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兰轩小馆打烊,艾思语终于结束了一整天忙碌的工作。
拖着酸痛的身体,一头栽进在自己的小床上,闭上了疲惫不堪的眼睛。
“汪汪。”
老板娘养的那只杏黄色的八哥犬,朝着艾思语叫了两声,胖乎乎的身子一跃,上了她的床,在她的身上来回蹭着。
这是一种性情稳定的狗,对人温和、友善,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看到它总能让艾思语想起自己那只已经死去了的墨墨。
“eric,不可以调皮哦,我现在要睡觉。”艾思语依然闭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汪汪。”eric又叫了两声,伸出红红的舌头舔着艾思语光滑的脸颊。
“eric,再这样我就生气咯。”艾思语用手抹了抹被eric舔得湿湿的脸,睁开了眼睛。“真是个不听话的小家伙。”轻轻点了点eric的小鼻子,伸手抱起了它。
“汪汪。”
eric好像特别喜欢艾思语,总是粘着她,老板娘还打趣地说它就像是她的孩子。
抱着胖乎乎的eric,摸着它可爱的小脑袋,让她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墨墨,那条无辜惨死的雪白小狗。
墨墨,她和季羽墨的墨墨!
来到美国,尽管近在咫尺,艾思语始终也没有勇气去找季羽墨。
现在的她,早已是千疮百孔,她觉得自己很肮脏,就像一张雪白的宣纸染了墨,无论怎么擦也擦不掉那深深烙下的印记。
每当想起那个温文尔雅的他,她就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资格拥有他了!
午夜沉沦,夜不能寐。
夜半思念的颜色,染遍了无垠的天空。
苍穹里,灰色的寂寥,贫血乏力的期盼,一对虚影的触及,几句馨香的梦呓,搅碎了缠绵,撕裂了胸膛,心间涌动着阵痛。
不知道在多少个静默无声的夜里,她呆呆地坐在床上流着泪。爱,却不能触摸,只能藉着强烈的思念,体味他的温情与浪漫。
脑袋里的一幕幕闪过她与季羽墨曾经拥有的种种甜蜜,想要割舍,却怎么也舍不下。
那曾经停留心头的悸动,瞬间化做飞舞的彩蝶,起舞思绪的枝头,而蝶影又仿佛化做潺潺流水,心田流过,滋润那早已干枯的灵魂。
抬起头,已是满脸泪痕,脸上淌的是泪,心里流淌的却是血。
她舍不得季羽墨,舍不得这个让自己整整爱了两年的男人。与他走过生命的四季,在温情的日子里涅成诗。
一天一点、一天一滴地深深地刻入骨髓,即使不能紧紧相依,哪怕只能以凄楚的美丽,默默遥望,也渴望着他的身影。
这里,离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很近,他一切都好吗现在又在做着什么呢?
闭上眼,仿佛就依偎在他身旁,深吸一口气,似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那温柔如一的气息。
屋外细雨潮湿,屋内清风微寒,此刻的他是否与她一样,满屋的思绪伴着暗黄的灯光翩翩舞动。
“羽墨。”轻轻地呼唤着他的名字,不知道此刻的他,能否感应到她痛彻心扉的思念?
也许像现在这样就好,守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同他一起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感觉着他的存在,这样也会是一种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