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人一骑距离军伍总共只有二十几米的距离,当然谈不上什么骑士冲锋。
一来是双方的距离太近,马速没能提起来。骑士冲锋全靠马力,这等马速别说冲击大队人马了,随便来两名长枪兵也挡住了;
二来对方夺取的战马是轻骑兵使用的普通战马,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爆发力,都远远比不上真正的狂暴战马。
狂暴战马是非常昂贵的坐骑,就连骑士中也有人买不起这等坐骑,只好用一般战马充数,当然,骑着一般战马,马甲和骑士铠甲就得选得单薄一点以减轻重量,不然一般战马可载不动骑士冲锋。
这明明是一只蚂蚁向巨蟒挑战的可笑情景,可是佐格骑士完全笑不出来。
哪怕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对方是自寻死路,可问题是自己就处于军伍最前方,人家这是直奔自己来了!
要动手,佐格骑士觉得自己要扑街。
可要是拨马转身开溜——众目睽睽之下,做为前锋骑士,自己面对敌人转身跑路,以后家族都抬不起头来。
宁愿死,也要保住家族的名誉!
佐格下定决心,左手抽盾右手拔剑,催动战马迎头而上。
“荣耀——!”他大吼道。
同时佐格心中暗暗向战神祈祷:“但愿自己手下有点眼色,能及时补位和自己并肩作战。”
左右两侧有马蹄声响起,佐格心中大定——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你,但加上骑士扈从和骑士侍从,组成骑士战阵还对付不了你?
双方战马迎头而进,转眼间刀兵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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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心里也有一点紧张。
纸上谈兵在家模拟和真正单骑踏阵是两码事。
安德之所以敢如此单枪匹马冲阵,除了自己模仿电影里情节,创造出来的半吊子踏阵枪法之外,倒有一大半原因是修成白龙罡气之后,罡气在侵染外界能量的同时,也吸收了外界某种不明能量,同步反哺改造他的躯体。
这就是无量道的第三步功夫——玄龟身!
这一步,是人体本身与外界能量结合的关键一步。
白蟒气化为白龙罡气,是生命能量与外界能量同频产生变化的一步;而玄龟身则是人体本身开始接受白龙罡气改造的环节。
人体是极为精密复杂的东西,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下手改造的。不过,白龙罡气乃是白蟒气化成,本身就是人体生命能量、精神力量和外界同频能量结合的产物,代表这更高端、更适合这个世界的营养。
这种‘营养’原本就是人体产物,根本不存在什么排斥效应,对人体最是契合不过。
因此,玄龟身虽然只是初露端倪,但是安德的躯体已经比以前更加强横坚韧,刀枪不入只是等闲,自愈能力更是达到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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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全靠双腿夹住马鞍驱策战马,双手虚虚握持长棍前刺,白龙罡气贯注棍身含而不发。
这一棍与其说是安德用手臂刺出去,还不如说是用白龙罡气‘发射’出去的。
棍当枪用,枪发如电!
佐格吓了一大跳,对方这一枪速度骇人听闻,如果佐格手中是一柄骑士长枪的话,面对这样的一枪绝对来不及格挡,那时候他唯一的指望就是身上铠甲够结实。
不过幸好,现在自己手中拿的不是骑士长枪,而是盾牌。
虽然这一枪来势如电,但是佐格骑士将盾牌微微移动一下时间还是有的。
“叮——”一声轻响,长棍点在盾牌上,被盾牌的斜面弹飞开去。
这一棍给佐格骑士的冲击感并不怎么沉重,至少远远衬不上它闪电般的速度。
唯一古怪的地方是佐格骑士觉得自己持盾的整只左臂都有点软,仿佛左臂的力气都被这一棍抽走了似的。
不过这没关系,自己的右手还有力量,只要扛过了这一击,近身以后我的右手长剑大占便宜,必将他斩落马下!
左手边突然传来一声惨呼!
骑士佐格没有时间扭头去看,不过他可以听出那是守护自己弱侧(持盾牌的一侧)的骑士扈从克斯恩的声音。
他怎么了?明明人家刚才攻击的是我!
骑士佐格一个念头还没来及转,一根长棍已经如神龙掉尾,反抽了过来。
‘这一棍怎么可能回来这么快、这么猛!’
有所谓的‘死境’,是指自己可以看到对方的招数、精神也可以反应过来,可偏偏所有力量都使到了尽头,无法做出任何动作,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步入死亡。
骑士佐格现在就处于这等境地。
他的左手盾在手上握着,可是手臂来不及发力举起;右手倒还有力气,可距离太远,长剑来不及挪到左侧招架。
佐格骑士只能眼睁睁看着长棍抽落。
这种一动都不能动、只能等死的感觉,只有小时候刚开始练习武技,面对老师的时候才有。
“还好舍得花钱,头盔是用高价买的矮人精品!”这是骑士佐格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
安德催马前行,掌中长棍,从佐格骑士的盾牌上借力偏转,出其不意击倒了旁边的骑士扈从,然后借助反弹力,长棍向弹簧一般回击,抽晕了佐格,这两下当真是毫不费力,控制长棍反弹方向就行。
他没有电影里西园程鹏那般惊世骇俗的枪法,不过长棍可比长枪好借力多了。
毕竟长枪的刺杀劈斩,如果陷入人体以后,还需要一个抽出的动作,这个动作会打断借力蓄势的连贯性,可是长棍却绝无这等烦恼。
无量道对全身上下的身体开发无微不至,长棍上传来的每一次反震之力,都被安德刚刚摸到一点边的玄龟身包容收纳。
这一波波的反震力,就像是池塘中掀起的一道道涟漪,在安德白龙神罡的统合下,最终在安德体内汇成前仆后继的巨浪,借助他掌中长棍具现于外。
龙鳞藤飞舞如长龙,到了后来,安德根本不需要发力催动,只是顺着积累下来的巨大势能左右拨弄,长棍到处,方圆两丈之内波分浪裂、挡者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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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沿着道路分段前行,军伍蜿蜒如长蛇。
易特斯男爵望着身前身后簇拥的军队,颇有些心潮澎湃的感觉。
像这样统领大军作战,不是每个贵族都可以的。
他原本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可是现在不是天上掉馅饼了吗?
只要能打下红堡,彻底击败汉克*约瑟夫那个暴发户,自己就能再获得半个男爵领。
至于另外半个男爵领,当然要上供给哈洛克伯爵。
易特斯男爵没啥不平衡的,这些士兵绝大多数都是伯爵的,领队的骑士绝大多数也是伯爵的,就连指挥官都是伯爵派来的,自己也就是挂个名头,能弄到半个男爵领(不包括汉克镇),那还有啥不满意的?
从今往后,在舞会上,那些贵妇人都会听说自己的勇武吧?
毕竟不管怎么说,这场战争名义上的指挥官是自己!
如果取得汉克领的一半领地,自己再努力一下,也许能争取子爵爵位?
前面传来喧哗声,让畅想未来的易特斯男爵皱起眉头。
“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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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哈洛克伯爵的心腹干将,又是一军统领,高等骑士埃德蒙当然不可能像易特斯男爵那样傻乎乎的站在原地问:‘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发现前方队列骚动的时候,第一时间命令身边精锐止步、展开阵列、压住阵脚;
同时,他派人驱赶前方士兵向两侧疏散——行军打仗,最怕的就是被自己人冲乱阵脚,那可真是输的憋屈死了。
随军法师开始施展法师之眼,另一位法师开始准备泥沼术——万一有大军冲阵,这个法术可以打乱对方骑兵冲锋阵列,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结果在法师之眼中传来的画面,让埃德蒙好气又好笑。
一个年轻人,身上连铠甲都没有,手里更是拿着一根棍子冒充骑士长枪,就这么个货色,竟然在队伍中,用棍子左抽右打,把一帮武装整齐的士兵打的鬼哭狼嚎,四处逃避。
这位年轻人驱马狂奔,在一片乱七八糟的队伍里如入无人之地,眼看要朝中军杀来。
“呸、垃圾!”埃德蒙吐了一口痰,不屑的说。
“这样的勇士,在北地已经很难得了。”另一位高等骑士哈罗德做出不同评价。
“我不是说这个年轻人垃圾,我是说易特斯男爵的部队是垃圾,这个年轻人可惜了。”埃德蒙淡淡的说道。
北地崇拜强者和英雄,过人的勇气也值得夸耀。
不管这位年轻人是如何想的,但是他拿着根棍子,连铠甲也没有,就敢一人独自冲击大军,这等勇气连高等骑士哈罗德都要夸一声‘勇士’!
不过,打头的队伍是易特斯男爵的军队,并非是哈洛克伯爵的士兵。这个小伙子如果以为哈洛克伯爵的部下也像易特斯男爵手下那么垃圾,可就打错了主意。
正规军队能垃圾成这个样子,让埃德蒙真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马托里,你准备一下。”哈罗德吩咐道。
马托里是一位十级骑士,已经彻底完成身躯狂暴化,只差一个契机就可以点燃生命之火,激发生命能量,成为高等骑士。
点马托里出面,是因为埃德蒙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不过两军即将交战,他不能为这个年轻人挫折了军队士气,就让这位勇气可嘉的年轻人有一个勇者的结局吧。
“您的意志。”
马托里的声音在近乎密闭的头盔中传来,他驱动狂暴战马走出队列,手持骑士长枪,静静的等待着对手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