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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纳什!”睡梦中,李哲突然感觉到有人在推自己,耳边也响起了呱噪的喊叫声。
“起来了!不是说好要去村东面疯婆子的家里探险吗?”那声音越来越响,终于将李哲吵醒了。
李哲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景象十分的陌生,他从床上坐了起来,四周环顾了一圈。
这是一件十分简陋的木屋,离床不远的地方还用砖头搭了一座壁炉,里面躺着一堆烟灰,烟灰中还有几块闪着火星的焦炭。
一个蓝眼睛,金褐色卷发的小男孩正站在自己的床边,刚刚听到的呱噪声音应该就是他传出来的。
李哲将手放到眼前,那是一双陌生的手,看着胖乎乎的十分可爱,五指的指节并不明显,手掌手指都很‘迷你。’
这应该是一只小孩的手。
处在这样一个奇怪的环境中,自己还变成了小孩,李哲本应该有许多强烈的情绪。
害怕,恐惧,好奇,疑问。
可他全都没有,若是将他的情绪比作一个湖泊,那这个湖泊就好将已经冻结了一般,没有半丝涟漪。
“这应该就是那个所谓的筛选场物品交换了。”李哲想道,此刻的他处于一种十分玄妙的状态之中,就好像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审视所有的一切,感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和他无关一般。而没有了感性情绪的影响,李哲发现自己的思考速度和观察能力似乎又上了一个台阶,敏锐了不少。
他下了床,冲一旁的小男孩问道“怎么这么早?”
看似随口一问,其实李哲是在试探。
对所谓的‘筛选活动’一无所知,他不得不小心为上。
也许身旁的这个小男孩,也和自己一样,是个实验体,毕竟自己的代号是‘628’,就说明被选中做实验体的人应该有许多。
他注意到,自己开口的时候,说的竟然是英语,而他之前在大学中,学的最差的便是英语了,可此刻他口中说出的英语,不论是口音还是语法,都十分的标准。
“不是昨天说好了吗,去村东头的怪婆婆家里冒险!”小男孩一脸兴奋的说道,随即蓝色的眼睛眨了眨,有些鄙夷的说道:“你不会是害怕了吧?”
“怎么可能?只是刚起床,有点迷糊。”李哲一边穿衣服,看似漫不经心的答道,其实余光都在观察那个小男孩。
李哲把全身上下的口袋都摸了一遍,终于在右边裤子口袋里,摸到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筛选场物品’了吧,他不想在小男孩面前拿出来,虽然观察到目前为止,眼前的小男孩并没有露出任何与其身份不符的端倪,可毕竟涉及到‘生存,’李哲不敢掉以轻心,穿好衣服之后,假借尿尿的借口,一个人跑出门外,找了个草丛,将裤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虽然感受不到任何情绪,但李哲还是举得,此刻的自己,应该是有些‘蛋疼’的。
他皱着眉看着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块湿哒哒的肉,不知是从什么动物身上取下来的,颜色是粉红中有些发白,看上去像是脂肪组织,但摸起来却十分有弹性,奇怪的是,这肉块的表面还在不停的留着某种透明的液体,并且散发出极其难闻的刺鼻味道。
那味道简直让人闻了想吐,就像狐臭放大了一百倍一般。
还好李哲此刻的理性无比强大,硬生生将生理的不适压住了。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有些无奈的想道。
一个‘熟悉’的冷漠声音在脑海中突然响了起来。
“物品,狼的汗腺(**)。备注:和你的爱情一个味道。”没想到这声音的主人还挺幽默的,然而在李哲看来,这所谓的备注不仅一点用都没有,而且充满了浓浓的嘲讽意思。
他并没有很是失望,而是平静的将这个诡异的‘物品’收回了口袋里,说来也奇怪,一将‘狼的汗腺’放进了口袋,空气中那种难闻的气味立即消失不见了。
李哲又将裤子脱了下来,他并不是要方便,而是要在裤子上找一个东西。
刚刚穿衣服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裤子是用牛仔布做成的,上面还印着俗气的图案,看上去应该是工业制品,而一般这样的牛仔裤里,都是有标签的。
而标签上,往往都会注明产地,而很有可能,这个产地国,便是他现在身处的国家。
当然,也有很大可能是‘made in China’
还好,标签上写的是‘made in Britain。’看来自己很可能是在英国境内。
地点以及确定了,剩下的就是时间了,标签上并不会打印具体的制造时间,不过牛仔裤上的logo旁边,还是写了一行字。
since1947
1947年以后的英国吗?
还需要更多的线索。
李哲回房间看了一圈,没有找到能够确定时间的东西,便先将这个事情放了下来,和男孩离开家,往村东头去了。
一路上边走,李哲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他对于自己现在处于怎样一个状况还没有十分清楚的认知,到目前为止,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显得那么的不可思议。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身体。
他只知道自己被投入了一场叫做筛选活动的游戏,而在这个游戏中的玩家,最终的目的便是生存。
而筛选场这个名字里的‘筛选’二字,表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轻易的在这个游戏中生存下来,再往极端点考虑,很可能大部分人都会死在这里。
这才是所谓‘筛选。’
因此,李哲决定先做好两件事情:
1.尽可能快的熟悉自己所处的环境;2.尽可能的隐藏自己‘游戏者’的身份。
这会让他的生存率大大增加。
他们走的路是由碎石子混在泥土里铺就而成的,显得十分原始,这个村子里看不到任何现代科技的影子,也不知道是因为现在的年代很早,还是这个村子太过落后。
一路走来,路两旁的屋子大多都是废弃的状态,门前的小路已经被荒草埋没了,窗户上也都是密集的蛛网,显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纳什数了数,看上去还有人居住的,只有8间屋子,其中走过一间白色橡木搭成的房子时,一路上一直蹦蹦跳跳唱着歌的小男孩突然安静了下来,走路的脚步都故意放缓了些。
应该是他家了,李哲暗暗想到,往房子门前院子里的那个邮箱瞟了一眼,邮箱上用钉子挂着一个牌子。
“威廉姆斯”很常见的英国名字,应该就是小男孩的姓了。
邮箱看上去最近才刷过一遍白色油漆。
“威廉,你家有订报纸的习惯吗?”李哲装作无意问了一句。
“你平时不都叫我罗伯吗?干嘛突然叫我的姓,听上去怪怪的。”小男孩有些奇怪的看了李哲一眼。“是啊,你不知道我老爹有多爱看报纸。”
原来他的全名叫罗伯.威廉姆斯。
李哲刚刚的问题包含了两个信息,其一就是想要试探出小男孩的全名,这样以后称呼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而且刚刚一路走来,小男孩的一系列举动,都表示出他是这个村子的原住民,此刻李哲的心里,以及基本将小男孩是和自己一样的实验体这个可能性排除了。
其二,就是报纸,如果想确定自己所处的年代,那么报纸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之一。
“我突然觉得报纸应该挺有趣的,要不一会你把你爸看完的报纸给我带一份出来?我也想看看。”李哲说道。
“小意思。”罗伯不疑有他,小手拍着胸脯就答应了。
小路并不长,两人走了十分钟已经隐约能看见尽头了,那是一件十分奇怪的屋子,和村里木制的房子不同,那屋子看上去很小,屋子的墙壁围成了一个圆圈,上面盖着一个尖尖的屋顶,最奇特的是,整个屋子,包括墙壁和屋顶,居然都是用茅草建成的。
这里就是小路东面的尽头。
罗伯口中,那个疯婆子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