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
这已经是方明兰不知道第几次叹气了,理由很简单,就是,她居然又穿了!
这活要是换到别人身上,肯定乐得蹦高,但是,换到她身上,一个穿过一次的人,再次穿越,考虑的就不是死而复生的问题了,考虑的是,有没有饭吃,有没有钱赚,有没有固定收入啊。
虽然上上辈子生活凄惨了些,但是她那时候缺少的还真的只是亲情,算不得孤陋寡闻,所以她当然很清楚穿越定律——主角都是穿金戴银的,都是有金手指无所不能的,都是有美男相伴的,都是……
以上这些,她——
全没有!
“哎!”
如果有人像她一样,穿到鸟不拉屎的偏僻乡村,草房三间挤着四个人,漏风漏雨漏闪电,一定不会感谢上天的,而她就更严重了,如果可以,真想“啪啪”给老天爷来几下。
好吧,上面还只是说说居住环境,接下来再说说帅哥吧。
咱不否认,偏远的地方,就算出产率跟大熊猫生出小花猫一样极低——哦对,这好像不对——应该说是和一个正常人一生就是十个娃的概率一样低,但是,还是有可能的,所以,帅哥本来还是可以憧憬的,然而,现实无情地摧毁了她的白日梦。
她今年,九岁!
“哎!”
一个九岁的孩子能有什么艳遇?要真是有了,估摸着就是个心理变态,他想来场惊天动地的跨世纪爱恋,她还嫌他精神有问题呢。
这么一来,美男也要说拜拜了啊。
好吧,桃花运是不成了,那就最后一项,金手指吧。
可是仔细一想,又失望了。
九岁啊,能干啥?
人家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估摸着上山砍柴,下水捞鱼什么的已经是小菜一碟了,可是,她呢?
上上辈子,她是病号,有记忆起就窝在医院,拿着红十字会的救助金,最多的时间就是在做化疗,有好心人的帮助,生活还算充实,当然不用乞讨卖艺啥的,连做饭都不会。上一世就更别提了,纯粹的大家小姐,撒娇卖萌倒是学个十成十,别的,别说烧火做饭砍柴挑水,就是琴棋书画,她也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啊。就算被人称为神童,那也是掠夺前人的先进成果,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方明兰跷着二郎腿倚着树,觉得,这样不行。
大好的人生怎么能这么浪费了呢?真是愧对老天爷给她这么一个原始环境啊。
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姑娘我才可以创造,世界,将因我而改变!
看着蓝天,无端产生了雄心壮志的方明兰站起身,张开双臂,准备拥抱未来,向着太阳落山的地方大喊一声:“啊——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世界等着我去改变——想做的梦,从不怕被别人看见,在这里我都能实现——大声欢笑让你我肩并肩,何处不能欢乐无限,抛开烦恼,勇敢的大步向前我就站在舞台中间——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在日落的海边,在热闹的大街……”
“呀呀!”
“啊!”方明兰被什么东西砸中头部,大叫一声,剩下的歌词也忘在了脑后。
“谁干的!出来!”她选择性地忽视了那个凶器,四处打量,准备揪出凶手。
“呀呀!”又是一声奇怪的叫声。
方明兰终于低头,看向砸中自己的不明生物——的确是不明生物。
这是什么东西?她一把抓住它的耳朵,把它提了起来。
嗯,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尾巴,全身雪白雪白的,就额头有一撮墨色的毛,看起来像兔子,但是只有巴掌大小,两只手合起来就可以把它包住,毛毛长长的,有一寸,整个儿的看起来就是一个绒球,最重要的是,它的眼睛是金色的。
萌哒哒的。
方明兰终于大量清楚这个凶器,由揪改成抱,和它对视一分钟。然后……
“好的,你就叫呀呀了,怎么样,好听吧?”
呀呀看了她一眼,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
嘿,这怎么又像猫了啊。看样子是高兴了啊。
她当然不知道,此时的呀呀哪里是高兴啊,充其量只能算是,谄媚。没办法,谁叫它这辈子的生活就靠她了呢,希望别饿肚子啊。
“话说,你是从哪里来的?”方明兰看看天上,晴空万里,开始思考,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不死的可能性有多大,最后觉得,大概,应该,也许——不可能吧。
呀呀白了她一眼,蹭噌的从她的掌心爬到她的右手手腕,蹲在上面。
“哦?你还会杂技?”方明兰顿时眼睛一亮。每年春晚她最喜欢的就是魔术和杂技了,要是有这么个小可爱能演杂技……
呀呀冲她呲呲小白牙,毛茸茸的小爪子抓了抓她手腕上的镯子,心情有点不爽。
没看到吗,镯子啊,镯子啊。要不是这家伙认你为主了,我至于从被窝里出来和你一起“吃苦耐劳”吗?
可是,方明兰的思维根本就和它不在一条个频道上,她看着呀呀的动作,惊奇地睁大眼睛,“喂,你能听懂我的话?”
呀呀已经无力吐槽了。
大姐,这不是重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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