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刘闪所见的三个男子,皆是幕阜山下的原吴国百姓。他们得知现在的大汉,有一条“庶人为官”的入仕之途,于是毫不犹豫地向岳阳县府申报户籍,并在大学结业的考试中获得优异的成绩,得到了去成都上“太学”的机会。
在这个时代,不论是大汉还是魏、吴两国,就算在富户百姓中,能骑马者也少之又少。朱熹将治所的马匹特批给他们使用,既是帮助他们做好去成都的各项准备,也是提前给他们“光宗耀祖”的机会,以此激励其他的庶人百姓。
弄清原委后,刘闪突然想起自己的小时候:那时候的大学没有普及,能考上大学改变自己命运者少之又少。因此,每当村里的贫苦百姓家出了大学生,村民们都会敲锣打鼓相送。
刘闪对朱熹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突然又想起自己担心的那个问题,于是问道:“朱大人,我大汉选拔庶人为官,与先汉的“察举制”,或曹魏的“九品中正制”相比,有何优劣?”
“刘公子,不论是庶人百姓还是士族大家,其间皆有治国的良才。先汉的“察举制”和曹魏的“九品中正制”,皆是在士族群体中选拔官员,我大汉则是在庶人百姓中选拔官员。下官以为,这只是选拔人才的范围不同,并无优劣之分,不过……”
朱熹欲言又止,刘闪赶紧问道:“不过什么?朱大人但说无妨!”
“刘公子,自周天子施行分封制以来,士族群体根深蒂固,特别是在吴、魏两国,士族左右着国家的一切。这便是魏、吴两国效法我大汉,施行改革全部获得失败的原因;我大汉远居西川,士族群体对各项政策的影响稍小,启用庶人为官,并不会受到太大的阻碍;但是,我若在魏、吴两国推行此法,士族群体必会群起而攻。”
朱熹喝口茶,润润喉咙之后,不无担忧地提醒道:“刘公子,我大汉收复魏、吴两国所占之疆土后,必须要顾及士族群体利益:既要拉笼这个阶层,又要缓合士族群体与朝廷之间,以及士族与庶人之间的矛盾,必须要平衡各自的利益。否则,我大汉必会陷入动荡!刘公子,还须早做应对才是。”
刘闪注意到,朱熹屡次提到“士族”的概念。
从朱熹的话中,刘闪也感觉到朱熹口中的“士族”,与自己认识中的“世家”和“门阀”似乎有不同,正欲详细询问时,身着便装的贼曹(郡治所治安官吏)匆匆来报:
“郡守:在对门的烧烤店中,刚刚发生聚众私斗;几名西席与秦氏的家丁发生争执斗殴,双方各有损伤。这案子是由大人处理,还是转交岳阳县府?”
这名贼曹与朱熹一同前来,他并不知道朱熹来见何人,眼看朱熹没有表态,于是呆呆地站在一旁。
刘闪突然明白,原来朱熹在等自己发话,于是说道:“小小的私斗,朱大人按律处理就行。”
朱熹点点头后问道:“双方各有多少人参与私斗?”
“大人,共有四名西席,六名朱家家丁。”
“朱家的家丁,先当街各打二十板;然后,将十名私斗者,全部移送岳阳县府,按律处理。”
“诺!”
贼曹出去后,刘闪不解地问道:“朱大人,私斗的起因暂且不明,先将朱家的家丁当街打二十板,是否有失公允?”
“刘公子,我先汉的显宗皇帝尚且尊重恩师,尊桓荣为“西席”,我大汉历代皇子亦尊恩师为“太傅”;今,秦家的家丁在私斗中殴打西席,如此不尊师者之行为,必须严惩!至于其中的是非曲直,再由县府禀公处理。”
“若是几位西席故意挑起争端,那秦家的家丁,岂不是白挨板子?”刘闪问道,他对朱熹的话仍然不能认同。
“刘公子,自下官假郡守以来,在现有汉律的基础上,另加了“西席犯法,罪加一等;不尊西席,罪加一等”的律令。所以,不论秦家的家丁是否有过错,他们在私斗中殴打西席,必有“当街打板二十”之惩戒。”
现在的朱熹只是“假郡守”,但他已经是事实上的长沙郡守。在汉代,郡守之责,除了劝课农桑,平断狱讼,征租督赋,选贤举廉,典兵治安之外,更担负着“教化一方”的重要职责。
当然,由于各郡的情况略有不同,郡守在遵守已有汉律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一些细致的法令,这并无什么问题。
眼看刘闪没有说话,朱熹正色说道:“刘公子,荀子有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轻师而贱傅。因此,下官才以法令的形式,要求并规劝西席洁身自好,端正品行,严守律法;同时,再以法令的形式,对西席的权益给予足够保障。如此一来,“师者自端,人人尊师”,大汉可兴也!”
“说得好!”刘闪猛拍桌子,站起身兴奋地说道:“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轻师而贱傅!师者自端,人人尊师!此律若在全国推行,大汉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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