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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对薄公堂(1 / 1)

已过而立之年的唐之信,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意外的失窃事件竟差点儿让自己遭遇牢狱之灾。

那天清晨,唐之信刚到公司楼下,秘书苏芷就急匆匆地跑过来,气喘吁吁地告诉他公司被盗了。他快速走向办公室,发现办公室被翻的一团乱麻。

………………

可奇怪的是,并没有丢什么东西。

正在疑惑之时

他下意识地打开了深嵌在墙壁隐秘处的保险柜。这才发现保险柜被撬开了,保险柜里的《员工虚拟持股协议》不翼而飞了。

…………

这份协议是一年前,唐之信为留住各购物中心的店长和业务经理而签订的,目的是让员工和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风雨同舟。

签订的时候还委托了东阳律师事务的王东阳做了见证,也因此这份协议一式三份。除了唐之信和十个入股的店长和业务经理各持一份之外,王东阳也备案了一份。

据实而论,单单偷走保险柜里的这一份也没什么用。

…………

唐之信绞尽脑汁,也没想出窃贼为何单单偷了《员工虚拟持股协议》。

………………

难道是为了好奇?哈哈,谁会这么无聊,费这么大劲,就为看看协议?唐之信暗暗地发笑。

后来,转念一想,这份协议毕竟不是一般的协议,是关乎员工2000万现金入股的重要凭证,是集团绝密级的文件。就算暂时对集团造不成什么伤害,那也不能掉以轻心。退一万步讲,万一这个窃贼泄露给未施行股权激励的同行。他们一定会恼羞成怒发动“口水战”,自己估计又要承受这无端的指责和非议,被人指指点点。

保险起见,他让秘书苏芷报了警。

………………

十几分钟后,警察来了,到处转了转,做了一些现场侦查和简单的笔录。然后只说让唐之信等消息。

………

下午时分

唐之信经过一番权衡后,选择了没有办法的办法——召集入股员工补签股权协议。

结果,刚拿起电话,门口进来了两个身着黑灰色制服的警察。

案子这么快就有了结果,这让唐之信深深松了一口气。他连忙站起身让座,让秘书苏芷给两位警察倒水。

没想到,其中一个“铁塔”式的警察展示出面对罪犯时雷神般的威严,冷冰冰地问道:“你是唐之信?”

“我……是……”唐之信答道。

“有人举报你涉嫌非法集资,跟我们走一趟。”

“非法集资?”唐之信诧异道。

两位警察懒得给他废话,做了一个手势,“请把!!!”

唐之信无奈,只得配合他们上了警车。但此时他的内心没有惊慌,他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

到了公安局才发现,同时在场还有持股十个的店长,正要上前打招呼。警察便一把把他拽进了预审室.....

…………

唐之信心里暗暗地自嘲道,难怪自己这些天右眼皮子老跳,左眼跳财,右眼跳灾,看来说还是有道理!这飞来的横祸,里边一定有蹊跷。

没办法,事已至此,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

被告人唐之信涉嫌非法集资议案开庭了……

公诉人和辩方律师王东阳针尖对麦芒——针锋相对展开激辩。公诉人的起诉书称:接到匿名举报,被告人唐之信在两年前以承诺高回报的方式,吸入云鼎商超分店店长和业务经理30人(每个人的钱都是在亲戚朋友那凑起来的,总数超过160户。),共计2000万元资金。其次资金退还方式模糊不清。公诉人从“约定数额”“资金退还方式模糊不清”中应该认定为非法集资。

辩方律师王东阳解释说,我们接到此案后,立马和之前唐之信拿出自己备份存档的《云鼎商超员工虚拟持股协议》进行核查,协议并未承诺投资回报率。条款摘录如下:1.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完全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经各股东同意,分红方式:遵循利益共享原则,每年净利润及减去60%发展备用金外,剩余部分用于分红。2.风险条款——商超盈利可能出现上下浮动,经营出现亏损或利润下滑时时,遵循风险共担的原则,本年可能出现不分红的情况。3.资金退还条款——虚拟持股人退出时,当年分红正常发放,并退还入股本金。王东阳依据协议这三条,请求法庭认定被告人唐之信不属于非法集资。协议上有唐之信、入股员工和公证人王东阳的亲笔签名。

这时,公诉人又拿出证据——《员工虚拟持股协议》,协议显示辩方律师王东阳所说的三条,纯属子虚无有。再次推论,唐之信证据有假,辩方律师涉嫌搜集伪证。

然后,公诉人又请云鼎商超的10名店长出庭作证,并确认公诉人所持有的这份《员工虚拟持股协议》上就是唐之信、王东阳的笔迹,10名店长也一致认定他们签的就是公诉人手中的协议。

当公诉人把证据递给唐之信时,唐之信仔细看了几遍,也没在笔迹上挑出什么毛病。

令人惊讶的是,什么人才能把自己和王东阳的笔迹模仿得这么相像,以至于可以以假乱真?10个主要持股的店长怎么会一致认定,这就是他们签订的协议呢?谁在匿名举报?谁偷走了保险柜里的协议?

一连串的疑问,如阴云般压得王东阳喘不过气来,内心感觉此案越来越蹊跷,便决心先采用缓兵之计,“我手上持有的这份协议确实是唐之信和入股员工签订的协议。文档原稿现在就在我的电脑上,可以查出协议的日期和拍照存档日期。公诉人手中的协议一定是伪造的,有人在做伪证。我请求立即休庭。”

公诉人刚要反驳,被法官谷瑞阳打住了。

法庭上出现两份不同的证据,而且证据的方向完全相反,相持不下。而这10名主要持股的店长却又众口一词,一致认定自己签的那份就是公诉人手中的协议。

这不得不让人感觉这个案子有让人蹊跷之处......

法官谷瑞阳虽然不能确定谁的证据是伪证。但出现这种情况,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休庭,等待新证据的出现。

休庭后,唐之信暂时被拘押。

偏巧他年逾花甲的母亲从老家赶来。无意中又在儿媳妇徐梦蕾的电话里听到唐之信被拘押的消息,顿时就蒙了。便执意要到拘留所看儿子......

二人来到探视室,不一会儿,看守民警将唐之信带了进来。眼前的唐之信明眼神略显疲惫,母亲不由得心疼起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这么多年,儿子在自己心里,一直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生意人。

家里是上阳村的贫困户,穷归穷,但活的硬朗,她从小就教唐之信要老实做人,老实做事。唐之信也把唐母的教诲深深地记在心里,从未忘记。

从小就自立自强的唐之信上到大二后,便不再伸手问家里要钱,自己勤工俭学,不仅读完了大学,还每月往家里寄生活费。

毕业后,在城市里打拼,每次回家都说外边多好多好,从来不说在外边受的委屈。

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城市里买了房子,结了婚。儿媳妇徐梦蕾还是做律师的,不仅模样俏丽,身材苗条,还很孝顺。在村里,每当母亲提到自己的儿子,内心的自豪都抑制不住地荡漾起来。

后来,唐之信要接自己母亲来商城市,母亲因为不习惯城市生活,便没同意。没想到,一个快三十的男人竟然哭了起来。

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好,从最初的三个商超,扩张到拥有十个大型购物中心、三个5000亩的绿色农产品基地、一个大型物流园的综合性商超集团,营业规模也稳定在20亿左右,成为了商城市商超领域的市场霸主。

生意越做越大,并没有让唐之信精神上迷失,反而越来越谨慎,他信始终把唐母老实做人,老实做事的教诲放在心里,从来不敢越道德雷池一步,把信誉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要说唐之信犯罪,做母亲的打死也不会不相信。

…………

但表面上,唐母还是嗔怪了起来“我本来是准备到你这住几天,享几天清福,你怎么还摊上官司了?”

唐之信看到年逾花甲的母亲,还为自己的事操劳着,鼻子猛地一酸,但表面上还是强颜欢笑道:“妈,没事啊。儿子谨遵您的教诲,老实做人老实做事,干干净净,问心无愧。您放心在家住着,完事了,我和梦蕾带您出去好好转转。”

“行,儿子,妈相信你啊。我说我儿子怎么可能犯罪呢?”听了儿子的话,唐母心里便有了底,感觉踏实了不少……………

………………

唐母和徐梦蕾回家的路上,正好碰见王东阳,王东阳就把厅上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俩。从王东阳的话语中,得知这件事绝不像想象得那么简单。

临走时,东阳小声对梦蕾说:“嫂子,这几天多去公司看看,别乱了。”

徐梦蕾道:“你是指......”

王东阳说:“之信给你的授权书记得放好了,关键时候说不定能用得上。”

徐梦蕾还想往下问,王东阳只说没有证据,不好猜测。

王东阳说的那份授权书,是唐之信留给徐梦蕾的“杀手锏”,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

云鼎商超集团是由唐之信和朋友于浩洋、詹丽娟三人共同成立的,唐之信占70%的股份,于浩洋占10%,詹丽娟5%,员工持股10%(虚拟持股:只有享受收益权,退出归还本金)和剩余5%暂有唐之信代持,主要奖励给对集团有突出贡献的骨干。

如果唐之信出现了意外或者其他意想不到的事故,授权徐梦蕾接任云鼎商超董事长兼任总裁,并且拥有唐之信名下所有股份的所有权、表决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这份授权证明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并且知情人只有唐之信、徐梦蕾和王东阳三人。同时这也是云鼎商超集团最高机密。

唐母听了东阳和徐梦蕾的对话,本来有些底的心,又提了起来,但她自己又插不上话,也只能对王东阳客套地表示感谢。

……………

回到家里,徐梦蕾为缓解苦闷的气氛,急忙做饭,她手脚麻利,不一会,几个唐母爱吃的菜就上了桌。结婚后,徐梦蕾为了全面支持唐之信创业,就放弃了律师这个职业,选择了做全职的家庭主妇。

律师做得好,厨艺也不含糊。

唐母虽然忧心如焚,但尽可能地和平常一样,慈祥地望着徐梦蕾:“蕾蕾,之信这孩子不争气,让你受累了啊。”

“没事的,妈!相信之信。他肯定不会做违法的事。”徐梦蕾说道。

“对了,妈。您这次来就在这住下吧,我和之信好好孝敬您,您也正好多尝尝我的手艺,看我进步了没有啊。”

唐母听到徐梦蕾这样说,是打心底里高兴,可自己在老家已经习惯了。只能婉言推脱:“蕾蕾啊,我这年纪大了,人越大吧,就越想在老家住,都习惯了。回到城里怕不适应。”

然后,唐母转了话题,问道:“你之前是做律师的,你觉得这个案子咱们有胜诉的可能吗?”

“放心吧妈!之信签协议时,是我和他一定去的,王东阳手里拿的那份协议是真的,公诉人手里拿的那份协议是伪造的。真的假不了。”

“公诉人会拿假证据告之信?”唐母急忙问。

“公诉人肯定不会,是有人故意把伪证交给了公诉人,公诉人肯定不知道这份协议是假的。”

“那咱们赶紧找公诉人说清楚啊!”

“我得先去找证据,证明他们的证据是伪证。没事的,妈,法庭是讲法律的地方。交给我好啦,好歹我这也是在律师这行混过的。”徐梦蕾故作轻松地说。

唐母便没再说什么

接着,徐梦蕾又和唐母聊了一会儿老家的事。

等安顿唐母睡下,她便驱车飞一般地冲向了唐之信所在的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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