身子,内里的气血却无比丰厚,都赶得上入品的武者了。

周同见猎心喜,但他又怕陈胜真的是个武者,便和其套近乎,想要靠暗算,兵不血刃地拿下。

那驴肉乃是用麻沸水酱制而成,别说是刚入品的武者,就是一头斑斓猛虎吃了,它也得倒头就睡。

只是没想到一头老骡子捣乱,让陈胜阴差阳错地避开了这次暗算。

而后就是那群土匪乱入,还道出他们将何家沟的人全都杀光的事。

炼尸之事被坏,周同内心很是愤怒,加上土匪们几次三番地挑衅取笑,干脆顺势而为,编出一个故事,用符箓控制僵尸给它下达了杀光土匪的命令。

而他自己则是装作不敌僵尸的样子,想要带着陈胜一起逃。

届时再操控僵尸,趁其不备,从背后偷袭!

只是这看似完美的计划,却被陈胜发现了破绽,一刀了解。

“倒霉催的,怎么今天碰到的人,一个比一个坏。”

陈胜撇了撇嘴角

周同露出的破绽可不止何家沟一处。

陈胜跟着老人走南闯北卖唱近十年,什么形形色色的人都碰上过。

对方的伪装实在太差劲了。

先进小庙,再问许可。

又借驴肉,靠至火堆旁。

身上的尸臭味,比那僵尸还要浓厚。

只消得深吸一口,陈胜就已经怀疑对方不是正儿八经的茅山道士,可能修了什么邪术,比如炼尸。

当周同开始利用何家沟之事编故事,随后僵尸大开杀戒时。

陈胜断定其必然有问题,若是敢靠近,必趁机袭杀之!

杀僵尸,他没有把握,但是杀周同,还是有很大可能的。

因为如果周同本身很强,那完全没必要对那群劫匪忍气吞声,还要编什么故事来麻痹人。

这更加说明他的本事很有可能都在炼尸上。

而陈胜,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猜测。

雪停了,天快亮了。

僵尸也杀光了所有的土匪。

没了周同的下一步指令,它口中还有符箓余灰镇着,一时间就直挺挺站在原地。

陈胜闻着尸臭,小心翼翼地靠近僵尸,用杖刀戳了戳,发现没反应,便一脚放倒。

然后他捡起地上沾满鲜血的大刀,量了量,竭尽全力朝着僵尸脖子狠狠砍去。

噗滋!

刀入脖子三分,陈胜虎口被震得发麻。

好家伙,真硬啊!

难怪杀那群土匪跟杀鸡一样。

速度快,防御力高,感觉不到疼痛,简直就是一个杀戮机器。

陈胜搓了搓手,抡圆了又是三刀下去,砍在同一个位置,方才斩断僵尸的头颅。

而后他又将在场所有死人的脑袋都剁了下来,堆在一起,一把火全烧了。

又把那些无头尸体一个个拖到门口让阳光照射。

这已经是陈胜尽己所能了,柴火不够,雪刚停,上哪儿也找不到干燥的枯枝。

如果把头都砍下来烧了,无头尸体沐浴阳光还能尸变,那这附近的人就自求多福吧。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古人这俗语还真有那么点道理。”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一大袋碎银子。

这是摸尸所得,他也不能白忙活不是。

反正都是些不义之财,拿的心安理得。

劫匪们贡献了五十三两,周同贡献了四两半,还有一本册子。

陈胜估计那本册子就是炼尸之法,反正他也看不到,也不屑懂,扔进火堆里,烧给周同了。

“老马,走吧,继续赶路,咱们还有正事儿要做呢。”

陈胜拍了拍老马的屁股。

“嗷咦嗷咦嗷!”

老马小跑起来,它早就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陈胜砍僵尸脑袋的时候,可把它吓得心惊肉跳,生怕那僵尸动起来。

正午时分,陈胜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还好路程不算远,不然就他一个瞎子,还真难走对路。

清泉镇,顾名思义,因为镇上有口清泉而得其名。

水是生命之源。

在这个由封建王朝统治,科技不发达的世界,有方便打取的可饮用水源,其周围就会吸引人来安家落户。

因为一口活水,清泉镇算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小镇。

所以周遭的难民都会往这里聚,以求能混口饭吃。

陈胜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当初也是难民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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